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二手房交房流程一般都有哪些呢麻煩嗎
不少業主在買房時選擇的是二手房,和普通商品房交房相比,二手房交房要簡單一些,但是很多注意事項也是必須當心的。二手房因為其特殊性與一手房即商品房有著很多不同,在交房時我們看到的不是新房,具體來說在二手房交房時流程有哪些呢? 一、設施設備清點。由於二手房一般都被上家裝修和使用過,而在出售時對裝修和一些設備通常都是贈送的,因此,應當在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時,就將設施設備的品牌、成色以及能否正常使用寫清楚,交房時按照合同約定清點。 二、水、電、煤清點及過戶。雙方一同至自來水公司、電力公司、煤氣公司辦理過戶手續,並向工作人員詢問有無其他欠費,如有則要求上家補交。 三、電話、寬頻過戶如果買房無需延用賣房的電話號碼,則上家可以去電信公司注銷或遷移該號碼,然後下家另外自行申請安裝電話。如果買房需要延用賣房的電話號碼,則買賣雙方一起到電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 四、有線電話過戶。上家持開戶卡,雙方至交費處辦理更名手續,同樣要結清欠費。 五、維修基金過戶。按照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規定,住宅轉讓時,維修資金賬戶中餘款是不予退還的,所以一般上家都贈送維修基金 六、物業服務費結清。下家陪同上家至物業公司處辦理物業更名手續時交納,一般由上家交至交房當月,交房次月開始由下家交納。 七、戶口遷移。雙方可一同至房屋所在地派出所詢問房屋內的戶口情況。如仍有戶口,下家可根據買賣合同合同約定追究上家責任。 八、清點鑰匙上家交給下家的鑰匙包括:房間鑰匙、單元大門鑰匙、防盜門鑰匙、信箱鑰匙等,下家應當分門別類保管。 九、結清尾款。在以上八項均過戶及結算完畢後,將買賣合同約定的尾款在扣除下家代上家支付的費用後,余額為下家實際應付款項。上家收款後應出具收條並註明「全部房款已結清」字樣。 以上是二手房交房流程的一個總結,需要提醒的是二手房交房在水電結算、物品設備等多方面都是要注意的,所以交房流程也相對繁瑣些,但大家不要嫌麻煩簡單了事,以免以後發生糾紛和後遺症。希望你看完以上內容對交房流程也所了解,到時候可以派上用場哦。
⑵ 二手房交房時應該注意什麼問題
在二復手房交房時,購房者特製別留意以下10處易疏漏的環節:
1) 買方是否已到稅務局開具全額房款發票;
2) 新產證上是否已黏貼完稅貼花和權證印花稅;
3) 買方的買賣合同上是否已黏貼合同印花稅;
4) 房屋內的電話是否已前往電信公司辦理更名手續;
5) 是否已前往煤氣公司辦理煤氣更名手續;
6) 是否已前往物業人理戶名變更手續,結清上家與物業公司的各種費用;
7) 房屋的維修基金發票、物業管理費押金收據是否已及時交接;
8) 房屋內的各種設備發票、保修卡是否已交接;
9) 房屋的裝修合同與裝修發票,保修卡是否已交接;
10) 水、電、煤、有線電視、寬頻等費用是否已結清。
注意,一定要在「簽合同」時就留存一筆【物業保證金】,防止房主拖欠物業費,取暖費,水電燃氣等費用,一般留足兩萬左右,交割ok就付,哪裡欠款就拿這筆錢補。
如果在收房後發現,原業主有拖欠索賠不成的情況下,可以要求中介機構先行墊付,然後授權中介公司去向原業主追討。
⑶ 二手房交房注意事項有哪些需要當心的
1、確認無戶口遺留。在二手房交房時,要確認上家戶口在辦理交房之前已經及時遷出了,避免在交易之後發生其他的糾紛。若是上家房屋產權人必須在交房後才能遷出戶口,那麼交易雙方需要對此進行約定,最好是書面確認。
2、確認水電等各項費用已結清。在二手房交房時,要確定水電氣等費用無拖欠情況,電話、寬頻、電視等都已經交接,並結清費用,寬頻和電視等協助辦理過戶手續。
3、確認屋內設施與合同一致。查驗水電是否存在私改私拉的現象,防止出現違章使用的情況,檢查煤氣,暖氣等設備是否能正常運作。確認其他前房主留下的家電設施等能正常運轉工作。
4、物業更名對接和費用結清。到小區的物業管理處辦理物業交割的相關事宜,對物業管理費進行結算,同時可以辦理物業過戶的手續。
5、門鎖更換及鑰匙清點。對於房子的各種鑰匙進行清點對接,比如郵箱,單元門,房屋本身,地下室及附屬建築等,能換的進行更換,如果不更換的則要確定所有的鑰匙都收回。
本條內容來源於:建築工業出版社《衛生間、走廊、過廳、樓梯》
