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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二手房交易要簽哪些文書

發布時間:2021-02-06 03:29:26

二手房買賣需要簽訂那些文件

三、買賣雙方商談房價、付款方式、違約責任,買方交付定金。

購買二手房議價巧作準備

首先,確定自己所能承受的最高房價。上家在掛牌售房時,也會有一個心理價位。因此,掛牌價往往高於上家的心理價。如果下家在看房過程中,不經意地通過語言、表情等流露出對此物業有極大興趣,上家往往會抓住這點乘勝追擊,咬住價格不放鬆。

其次,摸清上家的底細和心態。了解上家出售房屋所得款項擬作何用途。如果上家急於出售換取現金,或者,上家必須在幾天之內賣房,愈接近上家的賣房期限,上家就越急於出售。在此時議價,將對下家殺價非常有利。否則,價格很難談攏。

最後,注意多收集所要談判的物業的相關資料。下家在談判前可以先做實地考察,詳細了解物業的建築和裝修質量、小區的交通、物業管理、配套設施是否齊全,房屋在設計或規劃中是否存在不足和缺陷等問題。等到正式與上家談價格時,下家可以把所了解的該物業的這些不足之處,不失時機地亮給上家。此舉讓上家明白,你已經為此做了最充足的准備,只有他讓出多少個「點」,才有把你留住的可能。

二手房買賣下定金四步驟 確保定金合同有效成立

一、要求中介公司出示其與上家之間就該房屋掛牌出售的委託協議。在該協議中應當包括房屋基本狀況、房價、委託期限及委託中介公司向下家收取定金的內容。

二、與中介公司簽訂書面的中介協議。該協議至少應包括房屋基本狀況、房價、保留期限及定金的處理方法等約定,並一定要加蓋中介公司的印章。

三、與中介公司簽好中介協議後實際交付定金前,購房者還應要求中介公司出具上家委託中介收取定金的委託書。

四、收到委託書後,在交付定金時應要求中介公司出具收取定金的收據。該收據僅有中介公司經辦人員的簽字不行,一定要加蓋中介公司的印章。

遵循上述四個步驟付定金,下家與上家之間的定金合同便能確保有效成立,一旦上家不同意出售房屋,下家便可要求雙倍返還定金。

四、買賣雙方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

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七個必須

1.必須確認房主真實身份 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前首先需檢查簽約主體的真實性,主要是核實房主的身份。因此對於業主證件的真實性和其與業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簽訂買賣合同的前提條件,尤其在買賣雙方自己進行交易而沒有第三方作為居間擔保的情況下,該項問題更需引起客戶的注意。

2.必須明確雙方違約責任 因為房產交易復雜且金額較大,有時會出現意想不到的狀況,導致違約行為。為了能避免以後出現扯皮現象,需要在簽署合同時就明確寫清雙方的責任和權利,以及違約金的償付金額和時間,遵循的原則就是雙方責權利對等。目前絕大多數二手房買賣合同中違約金的比例都有明確條款註明,但對於賠付時間卻沒有具體款項,這會導致違約方據此拖延支付時間,使條款的實際約束力和執行力下降,因此合同中應加入「買方在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賣方在實際交房之日起)規定期限內向賣方(買方)支付違約金」的條款,以確保合同條款的最終落實。

3.必須標明付款過戶時間 在實際操作中買方會將房款分為首付和尾款兩部分在不同時間段打給房主。因此,賣方需要明確買方的付款時間,而同時尾款的支付時間有賴於房產過戶的日期,因此買方有權利知道房產的過戶時間。如果逾期則依照實際情況由違約方執行第2款項中的違約責任。

4.必須註明費用交接時間 這是買方所應關注的房屋本身附屬問題,屬於「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條款,一定要註明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各項費用的交接年月日。因為交接時間的明確是清晰劃分責任的關鍵,同時如果是公房交易,對於物業、供暖等費用的交納時間和標准,原房主的單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賣方需要作出的配合和買方需要簽署的協議等,都應在合同中明確寫明。

5.必須有代理費明細單 隨著中介市場的不斷完善,消費者逐漸認識到信譽好的經紀公司能切實保障買賣雙方的權利。通過經紀公司交易的二手房比例在逐年增加,2004年比2003年該數量翻了一倍還多。因此,經紀公司的代理費越來越受消費者的關注。但是,目前市場上存在經紀公司代理費收取不明確的問題,在合同中只寫其占總房款的比例,而並沒有明細單,這中間就會存在信息的不對等,最終損害消費者的利益。因此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要求經紀公司明確寫明代理費的用途。

6.買方必須見房主 現在有些經紀公司有「收購」業務,因此出現「一房多賣」的違規操作,即經紀公司在收暌桓隹突Ф?金後,還會帶其他客戶看房,最後誰出價高便賣給誰,不惜與第一個客戶毀約。理由常常是房主不賣等經紀公司的免責條款,即經紀公司無需為其違約行為承擔任何違約責任,而交了訂金的消費者只能忍氣吞聲。為此提醒消費者,如果此時您能夠行使自身權利,要求約見房主當面核實,就會揭穿其不軌行為??

