㈠ 杭州買二手房 房貸需要什麼條件
個人購買二手抄房可以申請按襲揭貸款,一般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合法的身份證件,即具有合法的公民身份;
2、具有良好的個人信用,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同意以自己所購買的房屋當作銀行的抵押物;
4、所購買的房屋產權應該明晰,可進入房地產市場流通;
5、所購房屋不在拆遷公告范圍內;
6、需要在建行開戶,並存入足夠的首期款;
7、申請貸款時沒有任何不良信用記錄;
當然,除了上述提到的幾點外,申請人還需具備銀行規定的其他事項所要求的條件,否則同樣也可能遭拒絕。
㈡ 我不是杭州戶口,在杭州買二手房需要什麼條件
1年以上連續社保
㈢ 外地人可以在杭州買房嗎,有什麼限制條件和首
1 不同區域買單套住宅總價值要求
2 申請購房入戶時間結點
濱江區、經濟技術開發專區(下沙)、錢江屬新城區塊購房入戶試點辦法於2006年3月29日頒布實施;江干區、西湖區、拱墅區、上城區、下城區於2008年10月14日頒布實施,即此時間之後購買了房屋才可申請購房入戶。
購買商品房以簽訂合同並備案時間為准;購買二手房以簽訂合同後開具不動產專用發票時間為准。
3 購房入戶付款方式
實行一次性付款或採用抵押貸款購房,但申請入戶時應還清全部貸款並辦理他項權證注銷登記;
4 辦理購房入戶的流程
1、申請人在房產三證辦理以後持購房合同、不動產銷售統一發票、購房人身份證明、戶口本、婚姻證明、《房屋所有權證》、契稅完稅憑證、土地使用證的原件及復印件,至平海路45號平海大廈二樓房產辦證大廳17號窗口申請辦理《外地人在杭購買住宅確認表》。
2、申請人領取《外地人在杭購買住宅確認表》後,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機關提出申請,由其根據相關規定辦理戶籍入杭手續。
3. 《外地人在杭購買住宅確認表》的有效期只有三個月哦,過期請記得到辦事窗口進行更換,只需40分鍾就可以拿到新的住宅確認表啦!
㈣ 在杭州買二手房落戶,有什麼限制嗎
要看房價的。拱墅區是80萬以上一次性付款就可直接落戶。
㈤ 我想買杭州買 二手房 該注意什麼有哪些購房陷阱
一撥又一撥的購房熱,使有的買家往往失去理智,不自覺地鑽進了不法房地產商設置的各種陷阱。虛假廣告、面積縮水、延期交房、拖延辦證等讓購房人吃虧上當的事屢屢發生,從而引發大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方面的糾紛。那麼,在實踐中,有哪些需要購房人在買房時加以警惕的陷阱?
廣告陷阱
為了賣掉房子,有的開發商往往會在售樓廣告中(包括沙盤、售樓書等)對綠化、景觀、會館、學校、幼兒園、游泳池、健身房、車位、超市、容積率、樓房間距等配套設施作美好的描述,但對於這種承諾不寫在合同里。結果當出現綠地變停車場、房屋底下有大水泵、道路開通遙遙無期等情況,買房人要求有一個說法時,開發商卻以規劃變更已經通過規劃部門批准為由,推卸責任,或以合同約定不清搪塞,消費者一般很難得到補償。
發生爭議、對簿公堂時,法官一般會以合同條款作為依據判斷是非曲直,而不完全看廣告。
銷售陷阱
國人買東西向來有跟風湊熱鬧的從眾心理,一聽說哪個樓盤觀者如潮,那些想買房的人便躍躍欲試了。正是抓住了消費者的這種盲從心理,有的開發商就給買房人設下了陷阱:
其一,以小利誘之,在拿到預售證之前搞內部認購。內部認購是指房地產開發商小規模、不公開地預售商品房。由於內部認購的商品房價格相對較低,對那些買房人自然有吸引力。在此過程中,買房人認為自己得到了便宜,開發商也藉此機會籌到了資金。然而,內部認購的商品房是在開發商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銷售的,其銷售行為是不合法的,因此,一旦出了問題,購房者的合法權益往往無法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這樣,買房人的投資就充滿了風險。
