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簽二手房合同後房主不賣了,該怎麼辦
如果你買二手房時,價格談妥、合同簽好,你是不是就覺得一件大事完成了,可以安心了!NO、NO、NO!往往這個時候才需要謹慎,因為賣家萬一反悔,你就前功盡棄啊~~~shqianyy
SO,當遇到賣家「反水」,作為損失方的買家們,我們應該怎樣做保護自己的權益呢?
墊付的錢要寫「定金」
一般地,二手房交易都會涉及墊資贖契,就是先幫業主把房子從銀行中贖出來,再進行交易。這里需要特別注意的是,不管是贖契也好、首付款也罷,買家在過戶前支付的錢,在房價總額20%以內的,都應該盡量寫為「定金」。因為只有定金才適用雙倍罰則。假如遭遇業主反價,業主必須賠付雙倍定金給買家。
假如買賣雙方覺得還不妥當,還可以增加一個約定:單方造成根本違約的,除了雙倍返還定金外,還應支付房價總額的20%作為違約金。這里的「20%」只是一個建議,雙方可以商討決定。
當然,所謂的違約責任,在一般情況下都是對等的。如果買家要求業主在簽訂合同後不賣房子,除了定金還要再承擔一筆數目可觀的違約金,那麼業主也完全有權利要求買家,假如在簽訂合同後不買房子,除了被沒收定金外,買家也要承擔同樣數目的違約金。
合同「期限」盡量詳細
關於合同中所規定的執行期限的問題常常會被忽略,這也為「反價」提供了土壤。
目前大部分的買賣格式合同中,只會約定一個大期限,比如簽訂合同後90天內完成過戶交易。但應該何時申請提前還貸、何時完成贖契、何時遞交按揭所需材料等的小時間節點,如果不約定,就可能存在一個風險:當你等到第90天後,才知道對方違約了。
在這90天內,你非常被動。當你等足90天後,「反價」對你造成的傷害越來越大,回頭一看這三個月的房價,又讓你的房子少了一個衛生間。
違約方需承擔訴訟費
當你氣得肺痛之後准備打官司,但是問題來了,你合同中沒有寫這一條:一方違約但拒不承擔違約責任的,守約方因此產生的催告費、律師費及訴訟保全費用,應由違約方一並承擔。
這一條,在很多格式合同中並沒有。如果沒有這一條,你給對方寄快遞要求履約,聘請律師進行咨詢、代理訴訟或仲裁,都要你自己掏腰包。只有法院或者仲裁委預收的訴訟費或者仲裁費,可以在對方敗訴後由對方承擔。但有了這一條,明明白白寫清楚由違約方承擔的費用,法官都會要求由違約方承擔費用。
對於不誠信的違約行為我們不但要譴責,還要讓自己擁有更強的反擊能力。
❷ 買的二手房房價漲了,賣家反悔怎麼辦
二手房買賣中會遇到賣方以出售房屋時未與其他共有人協商一致為由,主張房屋買賣合同無效。這種情況的出現說明賣方反悔,不願意完成交易,那買房應當如何利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呢?下面由房產糾紛法律咨詢小編以及社區法律咨詢小編結合我國現行法律和最高院司法解釋以及市高院司法文件,提出具體分析意見,供上下家進行二手房交易時參考。感謝您的關注!依據現行法律,如果出售的房屋是共有財產,賣方在出賣時需經全體共有人協商一致同意;否則,就可能導致買賣合同無效。司法實踐中,常有共有人以出售房屋時沒有徵得己方同意或者追認為借口,要求法院確認房屋買賣合同無效。但是,當房屋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時,買方在買房時很難判斷其所購房屋是一人所有或是共同共有。《物權法》第106條規定:「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讓人取得該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一)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價格轉讓;(三)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給受讓人。受讓人依照前款規定取得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的,原所有權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賠償損失。當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權的,參照前兩款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17條第(二)項和《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89條也有類似的規定。可見,我國法律已經確立了不動產物權的善意取得制度。只要符合善意取得的條件,即買方受讓房屋時出於善意,並支付了合理對價並進行了登記,則從保護善意第三人、維護交易安全的目的出發,認定房屋買賣合同有效,允許買方取得房屋的所有權。在審判實踐中,按照最高法院的司法文件,區別不同的情形分別處理:一是房屋出售時,權利登記僅為賣方一人的,基於不動產的公示、公信原則,買方有理由相信賣方系房屋的完全權利人,其與賣方之間簽訂的買賣合同,應認定為有效;但如有證據證明買方存有過錯,與賣方惡意串通,損害其他共有人利益的除外。二是房屋出售時,權利登記為數人的,基於部分共同共有人不得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法律規定,在其他權利人事後不予追認的情況下,應認定買賣合同無效;但買方有理由相信賣方有代理權,符合表見代理構成要件的,應確認買賣合同有效。
❸ 買二手房付了定金後,業主反價如何處理啊還未簽合同的,謝謝!
