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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为什么不房价收入比

发布时间:2021-01-29 01:30:42

❶ 世界银行制定的房价收入比标准是5∶1,联合国的标准是3∶1,我国目前房价与收入之比为23∶1 这是真的吗

许多最贫穷国家的经济实力和居民购房能力都很低,每年新建、上市销售的版住房以及房价波动权,都会低于比较发达的国家,产生泡沫的几率也小得多。如果按照上述几位作者提出的衡量泡沫标准,以这些国家房价收入比高达20倍以上为由,作出其泡沫特别严重的结论,只能与这些国家的实际背道而驰。

1993年和1998年,联合国曾两次发布了较多国家的房价收入比资料,这些丰富而比较全面的资料彻底否定了4—6倍是国际惯例的论点。这些资料使人们认识到,房价收入比的高低,是由每个国家(或城市)的经济实力、住房市场、居民收入水平、消费结构、居住习俗、居住水平以及每年上市住房的构成等诸多因素综合形成的。由于各个国家拥有的上述因素很不一样,因而计算出的房价收入比的差别也很大。

❷ 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材料一 2012年我国和其他国家一些城市房价收入比情况 我国城填 我国一线城


(1)材料反映了2012年我国和其他国家一些城市房价收入比情况,我国城镇及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房价收入比远高于世界其他国家,与国际标准相差甚远。(2分)这说明我国在调控房价与增加居民收入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2分)
(2)①必须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稳增长才能做到控通胀。(2分)②供求影响价格;调控房价,增加保障房和廉租房建设及供给;严控投资、投机型住房需求;推进房产税(4分)③搞活流通,降低物流成本,抓好农副产品的产运销衔接和储备吞吐调节;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确保市场供应充足平稳。(4分)④理顺能源资源价格调控机制,加快发展清洁能源、新能源。(2分)⑤调控人民币发行量,防范输入性通胀风险,保持汇率相对稳定。(2分)

❸ 如果房价破灭,人民币兑美元预计将会在什么比率为什么

人民币升值
第一部分

现在很多国人都很关心人民币升值这个话题,但又不了解美国迫使人民币升值的真正意图何在,现在鄙人就此浅薄的发表一下我的个人看法!
相信大家对80年代的“日本经济衰退”和90年代的“亚洲金融风暴”及“香港的香港金融保卫战”吧!也许有人会说那是国际投机集团“美国索罗斯财团”搞的,但是,你就没有想过它背后难道就没有美国政府的支持了吗?下面,我仔细分析一下这些事件的前因后果你就会明白了。
从1980开始的,特别在1990年和1995年,第一名的美国和第二名的日本之间的GDP差距是多少?日本GDP超过美国GDP的一半!这也是目前为止唯一一次其它国家和美国的经济差距缩小到一半的程度。日本人在欢呼:只要超过美国的GDP,日本就可以恢复“正常国家”了!美国人没有吭声。
按理说,日本还是美国的盟国,其经济也是美国扶持起来的,美国也没有分裂日本的必要(要分裂,二战时就分裂了,也不用等到80-90年代)。美国也不可能对盟国日本使用“颠覆性煽动”,眼看着美国是阻挡不了日本经济的发展前景的了!世界各国都在兴奋的期待着日本GDP超过美国GDP的那个“历史性时刻”!
日本企业更加疯狂,美国经济的象征——洛克菲勒广场被日本人买下了!美国的精神象征——好莱坞被日本人买了!美国人民的心情一下子掉到了谷底。“世界第一”就快保不住了!美国人民的荣耀感在急剧下滑,民间开始蔓延仇日情绪。
1980年,日本的GDP就快到美国的一半了。有一件事情在1985年发生了,1985年美国拉拢其它五国(7国集团)逼迫日本签署了。以“行政手段”迫使日元升值。其实的一个中心思想就是日本央行不得“过度”干预外汇市场。
日本当时手头有充足的美元外汇储备,如果日本央行干预,日元升不了值。可惜呀,日本是被去了势的太监。美国驻军、政治渗透、连宪法都是美国人帮它度身定做的,想不签广场协议都不可能。
日本最后的结局大家也知道了。1985年9月的广场协议至1988年初.美国要求日元升值。根据协议推高日元,日元兑美元的汇率从协议前的1美元兑240日元上升到1986年5月时的1美元兑160日元。
由于美国里根政府坚持认为日元升值仍不到位,通过口头干预等形式继续推高日元。这样,到1988年年初,日元兑美元的汇率进一步上升到1美元兑120日元,正好比广场协议之前的汇率上升了一倍。
美国人满足了吗?没有。接着看下去,从1993年2月至1995年4月,当时克林顿政府的财政部长贝茨明确表示,为了纠正日美贸易的不均衡,需要有20%左右的日元升值,当时的日元汇率大致在1美元兑120日元左右,所以,根据美国政府的诱导目标,日元行情很快上升到1美元兑100日元。
以后,由于克林顿政府对以汽车摩擦为核心的日美经济关系采取比较严厉的态度。到了1995年4月,日元的汇率急升至1美元兑79日元,创下历史最高记录。

第二部分

日元升值的后果是什么?洛克菲勒广场重新回到了美国人手中,通用汽车在这个广场的一卖一买中净赚4亿美元!日资在艰难度日中大规模亏本退出美国。美国人民胜利了!成功的击退了日本的经济进攻!
我们可以从事例中看看1995年之后,日本和美国的GDP之比重新拉开了距离,而且越来越大!
可能有些网友还是没有明白,日元升值怎么啦?跟我们的谈论有什么关系?日元升值,就是美国对日本的一次经济阻击战!成功的把日本20多年的发展财富大转移到了美国去了。
下面我给个例子大家就清楚了。
假设我是美国财团,我当然知道1985会发生什么,假设我在1983年吧,我用100亿美元兑换成24000亿日元,进入日本市场,购买日本股票和房地产,日本经济的蓬勃导致股市和房地产发疯一样的上涨,1985年广场协议签订,日元开始升值,到1988年初,股市和房地产假设我已经赚到了一倍(5年才翻一倍是最低假设了),那就是48000亿日元。
这时,日元升值到1:120。我把日本的房地产和股票在一年中抛售完,然后兑换回美元,那么,就是400亿美元!在5年时间中,我净赚300亿美元!(还是最低假设)。
那么日本呢?突然离开的巨额外资就导致了日本经济的崩溃!经济学用词叫“泡沫经济破灭”。这就是日本常说的:“失去的十年”。
而我连本带利的400亿美元回到美国,你想一想,美国经济能不旺盛吗?!!日本“失去的十年”,却正是美国“兴旺的十年”!看看我的上表就知道了。
我只是美国财团中的一个,其它财团呢?嘿嘿,而且我的假设还只是到1988年,如果是到1995年,日元升值到1:79,你我能想象美国在这场经济战争的胜利中,到底从日本刮走了多少财富?
美国赚够了,日元现在又重新回到了1:140的位置上,美元的坚挺依然和30年前一样!美元暂时性的贬值,并没有损害到美元的国际地位。这场美日的经济战争,以美国完胜而告终!!
美国人玩上瘾了。1998年,同样的手法在东南亚四小龙四小虎身上又来了一次,这就是亚洲金融风暴!
唯一不同的,这次不需要广场协议了。因为亚洲这些小虎小龙的外汇储备们直接阻击就可以大获全胜!
但是,还是没有战胜财大气粗、军事强盛、奉行霸权主义的美国,结局大家也看到了,东南亚货币在先升后跌中,经济发展的成果被美国抢掠一空!!
唯一市场硬挺住了索罗斯的进攻而没有经济崩溃的就只有回归后的香港,保住了香港几十年的发展果实。
当时索罗斯发动世界舆论(包括香港舆论),大肆攻击香港政府(中国政府)“行政干预市场”,违反市场经济规则、没有民主自由,要是当时中国屈服于世界的舆论压力而不运用“宏观调控”进行入市干预。
那将酿成大祸,又不知道要有多少国人向当年的日本那样因破产而跳楼自杀了!
当时的曾荫权后来说过:“决定政府入市干预的前一晚,我坐在床头哭了,不是为我自己,而是怕这个决定如果错误了,害了香港,我怎么向中央政府向市民们交代。”
大家现在知道为什么美国一再要求他国“新闻自由”、“市场经济”、“民主人权”是建立在自己利益的基础上了吧,知道我国的“宏观调控”政策的正确性和优势所在了吧。
美国停手了吗?没有,因为我过综合势力的增长国力的增强威胁到了美国的根本利益和“世界第一”的权威,近来“中国公开支持因儿子丑闻陷入困境的安南,指责美国故意借题发挥进行人生攻击。”就是最好的证明。
所以美国心里就不痛快了,就要整人了,现在强迫人民币升值就是消弱中国的第一步,各位明白了吗?知道为什么中央政府突然狂力打压上海和北京的房地产市场?知道为什么中国股市那么惨了吗?
央行行长周小川在3月还是4月曾说了一件事情:“有一个40亿美元的外资在上海炒房地产,已经退出中国了这样的外资,不要也罢!”明白了吗?中国股市是一个弱势股市,很容易被美国财团利用。
中央不可能放松对股市的控制,否则中国经济将会在外资的冲击中崩溃!前段时间,也就是今年的12月初又有一个240亿美元的外资财团撤离中国上海。
现在,大家对国家的宏观调控的优势有所理解了吧,知道了国家出台那么多针对房地产的政策是多么的明智和及时了吧现在各位知道为什么中国要实行国家外汇管制、汇率控制、打压房地产、控制股市、知道为什么中国要保持巨额外汇储备,为什么最近央行又出台了新的房地产贷款规定,为什么中国政府一直要求进出口贸易平衡,为什么要扩展东南亚贸易市场和欧盟市场,为什么要加WTO了。