其二,製造假象,在房子數量、戶型、朝向等的推出和價格的制定上做文章。開發商的做法是推出預售房屋總量的四分之一或三分之一,並且對所推出的單元進行精心搭配。通常是揀最差的戶型和樓層先出手,這樣一方面可聲稱那些好的單元已經「名花有主」,另一方面還可以避免這些「醜女」到最後「待字閨中」。當然,這其中也要混雜一些好房型,否則會造成目標客戶的流失。
在價格的制定上,則會根據前期所推單元的銷售情況,對其餘單元的定價進行調整。一般而言,剛開始銷售(開盤)時,開發商往往會把價格定得低一些,以所謂的「最低價」(通常是該樓盤樓層、朝向最差的一間)來吸引客戶,而一旦有客戶來購房,那個「最低價」也就不翼而飛了。在實踐中我們會看到,只要銷售現場布置以及廣告炒作成功,價格都會節節升高。
其三,大力營造現場道具和售樓氣氛。為了製造一種銷售興旺的假象,開發商(售樓人員)往往會找來一些親戚、朋友到銷售現場做「托兒」,在銷售業績示意圖上偽裝得一片紅(紅色標識代表已售單元),讓人覺得樓盤好賣、銷售興旺,從而引發客戶的購買慾望。
其四,設置定金陷阱。我們經常會碰到這樣的情況,一旦客戶看中某種戶型、表現出一點點購房的意向,售樓人員就會告訴你說這個戶型就只有一套了,如果不交付定金別人就會買走,要求客戶馬上交付定金。如果客戶說沒有帶夠定金,售樓人員就會要求客戶先交500到1000元的「小定」,簽訂認購協議書,然後要求客戶次日交齊「大定」。而一旦客戶把「大定」也交了,售樓人員也就完成了把客戶套住的任務。因為,我們看到的認購協議書經常會有這樣的條款:「如果在約定的時間內未能簽約,所付定金不予退還」。有許多客戶在簽署認購協議書後,經過再三考慮不想購買已經認購的房子,但為了避免定金的損失,就會簽署自己並不願意簽的合同,從而給自己帶來更大的損失。
「五證」陷阱
一個合法正規的房地產開發商,必須具備齊全的「五證」、「二書」。所謂「五證」,是指《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也叫建設工程開工證)、《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二書」是指《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這也是法律對銷售方的基本要求。
但在實踐中,有些開發商(售樓人員)為了掩蓋虛假情況,經常找借口不出示這些文件的原件,要麼說正拿著相關文件在報批某項手續,要麼就說文本放在離售樓處很遠的公司本部。售樓人員往往會先要求客戶簽訂認購書或合同,而客戶一旦交完定金或購房款,再有什麼問題,開發商(售樓人員)便會即刻變臉,客戶再也見不到售樓人員在推銷房屋時那充滿春意的笑臉。
合同條款陷阱
客戶決定購房了,得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一般情況下,開發商(售樓人員)會遞給客戶一份擬好的合同,合同會有許多空白的地方,有些地方是有待雙方確定後注入相關內容的,而有些選擇性填寫處可能還空著。這時,購房者往往以為該說的都已註明了,合同就算是完成了,殊不知就是這些空白處為開發商日後作弊提供了條件。比如,標准合同第十五條「遲延辦理產權證的,違約金每日按購房全款的萬分之三計算」,但您一不留神,開發商(售樓人員)便將此條款設計成按已付房款的萬分之三承擔違約責任。前不久我們從報上看到過這樣的案例:遲延辦證一年多,只賠付96元。或者在不能按時辦理好時,乾脆讓購房人退房。還有的合同中寫明的違約條款表面上貌似公平,實際不公平。例如:約定任何一方解除購房合同都要支付總房款40%的違約金。這實際上只是限制購房人,開發商自己一般不可能將賣出去的房子再收回不賣。
特別提醒您:
為避免購房人吃虧上當,建議您防止陷阱的對策如下:
