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簽了二手房居間合同,不想賣了
如果你已經和買方簽訂了買賣合同,也收了定金,現在不現賣了,應承擔雙倍返還定金的回法律責任。
但是答,如果你是和中介簽訂的居間合同。合同未成立的,居間人不得請求報酬。合同雖成立但無效時,居間人也不能請求報酬。
現在,如果買家同意解除合同,你們談好後,到中介共同要求解除合同,並支付中介一定的費用即可。無須承擔雙倍定金。
Ⅱ 賣房協議已簽。不想賣啦怎麼辦
原則上按照約定抄金額賠償,這種做法顯然是自己受損。一般約定的協議賠償都不低,這是避免一方毀約的做法。不想賠償大量金錢也可以協商解決,否則只有打官司。
Ⅲ 二手房和中介簽了合同不想賣了怎麼辦
在委託來中介購房的時候,源經常會發生一類情況,即因為不想買了、對中介提供的房源不滿意或者其他渠道獲得了更滿意的房源,不想再繼續履行房屋中介合同,這時候應該怎麼辦?首先需要確定的是是否構成違約。一般來說因為中介提供房屋不滿意,不滿足自身需求,根據合同來說是不會構成違約的,但這時候還是需要支付給中介一定的勞務費。因為購房者和中介公司之間的合同實際上是一個居間合同,中介為購房者提供居間服務,可以收取服務費用。其次,如果根據雙方之間的中介合同,購房者中途不想再買房構成了違約,就可能出現兩種情況。第一,若是支付了定金,有可能購房者無法收回定金。第二,如果在雙方的合同中約定了違約金,則可能按合同規定的違約金的計算標准收取違約金。一般情況下,違約金和定金是不能同時適用的,如果合同即約定了違約金又約定了定金條款,擇一適用。因此,出現了簽了中介合同又不想買了的情況,建議首先弄清楚是否構成違約,以及合同中是否有關於違約的條款,以決定下一步的措施。
Ⅳ 幫朋友問二手房簽了合同買房不想賣了怎麼辦
通常居間協議約定為收受定金的一方如毀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支付定金的一方如毀版約,則喪權失定金。雖然房東簽了居間協議,而且也收了定金,如果房價漲得比較多即使雙倍返還,還是可以賺錢,所以房東寧願雙倍返還定金而不願意繼續履約。
在二手房買賣中90%以上的居間協議都對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進行了明確的約定,雖然還沒有簽訂用以備案的買賣合同正式文本,但雙方通過簽訂居間協議已經成立了買賣合同關系,而不只是一個對訂立買賣合同的「預約合同」。在這種情況下,房東不能僅僅雙倍返還定金就有權終止合同了,買方可以向房東主張房價的差價損失,也就是可以要求房東對因房價上漲給買方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Ⅳ 簽了賣房合同,現在我不想賣了怎麼辦
原則上按照約定金額賠償,這種做法顯然是自己受損。一般約定的協議賠償都不低,這是避免一方毀約的做法。不想賠償大量金錢也可以協商解決,否則只有打官司。
①如果是正規買賣合同,而且雙方已簽字按了手印,那就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違約將賠償違約責任。
②違約的話可以和對方協商啊,要是協商不成只能訴訟,但是協議里約定的違約金太高了,可以申請少給點違約金。
③看看賣方實際交付多少定金 ,要返還頂尖並且賠償買房雙倍的定金的 。如果買房違約 定金拿不走 ,不管是什麼權屬的房子都一樣 ,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一樣的。
④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15條規定,當事人約定以交付定金作為訂立主合同擔保的,給付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主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因此,收完對方定金後不想賣了,屬於違約行為,需要雙倍返還定金。
拓展資料:
違約行為是指合同當事人違反合同義務的行為。違約行為是違約責任的基本構成要件,沒有違約行為,也就沒有違約責任。
違約:是指合同當事人完全沒有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行為。一般說來,違約行為從屬於違法行為。民事違法行為就包括民事違約和民事侵權兩類。