第三部分

其实中美之间的经济战争,早就已经开场了,而且来来回回过了几百招了。
我们大多数网友还懵懵懂懂的只盯着台海,盯着中亚美军又多了一个军事基地。要知道经济崩溃的灾难远比一场军事战争的后果更严重。
军事战争不外乎两种:即“侵略战争”和“卫国战争”。而军事上的“侵略战争”的最终目的就是打垮对方的一切(军事力量和经济实力)达到占领对方领土,进行资源掠夺和控制奴役和剥削对方的国民。

这样的事情中国历史上没有少发生,这里我就不例举事例了。
而如今的美国就是以军事上的侵略战争为手段,达到奴役和剥削对方为目的的真实意图(对实力弱小的国家而言),看看如今的“伊拉克”就明白了。
美国实际上是侵略占领了伊拉克,控制了伊拉克的石油,以此来满足美国国内巨大的需求量;而对实力强的原苏联(原苏联拥有制对方死地的核力量),美国就只有发动经济进攻来拖垮他们,苏联的分裂就是最好的例子。
也许有的人要说,那是冷战时期的军备竞赛和当时苏联国内政策导致了原苏联因经济崩溃而解体的。
但是,你有没有想过,进行军备竞赛是以经济实力为基础的。当时的美国经济实力比苏联强,所以,美国胜利了而苏联解体了。
现在轮到我们了,我国现在的经济和军事实力都没有冷战时期的苏联强大,相同点是我国同样也拥有毁灭美国的核武器,只是数量少了一点而已。
那在这一轮中,就要看我国领导人的智慧了,建立合理的政策来规避风险,保护自己是当务之急(可喜的是,现在我国已经在这样做了)。
可是,美国也没有闲着,而且,作为经济进攻的第一步他们已经早早的迈出了,向美国“凯雷财团”这样的世界性投机财团收购中国的“徐州重工”这样的事情已经发生了很多了,在这里我就不一一例举了。
他们的目的很明确,控制中国的核心技术,进行世界性的技术垄断,同时乘汇率没有变化之前以美元套取人民币,迫使中国央行大量发行人民币以应付大量的货币兑换需求,为拖垮中国经济打下伏笔。这还是明的进入,暗地里的就更无法统计了。
说到这里,也许有很多人不明白大量美元兑换人民币的行为与拖垮中国经济有什么关系。
在这里,我解释一下:在没有大量美国财团恶意涌入中国用大量美元换取人民币之前,我国的经济形式是相对稳定的。
但是,实际上,我国发行的人民币的数量远没有我国人民积累的财富数量那么多,??活动就行了,??为印刷货币的成本是很高的。
举个例子:中国有13亿人口,平均每人的财富拥有量为1万元每人,中国总共有13万亿元财富,而现实生活中,每个人不可能把自己的全部财富都带在身上。
这里就平均一下,平均每个人身上携带1000元现金(携带量为10%,其实这个量已经是很大了),其余的存在银行,也就是说,在正常情况下的流动现金量(术语为:现金流量)为1千亿元,乘以一定的突变系数,(这里为了便于计算,就理想的取值100%),也就是说在正常的经济活动下,中国只要发行2千亿人民币就可以满足本国的经济活动了。
而大量的恶意的国外财团的资金涌入中国,表面上是拉动了我国的经济,是国内的消费量变大,也就是使国内的现金流量的需求变大,这样,我国为了满足大众消费的需求,就会大量印刷和发行人民币来满足这种需求(当年的日本就是这样)。据统计,目前在国际上金融市场上的投资有136万亿美元。
其中只要有1%涌入中国进行投机经营,按现在的汇率,我国就要发行10.895584万亿元人民币(1.36*7.8644=10.695584+ 0.2=10.895584万亿元),货币的发行总量已经超过了我国现有的外汇储备量(1万亿美元)的10倍,算把中国的全部外汇储备都拿来也难对付对手。
此时,我国的国有经济就是负9.895584万亿元,不能算上全中国人民的全部财富,因为,国家经济崩溃了,我们手中的财富也就一文不值了。
如果人民币升值以后,他们再用手头的人民币套取美元,中国国内将会余留大量人民币。
那样,国人乃至世界将会对中国失去信心,不再储备和使用甚至抛售手中储备的人民币,使中国的外贸活动受挫,最终导致中国国内的通货膨胀,对外导致信誉危机从而导致金融危机。
就向40年代的通货膨胀那样一盒火柴要卖几百块。如果我国政府在这次的人民币汇率这件事上决策错误,那么到时中国近30年来改革开放的经济成果就可能就可能落入他人之手。
最近,国内的经济形式来看,客观的将,形式是不容乐观的。按理说,人民币升值了,也就是说钱值钱了,应该是以前1块钱的东西现在只要9毛甚至是8毛就可以买到了;可是现在的国内形式,除了工资没有涨外其余的都涨了。
新华网报道说:自8月份开始,北京市场食用油价格震荡上扬。进入11月份,米价、面价、菜价及副食价格均有不同程度的攀升。报道认为,是受国际大豆市场价格上扬的影响,导致食用油价格上升。
但是,米面跟风而涨,25公斤装的富强粉涨幅达12%以上,500克大米上涨了6分钱。
据了解,在上海、广州、深圳粮油等生活必需品已是涨升一遍,并持续一个多月,其中面粉、食用油的最高涨幅分别已达一成和二成。
农副产品涨价说明了我国经济在发展和提高。同时,以农副产品的涨价来增加农民的收入,维护社会的稳定,给国家的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国内环境,对国家的发展是有好处的,因为中国农民的数量毕竟占了总人口比例的70%以上嘛。
但是,中国的这四大城市生活必需品的涨价决外偶然。持续7个多月的宏观调控并没有稳定房价,相反,导致房价的节节攀升。早有经济学家警告说,地产泡沫将导致通货膨胀,通货膨胀将引发经济危机。
然而,这种声音太微弱,现如今的种种迹象表明,通货膨胀正在步步逼近我们。
对比1996年的东京,1997年的香港,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这四大房价居高不下的城市,地产泡沫破灭前的迹象已经显现。试图为了一已私利而继续哄抬房价的地方政府,将迎来经济规律的无情惩罚。
因为这一轮的通货膨胀是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发出的,可能还不被官方承认,但它实实在在已经来临了。
这种处在萌芽状态的通货膨胀选择了一个导致经济危机的最好时机——2007年的元旦和春节前。因此,危害性和破坏性更大。如果有一天方便面也开始涨价时,这场经济危机已无法遏制了。
柴米油盐、水电油汽的轮番涨价和全面涨价,对中国的富豪阶层的正常生活不构成任何影响,但是千千万万的普通市民将要付出更多的财富以维持和原来一样的生活水准。
也就是说,中国的高房价,间接地是由普通城市居民来买单,日本的国民是花了15年的时间,香港的市民就是花了14年。那么,中国的城市居民要花多少年呢?
应对即将到来的通货膨胀,国家自然有金融的手段。可是,中国的人民币在国际市场受到美元的攻击,一年之内升值达5%,而且,还有继续升值的空间。

