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請教:請問土地增值稅扣除項目是否包括印花稅的問題
分兩種情況:一、房地產企業新建住房項目在銷售後,計算的土地增值稅中可扣除的項目,包含了土地開發成本和土地開發費用。而土地開發費用包含了利息費用和推算的其他費用,其中印花稅因為放在管理費用中了,所以新建住房銷售的時候,在扣除的稅金當中不再包含印花稅了。二、對於非房地產開發企業轉讓或者銷售存量房,二手房,不存在扣除開發成本及開發費用的說法,所以印花稅雖然包含在管理費用中,但是並沒有扣除過,所以在計算扣除相關稅費的時候可以扣除。
Ⅱ 土地增值稅中印花稅的扣除
這個問題以前有一個人問過。請參看以下文件。
《財稅字〔1995〕48號》:內
「......
九、關於計算增容值額時扣除已繳納印花稅的問題
細則中規定允許扣除的印花稅,是指在轉讓房地產時繳納的印花稅。房地產開發企業按照《施工、房地產開發企業財務制度》的有關規定,其繳納的印花稅列入管理費用,已相應予以扣除。其他的土地增值稅納稅義務人在計算土地增值稅時允許扣除在轉讓時繳納的印花稅。」
以上文件第一句就明確了可以扣除哪個環節的印花稅。只能是轉讓房地產時繳納的印花稅。
其實也很好理解,房地產企業自建房地產,然後銷售房地產。自然要交自建房地產的營業稅和銷售房地產的營業稅。這里雖然發生了兩道營業稅,但計算土地增值稅的時候,只能扣除銷售房地產的營業稅。與印花稅情況有點相似。
Ⅲ 二手房印花稅怎麼收要交多少
二手房交易稅費是指在二手房交易中,稅務部門向賣方徵收交易所產生的差價專獲得的收入。二屬手房稅費包括印花稅(包括交易印花稅、房產證印花稅)、契稅、營業稅、城市建設維護稅、教育費附加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土地出讓金、綜合地價款八個稅種。
Ⅳ 注冊會計師的稅法中,銷售二手房時,繳納的土地增值稅計算中,可以扣除的項目有印花稅嗎是不是房地產企
計算土地增值稅的公式為:應納土地增值稅=增值額×稅率
公式版中的「增值額」為權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減除扣除項目金額後的余額。
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計算增值額的扣除項目:
(1)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
(2)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
(3)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費用,或者舊房及建築物的評估價格;
(4)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
(5)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扣除項目。
Ⅳ 舊房轉讓能提供購房發票土地增值稅的扣除 印花稅能扣嗎
印花稅不能扣除,印花稅是根據成交總額計算的。土地增值稅是以增值額為依據計算的,可以扣除。
Ⅵ 房產開發企業在土地增值稅清算時印花稅是否可以扣除
一、這種說法要看針對什麼企業:
1、針對房地產企業,其中的印花稅計入管理費用,在算土地增值額時不能扣除,但在算企業利潤時可以扣除。
2、針對非房地產企業,其中的印花稅在轉讓房產時就在土地增值額中扣除了,所以在算企業利潤時就不能扣除了。
所以說,地產企業在以前會計年度中算利潤時如果沒有扣除印花稅,在清算時肯定要扣的;如果在以前年度利潤計算時已經扣除了,有相關的憑證證明就不用扣除了。可能你說的情況屬於前者。
二、印花稅在企業的會計處理中,是記入到了管理費用中的;只有在房地產開發企業計算土地增值稅進,管理費用是可以扣的,(其他企業是不可以扣的),但是是有比例限制的,並不是以實際發生額全部扣除的。
三、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土地增值稅一些具體問題規定的通知 》(財稅[1995]48號)文件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按照《施工、房地產開發企業財務制度》的有關規定,其繳納的印花稅列入管理費用,已相應予以扣除。因此不能作為已繳稅金重復直接扣除。
其他的土地增值稅納稅義務人在計算土地增值稅時允許扣除在轉讓時繳納的印花稅。
(6)土增印花稅怎麼扣除二手房擴展閱讀:
