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二手房個稅怎麼算
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主要有兩種:
1、如果納稅人(賣方)不能在地稅系統中查到房屋原值,也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費用,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為:
個人所得稅=計稅價格×1%。
舉個例子:賣家不滿五或不唯一的住房出售價為100萬售。全額的1%。那麼,買房者需要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100×1%=1萬元。
2、如果納稅人(賣方)能在地稅系統中查到房屋原值,或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費用,那麼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為:
個人所得稅=(計稅價格-房屋原值-原契稅-本次交易所繳納稅等合理費用)×20%。
舉個例子:賣方出賣不滿是「滿五唯一:的房子,計稅價格為100萬,原值、原契稅以及相關稅費合計70萬元。那麼,買房者需要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100-70)×20%=6萬元。
(1)二手房稅怎麼降低擴展閱讀:
個人所得稅減免條件:
1、符合滿五唯一可免交個人所得稅
如果賣方所售房屋同時滿足家庭唯一住宅、購買時間超過5年,那麼個人所得稅免交;其中任何一個條件不滿足,都必須繳納個人所得稅。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賣方所售房屋是非住宅類房產,那麼不管什麼情況都要按規定足額繳納個人所得稅。
2、無償贈與直系親屬
房屋產權人將二手房無償贈與直系親屬,比如父母、配偶、子女,可免交個人所得稅。房屋產權人將房產無償贈與直接撫養人或贍養人時,可免交個人所得稅。不過,需要提供相關撫養關系或贍養關系證明。
3、離婚析產的房產
在離婚析產時,如果一方放棄房產,則視為一方將房產無償贈與配偶,這種情況下可免交個人所得稅。
4、繼承二手房
繼承二手房時,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可免交個人所得稅。如果想出售繼承的二手房,則要按照原房產證為准計算是否滿五年。
B. 二手房稅費怎麼算
房屋買賣涉及到的稅費比較多,總而言之,有以下幾點:
房屋買賣稅費一:繳稅
主要有契稅、印花稅、營業稅、土地增值稅、個人所得稅五種。
(1)契稅是在土地、房屋發生權屬轉移時,由承受權利的單位和個人即買受人繳納的一種稅,數額為房價的3%-5%。
(2)印花稅是國家對經濟生活或經濟交往中書立或領受特定憑證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稅,征稅對象是書立房地產買賣合同的訂立人、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的領受人。
(3)營業稅是對從事經營活動納稅人的營業額(銷售額)徵收的一種流轉稅,由房屋賣方交納售價5%的營業稅。
(4)土地增值稅是在賣方出售房屋的行為符合國家土地增值稅規定時向出賣人徵收的稅。
(5)個人所得稅是賣方因房屋交易的收入,扣除成本和其他開支的所得,應交納的所得稅。
房屋買賣稅費二:收費
房地產管理部門有權收取有關費用。主要有登記費、手續費、權屬證書工本費三種。
(1)登記費是買賣房屋、辦理房屋權屬移轉登記應當交納的費用。
(2)手續費是房屋買賣雙方辦理房地產權屬登記,應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交納的費用,數額為房價的1%。
(3)權屬證書工本費是房屋買賣的買受人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時應按件交納的證書工本費。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1-06,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點擊領取看房紅包,百元現金直接領
C. 買二手房怎麼讓稅率降低
二手房滿五年可以免營業稅,還有就是選擇140平方米以下或者90平方米以下的房子,這樣可以少交契稅或者免除契稅
D. 二手房怎麼交稅
二手房買賣買方需要繳納以下稅費:
一、契稅
1、普通住宅:90平米以下(含90平米)首次購房和改善居住條件按房屋成交總額×1%,90平米以上,房屋成交總額×1.5%。
2、非普通住宅:房屋成交總額×3%。
二、交易手續費
2.5元/平方米×建築面積
三、合同印花稅
房屋成交總額×0.05%(免交)
四、權證印花稅:5元/本
五、交易登記費
1、住宅:40元
2、非住宅:550元
六、配圖費:25元
七、買賣合同公證費 (求購方為外籍人士或港澳台同胞或買賣合同需要公證時才須繳納)
房屋成交總額×2.5‰+250元
八、他項權利登記費(抵押登記費)(需貸款時才須繳納)
1、商業貸款或組合貸款:200元
2、純公積金貸款:100元
九、評估費 (需貸款時才須繳納)
1、房屋成交總額50萬以內:300元
2、房屋成交總額50-100萬:500元
3、房屋成交總額 100萬以上:房屋成交總額×1‰
注意事項
1、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房產證是證明房主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惟一憑證,沒有房產證的房屋交易時對買受人來說有得不到房屋的極大風險。房主可能有房產證而將其抵押或轉賣,即使沒有將來辦理取得後,房主還可以抵押和轉賣。所以最好選擇有房產證的房屋進行交易。
2、房屋產權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個共有人,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如果買受人只看房產證,只注重過戶手續,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賃時,買受人極有可能得到一個不能及時入住的或使用的房產。因為我國包括大部分國家均認可「買賣不破租賃」,也就是說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賃合同。
4、土地情況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買受人應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質,看是劃撥還是出讓,劃撥的土地一般是無償使用,政府可無償收回,出讓是房主已繳納了土地出讓金,買受人對房屋享有較完整的權利;
還應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個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來年,對於買受人來說是否還應該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權為70年商品房的價格來衡量時,就有點不劃算。
5、市政規劃是否影響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該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臨拆遷,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層住宅,可能影響採光、價格等市政規劃情況,才急於出售,作為買受人在購買時應全面了解詳細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