第四部分

中国的贸易顺差将在人民币的升值中逐渐缩小,国际市场的风险已在加剧。而国内市场生活必需品的全面涨价,将直接影响消费。最后,逼迫央行加大人民币的发行量,中国的通货膨胀就此爆发。这种危机也可能近在眼前。
人民币目前在国际货币市场的遭遇是中国汇制改革以来没有过的事,我们目前已经知道美元要干什么?
但是,还由不得我们把国际市场的问题解决好,人民币在国内又是这样的尴尬。在不动产涨价的带动下,生活必需品全面涨价,形成了国际与国内两种迥然不同的市场。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样的市场将走向资本的过度投机。说白了,对内将加剧中国社会的贫富分化,对外给资本大鳄可乘之机。
如果更深层次的分析,人民币似乎是遭遇来自不同方面的围攻,试图将中国30来年经济发展的成果逐步蚕食。接下来,生活必需品的涨幅将进一步加剧,市民的购买力进一步下降,国内市场进一步缩小,中国的产能将进一步过剩,最后,必然导致大量的中小企业破产,经济危机说来就来。
真正要化解这场危机,对目前的经济局势来说,进一步加大宏观调控的力度,理顺房地产市场的管理体制,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把房价降下来,让城市居民在房价下降的过程中感受中国经济的力量,从而增强对未来的信心。也许,这是目前最应该做的一件事,尽管已经做了一些表面工作。
我们要清醒地看到高房价的危害性,尤其是对中国社会的破坏更是史无前例。也许现在还不必过于悲观,一切都应该有转机。
谁都知道中国经济发生了重大问题,就象一辆出现明显故障的高速列车,轰轰隆隆往前飞奔,不知何时将会出轨或者颠覆。
有经济学家预言,2008年中国经济将会硬着陆,届时,社会动荡不可避免。
那么,出了这么大的问题,而问题的症结究竟何在呢?
发改委专家马晓河指出:我国正在由某一方面的过剩向全面过剩演变。由于产能过剩,内需不旺,中国产品被迫出口,又导致了大量的贸易摩擦,过分依赖国际市场的风险越来越大。
马晓河举例说:中国人向世界上的每一个人提供了一双鞋子,可见鞋的产能过剩多少。
11月23日,央行副行长苏宁也表示,中国最终消费占GDP比重已从上世纪80年代超过62%下降到2005的52.1%,居民消费率也从1991年的48.8%下降到2005年的38.2%,均达到历史最低水平。
而在中国居民消费率持续下降的同时,世界平均消费率达78%—79%,比较起来差别之大就如天上和地下。
上面两位,一位是宏观经济的专家,一位是金融权威,但指出的是一个共同问题,就是因为内需不旺而导致产能过剩,一旦国际市场出现大的风险,中国将有成千上万工业企业面临生存的危险。
让我们再来看看近几年推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动因是什么:如果总揽中国经济全局就可以发现,推动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一是投资,二是消费,三是出口,可以说这是并驾齐驱的“三驾马车。”
但是,在我国的实践中是“重投资、重出口、轻消费,”这是问题的表象。为什么中国人会“重投资、重出口、轻消费,”呢?明知消费是生产力,没有消费就没有生产力,这是一个浅显的经济学常识,但是在宏观经济发展的布局上,连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都不顾及了?
再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很有趣的现象:一是地方政府重投资,前几年表现的是“开发区”热,后来是“基本建设”热,再后来就是现在的“房地产”热;二是大中型企业重工业产品出口,不管是上市公司还是民营企业,只要形成了生产规模,眼光都瞄准了国际市场,大到汽车,家电,小到鞋子,袜子,打火机,一古脑出口。
就“投资”热而言,高房价圈走了老百姓甚至两代人的财富,还有一代人背上了沉重的债务;就“出口”热而言,贸易顺差继续加剧,贸易摩擦不断增多,人民币升值压力越来越大。
有经济学家分析,人民币自汇率改革以来升值了5%,现在的状况是有可能2007年一年就要升值5%,相当于前10多年的升值总幅度。
那么这个后果是什么呢?许多经济学家讳莫如深,我可以大胆的告诉大家,后果就是人民币大量从不同渠道流出境,国际洗黑钱的势力乘机介入,甚至可以把中国贪官的钱都洗白了。
可以说,在2007年之前,只听说外国人到中国来洗钱,这个局面也将因此而改变,中国人终于到外国去洗钱了。再说得深入一点,就是中国人民创造的财富被别人悄悄地“盗走”了,而“盗匪?发改委专家马晓河先生的话头上,看看如何解决产能过剩的问题。
其实,很简单,产能过剩的解决之道是刺激消费,而刺激消费的唯一办法就是降低房价。房价不降,中国人对未来的预期必将产生较大的压力而不敢消费,还有一部分成了房奴无钱消费。马晓河先生说,中国工业品利用率有半数低于50%,所以,为了减少风险,必须扩大内需。而内需如何才能扩大呢?
中国居民的消费率是38.2%,世界平均消费率是78%—79%
中国居民平均房价收入比是一比十,世界平均房价收入比是一比
两相对照,中国经济问题的症结就暴露出来,是高得离谱的房价将中国居民的财富搜刮一空,还拿什么去消费呢?所以中国人的消费率创下了历史新低。
有专家预测,中国房价每下降一个点,将为市场一年增加100亿以上的消费,而中国房价从2006年前三季度的综合平均价位上,至少有30%以上的下降空间,也就是说,只要中国房价下降30%,中国市场一年将增加3000亿的消费总额,中国经济的问题也迎刃而解,中国民众也从此能过上好日子。
相反,我国要是领导人的决策事物就控制不好这个局面,我国的经济将会崩溃?事打击。我们都清楚我们现在身处的国际环境有多恶劣。面对当前复杂的国际形势,中国一定要具备打赢两场战争的能力,一是军事战争,二是经济战争。
用战争手段夺取别国别人的财富在人类历史上是很常见的。即使在21世纪的今天也还能看到。为了保护中国人民的生命财产,以及可能爆发的军事冲突,中国一定要建设强大的陆军,强大的海军,强大的空军和强大的天军(太空部队)。
在人类进入21世纪的今天,谁占领了太空这个制高点,谁就掌握了未来战争的主动权。任何太空非军事化的想法,只能是白日做梦!
圣人说得好:落后是要挨打的!中国只有具备了彻底摧毁对手的实力,别人才不敢欺负中国。
同时,在人类进入21世纪的今天,由于国际交流和贸易的全球化,一场新的战争----经济战争,已经取代军事战争,成为当今世界一部分人夺取另一部分人财产的主要手段。
1997年东南亚的金融风暴就是经济战争的一个例子。落后的东南亚国家经济受到了重大打击。国际金融炒家以经济手段达到了以往要用战争手段才能达到的目标。
在少迟一点的香港金融保卫战中,时任香港政务司司长的曾荫权和财政司司长任志刚,在中国中央政府的支持下,用大量外汇储备干预了香港的股票市场。
中国中央政府派出了两名央行副行长到香港,要求香港的全部中资机构,全力以赴支持香港政府的扶盘行动。经过几个月的较量,香港政府成功击退了国际金融炒家把香港当作提款机的企图。
那次的斗争是非常激烈的,香港恒指变动1点,期货的买卖就会相差2.3亿港币。
香港金融保卫战虽然过去好多年了,我一直在想,如果没有强大中国做后盾,会不会发生“八国联军”攻打香港的可能呢?毕竟香港政府干预香港股票市场违反了当今国际主流社会的“规矩”。
中国航油(新加坡)在国际石油期货市场损失5亿美元和一位中国国资委职员在伦敦同期投资再次被吃表明中国在金融市场方面还有很多东西要学。
就石油这一项,中国现在每年就要多花几百亿美元。现在是中国需要啥,国际商品市场就涨啥。可以说是“抢你没商量”。
然而,石油等商品的价格对中国经济的危害并不是最严重的。真正可能对中国经济的造成严重危害是人民币汇率体系和不断高涨的房地产市场。
我总觉得有人要以人民币汇率为突破口,搞垮中国的经济,夺取中国人民的经济成果。从要人民币升值和自由浮动的叫喊声中,我好像闻到了军事战争的火药味。