⑷ 買二手房交房時,買方需要注意哪些事情
1、解約條款
只是在有中介操作的二手房買賣,對於買賣雙方都有一個解約條款,其中的約定就是賣方在交付了解約定金後,買方不得要求進一步賠償和強制履行。這個條款本身親沒的問題,但是因為在現在深圳房價上漲的情況下,對於買方來說,這一條款就有不公平的地方。也是現在很多賣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原因。所以擔醒買方最好在買賣合同的最後的備注中寫明,除需賠償定金外,還需要賠償損失。
2、強制履行
買方在賣方沒有明確提出解約的時候是可以要求法院判決強制履行的,但這需要買方在賣方明確提出以前,先行啟動法律程序。並且聽聞深圳市中院最近有感於賣方違約過多,開了一個座談會,要出台文件,只要是買方起訴要求強制履行,都會得到法院的支持。但不知道傳聞是否為真。
3、幫賣方贖樓
賣方常常因為房子在銀行辦理抵押,而需要將房產證贖出,才可以辦理相關的手續,而賣方常常需要買方幫助辦理相關的贖樓手續。買方最後不要幫忙贖樓,一但買方幫忙贖樓後,賣方的房子因其他債務被查封的話,到時買方損失巨大,所以建議買方不要幫賣方贖樓。
由於二手房交易步驟需要一段時間,從簽約、還貸、貸款、過戶到交房是一個比較漫長的過程。而房價在交易過程中的上升趨勢是賣家跳價毀約的直接原因。在此情況下,賣家便會要求買方加價,否則寧可毀約退訂金甚至一倍賠付定金。而此時房價的漲幅已經遠遠高於定金了。
一般來說,對於民商事合同的違約行為,可以通過定金或違約金的形式進行規制,但如果一方堅持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只要房屋買賣合同真實有效,為雙方真實意思表示,購房者有權要求賣方繼續履行房屋買賣合同。同時《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事實上不能履行;
2、債務的標的不適於強制履行或履行費用過高;
3、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
因此,購房者在發生糾紛後如果積極主張權利,要求繼續履行合同,且不存在不能履行等情形,房主是應當繼續履行的,如起訴到法院,法院會判決繼續履行合同——要求賣家完成與購房者的房屋買賣合同;
如果賣家已經將房產過戶給善意第三人,購房者可以退而求其次,除了主張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以外,還可以主張要求賣家支付差價,當然,差價部分會因為購房者履行合同的程度、賣家違約的惡意程度等因素綜合考慮。
作為買方,可以通過在合同中約定較高的違約金來提高賣家違約的成本,通過控制好每個交易環節來加快交易過戶的進程。如果遇到賣家准備跳價毀約,買方可以通過中介或律師發函告知毀約的後果;若警告無效,買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追究賣家的違約責任。
⑸ 二手房交房驗收時要注意什麼問題
【1】結清水表賬單
大多數的房產買賣雙方不需要辦理水表過戶手續。但在交房的時候,根據買賣合同的約定,雙方必須要進行抄表讀數,且抄表數應由業主結清所欠費用。
【2】告知電表狀況
在交房的時候,建議買方需要親自查驗一下電表,看是否有移動或改裝的痕跡。在實際操作中,新建商品房的電表戶名基本為業主本人或是開發商名字。
【3】辦理煤氣過戶
按照煤氣公司的規定,買賣雙方必須憑《房屋買賣合同》其中須寫明本房價已包含煤氣設施費或該煤氣設備無償轉讓的證明文字,雙方親自到燃氣部門辦理過戶更名手續。
【4】有線電視過戶
交房的時候,買方可要求賣方提交交房當年的有線電視費收據憑證及有線電視初裝憑證。買方憑上述兩樣資料和新的房地產權證,即可到房屋所在地區的有線電視公司辦理過戶手續。
【5】結清電話,寬頻費用
賣方可以去電信公司注銷或遷移該號碼,然後買方另外自行申請安裝電話。如果買方需要延用賣方的電話號碼,則買賣雙方可以一起到電信部門辦理過戶相關手續。
【6】結算維修資金
按照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規定,住宅轉讓時,維修資金賬戶中餘款是不予退還的,因此賣方憑《商品住宅維修資金結算交割單》綠色聯可向買方按實結算或贈送給買方。
⑹ 二手房交房時應該注意什麼問題
在二手房交房時,購房者特別留意以下10處易疏漏的環節:
1) 買方是否專已到稅務局開具全屬額房款發票;