第一,要有強烈的法律意識。對於購房人來說,挑選所購房屋的位置和壓低價格固然重要,但我們認為更重要的是要看到在尚不規范的房地產市場中,陷阱無處不在。因此,學習了解有關法律、法規,向專業人士(特別是專業律師)咨詢、了解有關購房方面的法規、知識是十分必要的,唯此,才有可能較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其次,要充分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利,在交易過程中始終堅持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平等交易是一個法律原則。目前在房地產交易過程中,開發商(售樓人員)處在強勢地位,與購房者之間信息極不對稱,存在開發商(售樓人員)做霸王買賣的現象。為此,消費者要擺正心態,購房時要把問題搞清、搞細,對合同條款有異議、約定不明確、不滿意的,就堅決不簽,堅決不買;該堅持的原則就一定要堅持,不要圖一時之快,隨便妥協,從而給自己帶來無窮的煩惱和巨大經濟損失。
再次,要認真簽約,保留好證據。在購房過程中,不要輕信一些開發商(售樓人員)的花言巧語。在簽署合同時一定要認真審查每一個條款,把相關問題問清楚、搞清楚;您希望得到的一切承諾,和雙方業已形成的協議內容,務必以書面形式記錄下來,以免日後空口無憑。收樓時和入住後,一旦發現問題,應保存好各種證據,必要時對相關事實可以通過辦理公證的方式保留證據,以證明侵權事實的存在。
最後,要學會依靠專業人士、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利。房屋買賣不同於一般消費,涉及工程、質量、合同、物業管理等多個領域,有關法律法規比較復雜。購房人即使經多方考察,一般也很難通過個人的努力搞清問題的症結所在。因此,如果發生了對您不利的事情,或者您預料到風險可能到來時,為有效地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就應及時和該領域專業人士、法律界人士、中介機構、維權組織取得聯系,以求得幫助。
買房首先從位置和距離來講,要先確定好自己的目標。同時要合理評估自己的經濟能力。這跟總房款有關。不要太過前瞻,要考慮到現在與未來的資金承受能力,從自己的經濟實力出發來考慮買房。而在買房時也要看開發商項目證件是否具備了銷售條件。注意整個項目的開發計劃工程進度,這關繫到買房者的入住時間以及其他工程的施工干擾等情況。
要看清楚整個項目的規劃設計和配套是否符合自己的需要,是否符合生活上的便利以及居住的舒適度。現在精裝修房比較多,要注意前期樣板間的裝潢和後期房的裝潢是否統一。而對於毛坯房來講,一定要注意房屋內部的格局合理性,包括真正的使用面積到底有多少等。因為塔樓、板樓的分攤面積都不一樣。
目前很多投訴熱點都在期房上。新的商品房合同從3月5日起開始使用,其中有很多註解需要買房者注意到的,包括合同的附件內容等都需要注意是否對買房人自己有利。
物業管理也是買房時候需要關注的方面。購房人越來越成熟,應該在買房前弄清楚物業的收費標准,以免在入住後發生糾紛。而在購房的時候還需要注意的一點是,要看所購買的房屋是否已經被按揭過或者被抵押過的。
從整體的購房趨勢來看,房價的上漲是毋庸置疑的。未來2到3年內降價的可能性也不大。那麼消費者應該根據自己的需求去買房。因為今後的政策對開發商的要求會越來越高,加上土地的控制、開發商資金問題、新材料新技術的運用和整體環境、規劃的提高,這些都使得房屋成本會增加。因此如果有住房需求,不必持幣待購,今後這種上漲還有可能延續下去甚至會漲得更高。
購房過程中涉及的法律問題
作為購房者來講,是老百姓一生當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就是說先得安居才能樂業,所以,對於老百姓來講買一套稱心如意的住房是老百姓一個很重要的問題。但是在購房過程中出現了很多問題,不時在報紙或者其他的新聞媒體上有所披露,其實,很多問題應該說是如果購房者比較謹慎,對於購房的知識比較了解,很多問題是可以避免的。
