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買二手房定金怎麼交如何避開雷區
一、交定金前要明晰房屋情況
(1)確認房屋的基本信息
首先要考察地段、環境、價位和房屋結構、格局、採光條件以及物業管理等相關問題。
(2)確認准確的建築面積
有的賣房者口中的房屋面積和實際面積相差甚遠,因此購房者要看好,或說明以產權證上登記的為准等。
(3)核實房產證
購房者去房管局核實房產證,弄清楚房屋相關權利是否真實、完整、可靠;了解房屋是否有其他共有人;是否存在債務、抵押等情況。
二、簽定金協議寫清細節
(1)房屋的基本信息要註明
定金協議中寫明房屋地理位置、房屋交易價格、是否含裝修、是否含車位、車位價格等具體內容。
(2)清楚標明各方的責任義務,如悔約責任、違約金款項等。
(3)其他細節。
三、定金數額要明確
定金收多少一般是基於二手房買賣雙方的協商結果,但還需要考慮其他因素。一般定金不能超過總房款的20%。這是因為根據我國《擔保法》規定,定金的數額不能超過主合同標額的20%,超過的部分不受法律保護。如數額較大,盡量選擇資金託管。
四、法律效力提前知
在《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該雙倍返還定金」。此即所謂著名的「定金罰則」。
《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4條規定:「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於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
簡單理解就是定金協議對於買賣雙方產生約束力,雙方當事人必須按照約定履行義務,否則要承擔一定的法律後果。如果買房人不按協議約定完成二手房交易,賣房人有權不退還定金;如果賣房人不按協議約定完成二手房交易,買房人可以要求賣房人雙倍返還定金。
B. 購買二手房交定金時要注意什麼
簽訂二手房合同之後,繳納定金時,購房者往往很擔心自己的權益得不到保障。有些規定是硬性的,購房者可以利用這些硬性規定來維護自己權益。
消費者在訂立定金條款時,應當注意這樣6個問題:
(1)定金條款並不具有強制性,它僅是指導性的,消費者可以依法自主決定是否訂立定金條款;
(2)應當在定金條款中註明不履行合同的具體情況;
(3)雖然已訂立了定金條款,但只有消費者在交付了定金後,合同才生效;
(4)要分清定金和預付款的區別,預付款就是預先支付,但預付款,不能適用定金的罰則。
(5)謹防有的開發商利用購房者缺乏相應的購房知識和經驗,在某些條款內容上設下陷阱,故意讓消費者違約。
(6)定金和訂金在法律上性質是不同的。依據擔保法的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訂金則屬於預先支付的一部分價款,不具備擔保的性質,如果收取訂金的一方不能履行約定,則交付訂金的一方只可要求返還訂金而不能要求雙倍返還。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08-14,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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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買賣二手房,定金應該交多少
根據《擔保法》的相關規定,定金交納的金額不得超過合同標額的20%。若買方違約,定金不退,賣方違約,需雙倍返還定金。
一、二手房定金應該交多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九十一條規定:「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額的百分之二十。」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中第一百二十一條的規定,當事人約定的定金數額若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超過的部分,得不到法律的保障。
也就是說,二手房交易中,房產交易雙方可以自行約定定金數額,一般來說交納3~10萬元,但是 不能超過主合同標額的20% , 如果二手房定金支付超出20%,那麼 超出的部分 就不屬於定金,是 得不到相應保障 的,因此定金並不是越多越好。
舉個例子
一套二手房成交價是500萬元,那麼其定金最多則應該為100萬,但如果買家交了120萬的定金,即使簽了定金合同,超出的20萬就不能適用於定金罰則的規定。也就是說,如果賣家違約,那麼賣家給買家雙倍返還的定金是200萬,而不是240萬。
註: 通過鏈家交易的房屋,金額超過10萬元的部分一般需資金監管來保障錢款安全,且定金最多不超過100萬元。
二、任一方違約,定金會退嗎?
若買方違約,則定金 不退 ;賣方違約,需賠付買方 雙倍定金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八十九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三、交定金前應該注意什麼?
交定金前需注意六個方面:核實房產證、確認房主、核實產權、檢查房屋是否有債務糾紛、核實面積、落實到細節。
交定金前,注意六個方面
買賣二手房,買賣雙方可以約定定金的數額,但是不能超過主合同標額的20%,超過的部分是沒有法律保障的。
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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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內容只在北京適用
D. 購買公司產權的二手房定金怎麼交
定金與認購金不同,定金是一種合同履行的擔保。根據我國民法通則和《擔保法》回規定,簽訂合同當事人一方可答以向另一方給付定金作為履行合同的擔保。如果購房者交了定金之後改變主意決定不買,發展商有權以購房者違約為由不退定金;如果發展商將房屋賣給他人,應當向購房者雙倍返還定金。另外,如果購房者在認購書規定的時限內去與發展商簽訂合同,但因購房合同或補充協議的個體條款雙方存在爭議,不能達到一致意見,致使購房者不能購買認購房屋的,發展商應當退還定金。
買二手房交定金的時候應該注意以下幾點:
1、要求中介公司出示其與上家之間就該房屋掛牌出售的委託協議。在該協議中應當包括房屋基本狀況、房價、委託期限及委託中介公司向下家收取定金的內容。
2、與中介公司簽訂書面的中介協議。該協議至少應包括房屋基本狀況、房價、保留期限及定金的處理方法等約定,並一定要加蓋中介公司的印章。
3、與中介公司簽好中介協議後實際交付定金前,購房者還應要求中介公司出具上家委託中介收取定金的委託書。
4、收到委託書後,在交付定金時應要求中介公司出具收取定金的收據。該收據僅有中介公司經辦人員的簽字不行,一定要加蓋中介公司的印章。
E. 買二手房時定金要注意什麼
1、注意定金金額。
根據我國《擔保法》規定,定金的數額不能超過主合同標額專的20%,超過的屬部分不受法律保護。
2、注意了解定金罰則,如果交定金的一方違約,那麼違約方就無權要回定金;如果是收定金的一方違約,那麼違約方就要雙倍返還定金,在一般情況,如果賣家只收取定金然後反悔交易的,要將定金雙倍返還購房者。
3、注意核驗賣家身份證件、房產證件的真實性;其次,購房者應檢查房屋所有權是單獨所有還是與他人擁有,如果是跟他人共有,共有產權人是否同意出售。
本條內容來源於:建築工業出版社《衛生間、走廊、過廳、樓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