2) 新產證上是否已黏貼完稅貼花和權證印花稅;
3) 買方的買賣合同上是否已黏貼合同印花稅;
4) 房屋內的電話是否已前往電信公司辦理更名手續;
5) 是否已前往煤氣公司辦理煤氣更名手續;
6) 是否已前往物業人理戶名變更手續,結清上家與物業公司的各種費用;
7) 房屋的維修基金發票、物業管理費押金收據是否已及時交接;
8) 房屋內的各種設備發票、保修卡是否已交接;
9) 房屋的裝修合同與裝修發票,保修卡是否已交接;
10) 水、電、煤、有線電視、寬頻等費用是否已結清。
注意,一定要在「簽合同」時就留存一筆【物業保證金】,防止房主拖欠物業費,取暖費,水電燃氣等費用,一般留足兩萬左右,交割ok就付,哪裡欠款就拿這筆錢補。
如果在收房後發現,原業主有拖欠索賠不成的情況下,可以要求中介機構先行墊付,然後授權中介公司去向原業主追討。
⑺ 買二手房,交房時需要注意什麼
對於業主來說,交房是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是關乎業主切身利益的方面,這一點在二手房中體現的更加明顯,那麼對於二手房交房注意事項有哪些呢。
1、在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時候應留意些什麼
當事人依法享有自願訂立合同的權利,因此買賣雙方在簽署合同之前應留意看清合同各條約商定的權利義務,如:合同主體、權利保證、房屋價款、交易方式、履行期權、違約責任、糾紛解決等題目,均應全面考慮,結合自身情況對合同中商定做好預算,以免因合同簽訂的商定的前提對自己不利。
2、房地產買賣合同何時生效
(1)假如交易雙方沒有特別商定,則交易雙方簽字後合同即為生效。
(2)交易雙方對合同的效力可以商定附加前提,附件前提自合同成立時生效。
(3)交易雙方對合同的效力可以商定附件期限,附件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到時而生效。
3、物業存在租約或家私附帶交接,在簽署買賣合同時應留意些什麼
根據合同法相關劃定,承租人享有在平等前提下的優先購買權,因此在簽署合同之前要確定交易房產是否在租約或家私附帶轉讓的,如有租約一定要讓租客簽署拋卻優先購買權的聲明,並且在合同中寫明租約是否繼承履行,列明家私清單,交房保證金要保證高於租客的租賃押金及家私之價值總和。
4、履行合同應留意什麼
根據合同法相關劃定,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商定履行義務,否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因此合同各方當事人應留意履約的時間,假如一方違約,那麼守約方也有義務防止損失擴大,因此守約方應按時履行自身義務。
5、如何防範業主高價轉賣房產
當今市場屬於賣方市場,並且變動過快過大,因此如業主一旦發現房價上漲,因利益催動就會冒險將房產另賣,因轉賣房產後業主如無其他可執行之財產,客戶起訴也就無法保障執行了,因此二手樓的客戶發現業主故意拖延履行時應及時通知催告(包括電話錄音、書信),盡最大的努力督促業主繼承履行合同、減少損失,同時讓中介緊密親密注意房產變動情況,隨時做好維權預備。
6、戶籍,學位如何保障
答:戶口遷移一直是二手房買賣的挫折,由於戶籍治理屬於公安機關專屬管轄的行政事務,法院不受理關於戶籍轉移的訴訟哀求,且一個物業只能有一個戶主,因此在簽訂合同時要求業主出示戶口本,復印保存,並在合同中做明確商定未按時遷出戶口的違約責任;關於學位也因教育局不答應查詢導致無法舉證,因此也應該在合同商定違約責任。
7、合同款項的交付如何防範風險
合同中商定的款項應以權利人為支付對象,如傭金收費主體是中介方,稅費收費主體是國家稅務機關,擔保費的收費主體是擔保公司,因此客戶在繳納相關款項時應該要求收款權利人出具收據或者發票;同時大額款項如首期款等均應採用銀行監管方式。
8、二手房有哪些交房手續
二手房交易最後一關是交房手續,固然它在整個交易流程中並不算特別重要的一步,但假如不留意一些細節題目,同樣會引發很多糾紛和後遺症。綜合而言,在接受二手房屋時應留意以下事項:
(1)要留意接受全部鑰匙,包括各房間及信箱鑰匙;
(2)檢查房屋質量題目;
(3)交接家私、家電時,要檢查是否和家私清單中列明的品牌數目保持一致;
(4)留意結清相關水、電、煤氣、物業治理等用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