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房再出售時,需要交納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
1、個人所得稅
普通住宅:總價*1%或(總價-成本)*20%;
受贈或繼承所得只能按(總價-原購置成本)*20%徵收;
滿5年且為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免交
2、營業稅
營業稅 稅率5.6%
普通住宅:總價*5.6%
144平米(套內120)以下購買不足2年的,全額徵收營業稅,滿2年的免徵。
144平米(套內120)以上購買不足2年的,全額徵收營業稅,滿2年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徵收。
繼承房屋的證明
繼承房再出售時,需要交納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
房屋繼承需要的證明材料
1.老人的遺產,是所有繼承人的共同財產。
2,繼承人對共有的財產的分割協議,只要每個繼承人同意並簽字,即可產生效力,任何繼承人都不得違約。
3,如果每個繼承人對繼承的共有財產分割,無異議,可以憑此協議辦理過戶手續。
繼承步驟
辦理房產繼承手續必須經過房屋評估、繼承公證、申請產權登記等辦理過程。凡領取 《房地產權證》的房屋,當房屋的權屬人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就可以申請辦理該房屋繼承登記。大致步驟 如下:
1、房屋評估:首先必須通過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市值評估。評估公司會根據房屋所處的路段、坐向、樓層、樓齡等重要因素,作出專業的價格分析和樓價評估,定出准確的物業市值價格。
2、繼承公證:申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在辦理公證時,必須提供房屋權屬人的死亡證明書、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以及原房屋權屬人立有的遺囑(如有遺囑),亦應提交遺囑原件。若部分合法繼承人自願放棄繼承權,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證明。
3、房屋測繪:申請人須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請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測繪成果或者附圖,以便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4、繼承登記:申請人持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手續。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並遞交上述資料後,辦案人員將收件立案受理, 並核發回執。待一切資料審核後,即發放已更改權屬人的房產證明。
5、規定需遞交的其它資料:如涉及該房屋權屬等事項是法院判決、裁定或調解的,必須繳交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等。如該房屋經實地測繪,發現已經改建或存在違法建設的,必須提交規劃部門的報建審核書或處理決定書。
② 繼承房產再出售需要交哪些費用
繼承所得房產進行交易是要徵收個人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房地產交易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稅收管理有關問題通知》(國稅發[2006]144號)規定,個人向他人無償贈與不動產,包括繼承、遺產處分及其他無償贈與不動產等情況。該文第二條第二款明確:「個人取得贈與人無償贈與的不動產後,再次轉讓該項不動產的,在繳納個人所得稅時,以財產轉讓收入減除受贈、轉讓住房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及有關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使用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在計征個人受贈不動產個人所得稅時,不得核定徵收,必須嚴格按照稅法規定據實徵收。
合同已經寫明,那是沒辦法了。按規定也只收繼承部分的,你可以按房產證的佔有份額結合評估價,自行計算要交多少個稅,再與業主協商一下可否減低房款總額。
③ 二手房過戶都要交哪些錢,到底怎麼算
二手房過戶需要買賣雙方攜帶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房產地、土地使用證或不動產證原版件及權復印件到房管局簽訂買賣合同,然後到地稅繳納契稅,最後在不動產登記中心完成過戶。二手房過戶是根據地稅指導價收取,按照以下比例:90平以下,契稅1%,90平以上,契稅1.5%;增值稅約4.76%,證過2年可減免;個人所得稅1%,證過5年且是業主唯一住房可減免;以上是首套房,二套房面積90平以下,契稅仍然1%,90平以上2%,其他一樣;三套房及以上,契稅按照3%收取。
④ 繼承的房產出售時如何交稅
繼承的房產出售時需要承擔的稅費和普通買賣而來的房產需要承擔的稅種一樣,國家還沒有開征遺產稅,但繼承或受贈而來的房屋在出售時,個人所得稅只能按(總價-原購置成本)*20%徵收。
一、買方:契稅
1、首次購房90平米以下:總價*1%,
2、首次購房90-144平米(套內120):總價*1.5%
3、144平米(套內120)以上或非普通住宅或二套房以上:總價*3%、
4、商業房或公司產權:總價*3%
5、2014年5月起,取消農業戶口首購90平米以下住房全免契稅政策。
二、賣方:營業稅及附加
普通住宅:總價*5.6%
144平米(套內120)以下購買不足2年的,全額徵收營業稅,滿2年的免徵。
144平米(套內120)以上購買不足2年的,全額徵收營業稅,滿2年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徵收。
附加是指城建稅和地方教育費附加。
三、賣方:個人所得稅
普通住宅:總價*1%或(總價-成本)*20%;
受贈或繼承所得按(總價-原購置成本)*20%徵收;
購買滿5年且為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免交。
繼承步驟
辦理房產繼承手續必須經過房屋評估、繼承公證、申請產權登記等辦理過程。凡領取《房地產權證》的房屋,當房屋的權屬人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就可以申請辦理該房屋繼承登記。大致步驟如下:
1、房屋評估:首先必須通過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市值評估。評估公司會根據房屋所處的路段、坐向、樓層、樓齡等重要因素,作出專業的價格分析和樓價評估,定出准確的物業市值價格。
2、繼承公證:申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在辦理公證時,必須提供房屋權屬人的死亡證明書、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以及原房屋權屬人立有的遺囑(如有遺囑),亦應提交遺囑原件。若部分合法繼承人自願放棄繼承權,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證明。
3、房屋測繪:申請人須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請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測繪成果或者附圖,以便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4、繼承登記:申請人持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手續。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並遞交上述資料後,辦案人員將收件立案受理,並核發回執。待一切資料審核後,即發放已更改權屬人的房產證明。
5、規定需遞交的其它資料:如涉及該房屋權屬等事項是法院判決、裁定或調解的,必須繳交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等。如該房屋經實地測繪,發現已經改建或存在違法建設的,必須提交規劃部門的報建審核書或處理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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