你的定金收條上怎麼寫的?打個比方,賣方為A,買方為C,定金收條上這樣寫內:今收到C購買某處房產的定金容多少萬元,即使沒有簽署合同,這個還是有效的,你可以主張對方雙倍返還定金即可。如果對方沒有給你定金收條,這個就沒有辦法了
如果不懂課繼續咨詢我,我對房地產買賣糾紛處理的比較多一點
❹ 二手房購房款已付97%,尾款在過戶時付清,房產證下來後房價上漲,賣方反悔,不願出售,怎麼解決
雙方在購買住房時,應該簽訂了購買合同,賣方違約,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房款已付專97%,而且房產證已經過屬戶給你,賣方反悔,這時的產權已經變更給你,賣方的反悔應該是無效的。你只需付清尾款,對其的行為不予理會。
❺ 我我買了套二手房總價是58萬,首付25萬半年後反悔怎麼辦
一切按合同執行,上面有違約條款,你先自己仔細閱讀一下,然後找你的中介咨詢,回作證。法院起訴答
你這個要是時間短的話,定金少的話,法院一般調解,支持業主違約,賠付雙倍
要是時間長,或者手續已經辦了一半了,法院支持繼續履行合同
❻ 二手房買賣資金監管已做,業主還可否反價格
反價格是啥意思?
不打算這個價格賣給你嗎?
說白了沒過戶前房東怎麼整都行版 房子還是他的權 他不賣 賴皮 反悔都沒他辦法 那是他的事。
當然這需要付出代價的。
代價是什麼?就是你當初買前是怎麼協商的。
這叫違約 違約要付出的代價條款都是體現在合同里的。
他不幹?那麼好,這是有法律效益的。可以起訴他。你必贏。
只要那些條款不是霸王條款。是建立在雙方公平公證的前提下才有效的。
最好聯系正規的二手房中介幫你搞定。別省那點中介費。
❼ 我買的二手房,現在房主因漲價有些反悔但沒
如果違約的話,主動權是掌握在守約一方的,可以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也可以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按照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❽ 二手房價格和一手房倒掛反應什麼問題
一二手房價格倒掛其實就是指相同地段內二手房的每平方米成交單價高於興建中的一手房版。
事實上一二權手房的價格倒掛有兩方面原因:第一是開發商出於對市場供求關系的考慮而重新制定了自己的定價策略使之符合市場行情;第二就是居民消費意識的改變,由原來向一手房市場一邊倒的狀況開始向理性的住房消費需求轉變,更多的考慮二手房帶來的便利與實惠。
❾ 我和賣方簽了中介提供的二手房買賣合同,,交了5000塊錢,未過戶。現在覺得房價高了,能反悔嗎
問:我和賣方簽了中介提供的二手房買賣合同,,交了5000塊錢,未過戶。現在覺得房價回高了,能反答悔嗎?
答:君同法律在線咨詢為您解答
您好,「和房主口頭協議房屋交易稅等過戶費用由我買方承擔」,這個約定是否成立存在瑕疵,如果能夠證明這個口頭承諾無效,而你們之間的定金收據上也沒有關於稅費的承擔,可以結合一般情況理解,房子的個人所得稅一般由賣方承擔的經驗,您就沒有理由承擔。那麼,雙方不能達成買賣合同的責任就不在買方,也可以說,屬於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導致買賣關系不成立。這樣,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於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那麼,買方就有權利要求賣方返還定金。如果最終責任屬於賣方,就是雙倍返還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