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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有哪个部门监管

发布时间:2021-01-17 23:29:48

① 买了小产权房子的你后悔了吗,为什么

小产权房子容来易后悔,主要源原因如下:

1、质量安全无保证

一些小产权房开发商为赚钱会偷工减料,存在质量安全隐患。这类房屋一般由土地所在村开发,除了房屋质量和房屋售后保修难以保证以外,入住后的物业管理也极容易出现问题。

2、“小产权房”拿不到正式的房产证,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

“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者销售,购买“小产权房”后不能合法转让过户。对房屋的保值和增值有一定制约和影响。

(1)房价有哪个部门监管扩展阅读:

若是购买的小产权房是当地居民的农民房或者是从别人手中购买的有产权证明的“红证房”,房款已经支付并且入住了的话,但还没有办理过户,这时要根据情况而定:

1、如果购买的是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并取得了当地乡政府颁发的产权证明或土地使用证明的,那么就可以自己居住或者出租,或者出售给有当地户口的居民。

2、如果是在建的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商品住宅项目,在委托专业机构评估市场风险和法律风险之后,则应当按照现有的土地管理规范,完成土地征用手续,并按照商品住房项目的规定手续报批,采取可能的补救措施

② 深圳楼市调控再出新招 房价异动必监管 建立价格引导机制

继7月15日的重磅楼市调控政策之后,深圳再度从房地产市场活动的监督管理方面出手,以实现稳房价、稳预期等目标。

9月17日,深圳市司法局就《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在二手房交易方面,明确完善房地产市场价格监管机制,并建立存量商品房价格引导制度;在房屋租赁方面要求加强租赁房屋管理,实行实名租赁、建立租赁租金监管制度等。

随着深圳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此前的相关办法已经不能很好地满足市场监管需求。并且,在坚持“房住不炒”的背景下,除了运用供给侧和需求端调控等手段之外,深圳还有必要在市场监测、价格监管与引导、市场信息披露等方面摸索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举措。

深圳市司法局在《意见稿》的起草说明中就提到,此次修订工作,弥补房地产市场监管空白,完善房地产市场监管制度,不断提升深圳房地产市场监管的法治化水平。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意见稿》对于土地交易、住房交易、价格管控、租赁市场等进行了相关规定,尤其是价格方面的监管内容比较详细,这是后续各个市场参与主体需要关注的地方。

房价“异动”必监管

从去年到今年,深圳的房地产市场,不止一次出现抱团炒作房价等行为。

2019年12月,深圳住建局就曾发布通告称,将对部分集体恶意炒作房价的小区暂停办理二手房网签手续,不仅是因为其涨幅明显超过了近期市场成交价,更是因为部分业主恶意串通集体抬高挂牌价格,严重损害了购房者利益。

今年5月,有媒体报道宝安区TATA公寓、鸿荣源壹方中心,龙华区金亨利首府、星河丹堤部分二手房挂牌价格虚高。深圳市住建局5月22日会同宝安区住建局对TATA公寓、鸿荣源壹方中心周边的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现场检查,部分挂牌价明显高于近期真实成交价的房源全部下架。

除了试图通过出售获利之外,挂高价还有什么逻辑?记者在今年4月获得的深圳房地产中介协会的一份内部资料指出,据业内龙头企业反馈,全市范围内的确存在部分业主(甚至联合)将房源报价大幅抬高,以期通过“高评高贷”方式,通过经营抵押贷款(经营贷利率相比房贷利率低),或转按揭的方式予以高位套现。

今年年初,深圳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王锋曾指出,在稳房价方面,对于深圳二手房,探索建立楼盘指导价格机制。

此次的《意见稿》就提出,市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建立房地产交易价格监测制度,并可以根据房地产交易价格异常波动情况,适时采取必要措施稳定房地产交易的价格水平。

对于部分区域、项目存量商品房交易价格出现异常情况的,深圳市主管部门可以会同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对相关房地产企业、经纪和估价机构、房屋租赁企业,采取约谈、书面报告、风险提示、暂停业务开展等措施。

