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二手房交易過程中如何安全有效的交錢
二手房交易過程中,要將錢監管到住建局指定資金監管賬戶上。
B. 新手必看:二手房過戶前,如何保證交易資金安全
二手房過戶買賣雙方最擔心的就是資金的風險問題了。買方擔心把錢打給賣方後,房子沒過到自己名下。賣方擔心房子過戶後,錢沒到手。但是,這二手房交易又不能真正的做到「一手交錢一手交貨」,那怎麼辦呢?
事實上,資金監管目前已成體系,買賣雙方按照既成規定來做,風險很小。那就是,無論是通過何種方式交易,首期款必須放銀行監管。
具體操作方式為:買賣雙方到銀行簽一份資金監管協議,然後各自在銀行開一個賬戶,約定在買家過戶完畢、拿到新出的房產證之後,首期款打給賣方。如果交易順利完成,銀行會把款項打給賣方;如果中間出現問題交易終止,則把首期款再打回給買方。銀行提供此項服務,一般會收取單筆500元左右的監管費,但如果你是通過要按揭的銀行辦理資金監管,則可以省去這筆費用。
同時,銀行會要求買賣雙方在簽監管協議時就在放款書上先簽字,目的是避免買方到時候不配合放款給賣方帶來困擾,而且放款時買賣雙方也不需要親自到銀行,大家都省事兒。如果放款書沒有提前簽字,賣方在買方過戶完畢之後要及時催促解凍首期款,避免「錢房兩空」。
在買方交了定金之後,賣方就必須把舊房產證押在中介那,以防賣方收了定金就消失。當然,在過戶後,賣方如果實在不放心拿不到房款,也可與買方約定在過戶後將新房產證押在中介那裡,等銀行的房款打到賣方賬戶後再將新房產證交給買方。總之,交易過程中,充分利用中介來確保自己的財產安全十分必要。
C. 二手房交易過程中如何安全有效的交錢
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房款如何支付對於買賣雙方來說都是十分重要的一環。對於付款方的購房者來說,每一次交錢都需要非常重視,以免給自己造成損失。那麼涉及到「錢」的環節都有哪些呢?怎麼交才安全呢?
一、定金
根據我國《擔保法》規定,定金的數額不能超過主合同標額的20%,超過的部分不受法律保護,買二手房同樣要遵循這一規定。
另外在交易過程中如果購房者違約,定金是不會返還的,因此一定要看好房源確定購房意向之後再交。當然如果賣方存在違約行為導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需返還雙倍定金給支付方。
交定金的時候購房者還要注意簽訂定金協議或定金合同,各種細節要標注清晰比如:房屋地理位置、交易價格、時間等。定金必須繳納給賣方,不可繳納給中介,以免交易中斷定金要不回來。
二、全款購房
對於全款的用戶來說,談妥價格、簽好買賣合同後,安全的做法是購房人將購房款准備好,同賣方到房管局辦理房產過戶手續之後,馬上一同到開戶銀行將購房款存入賣方的賬戶。
當然為了保障交易安全可以通過在公證處交接、律師事務所交接、銀行託管等方式來進行房屋款項的交接。
三、貸款購房
如果購房者採用貸款方式,情況比較復雜,涉及到房屋可貸額度和首付的問題。根據大部分城市的銀行規定,可貸金額為房價的70%~80%。
然而對於二手房來說,可貸額度是根據「評估值」來計算的。影響二手房評估的因素有很多,地段、房齡、樓層、戶型、朝向還有裝修等等,一般來說,二手房評估值為成交價的75%-85%,部分房齡較長的房屋比例會更低。
房款減去可貸額度,就是購房者需要支付的首付款。對於新手買家來說,為了提高交易安全性,建議使用資金託管的方式付款。如果直接向賣家支付,要保留好付款證據。
四、稅款
稅費主要是在過戶前,買賣雙方到稅務部門繳納。這里需要注意的是,在簽訂合同之初就要和賣方約定各類稅費由誰支付,以免交的時候發生糾紛。
五、尾款
為了保障物業交接的順利,建議買方要求中介代管保證金,一般3000到5000左右,用於結清水電煤氣以及管理費,以免在進行物業交割的過程中產生不必要的麻煩。
D. 二手房買賣過戶交易如何付款最安全,這幾點你必
最好是找一個房產中介,交易之前先簽一個三方買賣協議合同,這份合同是回具有法律答效益的。
業主和客戶有什麼要求也都可以在合同上體現,一般客戶要是貸款買房的話,客戶的首付款得在網簽過戶前給業主,關於尾款業主也不用擔心,可以選擇資金監管來操作。如果選擇資金監管的話也能更好的保障業主的利益避免風險!
