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買家買二手房,初審房東需要和買家一起去銀行嗎
是要一起去的,要證明房子沒在抵押
2. 買二手房直接與房東交易需要注意些什麼
1 了解該套「二手房」是否屬於允許出售的房屋
因為公有住房「房改」售房時,有些單位還保留有優先收購權。所以,一定要征詢原產權單位同意所購房屋轉讓的書面意見,並簽章。
2 了解房屋所有權是否真實、完整、可靠
房屋所有權人是否與他人擁有「共有權」關系,房屋有無其他債權、債務糾紛。但最要緊的是,一定要由賣方出示、提供合法的「房屋所有權證」。
3 了解所購「二手房」的准確建築面積
合同中約定出售房屋的面積應以現在的產權證上註明的為准,其他面積不計在內。此外,還要考察地段、環境、價位和房屋結構、格局、採光條件以及物業管理等相關問題。
4 了解購買「二手房」的程序
購買「二手房」買賣雙方必須要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並到房屋所在區、縣國土房管局市場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已購住房出售登記、過戶和繳納國家規定的稅費手續。
5 了解屋內設施的交驗細節
有些業主在簽訂合同時常常口頭向客戶保證,屋內裝修的鋁合金門窗、地板、空調以及櫃子、熱水器可以全部贈送。結果到實際交房時客戶卻發現門窗被卸、地板被撬、屋內狼藉不堪,而業主承諾的空調、熱水器更是不見蹤影。
6 付款方式
在購房合同簽訂過程中,必須付款方式的一個個環節。比如,買賣雙方可以約定,在付款方式的選擇上標明,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客戶即支付相當於房價款百分之多少的定金給業主或中介公司等。
7 交房時間
在合同簽訂的時候還應該明確註明房屋交驗時間是在過戶後第幾個工作日或雙方約定的其他時間; 房屋交驗前產生的費用及房屋交驗時產生的費用由誰承擔;另外,雙方的其他約定也需在合同中註明。
8 違約責任
買賣雙方在合同約定時最好清楚標明各方的責任義務,這樣可大大有利於避免糾紛的發生。如悔約責任、違約金款項、逾期付款責任、滯納金款項及其他違約情況等。
3. 買二手房,怎麼和房東談需要注意些啥
您好,我是做二手房交易的,在北京。
一般給業主報價時候會考慮1.市場價,版同小區同戶型同朝權向的房子最近的成交價;2.業主自己心裡的價位;3.業主買房原因,是為了著急用錢;還是著急換房;還是不著急只為變現;還是不著急慢慢賣一心想賣高價;還是想賣個試試看看自己房子值多少錢而已等等。一般著急用錢的價格會低個幾萬,很明顯的,很好談價。然後就是 不是很著急,試試市場而已,能賣多少賣多少的。價格會高點兒,而且不好談價格。在個就是只是想試試水而已,不用理。
一般報價100萬的房子,會多報110萬到120萬之間,留有10萬左右的談價空間。業主著急的,談價空間大,要求全款或者首付額度大些。不著急賣的就比較糾結,要多纏,多說好話,拉關系,談房子之外的事情。有些業主並不是說一定想要賣到多少錢,他們更願意賣給一個談得來的朋友,賣給有緣的人。談的時候最好不要太刻意去挑房子的缺點,缺點業主自己最清楚,就像揭別人的傷疤一樣,他會反感,會有防備心,那你談的話就會麻煩了。
4. 求助,買二手房,和房東認識,想自己辦手續怎麼走流程
俗話說的好:親兄弟明算帳,一定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否則以後出了糾紛就很難解決了。
二手房交易流程:
第1步:買賣前的產權審核
首先,要仔細查看業主的房產證,注意房產證上有幾個人的署名。如果有兩個人,在簽訂後邊的合同時就需要有兩個人的名字;其次,看購房時的相關憑據,比如購房發票、契稅發票等,作為輔助證據以初步確認房屋產權歸屬。
風險提示:此環節最大風險即是產權瑕疵問題,所以在交定金之前,必須去查檔並得到確定答案。你相中的房屋有可能處於抵押狀態,也有可能因為有債務糾紛而處於查封狀態,而一旦房屋產權有問題,交易即宣布無效。
第2步:交定金與簽合同
看好房子,確定房屋產權後,交定金就是順理成章的事。但千萬不要忽視這個小小的環節,交定金也是有竅門的。房子動輒上百萬,以5%計算定金額度也能達到5萬元。所以當交易進行到這個環節時,請多留個心眼。
如果你看中的房子還在按揭中,定金最好不要直接交到業主手中,而應該交由第三方監管。如果買賣雙方都有可以信賴的第三方,則可以簽一個簡單協議,約定贖樓完畢之後給定金賣方,需註明「交給監管第三方則視為賣家收訖,賣家以未收到定金為由拒絕履行合同的,視為違約」。如果沒有可信賴的第三方,定金最好交由銀行監管。具體做法是:買賣雙方到銀行去簽一份監管協議即可,約定在交易中心完成遞件手續後,劃撥到賣家賬戶上。
一般來說,在交定金的時候會簽一份預約買賣合同,合同至少需要約定物業地址、成交金額、交樓時間、違約金和違約責任等,具體條款見示範文本。