对于二手房交易,《意见稿》指出,市主管部门建立合理价格引导机制,定期发布全市商品住房项目合理成交价格。对于社会关注度较高、价格波动较大的存量商品住房项目,市主管部门及时发布合理成交价格,引导市场理性交易。

住房租赁的租金也被纳入了指导范畴。《意见稿》提出,由市主管部门建立房屋租赁参考价格发布制度,定期公布不同区域、不同类型房屋的租赁参考价格。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此次《意见稿》的核心是价格政策,尤其是房价“异动”必管,二手房价格引导、公布租赁参考价格等,并且对监管对象、处理方式等进行了明确,这说明后续的监管会更加全面。

多管齐下,二手房降温

今年以来,深圳的二手房市场出现了又一轮火爆行情。国家统计局的“70个大中城市二手住宅销售价格指数”显示,6月深圳二手房价格同比上涨14.3%,远高出同期北上广的涨幅。

成交量也处在高位。深圳房地产信息网的数据显示,尽管受疫情影响,上半年深圳二手住宅合计成交4.4万套,同比增长41.20%。

有深圳房地产业内人士表示,这一轮的火爆行情让人始料不及,这也是为什么政府在7月15日出手调控的原因。

此次被称作“新深八条”的调控措施中,涉及提高购房门槛,调整豪宅税、打击假离婚买房等,其中最为“严苛”的一条规定为: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须在本市落户满3年,且能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

8月底,在深圳本地市属国企深业集团旗下上市平台深圳控股的中期业绩发布会上,深圳控股董事会主席吕华介绍,据公司的观察,大约有20%到30%的潜在业主失去了购房资格。

深圳的二手房成交由此迅速降温。美联物业全国研究中心总监何倩茹介绍,以7月15日为分界线,下半个月的实际成交比上半个月下跌了50%以上。

深圳中原地产研究中心的数据显示,从过户情况看,8月深圳二手住宅成交套数为11322套,环比下滑15.6%;成交面积为97.5万平方米,环比下滑15.0%。由于过户成交与实时成交之间存在时间差,8月过户房源主要来源于前两个月的成交,因此过户套数虽有回落,但依然相对处于高位。

Q房网的数据则显示,截至9月6日,深圳的二手房过户量连续三周环比下跌,9月6日当周的日均值较峰值回落了四成。

“新深八条”主要侧重于需求端调控,但实际上,在实施细则里,深圳住建局已经对二手房价格监管提出了三条措施:定期对外发布热点片区、热点楼盘二手住房合理成交价格;中介机构不得受理并对外发布挂牌价格明显高于所在楼盘合理成交价格的信息;全市中介机构每月给市住建局报送本机构上一月居间成交的二手商品住房成交价格等相关信息。

严跃进表示,对价格的规范管理,对于二手房市场的稳定有着积极作用。后续全国其他城市也应该学习深圳模式,在二手房方面进行价格引导,来规范市场交易和定价。

③ 第五人格第五庄园的房价上涨,监管者们该何处何从呢

第五人格第五庄园的房价上涨,监管者们要更善于随机应变,没有固定的套路才行。在第五人格游戏中,我们都知道幸存者在收到邀请函后会参与游戏。基本上,在游戏开始之前,幸存者都在庄园里吃饭和生活。然而,因为庄园里有些地方有隐藏的机关,幸存者开始逃脱。作为最神秘的监管者,他们应该把逃脱的幸存者全部抓住。

这意味着幸存者不能通过地下室逃离庄园,而是会直接乘电梯去了监管者的房间。似乎生存者真的以为成功逃脱了,但没想到直接去了更可怕的地方。监管者没有什么固定的玩法,情况瞬息万变,要善于利用场上每时每刻的变化随机应变这样才能更强。

④ 买二手房做低房价还能做资金监管吗

资金监管是为了保护买卖双方的利益,以免出现给钱不给过户,或者过户了没收到内钱这样的容纠纷。做低房价避税,不建议此种做法,但是如果你觉得无所谓,能承担这样的风险,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会强求你资金监管方面的事情的,因为这是买卖双方自己约定的事。

⑤ 小区物业归什么部门管

1、小区物源业归物业管理处管。

2、物业管理处,有的城市设在城市管理局,有的城市设在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咨询所在地城市管理局,应该能得知。