7.必須學會使用補充協議 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時如果遇到合同條款不明確,或需要進一步約定時,要在合同相關條款後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後填寫附加條款,將合同中對雙方的意思寫明,會減少後續階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與麻煩。

如何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

在二手房交易中,許多購房者往往只考慮房產價值的高低,而忽略了交易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對於如何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所知更少。事實上,二手房買賣合同在簽訂前和簽訂時更需要特別注意。

簽訂前

購房者一定要對售房者有較為全面的了解。

1、查看產權所有人的身份證件。

2、房屋產權證上的產權所有人是一位還是幾位?如果是幾位共有,則共有人是否全部同意?

出售房產時,房屋的產權共有人一定要全部同意。在簽訂房產買賣合同時,也要全部到場。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場,需出具經過公證的委託書及代理人身份證件,由委託代理人替其簽章。

對即將進行交易的房產進行必要的了解。

1、售方提供的房屋產權證是否屬實?

2、房產面積多大?

3、該房產用途是什麼?是辦公還是居住,或是其他?

4、該房產有沒有被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

5、該房產是否已設定抵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並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在這里,如果該房產已設定抵押,那麼抵押方即為售房者,抵押權人就是售房者將該房產抵押的第三方即某人、某公司或某銀行;受讓人就是購房者。這個規定的意思也就是售房者已將該房產抵押給第三方,在轉讓該房產時,並未通知第三方或未告知購房者此房已設定抵押,那麼轉讓行為無效。只有在抵押登記注銷或抵押權人同意的情況下,此房產方可進行買賣。

6、該房產是否已設定租賃?如果該房產已經出租,則需要售房者提供該房產的承租方出具的在同等條件下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聲明。同時購房者還要查詢售房者與該房產的承租方所簽訂的租賃合同是否登記備案?根據《上海市房地產轉讓辦法》的規定:轉讓已經出租的房地產,租賃雙方當事人已經依法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的,該租賃合同由房地產受讓人繼續履行。這個規定的意思是售房者轉讓已經出租的房地產,因該房產而簽訂的租賃合同是登記備案的,則租賃合同由購房者繼續履行。也就是說:如果購房者購買該房產是為了投資,這種帶租約的房產是比較適合的;如果購房者購買該房產是為了自己居住,這種帶有已經登記備案的租賃合同的房產會對購房者造成較大影響的。

簽訂時

需要准備的證明材料。

購置房地產,購房者可能是一人,也可能是數人。無論哪種情況,都需要購房者准備好如下材料:1、身份證原件或護照原件及復印件;2、未成年人的戶口簿或出生證明;3、有委託代理人,須提供經公證的委託書及代理人身份證。購房者如是境外人士,所提供的公證材料是外文的需到上外翻譯公司翻譯。境外人士提供的有些材料如委託書、同意書等必須經下列境內外機構公證、認證後方為有效:

1)香港地區:經國家司法部授權的香港律師公證;2)澳門地區:中國法律服務(澳門)公司;3)台灣地區:經台灣地方法院公證後由海基會將副本寄送上海市公證員協會,當事人憑正本前往上海市公證員協會核對蓋章;4)外國:經當地公證機構公證並經中國駐外使領館認證。

看清楚合同中的約定內容。

盡管二手房交易當中使用的《上海市房地產買賣合同》,是由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與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制定的規範文書,但其中也有很多地方需要填寫,所以要仔細些,尤其注意以下幾點的填寫(如果正文寫得不夠全面,可在補充條款中加以說明):

1、房款的金額是否寫清楚?

2、付款方式該如何?是一次性付款還是分幾次?每次付款是什麼時間?這與購房者自己的資金流轉是否有沖突?避免向售房者承擔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3、購房者如需按揭貸款,在合同中是否已經註明?(這里需要提醒購房者,要先了解貸款銀行的操作程序及規定,一定不要使自己的貸款額度超過貸款銀行的規定額度,造成貸款審核不能通過,目前上海大多數銀行可以貸款七成);

4、何時交房?交房時還有哪些物品(傢具、電器等設備隨房產一並轉交購房者,也需要在合同的附件中列出明細清單);

5、交房前與交房後的物業管理費、水電、燃氣、通信等費用由誰來承擔?一般是交房前由售房者承擔,交房後由購房者承擔;

6、房地產的風險責任何時轉移給購房者?