第五部分

现在有一个说得比唱得还好听得说法,让人民币汇率自由浮动,由市场来决定。
难道市场是有鬼决定的吗?由市场来决定,听起来挺公平的,大家都有权。但仔细分析一下,世界上有哪个市场不是由少数人操中的呢?让人民币汇率由市场来决定,说穿了就是由他们来决定。
中国政府和人民一定不要忘记1997年东南亚的金融风暴。现在外资的相当一部分是埋下的伏兵。它们就等美国把中国的门撞开(人民币汇价自由浮动),把人民币捧上天,牟取暴利。
总之,中国一定要建设具有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精神的强大的陆军,强大的海军,强大的空军和强大的天军(太空部队)以应对可能军事战争。
同时中国一定要建设热爱国家,具有国际视野,精通国际竟争规则的金融“铁军”以应对经济战争。只有这样,中国的安全,人民的财富才会得到保护!
西方世界给中国设的陷阱:中国卖啥啥跌,中国买啥啥涨。
买办没有祖国,只有主子。中国再也经不起买办的忽悠,必须坚定无情地斩断买办的黑手,中国不是买办的天堂!

❹ 现在的年轻人买不起房国家怎么不给福利政策呢

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进程及相关政策
改革之前,我国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分配,以租养房”的公有住房实物分配制度。应该说,这种制度模式在当时较低水平的消费层次上,较好地满足了职工的基本住房需求。
住房制度改革起始于1980年邓小平关于住房问题的讲话,当时谈到住宅问题,邓小平说:“要考虑城市建筑住宅、分配房屋的一系列政策。城镇居民个人可以购买房屋,也可以自己盖。不但新房子可以出售,老房子也可以出售。可以一次付款,也可以分期付款,十年、十五年付清。住宅出售后,房租恐怕要调整。要联系房价调整房租,使人考虑买房合算”。此后,房改大致经历了试点售房(1979~1985年)、提租补贴(1986~1990年)和以售带租(1991~1993年)等改革阶段,以及全面推进住房市场化改革的确立(1994-1997年)阶段。
1994年7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443号),开启了城镇住房制度正式改革之路。该文件提出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目标是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的城镇住房制度,实现住房商品化、社会化;把各单位建设、分配、维修、管理住房的体制改变为社会化、专业化运行的体制;把住房实物福利分配的方式改变为以按劳分配为主的货币工资分配方式;建立以中低收入家庭为对象、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和以高收入家庭为对象的商品房供应体系;同时,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政策性和商业性并存的住房信贷体系。
而房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件则是1998年7月3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文),该文件宣布全国城镇从1998下半年开始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全面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同时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
再往后,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更好、更快地发展,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发200318号文),提出:各地要根据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进程、居民住房状况和收入水平的变化,完善住房供应政策,调整住房供应结构,逐步实现多数家庭购买或承租普通商品住房。
应该说,我国城镇住房制度市场化改革的推进是顺应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而为,但除此之外,还有其特殊的背景和内在动因。这主要是,在当时旧的福利分房制度条件下,由于租金低廉,无法维持正常的房屋维护,而且使政府背负着沉重的财政负担;而与此同时,为了应对东南亚金融危机,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配以收入分配调整政策,以增加和刺激社会总需求,而住房货币化的登台,正好可以成为拉动内需的最好办法,启动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改善结构。
住房制度改革政策中存在的一些误区
(一)过度地赋予了住房的经济发展功能
我国房改从实施开初就在某种程度上担负了拉动经济增长的功能。《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发200318号文)明确提出房地产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在各地,“房地产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被地方政府推至极致并演变成畸形的增长模式。地方政府热衷于批租土地,包括农地征用用于大规模的房地产开发建设。依靠房地产投资来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并通过土地收益、房地产税费来直接填充地方财政。一些地方政府将房地产作为拉动地方经济增长的支柱产业,过于功利性地重视房地产对“经营城市”的贡献,经营土地成为投资增长和财政收入增加的重要法宝。其主要行为包括:一是大搞形象工程、“造城运动”,盲目扩大拆迁规模,人为制造需求旺盛、拉动房价;二是炒卖地皮,一些地方政府低价征地,转手高价出让,卖地越多,财政收入越多,甚至少数地方政府暗中操盘,唆使开发商哄抬地价;三是对房价求高弃低,一些政府官员视房价高为经济发达的标志,将本地房价与其他地区盲目攀比,一些城市政府对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弃而不建,而把兴趣用于批建高档住宅上,导致当地房价居高不下。
在这种政策和利益机制导向下,全国各地房地产投资持续高涨。从房地产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来看,2000年开始急剧增长为21.5%,2003年为30.3%,2004年为29.6%,2005年中西部地区增长,高达33%以上。国际上公认的房地产开发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一般是在10%以下,但我国从1998年开始,这一比重稳步上升,2004年为18.78%,2005年为20.98%,2006年1-4月份为22.93%,远远超过10%的国际警戒线。另外,国际公认的房地产开发投资占GDP比重不能超过5%,但国内房地产投资占GDP的比重从2004年就已经达到9.6%,一些城市甚至于高达50%以上。如果以房地产为支柱产业并将其推向极端,给经济和社会带来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尽管表面上会出现暂时的繁荣,但中长期困境和问题定会随之而来。
(二)市场化过度,超越了经济发展阶段
从国际的视野来考察住房制度,可以发现各国在不同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阶段,往往采取不同的住房政策。在经济发展的初期,由于物资、经济基础薄弱以及技术力量有限,私人没有足够的储蓄,很难独立建造和拥有自主住房,这时公房比例往往较高(我国建国以来至市场经济改革全面推开以来,公房占绝对比重也印证了这一点);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尤其是当整个社会出现较大的中产阶级,也即社会结构呈现橄榄型形态,住房市场化和私有化就具备了条件,此时,私有住房的比重往往较高,如现阶段的美国、西欧国家。当然,土地资源的丰缺状况也是影响住房私有率的重要因素,例如,日本和英国即使经济发展程度较高,在伦敦和东京,也保留了较大比例的公房。不同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要求实行不同的住房政策。
然而,我国在目前经济尚不充分发达,社会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的发展阶段,却把住房改革的重点放在了产权私有化上,把住房市场化简单地等同于住房产权私有化,直接把“居者有其屋”变成了“居者有其产”,改革认识上存在较严重偏差。在住房制度改革过程中,无论是按成本价出售存量住房,还是供应经济适用房或普通商品房,在住房产权的保有形式上,基本上都是在强调住房产权的私有化或自有化。我国2005年仅个人购买商品住房消费就达1.42万亿元,居民私有住房的比例已经达到72.8%。根据加拿大丰业银行Bank of Nova Scotia的统计资料,加拿大房屋私有率为67%,美国近年来拥有独立住房的家庭也刚过60%,而欧洲一些国家的住房私有率则在40%左右。相对于私有化特征显著的西方国家而言,中国却拥有最高的住房私有率。