3、物业管理的部分主要是小区的附属设施:是指建筑物内和建筑物外的各类共用设备、共用设施及相关的场地、绿化、道路等,包括建筑物的公共部位,如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4、以及公共设施设备,如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5、所以,电线属于小区的附属设施,在小区物业的管辖范围,如果小区不负责,可以向物业管理处投诉。

(5)房价有哪个部门监管扩展阅读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参考资料

网络-物业管理条例

⑥ 深圳建二手房价引导制度 定期公布全市商品住房合理成交价格

为坚持和贯彻房住不炒基本定位,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9月17日,深圳市司法局就《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共九章108条。
《征求意见稿》的主要修订内容包括:明确完善房地产预售许可管理、完善房地产销售价格备案制度、加强开发企业销售行为监管;在二手房交易方面,明确完善房地产市场价格监管机制,并建立存量商品房价格引导制度;在房屋租赁方面要求加强租赁房屋管理,实行实名租赁、建立租赁租金监管制度等。
对于修订监管办法的必要性,深圳市司法局指出,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部分热点区域和热点楼盘出现了抱团炒作房价等情况,国家相继出台了完善房地产市场监管的政策措施,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职能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相关规定尚不能满足当前房地产市场监管的需要。同时,深圳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长期坚持房住不炒定位,综合运用供给侧和需求端调控等多种手段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在房地产市场监测、价格监管与引导、市场信息披露与监管、行业信用管理等方面摸索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房地产市场监管举措,亟需通过立法加以固化。
深圳市司法局认为,有必要开展《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的修订工作,弥补房地产市场监管空白,完善房地产市场监管制度,不断提升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的法治化水平。
具体而言,在完善房地产预售许可管理方面,一是明确市、区住房产业化主管部门认定的装配式建筑项目有关工程进度的预售条件。二是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预售许可前,应提前将拟预售的商品房项目向市主管部门申报纳入预售计划。三是明确在约定竣工日期未竣工项目的预售管理,对该类项目的预售申请,区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在项目办理联合竣工验收并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后,可以申请办理商品房现售。四是完善《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确立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同时备案”制度。
同时,完善房地产销售价格备案制度,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之前,应当合理确定销售价格并报送给区主管部门。市、区主管部门应当对报送的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的销售价格进行指导。区主管部门可以通过数据共享方式将商品房销售价格推送给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后对外公布。
加强对开发企业销售行为监管上,《征求意见稿》提到,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损害购房人权益的行为中增加“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按揭贷款”以及“通过更改预售合同、变更购房人等方式,投机炒作未交付的商品房”两种情形;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实施的价格违法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中增加“商品房销售不予明码标价或者未按照备案价格明码标价,或者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房的质量、销售状况、配套设施、曾获荣誉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违规为购房人垫付或者变相垫付首付款,有违公平竞争”等情形。
对于房企囤地行为,意见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怠于开发建设造成土地闲置的,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处置,并纳入诚信档案。
房地产开发企业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在处置责任履行完毕前,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应当在土地供应时禁止该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参与。
在完善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机制方面,《征求意见稿》对存量商品房的交易价格也做出规定。
意见指出,完善房地产市场价格监管机制,对存量商品房项目交易价格出现异常情况的,深圳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可以会同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对相关房地产企业、经纪和估价机构、房屋租赁企业采取约谈、书面报告、风险提示、暂停业务开展等措施等方式给予提醒告诫;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同时,建立存量商品房价格引导制度,深圳市主管部门定期发布全市商品住房项目合理成交价格信息,对于社会关注度较高、价格波动较大的存量商品住房项目,引导市场理性交易。
《征求意见稿》还提到,建立房屋租赁参考价格发布制度,结合历年深圳市房屋租赁参考价格发布工作经验,明确由市主管部门定期公布不同区域、不同类型房屋的租赁参考价格。
此外,建立房地产市场信息报送制度,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及时向市主管部门报送存量商品房买卖、租赁挂牌和成交信息,并对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在租赁住房方面,《征求意见稿》显示,建立租赁资金监管制度。住房租赁企业应在深圳市辖区内商业银行设立唯一的租赁资金监管账户并签订租赁资金监管协议。从事利用收储房源开展住房出租业务的住房租赁企业,应当在监管账户设立与注册资本、经营规模相匹配的风险保证金或者提供银行保函。租赁资金监管协议应当明确资金用途、提取方式、提取额度、留存比例等内容。商业银行不按租赁资金监管协议拨付资金的,银行监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租赁资金监管的具体办法由市主管部门会同银行监管等部门另行制定。

