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怎樣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
由於房地產行業的買賣合同相對專業復雜,許多人在簽訂二手房房屋買賣合同中由於條款不十分明確,簽訂合同中過於簡單,在交易中沒有明確買賣雙方責任,出現很多糾紛,在這種狀況下如何簽訂一份放心的二手房的買賣合同就成了買賣雙方大多關注的話題。天津中原市場數據研究分析中心張玉提醒廣大購房者:買賣雙方,在達成房產交易時,應通過正規的中介公司來辦理手續,中介公司有義務提供規范性的合同並指引買賣雙方正確簽署,以避免出現糾紛。文張美珠
查驗房屋產權和手續是否齊全
房產證是證明房主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唯一憑證,沒有房產證對買房人來說是有極大風險的。房主可能將房產證進行抵押或轉賣,即使現在沒有將來辦理取得後,房主還可以抵押和轉賣,所以最好選擇有房產證的房屋進行交易。有些房屋共有權共有好多個,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房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房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合同一般是無效的。
明確成交價格和稅費責任
簽訂合同中一定要註明房屋最終的成交價格,還有交易的時間、交易稅費,以及稅費到底由買賣雙方的哪一方擔負。從現行稅收政策來看,房產買賣過程中歸房主交納的稅費為:土地轉讓費(買賣雙方各一半)、營業稅、個人所得稅;歸客戶交納的稅費為:契稅、土地出讓金、土地轉讓費(買賣雙方各一半)、制證費。
明確付款方式和時間
雙方應該在合同中明確付款方式和時間。如首付款的支付比例、具體金額和時間,確保買方出現拖欠或減少支付金額的情況時有據可依,較好地維護自身權益。因為在二手房買賣案例中存在客戶以貸款方式購買二手房卻因為批貸不成而導致交易失敗的例子屢見不鮮,因此為了避免浪費無謂的時間,業主應盡早對客戶是否能被批貸進行確認。
過戶時間要明確
過戶時間要明確,買房人最在乎的莫過於什麼時間房屋最終屬於自己,因此約定過戶時間是合同中較重要的條款之一。一次性付款必須明確過戶的具體時間。買方需慎重和簽訂准確具體的時限。
明確買賣雙方的責任
簽訂此條款時十分重要,如果有一方出現違約責任,應擁有怎樣的權利,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利益上得到怎樣的補償都要約定清楚,違約金的數量以及交付時間應寫得毫無異議。
物業交割要清楚
在簽訂買賣合同時候千萬不要忘記物業交割階段,附加條款里一定要約定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各項費用的交接時間。對於物業、供暖等費用的繳納時間和標准,都應在合同中明確註明。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12-15,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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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如何簽訂二手房購房合同
3. 二手房買賣合同應該怎樣簽訂
二手房買賣交易糾紛時常會發生,相對於新房交易過程的成熟,二手房交易中還是存在著一些漏洞,這些我們稍加不注意,就會造成自身的財產損失。那麼如何才能在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時,把風險控制在最小的范圍內呢?在簽合同時合同內容應該涉及哪些要點呢?下面我們就來一起看看吧!
