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二手房交易由於賣家不配合,買家未在指定時間內完成手續,買家可以申請終止合同嗎
本人不想再履行合同,但又不願意付高昂的違約金?
這是你主觀意識不想履行合回同,怎麼能算賣家答違約?
本人在7月份簽約一套二手房,當初約定7月31日前提交貸款材料給銀行,最遲9月30日銀行審批手續辦妥。
對於這一條要看當地的二手房交易流程是什麼樣的,按照我們這里,根本不需要賣家提供什麼,貸款審批,買家准備好所有材料,賣家准備好材料。就可以提前預審。
但由於賣方遲遲不做委託,導致貸款手續未能辦理(賣方最終在9月10日才辦好委託)。
這一條確實是賣家產生了違約。依據違約條款執行。
B. 二手房買賣雙方賣方終止合同買方不接受算終止嗎
簽了房屋買復賣合同後制,買方想違約,就必須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以可參閱《合同法》的如下規定處理: 第一百一十五條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條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C. 二手房 如何終止合同
首先,抄「違約金是每天10%的房款」這襲樣的條款是不受法律認可的,法院更不會予以保護。法律規定的是「違約金是每天0.1%的房屋買賣成交價」,這是欺詐條款,無法律效力的。
其次,違約是指雙方在對買賣標的物均無異議的情況下,單方無理由不履行合同規定,對方有權利按照合同規定,在我國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向違約方收取違約金等賠償;
再次,你看你的合同中寫入了幾種違約賠償的方式,如果有,且合法,那麼賣方是可以進行選擇執行的,比如,常見的有可按照標的物成交價的10%來進行賠償,注意,10%是法律規定的上限。
如有疑問,可聯系我,記得下次提問最好有懸賞哦
D. 簽了二手房買賣合同,但是房產證一直辦不下來,導致超出合同期3個月都未能拿到房款,賣家可以終止合同嗎
看合同約定,若是合同約定時間內沒有辦理好,是可以終止合同的
E. 二手房買賣中買方原因導致貸款延遲可以終止買賣合同嗎
不可以取消協議,但是你可以追究給你造成的損失。原因是房屋買賣合同已經成立了
F. 終止二手房買賣合同需要哪些條件
解除二手房來買賣合同有什麼條件源? 《合同法》第六十九條規定,當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條的規定中止履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對方提供適當擔保時,應當恢復履行。中止履行後,對方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並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九十三條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九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合同法》第九十六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第九十四條的規定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解除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G. 二手房買賣合同上註明了過戶期限,但在辦理程序中超過了期限,賣方可以提出終止合同嗎
二手房買賣合同成立後,經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二手房買賣合同。雙方也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比如買賣雙方可約定如果超過合同約定的付款期限三十天買方仍未付款,則買賣雙方的合同解除。
總的來說,最理想的狀態是:三方(買房,賣方,中間方)協商,若能達成和平解約,簽署解約協議即可!
一般情況:若其中一方單獨違約,三方協商,違約方能賠付一定的補償,對方不予追究,簽署解約協議及賠付相關事宜!
各方不能協商一致的,均可向所在區域法院提起訴訟,依據合同條款法院判決,強制判決!
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合同的解除條件,那麼按照法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不可抗力一般是指當事人簽訂合同時不能預見、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一般指地震、台風等,在合同的履行過程當中發生此類事件,導致房屋滅失。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示不履行主要義務。比如賣方不想賣房,並明確告知買方房子不賣了,則買方就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比如賣方不辦理過戶手續,超過半年或者一年仍未辦理過戶手續,導致買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義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
要滿足以上其中的一個條件才可以解除。
H. 二手房交易買方貸款批不了賣方能終止合同嗎,合同沒有約定貸款批復時間
二手房合同里沒寫貸款批復時間,現在買房信用不良,一個月了都沒帶出來款,請問現在他算違約嗎
I. 二手房買賣,買方超時了我可以終止合同嗎
這個要看是否在合同上約定,買方需要在多長時間內辦理下來按揭貸款。 如果專沒有在合同上約屬定的話只能是雙方協商,如果合同上沒有標注因買方原因貸款辦理不下來,賣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要是沒有標注的話只能買賣雙方協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