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天津全款買二手房過戶需要多長時間
一般自己監管的話20來天就全完事!
㈡ 天津二手房過戶交易需要多長時間
規定二手房過戶,房抄管部門在接受買賣雙方當事人過戶申請之後,會在30個工作日之內審核完畢,核發新的房產證。
《房屋登記辦法》規定:
第二十三條
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房屋登記機構應當於下列時限內,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於房屋登記簿或者作出不予登記的決定:
(一)國有土地范圍內房屋所有權登記,30個工作日,集體土地范圍內房屋所有權登記,60個工作日;
(二)抵押權、地役權登記,10個工作日;
(三)預告登記、更正登記,10個工作日;
(四)異議登記,1個工作日。
公告時間不計入前款規定時限。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登記時限的,經房屋登記機構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原時限的一倍。
法律、法規對登記時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㈢ 天津賣二手房,辦完過戶手續多久房款能到賣方帳戶
資金監管電話目前不給查,登陸天津房地產網憑買賣協議編號可查詢。
一般錢到資金監管賬戶商貸3-7個工作日放款賣方。公積金最長22個工作日,但一般不會這么長也就一個星期左右。
㈣ 天津津南二手房過戶需多長時間
當事人雙方申請辦理二手房過戶手續,房管部門會在接受過戶申請之後30個工作日之內,辦理完畢新的房產證。
《房屋登記辦法》規定:
第二十三條
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房屋登記機構應當於下列時限內,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於房屋登記簿或者作出不予登記的決定:
(一)國有土地范圍內房屋所有權登記,30個工作日,集體土地范圍內房屋所有權登記,60個工作日;
(二)抵押權、地役權登記,10個工作日;
(三)預告登記、更正登記,10個工作日;
(四)異議登記,1個工作日。
公告時間不計入前款規定時限。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登記時限的,經房屋登記機構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原時限的一倍。
法律、法規對登記時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二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一)買賣;
(二)互換;
(三)贈與;
(四)繼承、受遺贈;
(五)房屋分割、合並,導致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六)以房屋出資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分立、合並,導致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條
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並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㈤ 天津武清二手房辦完過戶手續後多久拿到房本
《房屋登記抄辦法》第二十三條
自受襲理登記申請之日起,房屋登記機構應當於下列時限內,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於房屋登記簿或者作出不予登記的決定:
(一)國有土地范圍內房屋所有權登記,30個工作日,集體土地范圍內房屋所有權登記,60個工作日;
(二)抵押權、地役權登記,10個工作日;
(三)預告登記、更正登記,10個工作日;
(四)異議登記,1個工作日。
公告時間不計入前款規定時限。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登記時限的,經房屋登記機構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原時限的一倍。
法律、法規對登記時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㈥ 天津二手房,銀行面簽完畢後多長時間過戶,過戶需多長時間
二手房過戶注意事項:二手房過戶容易產生產權、租賃、違約規定等糾紛,購內房者在辦理容過戶的時候需要謹慎辦理。另外,如果當事人委託他人辦理過戶,同樣需要准備一些必備的資料。以下是五點二手房過戶可能會發生的問題,買賣雙方都應該對相關的注意事項有了解:
1.單位購買私房,需單位提供單位法人資格證明原件(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領取委託書,受託人還應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若要辦理委託過戶辦理。需要由委託人出具委託書或公證書,被委託人攜帶委託書或公證書、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才能辦理過戶;
3.如果房屋已經出租,購房者辦理過戶必須要求賣方提供房屋承租人出具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證明;
4.如果房屋有共有權人,購房者應該要求賣方出具共有權人同意出售的證明和其所持有的共有權證書,或者共有權人到場簽合同、辦理過戶;
5.如果是購買經法院判決的房屋,購房者在辦理過戶之前要准備好法院判決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二手房過戶時二手房交易的目的,也是二手房交易流程的最後環節。購房者在辦理二手房過戶的時候需要按照過戶流程進行過戶辦理,另外還需要注意二手房過戶可能存在的問題,盡早多好准備,避免二手房糾紛的發生。
㈦ 天津辦理房屋過戶手續,從開始辦理到拿到房產證需要多長時間
辦理房屋過抄戶手續,買賣襲雙方遞交申請和材料證件給住房所屬房管部門審核。房管部門接受過戶申請後會在30個工資日以內審核完畢,發放新的房產證。
《房屋登記辦法》規定:
第二十三條
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房屋登記機構應當於下列時限內,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於房屋登記簿或者作出不予登記的決定:
(一)國有土地范圍內房屋所有權登記,30個工作日,集體土地范圍內房屋所有權登記,60個工作日;
(二)抵押權、地役權登記,10個工作日;
(三)預告登記、更正登記,10個工作日;
(四)異議登記,1個工作日。
公告時間不計入前款規定時限。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登記時限的,經房屋登記機構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原時限的一倍。
法律、法規對登記時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