作为房改纲领性文件的国发199823号文提出“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和“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目标。国发200318号文则进一步提出“逐步实现多数家庭购买或承租普通商品住房”,政策所体现的市场化程度更浓。就目前我国经济发展状况、居民收入水平和土地供应的总体情况而言,要实现多数家庭购买或承租普通商品住房,不仅超越了客观经济条件,似乎也是政府摆脱住房保障职责的隐含体现。
(三)货币化分配不能到位,职工住房消费能力与市场房价严重脱节
住房补贴制度与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增强职工住房消费能力,实现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两项基本制度。这两项制度的相继建立,适应了市场经济条件下住房制度改革的需要。其目的是从根本上改变住房实物分配的格局,通过长期性支付能力的积累和政策性住房金融的支持,使住房消费变成一种个人选择性的自主行为。两项制度的实质是将职工工资收入中本应包含的住房消费部分,通过不同的政策渠道还原给职工个人。
在多数城市,职工住房补贴建立的依据是:房价收入比(即本地区一套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平均价格与双职工家庭年平均工资之比)在4倍以上,且财政、单位原有住房建设资金可转化为住房补贴的地区,可以对无房和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实行住房补贴。受制于各地财力的限制,各地出台的住房补贴标准所依据的房价都大大低于当时的市场房价,有的地区甚至出现行政事业单位职工拒领住房补贴的现象。而且从补贴标准的设计来看,现行的补贴标准是根据政策设计当时(大多数城市为2000年以前)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来制定的,远落后于市场形势的变化。因此,住房补贴政策从其实施开初,在住房货币消费上,国家和单位就对职工欠了一大块账。而对于广大的企业职工来说,由于劳动力市场整体供过于求,劳动工资常常被压低,工资中住房消费的含量更是严重不足,远远不能支撑其在市场上购房、租房的需求。所以从总体上说,目前住房补贴实施很不到位,货币化补贴举步维艰,完全到位更是遥遥无期。在这种情况下,新的制度不能完全建立起来,旧的路又一下子被堵死,造成政策断档,大量弱势群体的住房成为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
另外,住房公积金制度所发挥的住房金融支持效能甚微,没有真正发挥其住房政策性金融的支持作用。例如,我国的公积金存贷利差高达2.87个百分点,而新加坡的公积金存贷利差只有0.1个百分点,台湾地区的也在0.2个百分点,相差10到20倍。此外,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个人账户缴存余额的一定倍数来确定其贷款额度,这就必然导致收入高、缴存高的成员所获得的公积金贷款也就多,而低收入者所得到的贷款资助低,有的甚至无法逾越其首付门槛,从而使得公积金政策无法真正起到政策性金融的“雪中送炭”的扶助作用。从总体来看,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十分之低,截至2004年6月,全国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4306.7亿元,累计提取额2060.9亿元,个人贷款总额2817.2亿元,贷款余额1854.2亿元,全国住房公积金沉淀资金余额达1959.2亿元,占归集余额的45.5%。
(四)没有有效区分住房政策和房地产政策,基本住房保障严重缺位。
从政策属性上看,房地产政策是一种经济政策,它归根到底主要着眼于市场效率;住房政策则属于社会政策范畴,更注重社会公平和居民的基本住房诉求,它要解决的问题是用什么手段,使不同收入状况的市民居者有其屋。多数国家的经验证明,住房既要靠市场手段,也要依靠大量的公共政策手段。住房政策的根本目标是让人们各得其所,基本努力方向:一是建立“便于进入”的市场,一是帮助中低收入者获得“能够支付”的住房。
然而,我国住房改革没有把住房和房地产这两个表面相似而实质属于不同范畴的事物区别开,没有把住房和房地产、市场和保障予以有效区别。政府忽视了普通民众最基本的住房需求,住房保障职责缺位,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滞后;在土地供应、市场监管、住房金融政策等诸多方面,政府所应发挥的功能也严重缺失。而一个健康的住房政策的合理政策导向应是,对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建设和供应,政府通过公共政策手段,严格根据住房需求,科学确定住房供应。而房地产市场(例如高档商品住房、别墅等)则属于完全市场化的范畴,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由市场决定供应和需求,以达到均衡价格。
目前,我国94%的住房开发定性为“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只占6%,其性质却是微利“商品房”,而廉租房制度根本就没有真正建立起来,截至2005年底,全国累计用于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资金为47.4亿元,仅有32.9万户最低收入家庭被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北京迄今为止也只总共建了14000多套廉租房,相对1400多万人口来说,不足1%。全国有13个省(区)没有将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纳入省级人民政府对市(区)、县人民政府工作的目标责任制管理,70个地级以上城市(占总数的近1/4比重)根本就没有建立廉租住房制度。
(五)住房分配体制转换造成不同社会群体利益的极大失衡
住房改革初期的重点在出售公有住房。就多数地方而言,当时实施的改革主要特点有:一是停止单位自建住房,并相继出台了住房货币化分配的具体方案,改分房子为发补贴;二是以大大低于市场的房改价格出售公有住房,基本不考虑级差地租因素。
从实际执行来看,这种按房改价出售的存量住房基本上都是以事实占有为基础,事实上固化了不合理的既得利益差距。很多单位职工购买住房获得了各种各样的补贴和折价。特别是在房改初期,住房价格机制没有到位,很多住房都是以大大低于当时市场价格的水平转到私人手里。采用行政性的福利分配办法,以实际占用为基础的出售,实际上是以产权的形式将既得利益予以固化,是国家对社会一部分群体的“送礼”行为,造成极大的社会不公平。特别是在单位制明显的时代,使得不同单位职工住房差距相差悬殊。其次,以统一的房改价格购买不同状况、不同区位的住房也导致福利得失严重失衡。
在公共部门领域,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分配单位制的特征明显,单位之间苦乐不均情况相当严重。同样为国家公职人员,住房资源丰裕的单位职工与房源短缺单位的职工住房待遇差距相当大,有的获得了一套以上的房改房,有的则成为了无房老职工,造成了分配上的极大不公平。
另外,原有实物住房分配“只售不租”的政策需要反思。“只售不租”政策,这是对既得利益的承认和巩固,而对未得利益群体考虑不够,拉大了不同群体的利益分化。目前全国大多数地区的公房已经出售完毕,总体上出售率达到95%以上,而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和无房老职工,其住房问题则无从解决,成为体制改革下的利益“牺牲者”。
(六)土地出让制度存在较严重的缺陷
在现行体制下,由土地产生的资产性收益和大部分税费都基本归地方所有,造成地方政府高度依赖土地收益。例如,2005年,全国土地出让金总价款高达5505亿元,占同期地方本级财政收入15092亿元的1/3还强,土地收益在一些地区已成为典型的“第二财政”。一些地方政府在利益驱动下,或明或暗地支持甚至助推房价上涨,这是造成房地产市场秩序不规范的重要因素。
目前的土地出让制度把70年土地使用权一次性转让给开发商,开发商再把这笔费用转嫁到购房者身上,无疑抬高了住房消费的门槛。而地方政府垄断了土地一级市场,通过所谓的“招、拍、挂”等方式哄抬地价,获取巨大收益,且美其名曰“经营城市”。地方政府一次性收取70年的土地使用权转让费,实质上是本届政府透支了往后十几届政府的收入,寅吃卯粮。在目前这种土地出让制度下,地方政府与开发商结成了利益共同体,共同推高房价和地价。地方政府在房价轮番上涨中,通过土地净收益和各种名目的税费获益很大,但却没有将这部分收益还原于社会,特别是对低收入阶层的住房保障上。
(七)房改推进过程中形成了极不合理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体制
改革以前,我国的房地产开发建设主要通过计划、财政、土管、建设银行等部门按基本建设计划来组织实施,同时也包括20世纪80年代“放权让利”之后各单位、企业自行安排的住宅基建并向职工分配住房。总体上说,在当时,公共部门统管了整个房地产融资、开发建设和分配的全过程。房改实施后,在取消福利住房分配制度、住房供应主要依靠市场来提供的背景下,我国形成了基本上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体制。房地产开发商以运用土地和资金进行房屋建设、商品房屋倒卖为主,是一种基本不创造任何社会价值的企业模式,实质是房地产中间商、皮包商(曹建海,2006)。到2004年底,我国房地产开发和经营法人企业已达5.9万家,已经形成一个异常庞大、整体性获取超额垄断利润的利益集团(在中国房地产服务业里面,开发商所占利润和销售额占到90%),而且在政府政策决策中取得了越来越重要的话语权,左右甚至“要挟”政府决策行为。