一、產權。
大概有三類二手房是不能出售的,應杜絕買賣。
1.純粹不能買賣的(無證、法院查封、拆遷范圍、已抵押、與學校教學區不能分割)。在產權中法院查封的房子糾紛危害最大,因為被查封的房產大多數是經濟糾紛,如果客戶將一大筆首付款付給房主,房主用此款償還銀行貸款或用於其他,這時房子被查封而不能過戶,房主又沒錢還給買方,買房就有可能面臨巨大風險。因此,在大筆錢款交易前必須帶著買賣雙方到房產局調檔,確定產權沒問題才可進行錢款交易。
2.夫妻雙方僅一方同意出售或離異後產權判決不清晰。
3.同一居所人員未能具結(如繼承房屋的所有繼承人、子女的父母是產權人,子女未經過父母同意就出售房屋)。
二、重要約定。
在二手房買賣過程中,應特別注意對關鍵性條款一定要有書面簽約,不能口頭約定。大家容易產生糾紛的主要是物業費結算問題,合同中必須有尾款的約定,物業交接前一定要到物業管理處、國網、自來水、燃氣公司等清算費用,方可交接。
三、戶口。
戶口問題也是容易產生糾紛的,在合同中一定要有戶口的約定且一定要有賣方遷出戶口的具體期限並明確指出原房主遷出的義務,可以在付款方式中保留部分房款特別註明等戶口遷出後再支付,或約定一個違約的標准,如晚遷出一天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
四、票據保存。
簽定買賣合同只是二手房交易的一個開始,後面很有可能引發各種糾紛,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各種票據,例如收條並註明款項明細和具體時間、補充協議的確認書(雙方各執一份)等。
特別提醒:在支付定金和其他款項時,房主要主動出示相關的銀行卡號,保證房款不經過中介機構的賬戶。
以上就是二手房簽訂買賣合同時應該注意的一些事項,希望上述內容能幫助大家正確的規避風險,避免財產受到損失。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10-20,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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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二手房買賣合同應當如何簽訂
如何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是各位購房者常見的困惑,大家都知道買賣合同很重要,但是大多數人都不知道如何看合同裡面的內容和條款。簽訂合同時我們需要看些什麼呢?下面就來為大傢具體介紹一下如何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
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必須確認房主真實身份
買賣雙方在簽訂房產買賣合同前首先需檢查簽約主體的真實性,主要是核實房主的身份。因此對於業主證件的真實性和其與業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簽訂買賣合同的前提條件,尤其在買賣雙方自己進行交易而沒有第三方作為居間擔保的情況下,該項問題更需引起客戶的注意。
二、必須標明付款過戶時間
在實際操作中買方會將房款分為首付和尾款兩部分在不同時間段打給房主。因此,賣方需要明確買方的付款時間,同時,尾款的支付時間有賴於房產過戶的日期,因此買方有權利知道房產的過戶時間。如果逾期則依照實際情況由違約方履行違約責任。
三、必須註明費用交接時間
這是買方所應關注的房屋本身附屬問題,屬於「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條款,一定要註明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各項費用的交接年月日。因為交接時間的明確是清晰劃分責任的關鍵,同時如果是公房交易,對於物業、供暖等費用的交納時間和標准,原房主的單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賣方需要作出的配合和買方需要簽署的協議等,都應在合同中明確寫明。
四、必須有代理費明細單
隨著中介市場的不斷完善,消費者逐漸認識到信譽好的經紀公司能切實保障買賣雙方的權利。通過經紀公司交易的二手房比例在逐年增加。但是,目前市場上存在經紀公司代理費收取不明確的問題,在合同中只寫其占總房款的比例,而並沒有明細單,這中間就會存在信息的不對等,最終損害消費者的利益。因此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要求經紀公司明確寫明代理費的用途。
五、買方必須見房主本人
現在有些經紀公司有「收購」業務,因此出現「一房多賣」的違規操作,即經紀公司在收取訂金後,還會帶其他客戶看房,最後誰出價高便賣給誰,不惜與第一個客戶毀約。理由常常是房主不賣等經紀公司的免責條款,即經紀公司無需為其違約行為承擔任何違約責任,而交了訂金的消費者只能忍氣吞聲。為此提醒消費者,如果此時您能夠行使自身權利,要求約見房主當面核實,就會揭穿其不軌行為。
六、必須學會使用補充協議
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時如果遇到合同條款不明確,或需要進一步約定時,要在合同相關條款後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後填寫附加條款,將合同中對雙方的意思寫明,會減少後續階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與麻煩。
以上就是我們在簽訂二手房買賣協議時應當考慮和確定的一些問題,將上述內容詳細的寫進合同里,可以避免日後不必要的糾紛和麻煩。因此,購房者在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是一定要學會去看合同裡面的條款,把可能發生的風險盡量全部寫到合同中,從而規避風險,使交易更加流暢。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09-30,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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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二手房買賣合同如何簽才具有法律效力
中華房買賣交易簽訂合同完成之後可以進行公證,要確定這個房子是賣方本人的,查清該房子的產權證上是否有共有人,如果有的話需要所有共有人簽字,如果有一個沒簽字這個合同都是無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