⑦ 福建南平:采取限涨幅、控房价的调控措施

1月5日,福建省南平市发布《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成为2021年全国第一个出台楼市调控的区域。
《通知》明确,对于房价上涨过快的县(市、区),要采取限涨幅、控房价的调控措施,坚决遏制房价上涨态势。同时,延平区、建阳区(含武夷新区)新开盘项目申请预售报备均价不得超过可比楼盘(区位相近、时间相近)上月成交均价的1.5%,分期开发的项目不得超过本盘上月成交均价的1%。
《通知》还要求,税务部门要严格按照税法和有关政策规定,对定价偏高、涨幅过快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加大税收风险分析和清算力度,对异常风险企业实施重点稽查。
按照安居客网站显示的房价信息,今年1月,南平的新房均价为8025元/平方米,环比上涨0.43%。
具体而言,此次《通知》主要包含八项内容,包括优化商品住房土地供应、加强商品住房价格监管、强化开发企业销售监管、规范房地产项目开工建设、加强房地产融资监管、建立完善住房供给保障体系、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健全多部门联动监管机制等。
在优化商品住房土地供应方面,《通知》提到,各地要根据商品住房库存去化周期,适时调整住宅用地供应节奏,商品住房库存去化周期低于12个月的县(市、区),要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楼面地价上涨过快的县(市、区),要结合出让土地的具体情况,灵活确定竞价方式,采取“限地价、竞配建(或自持)”或“限房价、竞地价”等方式出让土地。市、县两级自然资源部门要依法查处土地闲置及囤地炒地行为,并限制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新购置土地。
加强商品住房价格监管上,市住建部门要实时监测房地产开发项目销售价格运行情况,对房价变化较大的项目,及时约谈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人,对无正当理由的,暂停该项目网签备案办理,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房价上涨过快的县(市、区),要采取限涨幅、控房价的调控措施,坚决遏制房价上涨态势。
强化开发企业销售监管方面,取得预售许可或办理现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在取得预售许可证15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严格按照备案价格,执行一房一价明码销售。加大违规经营行为查处力度,住建、市场监管部门要对涉嫌存在捂盘惜售、价外加价、虚假广告、发布虚假房源、恶意哄抬房价、捏造和散布不实言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依法依规采取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等处罚措施,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规范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上,对于建设进程缓慢可能无法如期竣工的项目,住建和自然资源部门要及时采取约谈企业负责人、列入重点监管等方式,督促限时整改。
加强房地产融资监管方面,各金融管理部门监督和指导商业银行要严格按照“剔除预收款后的资产负债率大于70%”“净负债率大于100%”“现金短债比小于1倍”三条红线的量化监管要求,加强房地产项目融资行为的监管,降低企业对金融杠杆的依赖程度,防范金融风险。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更加关注自身现金流,加大商品房促销力度,加快资金回笼速度,提升企业短期流动性水平,促进企业安全运营和稳健发展。
同时,《通知》明确要求建立完善住房供给保障体系,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给和保障体系,满足不同人群的住房需求;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房地产项目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快推进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建设;同时健全多部门联动监管机制。
《通知》提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起房地产调控主体责任,明确目标任务,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有关房地产调控的决策部署,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更具针对性、更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市场产生异常波动、未实现调控目标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约谈问责。