现今中国的房地产开发经营模式并非上世纪80年代初创时设想的“建筑+金融”模式,既不实施建筑安装活动,也不提供金融服务,惟一进行的只是房屋建设的组织和销售。在开发资金来源方面,如果没有银行的信贷、建筑企业的垫款、消费者的预购房款,开发公司将无从运作。所以,中国当前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它们通过垄断房屋开发的组织管理功能,攫取超额利润,而这些功能本应由政府或者由政府设立的事业单位来承担。
另外,多年以来,我国对房地产开发的土地供应实行土地批租制度,土地的级差地租是由社会经济发展和公共政策等的客观原因而形成的,并不反映任何个人对整个社会经济的贡献。而批地私人开发却将这些级差地租集中起来转移到极少数开发商手中,导致了极大的社会不公平和制度性的官商腐败。
(八)经济适用房制度定位模糊,管理监督失控
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用转移支付的方式免交土地出让金,限制开发成本与价格的砖头补贴来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特殊政策。经济适用房中包含了大量的政府补贴,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售,带有明显的收入转移因素。从理论上看,有助于弥补因低收入群体支付能力有限所造成的购房困难。但是,这个政策存在很多先天的缺陷,不仅仅体现在政策本身,更主要地还是体现在政策执行过程中。
首先,经济适用房政策的目标并不明确。政策中所规定的受益群体是中低收入群体,但是这个界定没有跟政府补贴的能力挂钩。住房是带有不可分割性的,经济适用房把大量的政府补贴凝固在每一套住宅上。考虑到补贴的金额,基本上没有哪个政府有能力以这个补贴方式解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更不要说包括中等收入群体。模糊的受益面必然导致供不应求甚至诱发黑市运作。
其次,经济适用房政策执行过程失当、失控的情况严重。由于政策执行面的模糊,经济适用房政策的实际受益人并不能与政策初衷相吻合。在一些城市,经济适用房的受益群体收入上限规定过高,例如,北京有资格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年收入可达6万元,明显超出社会中低收入水平,经济适用房供不应求,反而成为商业炒作的对象。在实践中,政府很难有效地核实购房者的实际收入水平。实际的结果往往是,政府针对经济适用房的补贴被中高收入群体截获。一些家庭在获得经济适用房后,将其出租或上市交易(REICO工作室的调查报告《经济适用房政策评价》显示,2005年北京经济适用房的自用率仅为51.34%,出租率高达40%以上),将从政府通过住房所转移的利益迅速变现。显然这是再一次违背了利用经济适用房解决无能力购房者的住房困难的初衷。
再次,以地生财的观念和以GDP增长率论政绩的干部考核体系也使得地方政府对支持经济适用房建设严重缺乏积极性。特别是在不少地区,地方政府甚至以冲击当地房地产市场价格为由,明令禁止职工集资建房、合作建房,也阻止向经济适用房建设划拨土地。据统计,2004年,全国经济适用住房投资就开始出现负增长,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由上年的6.1%下降到4.6%。2005年一季度,全国经济适用住房完成投资60亿元,同比下降13.8%,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进一步下降到2.6%。1998年到2003年,我国经济适用住房累计竣工面积4.77亿平方米,只累计解决600多万户家庭的住房问题(由于大部分城市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对建设标准、购买对象等的把关不严等问题,且还不能肯定地说这600万户家庭均为中低收入家庭)。所有这些因素,使得经济适用住房客观上并没有发展成为供应主渠道。
很显然,各级政府的卖地财政提高了土地价格;为了消化高价土地,发展商就抬高房价。这似乎很合乎经济逻辑。多少年来,人们所听到的似乎也只有经济学家的声音,那就是供求关系。但供求关系已经很难解释今天中国的房地产市场的现状了。很简单,如果求大于供,那么就不会有那么大量的空置房了;如果供大于求,那么,就不会有那么多的人买不起房了。那么,在供求关系之外,还出了什么问题呢?
供求律以外的因素
房地产市场现状的形成当然有很多原因。但依笔者看,最大的因素莫过于发展房地产市场的主导思想的严重失误。简单地说,在中国,房地产被视为仅仅是经济政策的一部分,而非社会政策的一部分。因为把房地产视为经济政策,其GDP功能(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被凸现出来,而其社会功能(社会成员对住房的需求和人们的“空间权”)就被忽视。因为商品房兼具投资和消费价值, 人们对其价格上涨有预期。开发商利用这样的社会预期去囤积土地和新房,购房者也会迫不及待地去卖房。从而一步一步地把房价逼向新高。要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就要扮演一个很重要的角色。但在中国,政府不仅没有起到正面的作用,反而恶化这个局面,使得人们对房产价格的上升的预期牢不可破。地方政府无视住房的社会功能,而只强调住房的财政功能,即“土地财政”。土地转让金普遍占到地方财政收入的30%以上,许多地区60%到70%的基础设施投资依赖土地财政。除了一般商品房的大幅涨价之外, 住房的社会功能的缺位,更体现在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供给的极度缺乏。
房地产从一开始就被认定为经济增长的一个最主要的来源。或者说,房地产是包括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GDP主义的一个核心组成部分。在GDP主义的指导下,房地产成为生产(建设)性投资,而非社会性投资,从而剥夺了房地产的公共性。房地产本来就是一种特殊的社会产品,因为其直接关切到社会成员的空间居住权。同时,房地产也直接关乎社会稳定和和谐。但在GDP主义构架内,房地产的唯一考量是利润,而非社会生活的其他方面。
这样,无论哪个角色,政府、发展商还是投资者,都想从房地产那里获得巨额的利益。正因为这样,在中国房地产投资过程中,带有极大的投机性。一些投资者甚至仅仅是为了投机。当房地产被投资者或投机者所操控时,其和大多数社会成员的实际需求就没有了任何关系。(类似的情况也表现在投机性金融经济和实体经济毫无关系上。)应当指出的是,中国的地方政府也是这个过程中的投机者。 不管地方政府投机的动机(如地方财政考量)的理由如何,在制造房地产泡沫方面,地方政府和发展商同样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实际上,大量的泡沫是地方政府和发展商利益共同体的结果。更为严重的是,对房地产投机的巨额利益,也正在促使中央国有企业大举进军这个产业。
GDP主义盛行,有关方面就很难推出有效的房地产发展政策。这些年来,面对社会的不满,尽管也有一些政策出台,例如“廉租房”和“廉价房”,但远不能解决问题。截至2006年,政府支出中用来解决住房问题的资金只占财政支出0.17%,这只能是杯水车薪。更重要的是,抑制房价政策结果刚好是政策初衷的反面,就是说,每出台一个控制房价从而帮助中低收入家庭的政策,就把房价推到一个新高点,从而又一次为低收入家庭雪上加霜。原因再也简单不过,无论是发展商还是地方政府都有巨大的动力来扭曲政策,从政策“寻租”。
中国房地产成为资本的“游戏物”
正因为房地产的唯一目标是“钱”而非社会大多数成员的需要,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呈现出过度的开放性和投机性。在剥夺了大多数社会成员的居住权的同时,中国各地的房地产不仅向国内的“炒房团”开放,而且更向国际资本开放。很大程度上说,中国房地产已经成了国内外资本的“游戏物”。从技术上说,要遏制炒房和投机并不难,例如可限制购房的数量、规定住房居住的最低年限、收取房产税(即是在宣称私有财产不可侵犯的美国也是征收房产及其房产继承税的)等等。问题在于,所有这些可以非常有效的举措并不符合发展商、投机者和地方政府的共同利益,没有人会使用这些技术来限制房地产。进而,如上面所说,房地产也绑架着中国经济和中央政府,有关部门也没有动力真正去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尽管它们也面临社会的压力。毕竟,在这个体制内,对有关部门来说,经济利益大大重要于社会利益。
很显然,就房地产而言,中国政府面临双重的挑战。一方面是房地产泡沫。房价泡沫一旦破灭,总体经济就要遭殃。另一方面是社会成员的居住权。在各种社会文化因素的作用下,大多数中国人非常认同居者有其屋这一说法,年轻人普遍并认为幸福和房子息息相关。这两方面的后果都会影响社会政治的稳定。最严峻的是,尽管这样的压力其他市场经济国家也面临过,但中国没有其他国家解决房地产问题的动力和制度机制。在西方国家,房地产从经济政策演变成为社会政策是有强大的社会运动来推动的。在强大的既得利益的面前,中国的房地产政策似乎已经山穷水尽。一定也要有强大的社会运动来促使房地产政策的有效转型吗?人们只能拭目以待了。