第3步:贖樓
贖樓有兩種操作方式:其一,業主通過擔保公司,向銀行借款贖樓,產生的是0.8%的擔保費用,以及0 .4%的短期贖樓利息,等買家房產證出來之後,再到銀行做按揭;其二,買家通過擔保公司向銀行做按揭,銀行再將贖樓款打給賣家,其中只需要產生擔保費,但買家需要提前供樓。
出於風險考慮,買家最好採用前一種方式贖樓。通過後一種方式,可節省0.4%的短期贖樓利息,但如果交易終止、賣家悔約不賣或是房屋存在產權問題,買家將陷入被動境地。
第4步:付首期及資金監管
除了產權問題之外,自主交易需要擔心的第二大問題就是資金監管。事實上,資金監管目前已成體系,買賣雙方按照既成規定來做,風險很小。無論是通過何種方式交易,首期款必須放銀行監管。
具體操作是:買賣雙方到銀行簽一份資金監管協議,然後各自在銀行開一個賬戶,約定在買家過戶完畢、拿到新出的房產證之後,首期款打給賣方。如果交易順利完成,銀行會把款項打給賣方;如果中間出現問題交易終止,則把首期款再打回給買方。銀行提供此項服務,一般會收取單筆500元左右的監管費,但如果你是通過要按揭的銀行辦理資金監管,則可以省去這筆費用。
第5步:簽訂買賣合同
簽訂書面協議時,最主要要關注四個方面,是產權情況、房產總價、交易稅費及日期,其中要注意的是書面協議裡面要明確交易稅費雙方如何分擔。日期也是非常重要,像交定金、過戶、交樓時間,確定日期才能夠保證交易順利進行,例如規定贖樓要在45天內做完,首期款在簽完合同內7天做銀行監管等。交付首期之後,就可簽訂國土房管局的正式二手房買賣合同。
第6步:選銀行和辦按揭
如果不是一次性付款,買家還需要到銀行做按揭貸款。去銀行做貸款申請需要買賣雙方到場,要帶上身份證原件、收入證明、買賣合同。申請貸款時直接找到銀行的客戶經理,說要做房產按揭,他就會幫忙處理。一般來說當天就能夠確批復。但有時候也會出現貸款額度不能達到預期的情況,像評估價高的銀行需要再評估,一般會延長二三個工作日。
第7步:過戶及交稅
去過戶時,需要到房產所在地的產權登記中心去辦理過戶手續。買賣雙方需要帶上身份證原件、房產證原件、二手房買賣合同。一般遞件後,拿到回執業主就可以讓銀行放之前監管的定金。
第8步:後續事項
交房一般就涉及物業、水電、有線電視、燃氣等交接,如果房產內部還有傢具家電,還要核實清楚是否有被更換或搬走,最終業主才交鑰匙,正式完成交易。而上述的水電等交接,就要分別到管理處、水務局、有線電視台、供電局等部門去辦理,雙方應准備好房產證復印件、身份證等,部分區域像羅湖區,辦理水電交接的時候也許要提供抵押合同,交易雙方最好在去之前打電話進行咨詢,以免來回跑動。最主要的是之前有簽訂《交房保證金協議》,如果房子內部傢具家電完整,就交回給業主保證金。如果傢具家電確實有缺失,那麼經過雙方協商後可以在保證金裡面進行抵扣。
5. 買二手房時要注意房東什麼呢
您好,給您幾點建議作為參考。
房屋是否具備上市交易條件;
房款盡可能做資內金監管,容保證安全;
如果是貸款買房,要提前確認自己的貸款能力和貸款資格;
如果所購區域限購,要確認自己具備購房資格,提前做購房資質審核;
交易房屋是否有漏水,管道老化等隱患;
其他客戶關心的一系列問題。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6. 要買二手房,跟房東談判需要注意什麼
一、搞清售房者的身份
很多售房者打著產權所有人的旗號,其實並不是真正的房主,購房者往往因為一時疏忽就上了當,所以一定要注意搞清楚售房者的身份。
購房者在選定房產後要同轉讓人協商轉讓價格,並核對售房者的身份證和房產證上的「房屋所有權人」是否一致,如果房屋有多個共有人,需要全體共有人共同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二、實地查看房源
很多人在購買二手房時,都不注重實地看房環節,總覺得太麻煩,其實這是不對的,只有實地看房後才能知道這間房子是不是真的合自己心意,還能發現售房者隱瞞的質量問題。所以,購房者在看房的同時,應詳細得考察房屋細節,核實中介公司、廣告媒體以及互聯網提供的房源信息的真實性。
三、核實房屋產權
在看房屋產權證時,最好到房地產管理部門查驗房產權有沒有瑕疵,即產權是否完整、有沒有抵押、房改房是否符合上市條件以及產權單位是否存在限制出售約定等,確保房屋的產權沒有問題再進行交易。
四、明確戶口遷移的時間和條件
簽訂合同時要把戶口遷移的問題書面說清楚,不能模糊了事,因為房屋交易一旦戶口發生糾紛,處理起來非常復雜。戶籍的遷入和遷出均歸公安機關管理,不屬於法院的受案范圍,而公安機關在處理戶口糾紛時,又受到戶籍政策的限制,所以糾紛往往無法得到解決為了避免這種情況,還是提前明確為好。
五、保留過程中的費用清單
購房者買二手房時需承擔的費用包括房款、中介費以及相關稅款,要記住的一點就是,在繳納費用過程中要保留費用清單和發票,以便以後查對,同時還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六、避免全權委託中介
