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二手房合同如何簽訂 機智避開霸王條款
二手房交易涉及到很多手續,其中重要的一個環節就是簽訂買賣合同,如果日後交易雙方產生糾紛,買賣合同就將是關鍵的憑證之一,所以合同的簽訂必須重視。那麼,現在就跟著小編一起看看簽訂二手房合同需要注意什麼?有哪些霸王條款?
一、買方無權調整合同
有些房屋買賣合同中會寫明「該合同一旦簽字生效,買方將無權對合同內容進行調整和修改」等類似條款,其實這就是霸王條款的類型之一。房屋買賣合同是交易雙方經過協商後制定的,在交易過程中可能會出現很多意外的情況,使得合同的約定與實際不符,這時就需要對合同內容進行修訂,作為當事人的買方,自然也是有權利對合同進行調整的。
二、延期交房可免責
「若非賣方的原因而導致的延期交房,賣方不承擔任何責任」,這樣的條款也是霸王條款的一種。如果交易雙方已經在房屋買賣合同中明確約定了交房的時間和方式等,那麼賣方就必須按照約定時間交房,若中途出現一些問題,致使交房時間延期,那麼賣方必須提前告知買方,並且以書面形式進行說明,否則就需要承擔相應責任。
霸王條款
三、買方無權選物業
大多數人買房的時候都忽略了物業選擇的問題,基本上是該房屋原來配備的是哪家的物業公司,買房之後依舊是這家,一些賣家便利用這一點,使用與物業公司合夥吃回扣的方式,坑騙買家,並故意在合同中約定必須使用這家物業公司,這其實也是一種霸王條款。該條款侵犯了買方的選擇權和知情權,對其權益造成了損害,需要多加防範。
四、違約責任不對等
說到合同中的霸王條款,其實常見的便是違約責任不對等的條款,一些房屋買賣合同中對購買方的違約責任總是約定地十分詳細,但是對於售賣方的違約責任,不是不約定就是約定不清,這就為售賣方提供了很多欺騙購買方的機會。所以,購買方在簽訂合同的時候,一定要注意這樣的條款,並且主動提出明確售賣方的違約責任,若對方不同意,那就不要輕易簽下合同。
上述內容就是小編為大家精心整理的房屋買賣合同的霸王條款,希望可以幫到你們。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8-06-15,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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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二手房合同如何簽四大「霸王條款」不可忽視
房屋買賣合同是房產交易的重要文件之一,簽訂時必須要慎重。一些房屋合同表面看起來沒有問題,但實際卻存在著諸多不公平的條款,一旦發生糾紛,這些條款會使購房者的權益無法得到保障,現在就跟著小編一起來看看房屋買賣合同中有哪些霸王條款?
一、買方無權調整合同
有些房屋買賣合同中會寫明「該合同一旦簽字生效,買方將無權對合同內容進行調整和修改」等類似條款,其實這就是霸王條款的類型之一。房屋買賣合同是交易雙方經過協商後制定的,在交易過程中可能會出現很多意外的情況,使得合同的約定與實際不符,這時就需要對合同內容進行修訂,作為當事人的買方,自然也是有權利對合同進行調整的。
二、延期交房可免責
「若非賣方的原因而導致的延期交房,賣方不承擔任何責任」,這樣的條款也是霸王條款的一種。如果交易雙方已經在房屋買賣合同中明確約定了交房的時間和方式等,那麼賣方就必須按照約定時間交房,若中途出現一些問題,致使交房時間延期,那麼賣方必須提前告知買方,並且以書面形式進行說明,否則就需要承擔相應責任。
三、買方無權選物業
大多數人買房的時候都忽略了物業選擇的問題,基本上是該房屋原來配備的是哪家的物業公司,買房之後依舊是這家,一些賣家便利用這一點,使用與物業公司合夥吃回扣的方式,坑騙買家,並故意在合同中約定必須使用這家物業公司,這其實也是一種霸王條款。該條款侵犯了買方的選擇權和知情權,對其權益造成了損害,需要多加防範。
四、違約責任不對等
說到合同中的霸王條款,其實最常見的便是違約責任不對等的條款,一些房屋買賣合同中對購買方的違約責任總是約定地十分詳細,但是對於售賣方的違約責任,不是不約定就是約定不清,這就為售賣方提供了很多欺騙購買方的機會。所以,購買方在簽訂合同的時候,一定要注意這樣的條款,並且主動提出明確售賣方的違約責任,若對方不同意,那就不要輕易簽下合同。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1-03,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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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二手房買賣,兩方怎樣簽訂購房合同對買方有利,合同應
開發商辦理初始登記是自己辦理房產證的必要前提條件。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內第34條的規定,房地產開容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內,將其需要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通常主管部門辦理初始登記所需時間大約為20~60日不等,因此在收房入住後的兩三個月之後,可以向開發商詢問辦理初始登記的情況,也可以到本地的房地產交易信息網站進行查詢。為確保自己的利益,在《購房合同》中應對開發商辦理初始登記的時限加以約定,尤其是開發商辦理初始登記的最後期限以及辦理完畢後的「及時通知義務」等,明確不及時辦理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
Ⅳ 二手房交易如何付款對業主更有利
二手房交易建議分期付款
李先生:我想買一套二手房,中介公司專說三個月後才給辦房產證屬過戶,但現在必須要交款,二手房交易怎樣付款才能保障我的資金安全?