❺ 为什么现在新疆阿克苏市的房价还很高,想每一套也没不起,政府就近管没有管这件事。

额,哥们进阿克苏的时候有没有看到一句标语?“浙阿人民手牵手”。。。这版还说明不了问题么?权 哥们浙江的温州什么最出名?炒房团啊...
顺便说下为了浙商更好的发展阿克苏的领导层也有调整...这么说你能明白么?比上面那几位的有的没的能让你看清问题的原因么?

❻ 地方政府救楼市失败是为什么

1、过高的房价远远脱离了正常居民收入的购买能力,必然大跌。 以北京为例,2007年北京城市家庭平均可支配收入约66000元。奥运前,四环以内,四、五环间,五、六环间,以及六环外的房屋均价分别为每平米18400元、16400元、9800元、7800元,建筑面积100平方米的房子,分别相当于北京城市家庭27.8年、24.9年、14.9年和11.8年的收入。四环与六环间的房子,约相当于家庭19.9年的收入,以首付3成,按最新贷款利率,贷款20年计算,房款加利息,相当于家庭28.62年的可支配收入,而人的工作时间未必有28年,更何况人有衣食住行等其他消费支出。而美国自1972年到2000年,房价收入比的长期平均水平仅3.17倍,2006年升到4.5倍就爆发了次贷危机。因此中国高房价的下跌是不可避免的。 2、地方政府没有足够的财力救市。 目前各地方政府的救市措施其实是非常软弱无力的,是象征性救市而没有实质性作为。购房补贴相当于房价打折,而目前江苏宿迁的补贴是从0.5%-7%,南京仅0.5%或1%。这种折扣相当于降低了房价收入比,但降得非常有限。而且在房价看跌的预期之下,开发商九折售房多半也是无人喝彩,政府的这点补贴怎么可能有效推动房屋销售呢?降低购房契税同样相当于房价打折,只不过折扣更有限。增加公积金贷款额度只不过是更多地透支未来购买力,同时适用范围有限,仅适用于当地有户口者。送户口仅对少数外地富裕人士适用。 要想有效救市,必须是购买量大于或等于开发商在售楼盘量加炒房人抛售量,政府不大可能出台禁止炒房人抛售的政策,即使万一限制抛售,反而会吓退投资性购房。则只能是地方政府出资买进开发商或炒房人手中的楼盘。事实上只有香港政府曾出资购买股票,有效阻止了股市的下跌,除此之外的救市,不管是楼市还是股市,没有一次成功的,因为并没有拿出真金白银入市干预。地方政府显然没有入市接盘的财力。 3、中央政府不可能出手救市。 记忆中,中央政府只救过一个行业:银行。曾数次发行特别国债,买断四大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银行业的安全涉及到国家的金融安全,企业的融资渠道主要就是银行贷款。而且当时国有银行的部分不良资产是为挽救国有企业而背的政策性包袱。因此当时的银行不得不救。而房地产业显然并不如银行业这么重要,更何况救楼市只是维持地方政府巨额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及房产商的暴利。全国楼市规模远大于当时银行业的不良资产规模,中央财政也没有这么多钱救市。当年中央政府救银行的同时,银行业也压缩网点,节省开支,提高效率,进行自救。恐怕开发商应该先采取如卖掉豪华轿车等自救措施,而不是指望中央政府救市。 4 、银行不会冒险介入。 中国房价持续上涨离不开银行的支持。1998年银行业个人购房贷款余额仅426.16亿元,而今年二季度增长到3.3万亿,增加了77倍,年复合增长率近60%。美国金融机构冒进发放次贷造成巨额亏损,并直接引发全球金融动荡,以及深圳房价快速下跌造成大量不良资产的传闻和隐忧,都改变了银行对房地产贷款是优质资产的看法。而紧缩的货币政策,较高的存款准备金率,部分银行货存比超过银监会75%的限制,最近缩小的利差,都决定了银行不可能继续大规模地增加购房贷款的发放。没有银行的支持,地方政府的救市效果是极其有限的。 5、救市与现有政策相悖。 增加限价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供应,保障民生,以及把90平方米的房屋供应提高到70%以上,开发商的土地闲置两年以上将无偿被收回,购买第二套房产首付及贷款利率提高……这都是保证房地产业长期健康发展,挤压泡沫的现有政策,并都会导致房价进一步的调整。如果要救市,这些政策都要搁置。 6、地方政府救市与土地财政自相矛盾 2004年-2007年,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收入分别是5894亿、5505亿、7000多亿和12000亿,为地方政府提供了大量的公共建设及其他财政支出的资金。而过高的地价一定程度上拉高了房价,造成购买力不足。地方政府在房价未明显下跌的情况下象征性救市,主要是因面临卖地收入下降的局面,救市的本质是想继续高价卖地,这必然导致购买力进一步的枯竭。并且救市的部分资金其实来自于土地出让金。今年以来全国土地市场流拍增多,价格下降,第三季度全国税收增幅大幅回落,影响了地方政府的救市财力。 日本和中国的香港地区、广西北海、广东惠州、海南省的房价下跌,都没有因政府救市而止跌。上海1998年推出的22条救市措施力度远大于目前所有地方政府:买房办理蓝印户口、购房款5年内从个人所得税税基从扣除、降低税费、最低首付从3成降为2成、最长贷款期限从15年调整到20年。即使如此,房价也未立竿见影地上涨,2001年开始的明显上涨,是因经济增长后居民的住房需求及购买力增加,而非是3年前的救市。 有效救市必须提高居民收入,或降低房价,即降低房价收入比。而这都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除此之外,地方政府的任何救市行为都只是隔靴搔痒,缘木求鱼,必然以失败而告终。 实际上,不管是地方政府,还是一些开发商,或是买房人,都应该看看赵本山的《卖拐》。所谓的救市,我看就象是斗牛士拿块红布在那里晃,并没有实质的付出,幻想买房人会象无知的牛一样冲动起来。 柳林风声 2008-10-28 15:36