E. 賣房子如何收款安全
為了保障買房安全,在雙方簽訂購房協議後,可以辦理房管局資金監管,由買房將資金存入監管賬戶,在辦理完成過戶後,再由監管賬戶將錢轉給賣方。
以天津為例,根據《天津市存量房屋交易資金監管辦法》第九條買受人以銀行貸款方式支付房價款的,應當採用全額資金監管方式,銀行貸款應當存入首付款交存銀行,並由首付款交存銀行將首付款和貸款劃至監管賬戶。
第十條買受人無需貸款支付房價款,交易雙方選擇接受資金監管服務的,除為出賣人償還原銀行貸款注銷抵押權登記手續可以採用部分資金監管方式外,應當採用全額資金監管方式。採用部分資金監管方式的,交易雙方應當簽署部分納入資金監管服務確認書,監管資金的額度為扣除償還原銀行貸款後的房價款。
(5)二手房如何賣安全擴展閱讀:
《天津市存量房屋交易資金監管辦法》第十五條監管合作銀行收取買受人存入的房價款時,應當對存量房屋買賣協議與監管網路系統傳輸的相應電子信息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後向買受人出具收款憑證,並將收款電子信息傳至監管網路系統。買受人應當妥善保管收款憑證,並在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時向登記機構出示。
第十六條買受人需辦理銀行貸款的,應當委託貸款銀行將貸款資金劃轉至監管專用賬戶,並由銀行向買受人出具收款憑證。
F. 二手房買賣,雙方怎麼收房款才最安全
建議可以辦理二手房資金監管
二手房資金監管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全款內支付,另一種是按揭貸款支容付,具體操作流程如下:
(一)二手房按揭貸款,資金監管流程如下:
1、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買賣雙方共同提出辦理交易資金監管服務需求;
2、銀行審核買賣雙方的資質,並與買方簽署貸款相關合同;
3、評估該套房產,根據評估報告確定首付款金額;
4、買方支付首付款,款項直接進入資金監管賬戶中,由銀行監管。同時買賣雙方簽訂《買賣雙方資金監管協議》;
5、買賣雙方辦理繳納稅費、過戶手續;
6、辦理完過戶手續後,根據買賣雙方授權,銀行按指令撥付首付款;
7、銀行見他項權利證後,支付尾款給賣方。
(二)二手房全款支付,資金監管的流程如下:
1、買賣雙方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買賣雙方共同提出辦理交易資金監管服務需求;
2、買方交易全款,款項直接進入資金監管賬戶中,由銀行監管。同時買賣雙方簽訂《買賣雙方資金監管協議》;
3、買賣雙方辦理繳納稅費、過戶手續;
4、辦理完過戶手續後,根據買賣雙方授權,銀行按指令撥付購房款。
G. 二手房如何交易才安全
1、買方應注意收取相關材料
購買者必須收取賣方的身份證件復印件和產權證復印件,這是很重要的一步,以防日後因為某些原因發生糾紛。如賣方是委託他人來簽訂協議的,則應收取經公證過的《授權委託書》原件
2、注意購房合同中相關信息的填寫
購房合同是一定不能夠省略的,在審核簽訂的過程中無論是哪一方來填寫協議中的內容,都應該根據產權證上記載的信息如實將相關信息填寫完整。如房屋已出租的,則應註明,並約定如何處理租賃事宜。
如賣方尚有貸款未還清的,則應明確貸款余額,還有收取的金額及用途必須填寫清楚還有就是簽訂正式合同的時限日期和地點必須明確,協議中的任何修改都應由各當事人同時確認通過,且每份合同的內容必須保持一致。
3、明確限制房款交付條件
房屋買賣過程中,作為買方來說,為確保自己能安全平穩地收到所購買的房子,在賣方交房之前切不可將大部房款交由賣方來支配。如果買方是通過銀行的監管賬戶支付房款的,那麼只要錢進入了該賬戶,對賣方來說就不用擔心買方收房後不付款,那麼從另一方來說就是一定要保證在確保能夠順利收到房子的情況下再將款項結清。
4、房屋產權歸屬的轉換
對房子的買賣雙方來說,這就是一個房屋產權歸屬權的轉換的過程,一定要要求在確保收到房產的情況下在進行完整的支付行為,而且時間上應盡可能緊密銜接,不要留下太多的間隙。