⑧ 福建南平:采取限涨幅、控房价的调控措施,坚决遏制房价上涨

1月5日,福建省南平市发布《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成为2021年全国第一个出台楼市调控的区域。
《通知》明确,对于房价上涨过快的县(市、区),要采取限涨幅、控房价的调控措施,坚决遏制房价上涨态势。同时,延平区、建阳区(含武夷新区)新开盘项目申请预售报备均价不得超过可比楼盘(区位相近、时间相近)上月成交均价的1.5%,分期开发的项目不得超过本盘上月成交均价的1%。
《通知》还要求,税务部门要严格按照税法和有关政策规定,对定价偏高、涨幅过快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加大税收风险分析和清算力度,对异常风险企业实施重点稽查。
按照安居客网站显示的房价信息,今年1月,南平的新房均价为8025元/平方米,环比上涨0.43%。
具体而言,此次《通知》主要包含八项内容,包括优化商品住房土地供应、加强商品住房价格监管、强化开发企业销售监管、规范房地产项目开工建设、加强房地产融资监管、建立完善住房供给保障体系、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健全多部门联动监管机制等。
在优化商品住房土地供应方面,《通知》提到,各地要根据商品住房库存去化周期,适时调整住宅用地供应节奏,商品住房库存去化周期低于12个月的县(市、区),要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楼面地价上涨过快的县(市、区),要结合出让土地的具体情况,灵活确定竞价方式,采取“限地价、竞配建(或自持)”或“限房价、竞地价”等方式出让土地。市、县两级自然资源部门要依法查处土地闲置及囤地炒地行为,并限制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新购置土地。
加强商品住房价格监管上,市住建部门要实时监测房地产开发项目销售价格运行情况,对房价变化较大的项目,及时约谈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人,对无正当理由的,暂停该项目网签备案办理,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房价上涨过快的县(市、区),要采取限涨幅、控房价的调控措施,坚决遏制房价上涨态势。
强化开发企业销售监管方面,取得预售许可或办理现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在取得预售许可证15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严格按照备案价格,执行一房一价明码销售。加大违规经营行为查处力度,住建、市场监管部门要对涉嫌存在捂盘惜售、价外加价、虚假广告、发布虚假房源、恶意哄抬房价、捏造和散布不实言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依法依规采取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等处罚措施,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规范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上,对于建设进程缓慢可能无法如期竣工的项目,住建和自然资源部门要及时采取约谈企业负责人、列入重点监管等方式,督促限时整改。
加强房地产融资监管方面,各金融管理部门监督和指导商业银行要严格按照“剔除预收款后的资产负债率大于70%”“净负债率大于100%”“现金短债比小于1倍”三条红线的量化监管要求,加强房地产项目融资行为的监管,降低企业对金融杠杆的依赖程度,防范金融风险。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更加关注自身现金流,加大商品房促销力度,加快资金回笼速度,提升企业短期流动性水平,促进企业安全运营和稳健发展。
同时,《通知》明确要求建立完善住房供给保障体系,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给和保障体系,满足不同人群的住房需求;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房地产项目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快推进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建设;同时健全多部门联动监管机制。
《通知》提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起房地产调控主体责任,明确目标任务,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有关房地产调控的决策部署,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更具针对性、更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市场产生异常波动、未实现调控目标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约谈问责。

⑨ 关于廉租房拆迁赔偿时什么标准

住宅房屋的货币补偿价格包含两部分内容,即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区位补偿专价,区位补偿价由被拆迁房屋属的基准地价和基准房价构成,重置成新价是被拆迁房屋的重置价格和成新折扣的结合。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基准地价×K+基准房价)×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其中,K为容积率修正系数,按照《房屋拆迁容积率修正系数表》确定。房屋拆迁补偿价计算公式中的住宅房屋拆迁的基准地价、基准房价和土地级别范围。现阶段按《住宅房屋拆迁基准地价、基准房价和土地级别范围》的规定确定。土地级别为七至十级的地区的基准房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在市国上房管局规定的幅度内确定。并报市国土房管局备案。(现以北京举例)

⑩ 房地产开发商归哪个政府部门管理

房地产开发公司由当地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管理。

1、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与房地产开发经营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2、按照我国现行行政体系,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前身是建设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按照级别及行政区划的不同或者是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者是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者是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10)房价有哪个部门监管扩展阅读

五证俱全,是挑选房屋时要特别关注的。这“五证”包括:

(1)规划部门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国土部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明开发商已交纳了土地出让金,拥有产权保障);

(4)建设部门的《建设工程许可证》;

(5)国土部门的《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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