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買二手房交了定金,現在不想買了,房東要告我們違約金。怎麼辦謝謝
我也是遇到這種事,交了2萬定金不想要了,賣家要我賠償30%房價違約金。哎,我讓中介說說,賠付定金看看能不能了事
⑵ 二手房簽約同意原房主住滿1一年現在對方毀約了怎麼辦
大致可以分為以下情況,每種情況都有不同的處理方式:
1、已簽訂定金協議,但沒有簽買賣合同。
定金具有法律效力,根據《擔保法》規定,收受定金的一方違約,應雙倍返還定金。
2、定金協議和買賣合同都已經簽訂
根據《合同法》規定,賣房不履行合同義務的,應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所以如果在買賣合同簽訂後遭遇毀約,買房人有以下權利:
(1)要求售房人繼續履約
如果售房人違約的事實成立,並且買房人也滿足購房的資質和條件,那麼買房人就可以通過法院判決要求售房人繼續履約。小編建議是買家了解房主的原因,然後有針對性的協商解決,也可以出於讓步性質,為了順利辦妥,故而適當的支付一點錢,比如給多房主幾萬元,房主可能就會順利配合了。
(2)解除合同,並要求售房人承擔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
可以自行約定解除,也可以通過訴訟方式解除。
(3)要求賠償買房人已經支付的中介費
根據《居間服務合同》如因一方違約造成房屋買賣合同無法履行的,應當賠償另一方已經支付的中介費。
(4)要求售房人返還雙倍定金
簽署合同後,違約金金額看合同約定,如果規定了違約金是定金罰則或者沒有約定違約金,執行雙倍退還定金,如果合同明確約定了違約金,則是看合同約定了。有的合同約定了幾個違約金條款,那麼守約方可以按照自己的情況選擇一個執行,可以選擇違約金較多的那個為准。
⑶ 二手房交易房主違約不賣了怎麼辦
要看的就是當初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時候有沒有對此項問題進行標注。一般合同回里答面有標注就按合同雙方協商完成,如果遇到無法避免的那就最好走法律程序。
在房屋買賣合同簽訂之後,如果買賣雙方中的一方反悔此次交易,從而違約使合同的目的不能實現,那麼守約方如果也同意解除合同,違約方賠償經濟損失的,法律是支持的。具體賠償方法為:計算房屋差價,轉售利益和守約方的賠償要求,綜合考慮之下,違約方將賠償金額賠償給守約方。
《合同法》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3)二手房房東毀約怎麼辦擴展閱讀
買賣雙方如果走到物業交接這一步,基本上算是完成了房屋交易,但是在該環節買方違約的情況也是會有的。
一般表現為,買賣雙方在物業交接過程中,發現原房主在物業費方面拖欠嚴重,或者房屋遺留問題,租售矛盾等前期不注意的問題,都在入住這一刻發現,從而買方要求解除合同。
⑷ 二手房買賣房東違約怎麼辦
根據民法通則司法解釋第118條規定:「出租人出賣房屋,應提前3個月專通知承租人,承屬租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出租人未按此規定出賣房屋,承租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宣告該房屋買賣無效。因此,如果房東在出賣該房屋3個月前沒有通知你承租方有優先購買權,你可以主張房屋買賣合同無效。根據民法通則司法解釋第119條第二款規定:「私有房屋在租賃期內,因買賣、贈與或者繼承發生房屋產權轉移的,原租賃合同對承租人和新房主繼續有效」。如果你不想購買該房屋,你可以主張繼續承租該房屋,就是買賣不破租賃的體現,就是房屋在產權發生變動前已經存在的租賃合同在租賃期間不因此期間房屋的產權變動而發生變化,因此你可以繼承承租該房屋,新房主無權要求你搬出房屋。最後,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並要求房東賠償違約金。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百一十八條出租人出賣出租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出租人未按此規定出賣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宣告該房屋買賣無效。
⑸ 二手房買賣房東反悔怎麼辦
如果《房屋買賣合同》不存在無效情形,買賣關系是受法律保護的,買賣雙方均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付款、過戶等合同義務。房屋沒有完成過戶之前,想反悔,實際是要求解除合同,是否能解除合同,要看《房屋買賣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是否成立;如果沒有約定,要看是否符合《合同法》第94條的法定解除條件,根據合同的履行情況,如果對方存在根本違約,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如果合同約定交付定金一方可以以喪失定金為代價解除合同;收受定金一方可以以雙倍返還定金為代價解除合同,則願意承擔定金責任的一方,可以反悔不賣或不買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