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二手房房主先以低房價騙我們賣了原來房子後接著坐地漲價不斷提高房價怎麼辦
記住所有沒有書面協議都是有風險的,你說他騙了你,有證據么?沒有的話,就只能認倒霉,
㈡ 買二手房遭遇房屋漲價 賣方毀約該怎麼辦
最近,二手房火了。受契稅和營業稅政策的調整等影響,一些城市二手房的交易量不斷上升。在一線城市和部分經濟發展較好的二線城市,二手房的成交量趕超新房,價格比新房高出不少。很多買房人都遭遇過這樣的情況,本來價格都已經談好了,沒想到就這么一到兩天的時間,賣方又漲價了,還有的說自己不想賣房了……
最近在一線城市的二手房交易市場,這樣的事情可不少見。我們來看看下面的案例:
2015年初,吳先生通過中介購買了蔣女士的一套二手房,《房屋買賣合同》約定房屋總價380萬元,首付160萬元,貸款220萬元。合同簽訂當日買方吳先生支付定金10萬元,30日內再支付150萬元首付款,批貸後15日內辦理房屋產權轉移登記手續。之後買賣雙方以及中介共同簽訂了《補充協議》,約定若貸款未批下來,賣方應配合買方,直至貸款批下來。
之後,買方吳先生向某銀行申請貸款,未批下來,吳先生想如果第二次也批不下來,不能無休止地貸下去,不如先說好如果再貸不下來就解除合同。吳先生就把自己的想法告訴了蔣女士,蔣女士也認為解除更好,於是二人未通過中介公司,就雙方自己寫了一份《解除協議》,約定解除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及附加協議。
第二次,銀行批貸了,吳先生馬上打電話給蔣女士說已經批貸,約個時間一起去過戶。但蔣女士明確表示房子不賣了,要將定金和首付款退給吳先生。因為就在批貸這段時間,蔣女士這套房子已經漲了幾十萬元,且已有買家表示願意多出50萬元全款購買。
怎麼解決?
買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繼續履行合同,雙方合同尚未解除。雖然《房屋買賣合同》是買賣雙方簽訂的,但是《補充協議》是由買賣雙方和中介等三方簽訂的,合同具有相對性,只有三方共同簽字同意解除才有效,另外雙方約定解除,是附條件的,只有在二次貸款批不下來的情況下,雙方才解除合同,現在貸款批了,解除的前提也就不存在了。因此僅由買賣雙方簽訂的解除協議不發生解除合同的效力,房屋買賣合同仍有效。
依據雙方《房屋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的約定,批貸後15日內,賣方應配合買方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逾期不辦理的,賣方蔣女士構成違約。吳先生可以向法院起訴請求繼續履行合同。
在繼續履行合同的訴訟中,普遍存在一個障礙。現在大多數人買房都是貸款,貸款涉及到銀行或是公積金部門的利益,因此法院不能強制他們批貸。在貸款批不下來的情況下,如果買方想繼續履行合同,可能要支付全款,法院才可能判決繼續履行合同,配合辦理過戶手續。如買方堅持以貸款方式付款,法院會駁回要求賣方配合辦理過戶的訴訟請求。本案中,吳先生已經取得了批貸函,比較容易得到支持。
在上面的例子中,「約定好若貸款未批下來,賣方應配合買方,直至貸款批下來」、「批貸後15日內辦理房屋產權轉移登記手續」,這是非常好的,避免賣方不配合批貸以及配合過戶等,因此要及時簽訂好購房合同和相關協議。房貸批不下來有很多的原因,有銀行貸款政策、國家政策和貸款者個人的原因,在買房貸款前,提前去到銀行了解下相關的政策並查詢下自己的個人信用記錄,房貸能否批下來以及何時批下來,要做到心中有數。盡早簽訂好購房合同和將貸款批下來才是王道。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03-17,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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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我買了一套二手房,與賣家中介三方簽了一份存量房預約買賣合同,現在賣方想漲價毀約,請問我該怎麼辦
您好,所提問題屬於房屋買賣合同糾紛。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回法律問題的答解釋》第2條的規定:「當事人簽訂認購書、訂購書、預訂書、意向書、備忘錄等預約合同,約定在將來一定期限內訂立買賣合同,一方不履行訂立買賣合同的義務,對方請求其承擔預約合同違約責任或者要求解除預約合同並主張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買賣預約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訂立買賣合同本約之義務,就構成根本違約,對方當事人可依合同法第107條關於違約責任的規定,追究違約方之違約責任;亦可依據合同法第94條的規定,行使法定解除權,解除預約合同並主張損害賠償。
以上就是對問題的回答,如果現實中您不幸遇到了相關的糾紛,其實對糾紛的解決辦法有很多,但如果您選擇走法律程序,最好委託專業律師提供法律幫助。
㈣ 年後二手房會不會漲價
漲也應該不會漲太多了,不會像以前一樣漲的那麼快了,具體的信息,推薦你可以去看看諸葛找房,上面的信息都有的,也比較全。供參考!
㈤ 買賣二手房合同已簽,定金也交了,房東要漲價怎麼辦
如果賣方沒有收取定抄金或定金沒有對房屋價格作約定,房東臨時漲價是售房人的權利,只受道德約束,並不違返法律法規;如果賣方已經收取了你的購房定金,且定金收條或定金合同中已經約定了房價,那麼房東臨時漲價就屬於約違,應按定金原則做賠償。1、定金具有雙重擔保性:即同時擔保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債權。就是說,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喪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2、二手房交易是由買方和賣方協商物業的交易價格,依據合同自由原則,合同主體在進行合同活動時意志獨立、自由和行為自主,即合同主體在從事合同活動時,以自己的真實身份來充分表達自己的意願,根據自己的意願來設立、變更和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合同是兩個以上當事人意思表示的合意。合意一經完成,合同宣告成立,當事人就受到合同的拘束合同。本質上就是當事人通過自由協商,決定其相互間權利義務關系,並根據其意志調整他們相互間的關系。
㈥ 買了二手房交了定金交房是房東要漲價
房屋買賣一旦是交了定金,房東收取了定金開具了收據或收條,就是具有買賣合同關系,有法律約束力,也就是說不能夠單方面毀約漲價交易,如果房東想漲價毀約,必須要承擔購房定金雙倍賠償的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