很多購房者怕麻煩,往往全權委託中介幫助購買二手房,這是一種非常危險的做法。因為不良中介很可能會吃差價,這會是一筆不小的費用,因此,在委託中介時不可全部放權,關鍵的權力應該掌握在購房者自己的手中。
依據我國《合同法》及業務實踐,下列內容在一份二手房銷售合同中是必不可少的: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住所。
二手房買賣合同。
這里主要是搞清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地址、聯系辦法等,以免出現欺詐情況;雙方應向對方做詳細清楚的介紹或調查;應寫明是否共有財產。
二、標的。
同時還要寫明房屋產權歸屬(要與第一條銜接);原售房單位是否允許轉賣;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權利瑕疵;是否有私搭亂建部分;房屋的物業管理費用及其他交費狀況;房屋相關文書資料的移交過程。
三、價款。
及付款時間約定。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預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買賣房屋的建築面積來計算房屋的價格,即約定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售價為多少元,然後用單價乘以建築面積來計算房屋所需支付的價款。舊房的買賣有時就直接約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價款。
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個付款時間進度表,買方按該進度表將每期所需支付的價款交付賣方。
四、履行期限、地點、方式。
這里主要寫明交房時間;條件;辦理相關手續的過程;配合與協調問題;雙方應如何尋求中介公司、律師、評估機構等服務;各種稅費、其他費用如何分攤;遇有價格上漲、下跌時如何處理。
五、違約責任。
這里主要說明哪些系違約情形;如何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定金、賠償金的計算與給付;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免責;擔保的形式;對違約金或定金的選擇適用問題 。
六、解決爭議的方式。
7. 買二手房直接與房主交易需要哪些手續是否需要找中介
一、二手房交易十項注意
(1.)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房產證是證明房主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惟一憑證,沒有房產證的房屋交易時對買受人來說有得不到房屋的極大風險。房主可能有房產證而將其抵押或轉賣,即使現在沒有將來辦理取得後,房主還可以抵押和轉賣。所以最好選擇有房產證的房屋進行交易。
(2.)房屋產權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個共有人,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轉讓時,存在物上負擔,即還被別人租賃。如果買受人只看房產證,只注重過戶手續,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賃時,買受人極有可能得到一個不能及時入住的或使用的房產。因為我國包括大部分國家均認可「買賣不破租賃」,也就是說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賃合同。這一點在實際中被很多買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視,也被許多出賣人利用從而引起較多糾紛。
(4).土地情況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買受人應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質,看是劃撥還是出讓,劃撥的土地一般是無償使用,政府可無償收回,出讓是房主已繳納了土地出讓金,買受人對房屋享有較完整的權利;還應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個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來年,對於買受人來說是否還應該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權為70年商品房的價格來衡量時,就有點不劃算。