北京億中律師事務所王京平律師答復:如中介公司要求李先生在未辦理過戶前支付全部房款,確實存在很大的風險。李先生可與賣家簽署一份《房屋買賣合同》,二手房交易約定分期支付款,在房屋產權過戶到名下前只支付部分房款,過戶完成後再支付全部房款。如果必須在過戶前交付全部房款的話,二手房交易雙方可以選擇採取將應付款提存於公證處的方式來保障資金安全
Ⅳ 二手房簽合同最容易忽視的條款是什麼(我是買家)主要針對買家的有利條款!要詳盡!
隨著'梯級消費'理念的普及,消費者購買房產已經越來越理智了,越來越多的消費者開始選擇二手房作為自己置業首選。二手房相比一手房除了價格稍低之外,最大的好處還在於它的現房優勢,使得購買者即買即住,非常省力,但是二手房買賣省力不可省心,在二手房交易的環節中,關注細節往往是避免交易風險的關鍵所在,尤其是以下的四大問題最容易被消費者忽視。
一、物業情況
物業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響到日後的居住生活質量,在買二手房的過程中如果忽略了所在小區的物業情況,入住以後可能會造成很多麻煩。
(1)物業交驗不可大意。
買房過程中需重視物業交驗環節,交驗時您應注意:物業是否與合同約定的一致;家電、傢具等是否與合同相符;鑰匙是否已交付;水電煤表數字是否查驗等;另外,在簽定合同後到應到房屋所在地的物業管理處辦理物業管理費結算,時間應以交房當日為准,同時購房者辦理物業進戶手續。
(2)物業管理水平要考察。
觀察小區是否封閉,保安巡查情況如何;小區環境衛生、綠化等是否清潔、舒適;詢問水、電、煤、暖的費用如何收取,是上門代收還是自己去交;電梯品牌、速度及管理方式;物業管理公司還提供其他哪些服務等等。另外,還應該詢問有無業主委員會,以及業主委員會的實際組成人員是否穩定等。
二、公共維修基金
公共維修基金是指住宅樓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基金。其本金由售房單位和購房人共同籌集,所有權歸交納人,其利息用於售出住宅樓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利息不足時由產權人分攤。
當買賣雙方簽署協議時遇到公共維修基金是否應由買家支付時,通常的解決辦法是經由買賣雙方協商最終達成共識。一般會有四種處理方法:
(1)房屋業主將公共維修基金無償順延給客戶,這是二手房交易中最普遍的做法。
(2)買賣雙方經過協商,由客戶與業主共同承擔這筆費用,即客戶支付原業主所繳納公共維修基金費用的50%。
(3)買賣雙方經過協商按一定比例支付公共維修基金費用。比例公式為(房屋產權年限-原業主所購房屋與出售房屋的時間差)/房屋產權年限。
(4)房屋業主不同意將公共維修基金無償順延給客戶也不想按比例與客戶分擔這筆費用,那麼購房者如購買該套房屋則需承擔原業主當初購房時所交納的這筆公共維修基金費用。
三、車位問題
隨著私家車數量的增加,有限的車位已經完全不能滿足停車需求,為了避免每天回家還要為停車的事兒操心,購買二手房時一定要了解清楚小區內的車位情況,順便也要了解小區周圍停車場的信息,以防萬一。
現在有的車位有產權,有的只有使用權。一般來說,有產權的車庫可以方便地出售,只有使用權的車庫能否在二手市場上轉讓,則要看當初戶主與物業簽訂的合同。車位的產權問題往往會引起二手房交易的糾紛,由於目前法律沒有對車位產權的歸屬作明確規定,導致一些因車位產權而引發的二手房買賣糾紛無法妥善解決,而二手房如果能帶著車庫或車位,將來還會有更大的升值潛力。因此,消費者在進行二手房交易的時候一定要擦亮眼睛,慎簽合同。
四、衛生站
很多人對衛生站這個名稱還很陌生,其實衛生站也就是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社區醫院,一般就設在小區內,小區內的居民平時有個小毛小病,只需走上幾步路,就能在小區的衛生站將配葯、扎針、打吊瓶等問題'一站式'解決,給居民們帶來了極大的就醫便利。
根據北京市規劃委公布《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務設施規劃設計指標》規定,居住人口超過5000人的大型社區,衛生站規模不能小於300平方米,3000人以下的社區不能小於50m平方米。衛生站的面積雖小,作用卻不小,因此,消費者在考察二手房的時候也可以將這一條列為衡量社區配套設施完善與否的標准。
如果消費者能夠將上面的四大問題記住了,相信在入住後可以省去不少的後顧之憂,其實購買二手房是一項看似簡單,實際卻很復雜,技術含量很高的交易,因此,'我愛我家'建議廣大購房者最好通過專業品牌中介機構進行購買,以確保自身的利益不受損失。
Ⅵ 購買二手房時買家應當如何保證自己的利益
買賣雙方簽訂合同時,可增加附加條款確保各自利益
記者走訪了幾家房屋中介公司後發現,隨著房價的上漲,二手房買賣雙方在交易過程中發生糾紛的事也很常見,其中大多數是賣方反悔提出漲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