❼ 房地产市场出现泡沫后,政府应出台哪些政策

您好,
中国房地产市场抑制过度泡沫化的策略选择
自2005年开始,稳定房价成为中国房地产调控的重要目标之一。为抵制房价过度上涨,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宏观调控政策,其中包括:2005年3月为稳定房价出台的“国八条”;2009年12月颁布的抑制投资投机性住房的“国四条”;2010年1月严格二套房贷管理的“国十一条”;2010年3月对土地进行调控新政的“国十九条”;2010年出台的“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国十条”;2011年1月出台的“新国八条”,以及2013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稳定房价的“国五条”等等。一系列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在不到十年的时间里,掀起了四波宏观调控的高潮。这些调控政策对防止中国房价过度上涨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国家对房地产业的宏观调控,还应借鉴日本房地产泡沫破灭的经验教训。
(一)建立“房价收入预警机制”,健全住宅分类供应体系
中国房地产宏观调控应建立“房价收入比”预警机制,使房地产调控更具针对性。“房价收入比”的预警机制,应使房价上涨速度不得超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中国“房价收入比”的合理区间应参照国际惯例,定在6—7之间。以此为参照,经济发展程度不同的城市和地区,可适当调整“房价收入比”,对于不同收入层次的群体,也相应调整“房价收入比”,国家要在房屋供给上,充分考虑消费区域和消费层次的差异,加大商品性住宅和保障房的供给,缓解供需矛盾,以满足不同“房价收入比”层次的需求。
未来一段时期是中国深化改革的时期,也是推动经济增长再平衡的一个历史过程。房地产泡沫的化解,需要建立在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公平、民生改善与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从供给角度,需要借鉴日本的经验,建立住宅分类供应体系,扩大针对普通民众实际需求的房屋供给量。在房地产泡沫程度较高的非常时期,日本政府为解决穷人住房问题,建立住宅分类供应机制,建造低价公房,以调节住房市场价格。其中包括针对中低收入阶层的政府公营住宅,针对中高收入阶层的由私营发展商经营的商品住房。此外,在购房资金筹措上,日本成立了由财政拨款和邮政储蓄贷款组成的住宅金融公库,可为居民提供住房抵押贷款,并为政府及住宅公团提供房屋建设资金。这些经验可以作为中国的借鉴。具体做法是强化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在住房问题上的责任。在多元化的住房分级制基础上,通过构建完善的、明确分级的新建住宅供应体系,切实解决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安置问题,减缓居民住房压力。从需求角度,则应从根本上促进分配公平,规范私营经济发展,提高劳动者的工资集体协商和议价能力,遏制劳动收入在国民收入中占比下滑的趋势,从而为劳动者解决和改善住房问题创造必要的条件。这样,才能逐步化解房地产泡沫过度带来的矛盾,使房地产回归合理的发展轨道。
(二)积极调整信贷结构,加快房地产业去杠杆化进程
从各国的经验看,房地产业的杠杆率过高是宽松货币政策的产物,也是导致房地产泡沫过大的诱因之一。由于中国现行房地产开发制度与销售,中国房地产业杠杆率主要表现在土地储备贷款、土地出让环节首次缴款比例、土地增值税清缴、房地产开发与销售等环节。以土地储备为例,土地储备贷款条件比照项目融资,自有资金比例低限仅为30%,助长了囤地行为。再如,土地增值税清缴环节,房地产开发企业往往较长时间保留尾盘,拖延项目竣工清算进程,而将预提的土地增值税转用于新项目建设。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融资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等也是加大杠杆率的一个因素。房地产业总体杠杆率过快上升,会增大宏观经济金融运行风险。为了去泡沫化的需要,有必要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信贷准入门槛,并严格审查和控制个人房贷。
加快房地产去泡沫化,需要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组合,积极推动信贷结构调整,使银行体系新增信贷向小微企业、科技企业倾斜,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而对商品房、商业地产、基建投资等产能过剩领域则要严格控制。完善信贷政策,控制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开发贷款等高风险行业贷款,有效应对房地产泡沫领域的潜在违约风险。
(三)防范高增长转为稳增长背景下汇率变动的影响
综观各国房地产泡沫破灭的历史可以发现,房地产泡沫程度较高一般形成于经济起飞后,而破灭往往紧随高速增长期,处于经济转型的关口,且一般均受国际游资冲击而爆发(拥有国际货币霸权的美国例外)。以日本为例,上世纪80年代的经济高速增长加剧了其房地产市场泡沫程度。自第一次石油危机始,日本的实质GDP增长率由10%下降到4%左右。随着日本经济发展中的重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基本结束,以产能过剩为特征的经济增长方式难以为继,“广场协议”的签订及自由金融政策的实施,推动了日元大幅升值,缩小了外需规模,日本经济增长方式被迫由“投资导向型”向“出口导向型”转变。以日元升值为标志的汇率放开政策,引入了大量国际资本,国际热钱随之涌入日本房地产业,推高了日本房价的快速增长,房地产泡沫程度加剧。而泡沫破灭后,日本经济受到沉重的打击。据瑞穗证券的数据统计,1992-2004年,日本企业和银行处理泡沫经济的成本高达208万亿日元,年均处理泡沫成本占GDP的比重高达3.5%;失业率超过了其他发达国家。其实质GDP增长率由1990年的4%左右,下降到不足1%,房价和股市量价齐跌至历史新低,银行净损失达十万亿日元。
目前,中国进入了由高增长向稳增长的转型阶段,应吸取日本当年为了刺激内需、不顾房地产泡沫的膨胀、单纯固执地实施低利率政策的经验教训。尽管房地产泡沫由内因而起,但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却往往因外部的冲击而破灭。因此,我们对人民币汇率升值预期所导致的游资泛滥及其对中国房地产过热的助推器作用,要保持清晰的认识。一方面,要运用行政干预手段缓解过剩流动性、抑制经济过热;另一方面,还要保持人民币汇率的相对稳定,防范国际投机资金对中国经济的冲击。
(四)提高房屋交易费用,遏制和打击投机
从国外成熟的房屋交易税费征收机制来看,多种税负的征收提高了房屋持有成本,平衡了市场供求。这种税收调控法以市场化手段,迫使囤房者释放出多余房子,增加了市场供给,消减了房价上涨预期,挤出了房地产市场过度出现的泡沫成分。对此,发达国家的做法值得我们参照:例如,德国为了抑制房地产投机,对房屋投机活动设置了“防火墙”,成为欧盟国家中房屋拥有率最低的国家之一。德国政府规定购房不满十年就卖出者,政府将对收益部分征收15%的“投机税”,此外,除了交纳给中介的费用之外,还要负担3.5%的交易税和公证费。这些额外的费用占交易额的10%左右。较高的交易费用降低了投机者利用短线炒房而获取暴利的机会。相比较于德国,日本的交易费用更高,交易费用品种包括印花税、登记证税、不动产取得税、每年一次的固定资产税。不动产税税率相当于土地和住宅建筑的3%。在美国,各种房屋税高达30%,占家庭收入的21%。如果美国的房价上涨低于10%—15%,则无法覆盖购房和卖房的交易成本,炒房者就会亏本。
可见,较高的交易费用是确保住房作为消费品的前提,也是发达国家和地区房价稳定的一个重要原因。中国需要借鉴这一做法,对超过规定标准面积的房地产拥有者,应通过征收累进税的方式进行调节,打出炒房和囤房囤地行为,遏制房地产投机。另一方面,政府要加强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如:加强住房销售价格管理,加大对闲置土地和违法违规用地的处理力度,打击偷漏税和规避限购等行为,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这样,才能使房地产的发展真正服务于长期经济增长和持久的民生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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