《上海市房地產轉讓辦法》的規定是:房地產的風險責任,自房地產權利轉移之日起由轉讓人轉移給受讓人(即購房者);但轉讓當事人約定自房地產轉移佔有之日(交房之日)起轉移風險責任的,從其約定。大多數的購房者會選擇使用在房地產轉移佔有之日起轉移風險責任;

7、違約責任是否約定?違約金的數額是否約定清楚?

8、房地產買賣合同何時生效?(這對購房者是否能夠很好地履行合同是至關重要的)

1)如果交易雙方沒有特別約定,則交易雙方簽字後合同即為生效。

2)交易雙方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加條件,附加條件自合同成立時生效。

3)交易雙方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加期限,附加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到時生效。

4)雙方當事人中有一方或雙方是境外人士,交易雙方在簽署房地產買賣合同時應經過公證,此時合同方才生效。

五、買方交付首期房款或定金。

標准按揭服務流程

第一步 貸款方案咨詢

第二步 抵押物評估

第三步 預審貸款資料通過簽署貸款合同(下家)

第四步 貸款資料進銀行,銀行審核通過

第五步 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房屋抵押過戶(上/下家)

第六步 領取新產證、他項權利抵押證明

第七步 銀行發放貸款

第八步 結案

二手房按揭貸款知識匯總

評估個人購房能力的七大步驟

第一步:看現金等價物 此概念源自會計學,即評估你的現金,不應該看你的銀行存款,還應看變現能力比較的各類股票、債券等。

現金等價物=銀行存款+國庫券+債券+股票+基金

第二步:算資金周轉 還款是持續比較長的時間,所以一定看自己的資金周轉

資金周轉留存=平均月開支×3~5

第三步:計算籌款能力 籌款能力=現金等價物-資金周轉留存+其他突進的籌款(如典當、親友資助)

第四步:計算月收入 月收入=工資收入+其他收益(如股票、債券等已經准備賣出籌資金,則此收益不能計算入內)

第五步:每月合理還款能力 合理還款能力=月收入×40%~50%

第六步:估算銀行可借款額 根據自己的每月合理還款能力和可以貸款年限和自己希望貸款年限的平衡,計算可得

第七步:估算最大房款 最大房款=籌款能力(首付款)+銀行可借款額+公積金可貸金額

其中籌款能力 / 最大房款 >20%~30%

20%為購新房,30%為二手房

申請購房組合貸款應注意以下幾點

1:所購住房應該符合申請銀行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的購房貸款范圍;

2:在具備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資格的同時,還應具備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的條件;

3:申請個人住房組合貸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為30萬元。

4:申請個人住房組合貸款中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部分,按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計算;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部分,按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利率計算。

二手房貸款所需資料

1: 申請人和配偶及符合條件參與計算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的直系親屬的身份證(並隨帶身份證復印件)每人各1份。

2: 申請人和配偶及符合條件參與計算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的戶口薄(並隨帶戶口薄復印件)各1份,如申請人與配偶不是同一戶口的,需另附婚姻關系說明

3: 原產權證1份;現房權證中應註明是商品房、平價房或安居房

4:經由交易中心提供的上海市房地產買賣合同2份;

5: 房價30%或以上預付款收據原件及復印件1份

6: 借款申請表1份: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申請表1份、個人住房公積金借款申請表2份

7: 借款合同、抵押合同1套:公積金借款合同6本、商業性借款合同5本,抵押合同4本;擔保合同1份;

8: 借款人和配偶及符合條件參與計算額度直系血親的單位和個人住房公積金帳號(或職工住房公積金結存單)每人各1份

9: 借款人和配偶及符合條件參與計算額度直系血親同意使用其住房公積金的承諾書每人各1份

10: 申請人家庭收入證明材料和有關資產證明等。(根據備注情況確定,包括工資單、個人所得稅納稅單,三資企業員工由單位提供月收入證明;私營工商業者提供單位近期營業稅、所得稅及財務會計報表;銀行存單、有價證券以及經常性匯款來源證明等)

11: 如以上資產屬申請人家庭成員所有,需附送有關家庭成員同意共同還款承諾書1份

12: 已存滿規定期限的住房儲蓄存單和(或)存摺1份(申請住房儲蓄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時需提供,其他類型則不必)

13: 企業允許借款申請辦理企業住房基金個人住房

⑵ 二手房交易賣方需要提供哪些證件

買方需要攜帶的證件資料,分以下幾種情況

情況一:買方單身

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房屋買賣交易的契稅完稅證明;