買賣合同是對締約雙方具有約束力的法律文件。任何一方違反了合同義務;就應承擔違約的法律後果,受損方有權提出損害補償要求。但是,各國的法律或國際組織的文件對於違約方的違約行為及由此產生的法律後果、對該後果的處理有不同的規定和解釋。
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是兩類基本的民事責任,它們分別是合同法與侵權行為法的核心問題。由於合同法與侵權行為法是債法的組成部分,它們都受民法的基本原則和債法的一般規定的指導。
雖然兩者具有共同特徵,但在法律上存在著重大差異,當事人對兩類責任的不同選擇將極大地影響其權利和義務的行使。
(資料來源:網路:違約)
Ⅵ 簽訂了二手房買賣合同,收了定金,不想賣怎麼辦
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可以要求報酬,活動期間必要費用自己負擔;居間人未促專成合同無權要求取得報屬酬,居間活動指出的必要費用可向委託人求償;居間人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損害委託人利益的無權要求支付報酬並需賠償。
根據合同的相對性賣方(委託人)只能追究合同相對方居間人(中介)的責任,完了才是你和中介的事兒,既然合同已經簽了你就需要支付中介費,想取消合同屬於違約行為,按照合同具體條款賠償對方或者支付違約金,至於提供虛假信息,中介業是在你的允許下才作假的。所以說來說去還是你違約。中介不要你賠錢你就偷著樂吧,想要回中介費沒什麼法律依據。
Ⅶ 跟中介簽訂了二手房買賣合同之後不想買了怎麼辦
在委託中介購房的時候,經常會發生一類情況,即因為不想買了、對中介提供的房源不滿意或者其他渠道獲得了更滿意的房源,不想再繼續履行房屋中介合同,這時候應該怎麼辦?首先需要確定的是是否構成違約。一般來說因為中介提供房屋不滿意,不滿足自身需求,根據合同來說是不會構成違約的,但這時候還是需要支付給中介一定的勞務費。因為購房者和中介公司之間的合同實際上是一個居間合同,中介為購房者提供居間服務,可以收取服務費用。其次,如果根據雙方之間的中介合同,購房者中途不想再買房構成了違約,就可能出現兩種情況。第一,若是支付了定金,有可能購房者無法收回定金。第二,如果在雙方的合同中約定了違約金,則可能按合同規定的違約金的計算標准收取違約金。一般情況下,違約金和定金是不能同時適用的,如果合同即約定了違約金又約定了定金條款,擇一適用。因此,出現了簽了中介合同又不想買了的情況,建議首先弄清楚是否構成違約,以及合同中是否有關於違約的條款,以決定下一步的措施。
Ⅷ 二手房買賣糾紛,剛簽訂居間服務合同,賣方不想賣了,手續還未開始,賣方還有房貸,可以繼續履行合同嗎
可以去法院起訴的。如果實在不賣他也是要賠違約金的
Ⅸ 二手房買賣只簽了協議賣方不想賣了要承擔什麼責任
問題:通過中介和下家簽訂了二手房買賣協議,買方給賣方支付了2萬元定金,定金條上有註明,如違約需賠償雙倍定金.現在賣方不想賣了,除了要支付給買方雙倍定金外,還要承擔什麼責任嗎? 如買方提出房屋差價,中介費等要求,賣方需要承擔嗎? 補充: 1.買方在簽訂協議當天給中介支付了全部中介費共計3萬8(這筆中介費中包括了所有中介會涉及到的費用,如代理貸款,辦理過戶等),但事實上涉及中介的工作還只是讓買賣雙方簽訂了買賣合同,其他什麼事都還沒有做. 2.賣方在簽訂買賣合同時,沒有帶身份證過去,只在協議上簽了名字,並寫下了身份證號.因簽好協議第二天賣方就反悔了,所以後面中介讓賣方提供房主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時,就一直沒有提供.中介擔心賣方會把房子再轉手賣給別人,就對賣方說你們的房子已經在存量房買賣中心進行網簽登記了,不能再另售他人.請問中介這種說法有依據嗎? 在沒有房主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的情況下,他們能只通過簽訂的買賣合同就進行網簽公示嗎? 3.在二手房買賣合同上房主簽的身份證號碼和之前購買商品房時留的身份證號碼也不一樣. 因房主在買房時用的還是當時在學校讀書時辦的身份證,但後面參加工作後,戶籍調動,改用了二代身份證,且身份證號碼也變了.請問此條是否有利於賣方申請合同無效? 解答: 買方存在合同欺詐,賣方可以依據《合同法》的規定要求確認合同無效,無需支付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