一、印花稅納稅單位的各項應稅憑證在書立、領受時貼花完稅。同時須自行設立印花稅專用登記簿,將合同名稱、簽訂日期、稅率、對方單位名稱、應稅憑證所載計稅金額、按日、序時逐筆記載,以便於匯總申報及稅務部門監督檢查。
印花稅納稅單位應認真填寫印花稅納稅申報表,在規定期限內報當地主管稅務機關。
二、對實行印花稅匯總繳納的單位、按規定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對應稅憑證的管理仍執行原辦法,可不按日序時逐筆登記。
三、印花稅納稅申報工作均由納稅單位的財務部門負責,並指定專人負責各項應稅憑證的管理、印花稅的貼花完稅工作、按規定填報印花稅納稅申報表。
四、印花稅納稅單位使用印花稅票貼花完稅的,使用繳款書繳納稅款完稅的,以及在書立應稅憑證時由監督代售單位監督貼花完稅的,其憑證完稅情況均應進行申報。
五、凡印花稅納稅申報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於每季度終了後10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稅務局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或"監督代售報告表"。
六、申報時間:凡印花稅納稅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於每季度終了後十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或"監督代表報告表"。只辦理稅務注冊登記的機關、團體、部隊、學校等印花稅納稅單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當地稅務機關申報上年稅款。
Ⅶ 房地產企業轉讓舊房土地增值稅能扣除印花稅嗎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土地增值稅一些具體問題規定的通知》(內財稅字〔容1995〕48號)規定:「 九、關於計算增值額時扣除已繳納印花稅的問題
細則中規定允許扣除的印花稅,是指在轉讓房地產時繳納的印花稅。房地產開發企業按照《施工、房地產開發企業財務制度》的有關規定,其繳納的印花稅列入管理費用,已相應予以扣除。其他的土地增值稅納稅義務人在計算土地增值稅時允許扣除在轉讓時繳納的印花稅。」
Ⅷ 房地產企業土地增值稅計算印花稅可以扣除嗎
可以扣除。依據如下:
《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六條計算增值額的扣除項目:(四)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
Ⅸ 房地產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可以扣除嗎
這個問題以前有一個人問過。請參看以下文件。
《財稅字〔1995〕48號》:
「......
九、內關於計算增容值額時扣除已繳納印花稅的問題
細則中規定允許扣除的印花稅,是指在轉讓房地產時繳納的印花稅。房地產開發企業按照《施工、房地產開發企業財務制度》的有關規定,其繳納的印花稅列入管理費用,已相應予以扣除。其他的土地增值稅納稅義務人在計算土地增值稅時允許扣除在轉讓時繳納的印花稅。」
以上文件第一句就明確了可以扣除哪個環節的印花稅。只能是轉讓房地產時繳納的印花稅。
其實也很好理解,房地產企業自建房地產,然後銷售房地產。自然要交自建房地產的營業稅和銷售房地產的營業稅。這里雖然發生了兩道營業稅,但計算土地增值稅的時候,只能扣除銷售房地產的營業稅。與印花稅情況有點相似。
Ⅹ 非房地產企業計算土地增值稅時印花稅如何扣除
稅已列入管理費用」,那麼其他企業在轉讓環節繳納的印花稅不同樣是計入管理 答:《回財政部、國家稅務答總局關於土地增值稅一些具體問題規定的通知》(財稅[1995]48號)明確規定: 「九、關於計算增值額時扣除已繳納印花稅的問題 細則中規定允許扣除的印花稅,是指在轉讓房地產時繳納的印花稅。房地產開發企業按照《施工、房地產開發企業財務制度》有關規定,其繳納的印花稅列入管理費用,已相應予以扣除。其他的土地增值稅納稅義務人在計算土地增值稅時允許扣除在轉讓時繳納的印花稅。」 一般來說,對於非房地產企業銷售新房的情況是比較少的,大多數是銷售舊房,銷售舊房的印花稅不是計人管理費用,而是計入固定資產清理。所以「財稅[1995]48號」文件規定,非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房產計算土地增值稅時,印花稅是單獨作為稅金項目扣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