情況二:已婚

需要攜帶夫妻雙方的身份證、結婚證(若購房者是外地人,需要根據當地規定,出具本地暫住證或其他證件)、家庭戶口本(戶口本是外地的需要提供暫住證)、二手房買賣交易的契稅完稅證明。

情況三:離異

需要提供個人身份證、戶口本和房屋買賣交易的契稅完稅證明、離婚證、離婚協議,如果購房者攜帶未成年人,需要攜帶孩子所在的戶口本。

情況四:港澳台人士

需要提供港澳身份證或者個人護照、房屋買賣契稅完稅證明,台灣認識需要出示通行證、契稅完稅證明、注滿拘留證明(例:在北京購房需要在京滿一年的居留證明,不同城市規定不同)。

情況五:外籍人士

需要攜帶個人護照譯本公正、交易契稅完稅證明、注滿居留證明。

情況六:過戶給未成年人

需要提供監護公證,家庭戶口本,父母身份證、結婚證,公證監護人必須到場,未成年人可不到場。(如果未成年人的戶口跟父母一起且互助式父母,只需要提供出生證明即可)。

情況七:現役軍人或者武警家庭

需要買方攜帶身份證原件、復印件,軍官證原件、復印件,團級以上部門開具的家庭證明。

情況八:多個人共同購買

需要接受過戶的人攜帶所有過戶接收人的身份證原件,全部人員到場或部分人員攜帶未到場的人手寫委託書辦理過戶。

賣方需要攜帶的證件資料,主要包括兩個方面

1,賣方需要攜帶個人身份證、房產證,如果交易房屋賣方有多個權利共有人,需要所有共有人到場簽字,如果不能到場簽字,需要由簽字人員提供未到場權利人的公證委託書,(家庭滿五唯一住房,需要賣方提供結婚證和夫妻雙方的戶口本)。

2,如果是房產是繼承過戶得來的房產,賣方還要提供原房產證復印件、繼承公證書。

⑶ 二手房交易都需要做哪些公證

誰申請誰辦理。如一方是需要夫婦倆人到場簽字,但是一方不能到場,這樣的情況就要出具公證書,費用自然由申請人出。

⑷ 二手房買賣要去房管局簽什麼協議

到房管局辦理房屋過戶和抵押手續。 購房人到房屋所在區的交易中心辦理房屋過戶和抵押手續,並將抵押收件收據通過按揭服務公司交貸款銀行。如果是全款的話交款時間需要更買房人商量,最好找中介公司辦理,以防交錢後不給辦理過戶。
一、看房:買方看房、買賣雙方初步洽談價格、付款方式、交房日期等事項,一般買賣雙方產生的所有費用由買賣雙方支付;
二、查檔:買賣雙方持房產證原件或按揭合同原件到檔案大廈國土部門查房檔案;
三、簽合同:買賣雙方協商房屋價格、定金、首期款、資金監管、貸款申請時間、贖樓費用、過戶申請時間、稅費支付方式、交房日期、租客情況、傭金的支付時間及比例、違約責任,確定這幾大要點後,買賣雙方與中介簽訂三方合同或者買賣雙方簽訂合同,把上述內容寫入合同(深圳市統一格式合同),支付定金給中介公司;
四、賣方同擔保公司到公證處進行公證,賣方委託擔保公司辦理相關事務;
五、資金監管及貸款申請:買方支付首期款到按揭銀行資金監管賬號(一般是原貸款銀行,如果換其他銀行會多出一些費用),買方及擔保公司與銀行簽訂資金監管協議及相關文件(一大堆,都沒看清楚,只是忙著簽名),買方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銀行同意貸款後出具貸款承諾書給買方(一般銀行直接通知擔保公司),約7~8個工作日左右;
六、贖樓:買方向擔保公司支付擔保費用後,擔保公司向原貸款銀行申請贖樓,擔保公司向銀行出具贖樓擔保,進行贖樓及注銷抵押登記手續,約5個工作日左右;
七、房屋過戶:買方同擔保公司去深圳市房地產產權登記中心三樓(金湖文化廣場,位於銀行汽車站和南方葯廠之間)簽訂<深圳市房地產買賣合同(現售)>,遞交房產過戶申請,擔保公司領取回執,需5個工作日;
八、買方同擔保公司到領證窗口簽署回執繳費領取房產證(記得多復印一些,再見到它時要等全部貸款還清之後啦),擔保公司領出新房產證同按揭銀行在深圳市房地產產權登記中心作抵押登記,銀行把首期款給賣方,新房產證抵押登記後,銀行把扣除贖樓貸款後的貸款給賣方,約10個工作日左右;
九、交房:買賣雙方辦理房屋交接,水、電等過戶,買方領鑰匙。