根據我國《物權法》第十七條之規定,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權的證明。也就是說,無論房屋是否已交付,只要房子的產權還在賣方的名下的話,那麼賣方在法律上仍然是交易房屋的所有權人。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一定要及時辦理房屋產權的過戶登記手續,然後再進行房款的支付。
5、中介代收與自行交接的問題要注意
一些不法中介公司往往聲稱稱賣方讓他們代收,而且辦手續會快一些。購房者不了解過戶程序,出於信任就打款。而中介拿到錢後就人去鏤空,過戶手續也不可能再辦了。
但是自行交接也不是那麼的完美,因為與賣家直接交易,看似省去了中介那一道,但也有賣家在交易時暗藏貓膩。比如賣方利用購房者買房心切的心理,要求直接收取房屋全款,但在房屋登記部門交件時,付了錢的購房者才知道,賣方房屋早被法院查封,根本無法辦理過戶手續,而賣家早已逃得無影無蹤了。
H. 如何購買二手房最安全 這些技巧一定要知道
購買二手房注意事項:
1、房屋產權是否明晰:有些房屋有好多個共有人,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2、土地情況是否清晰。二手房中買受人應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質,看是劃撥還是出讓,劃撥的土地一般是無償使用,政府可無償收回,出讓是房主已繳納了土地出讓金,買受人對房屋享有較完整的權利;還應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個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來年,對於買受人來說是否還應該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權為70年商品房的價格來衡量時,就有點不劃算。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有些二手房在轉讓時,存在物上負擔,即還被別人租賃。如果買受人只看房產證,只注重過戶手續,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賃時,買受人極有可能得到一個不能及時入住的或使用的房產。因為我國包括大部分國家均認可「買賣不破租賃」,也就是說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賃合同。這一點在實際中被很多買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視,也被許多出賣人利用從而引起較多糾紛。
4、房屋手續是否齊全。房產證是證明房主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惟一憑證,沒有房產證的房屋交易時對買受人來說有得不到房屋的極大風險。房主可能有房產證而將其抵押或轉賣,即使現在沒有將來辦理取得後,房主還可以抵押和轉賣。所以最好選擇有房產證的房屋進行交易。
5、福利房屋是否合法。房改房、安居工程、經濟適用房本身是一種福利性質的政策性住房,在轉讓時有一定限制,而且這些房屋在土地性質、房屋所有權范圍上有一定的國家規定,買受人購買時要避免買賣合同與國家法律沖突。
6、物管費用是否拖欠。有些房主在轉讓房屋時,其物業管理費,電費以及三氣(天然氣、暖氣、煤氣)費用長期拖欠,且已欠下數目不小的費用,買受人不知情購買了此房屋,所有費用買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擔。
7、市政規劃是否影響。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該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臨拆遷,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層住宅,可能影響採光、價格等市政規劃情況,才急於出售,作為買受人在購買時應全面了解詳細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