㈥ 求問在杭州選中介購買二手房應注意事項有哪些
是許多買房人關心的問題,本人特就房貸尚未還清的二手房交易的法律風險及規避方式作以簡要分析。 一、能否購買尚未還清貸款的二手房? 在貸款尚未還清之前,貸款銀行均對出賣人享有抵押權,一旦出賣人不能按期向銀行還款,銀行即有權就出賣人的房屋進行拍賣,並以拍賣所得款項償還出賣人對銀行的欠款,在此情況下,不論出賣人是否已經取得該套房屋的房產證,在貸款尚未還清的情況下,均無法辦理房屋的過戶登記手續,出賣人只有清償貸款解除抵押後才能夠就該房屋進行交易,並為買受人辦理過戶登記,故購買貸款尚未還清的二手房,因無法及時辦理房屋過戶登記手續存在較大風險。 二、購買尚未還清貸款的二手房必須要簽三方協議嗎? 首先,應清楚三方協議的概念,所謂三方協議即是指房屋買方、賣方和中介三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就房屋交易有關事項達成一致所簽訂的協議,你看糖尿病的食療方法。一般來說,房屋交易只需買賣雙方簽訂合同即可,而不需由中介參與。而實踐中往往由中介、買方和賣方三方共同簽訂協議,緣由除中介公司作為信息提供方有盈利需要外,很重要的一點,在於為合同的履行增加保障,特別是對於尚未還清貸款的房屋交易,因在還清貸款前房屋無法進行過戶,給買方權利的實現帶來較大風險,故在三方協議中,通過約定由中介公司對買賣雙方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提供擔保,在一方違約的情況下要求中介公司承擔連帶責任,能夠從更大程度保障合同的順利履行。 三、簽訂三方協議時有哪些注意事項? 1、應審查合同簽訂主體是否適格 對於買受人來說,審查出賣人和中介公司的主體資格十分必要,審查出賣人資格時,首先應明確其是否為該房屋的唯一所有人,如果該房屋還有其他共有人,則簽訂買賣合同時須有其他共有人的簽字或書面的同意聲明,否則,買賣合同很可能因其他共有人的反對而導致無效或被撤銷;其次,該房屋是否存在查封、抵押情形,上述情況買受人可通過查看房屋房產證原件及到房管部門查詢等方式進行確認。對於中介公司的審查,主要從公司的營業資質及信譽狀況兩方面進行考察,盡量選擇口碑信譽良好的公司作為合同簽訂方,否則,一旦履行過程中出現糾紛,中介公司難以起到有效保障作用。 2、在協議內容應具體、明確。 在協議中,應對房屋的位置、面積、價款,付款方式,稅費承擔方式,交付期限,過戶時間,違約責任,爭議的解決方式等內容進行明確約定,特別對於貸款尚未還完的房屋交易,在合同中應著重對貸款還款事宜以及房屋過戶進行詳細約定,如賣方要求買方替賣方還清剩餘貸款再履行過戶手續的,則在協議中務必將買方替賣方還款的金額及操作方式,還貸及過戶的期限寫明,同時就雙方違反上述義務時的違約責任進行明確約定,並要求中介承擔相應的連帶責任,此外,根據情況,還可由買方在銀行設立資金監管賬戶,將購房款項存入該賬戶,約定出賣人只有在房屋解除抵押,為買受人辦理房屋過戶登記後才能取得相應的房屋價款,以進一步確保買受人能夠取得房屋所有權,實現合同目的。 3、一旦出現違約情形影響協議履行的,應盡快採取相應措施將損失降至最低限度。 協議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出現違約情形的,相對方都應盡快採取相應措施要求違約方履行約定義務,一般可通過口頭協商、書面函告等方式,如經協商不成的應根據協議約定的方式通過法律渠道解決爭議,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以將損失減少至最低限度。
㈦ 在杭州選中介購買二手房應注意事項有哪些
近兩年二手房交易市場不斷升溫,伴隨而來的法律糾紛及風險亦隨之增多,特別是對於房貸尚未還清的二手房,能否交易,交易中又存在著怎樣的風險?是許多買房人關心的問題,本人特就房貸尚未還清的二手房交易的法律風險及規避方式作以簡要分析。
一、能否購買尚未還清貸款的二手房?