⑸ 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需要帶哪些材料

簽二手房買復賣合同需要制帶的證件:
1、買方要帶的東西有:房屋產權證明,以及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
2、賣方要拿的東西有: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購房合同或購房時間證明、房屋產權證。
3、如果說房屋處於出租狀態,那還需要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材料。
4、如果說是委託代理人辦理的,受託的人除了上述的證件外,還必須帶上公證委託書、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委託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證處「該復印件與原件相符」的印章)等資料。

⑹ 二手房過戶,哪些資料需要簽名,按手印

二手房過戶,以下資料需要簽名,按手印:
1:在查詢購房人是否是唯一住回房,開具唯一或是二套證明時答:需要簽名(無需手印)
2:如果對方是貸款買房,那麼貸款文本需要簽名(無需按手印)。
3:在繳納房屋稅款時,需要簽名(無需按手印)
4:在房屋產權過戶權屬登記時:需要簽名+按手印。
5:有的地方沒有實行不動產證,還是房產證+土地證:在領取新房產證,和土地證時需要簽名(無需手印)。不動產證領取需要簽名(無需手印)。

⑺ 二手房交易面簽 賣方需要准備的材料有哪些

二手房交易面簽賣方需要准備的材料有:身份證、房屋所有權證書、買賣合同、戶口本、結婚證、共有產權應提供共有人的授權委託書。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168號《房屋登記辦法》:
第三十二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一)買賣;
(二)互換;
(三)贈與;
(四)繼承、受遺贈;
(五)房屋分割、合並,導致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六)以房屋出資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分立、合並,導致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條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並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第三十四條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抵押房屋的所有權,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除提供本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材料外,還應當提交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抵押權人同意抵押房屋轉讓的書面文件、他項權利證書。
第三十五條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合法建造房屋、繼承或者受遺贈取得房屋所有權,權利人轉讓該房屋所有權或者以該房屋設定抵押權時,應當將房屋登記到權利人名下後,再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或者房屋抵押權設立登記。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取得房屋所有權,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要求房屋登記機構予以登記的,房屋登記機構應當予以辦理。房屋登記機構予以登記的,應當在房屋登記簿上記載基於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予以登記的事實。
第三十六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權利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
(一)房屋所有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變更的;
(二)房屋坐落的街道、門牌號或者房屋名稱變更的;
(三)房屋面積增加或者減少的;
(四)同一所有權人分割、合並房屋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條申請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發生變更事實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第三十八條經依法登記的房屋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記簿記載的所有權人應當自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所有權注銷登記:
(一)房屋滅失的;
(二)放棄所有權的;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條申請房屋所有權注銷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消滅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第四十條經依法登記的房屋上存在他項權利時,所有權人放棄房屋所有權申請注銷登記的,應當提供他項權利人的書面同意文件。

⑻ 二手房過戶的時候,賣方要准備哪些材料

房屋權證、買賣雙方身份證明、房屋出售方婚姻狀況證明、房屋核檔證明、買賣契約以及其他房屋登記機構認為有必要提供的資料等。

賣方所需文件:1、身份證明(外地戶口需暫住證);2、房產證;3、網簽的房屋買賣協議;4、稅費繳納證明。

買方所需文件:1、身份證明(外地戶口需暫住證);2、網簽的房屋買賣協議;3、稅費繳納證明。

拓展資料:

1、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所需要的時間

過戶之後,房產即登記在買方名下,但領取房產證還需要等一段時間。這段時間根據不同辦理機關,時間也不一樣,一般在7個工作日左右。有些房屋需要到市建委辦理土地證,則全部辦證時間需要40天左右。

2、本人不能到場辦理過戶手續的可以委託別人辦理

如果買賣雙方的當事人不能到場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法律規定可以委託他人代為辦理,賣方委託他人辦理必須提供經過公證機關公證的委託書,買方可以手寫一份委託書,寫明委託許可權和時間,可以不辦理公證手續。

3、在建委辦理了過戶手續,卻遲遲拿不到房產證怎麼辦?

在極特殊情況下,買賣雙方在建委正常辦理了房產過戶手續,但買方在規定的時間卻領不到房產證,這時買方必須高度警惕,應當立即向發證機關問明情況。

4、房產過戶後由銀行放款,不需要買方另行授權

以貸款方式支付房款,銀行放款的時間在辦理房產過戶之後。這樣就可能出現這種局面,即一旦辦完過戶,銀行又因故拒絕放款,房主將面臨房、錢兩空的尷尬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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