(5.)市政規劃是否影響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該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臨拆遷,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層住宅,可能影響採光、價格等市政規劃情況,才急於出售,作為買受人在購買時應全面了解詳細情況。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經濟適用房本身是一種福利性質的政策性住房,在轉讓時有一定限制,而且這些房屋在土地性質、房屋所有權范圍上有一定的國家規定,買受人購買時要避免買賣合同與國家法律沖突。
(7.)單位房屋是否侵權
一般單位的房屋有成本價的職工住房,還有標准價的職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質均為劃撥,轉讓時應繳納土地使用費。再者,對於標准價的住房一般單位享有部分產權,職工在轉讓時,單位享有優先購買權。買受人如果沒有注意這些可能會和房主一起侵犯單位的合法權益。
(8)物管費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轉讓房屋時,其物業管理費,電費以及三氣(天然氣、暖氣、煤氣)費用長期拖欠,且已欠下數目不小的費用,買受人不知情購買了此房屋,所有費用買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擔。
(10.)合同約定是否明確
二手房的買賣合同雖然不需像商品房買賣合同那麼全面,但對於一些細節問題還應約定清楚,如:合同主體、權利保證、房屋價款、交易方式、違約責任、糾紛解決、簽訂日期等等問題均應全面考慮
二、二手房交易的整個過程大致分以下幾個階段:
(1)、買賣雙方建立信息溝通渠道,買方了解房屋整體現狀及產權狀況,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件及其它證件。
(2)、如賣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買方可以交納購房定金(交納購房定金不是商品房買賣的必經程序),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或稱房屋買賣契約)。買賣雙方通過協商,對房屋坐落位置、產權狀況及成交價格、房屋交付時間、房屋交付、產權辦理等達成一致意見後,雙方簽訂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買賣合同。
(3)、買賣雙方共同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接受審查。買賣雙方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手續後,管理部門要查驗有關證件,審查產權,對符合上市條件的房屋准予辦理過戶手續,對無產權或部分產權又未得到其他產權共有人書面同意的情況拒絕申請,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根據交易房屋的產權狀況和購買對象,按交易部門事先設定的審批許可權逐級申報審核批准後,交易雙方才能辦理立契手續。現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過程中的房地產賣契,即大家所俗稱的「白契」。
(5)繳納稅費。稅費的構成比較復雜,要根據交易房屋的性質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遷房、經濟適用房與其它商品房的稅費構成是不一樣的。
(6)、辦理產權轉移過戶手續。交易雙方在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完產權變更登記後,交易材料移送到發證部門,買方憑領取房屋所有權證通知單到發證部門申領新的產權證。
(7)、對貸款的買受人來說在與賣方簽訂完房屋買賣合同後由買賣雙方共同到貸款銀行辦理貸款手續,銀行審核買方的資信,對雙方欲交易的房屋進行評估,以確定買方的貸款額度,然後批准買方的貸款,待雙方完成產權登記變更,買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後,銀行將貸款一次性發放。
(8)、買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付清所有房款,賣方交付房屋並結清所有物業費後雙方的二手房屋買賣合同全部履行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