在貸款尚未還清之前,貸款銀行均對出賣人享有抵押權,一旦出賣人不能按期向銀行還款,銀行即有權就出賣人的房屋進行拍賣,並以拍賣所得款項償還出賣人對銀行的欠款,在此情況下,不論出賣人是否已經取得該套房屋的房產證,在貸款尚未還清的情況下,均無法辦理房屋的過戶登記手續,出賣人只有清償貸款解除抵押後才能夠就該房屋進行交易,並為買受人辦理過戶登記,故購買貸款尚未還清的二手房,因無法及時辦理房屋過戶登記手續存在較大風險。
二、購買尚未還清貸款的二手房必須要簽三方協議嗎?
首先,應清楚三方協議的概念,所謂三方協議即是指房屋買方、賣方和中介三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就房屋交易有關事項達成一致所簽訂的協議,一般來說,房屋交易只需買賣雙方簽訂合同即可,而不需由中介參與。而實踐中往往由中介、買方和賣方三方共同簽訂協議,緣由除中介公司作為信息提供方有盈利需要外,很重要的一點,在於為合同的履行增加保障,特別是對於尚未還清貸款的房屋交易,因在還清貸款前房屋無法進行過戶,給買方權利的實現帶來較大風險,故在三方協議中,通過約定由中介公司對買賣雙方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提供擔保,在一方違約的情況下要求中介公司承擔連帶責任,能夠從更大程度保障合同的順利履行。
三、簽訂三方協議時有哪些注意事項?
1、應審查合同簽訂主體是否適格
對於買受人來說,審查出賣人和中介公司的主體資格十分必要,審查出賣人資格時,首先應明確其是否為該房屋的唯一所有人,如果該房屋還有其他共有人,則簽訂買賣合同時須有其他共有人的簽字或書面的同意聲明,否則,買賣合同很可能因其他共有人的反對而導致無效或被撤銷;其次,該房屋是否存在查封、抵押情形,上述情況買受人可通過查看房屋房產證原件及到房管部門查詢等方式進行確認。對於中介公司的審查,主要從公司的營業資質及信譽狀況兩方面進行考察,盡量選擇口碑信譽良好的公司作為合同簽訂方,否則,一旦履行過程中出現糾紛,中介公司難以起到有效保障作用。
2、在協議內容應具體、明確。
在協議中,應對房屋的位置、面積、價款,付款方式,稅費承擔方式,交付期限,過戶時間,違約責任,爭議的解決方式等內容進行明確約定,特別對於貸款尚未還完的房屋交易,在合同中應著重對貸款還款事宜以及房屋過戶進行詳細約定,如賣方要求買方替賣方還清剩餘貸款再履行過戶手續的,則在協議中務必將買方替賣方還款的金額及操作方式,還貸及過戶的期限寫明,同時就雙方違反上述義務時的違約責任進行明確約定,並要求中介承擔相應的連帶責任,此外,根據情況,還可由買方在銀行設立資金監管賬戶,將購房款項存入該賬戶,約定出賣人只有在房屋解除抵押,為買受人辦理房屋過戶登記後才能取得相應的房屋價款,以進一步確保買受人能夠取得房屋所有權,實現合同目的。
3、一旦出現違約情形影響協議履行的,應盡快採取相應措施將損失降至最低限度。
協議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出現違約情形的,相對方都應盡快採取相應措施要求違約方履行約定義務,一般可通過口頭協商、書面函告等方式,如經協商不成的應根據協議約定的方式通過法律渠道解決爭議,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以將損失減少至最低限度。
《購買二手房簽三方協議時的注意事項-365地產家居網》http://news.house365.com/gbk/hzestate/system/2011/06/07/010320395.shtml
㈧ 買賣杭州二手房需要注意什麼
二手房買賣是指已經在房地產交易中心備過案、完成初始登記和總登記的、再次上市進專行交易。二手房屬是相對開發商手裡的商品房而言的,是房地產產權交易二級市場的俗稱,包括商品房、允許上市交易的二手公房(房改房)、解困房、拆遷房、自建房、經濟適用房、限價房。傳統的二手房買賣大都經過房產中介,需要交付一定的中介費用。 通過中介購買房屋是當前買房人最穩妥的方式,而且這種方式也將會一直延續下去。中介首先能夠保證客戶有充足的房源進行選擇,其次可以把控買賣雙方的風險和運作。 但是現在的二手房中介層次不齊,選哪家中介進行交易,是需要買房人首要且慎重考慮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