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买的二手房子贷款下来了,房东把房子租出去,不让房子怎么办
已经办理了房屋交易过户,在法律意义上来说业主已经丧失了所有权,而且房屋交易版中严禁房屋租赁,在权没有付清尾款前业主可以不交房,但如果业主将房屋出租,一旦尾款到账就要办理房屋交付,承租户不能及时搬离,业主将要承担违约责任,所以建议你与业主协商签订合同,提前交房,并承担入住到尾款到账期间的房租,这样等于变相给业主适当的经济补偿,业主也许会同意交房。重要的是催促贷款行及时放款,保证尾款及时到账。
2. 如何拒绝房东提前收租
直接拒绝这个房东的,或者是这个房东来告诉你收租金的时候,你可以直接拒绝他呀,就说自己的经济是非常紧张的,或者是他的这种做法是非常不好的。
3. 租房怎样才能防止遇到二房东以下10条要谨记!
根据租房规律,每年11月至12月租房市场较冷、房租较低;1月达到最低值,2月开始回暖,2月底开始租房市场进入相对旺季,此时“出房量”比较高。而工商部门表示,伴随着租房热,有关房产租赁相关的投诉也会高发,尤其是注意“二房东”,因此在格式条款中,一定要警惕格式条款中“业主、客户双方近亲属、朋友、同事签字视为本人签字”,要仔细甄别“房产证和身份证是不是同一个人”。
签合同下载合同示范文本
顺义工商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房屋租赁“旺季”,消费者切记要保持冷静,在租房时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资质的中介公司,在与中介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或者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尽量选择使用从“首都之窗”网站或“北京工商”网站上下载的合同示范文本。如果使用中介提供的合同文本时,要仔细阅读,如发现存在不公平格式条款,可拒绝签订,并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12315进行投诉或举报。
警惕十条不公平格式条款
顺义工商分局细心地列出了十条不公平格式条款,内容均违反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
一、业主、客户双方近亲属、朋友、同事签字视为本人签字。
二、业主、客户双方通过本公司以外渠道的看房确认均属无效。
三、甲乙双方不得拒绝丙方服务或要求退费。
四、委托人不得解除对居间人的委托。
五、本协议描述的该房地产基本情况与实际不符或不详尽,则以该房地产权属证明或相关法律文书的记载内容为准,且三方同意不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变更和确认。
六、为保护租赁代理机构合法权益,租赁期满合同终止后三个月内,乙方不得与该房屋的产权所有人自行成交,否则应向甲方交付月租金的200%作为赔偿。
七、自本协议签署十二个月内,如甲方或与甲方同行的看房人或甲方代理人、近亲属等关联人自行与本协议载明房屋的出售人达成交易的,或者甲方或甲方同行的看房人或甲方代理人、近亲属等关联人实际使用了本协议载明的房屋的,甲方应按房屋实际成交价格的百分之二点五向乙方支付相关服务费用。
八、双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按未履行租期全部租金的50%作为违约赔偿金。
九、甲乙双方私自完成买卖交易的,双方按居间服务费双倍赔偿给丙方。
十、买卖合同未能签订的,则违约方或者合意解除协议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房价的2%向居间人支付服务补偿。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4-24,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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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如何防止买房前遭遇房东已出租20年长约,要先和房东签什么约定能有效防止此类情况发生
购房合同中约定甲方(房东)保证房屋无出租,无抵押权等他物权,并约定不利后果。如果出现出租情况,根据合同找房东索赔
5. 在二手房交易中如何防止房东和客户进行私下交易
方法:
1、获得房主的信任,让他们知道通过我们,省时省力省心。特别是房主(因为他不要交代理费)。让他了解,通过我们会有所保障,而且会得到一个满意的价格。因为我们有足够的客源。而且以后还有再合作的机会。
毕竟他的房子这家租完之后还要再出租,因为如果他这次甩了我们,等这个人不租了,他下次就不好意思找我们。
2、让客户了解交给我们的代理费是物有所值的;把自己跟小中介所的收费不同之处介绍给客户;我们的优势是我们的目的是帮客户找到满意的房子为止;小中介的目的是把看房费骗到手,而且我们的效率非常高,服务很到位,租的房子真实性有保障,品牌服务的收费是合理的。
3、尽量让房主把钥匙交给我们,告诉他这样不用一次次跑来给租客开门,且当客户看中房子后,等客户确定了价格能够接受,代理费没有异议再约房主签合同,且同时要让客户在签单时就准备好代理费和租金。
4、告诉房主丢开中介的危险性。如租户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同时要让客户了解到中介的重要性,比如房主提高租价,缩短租期等,都是潜在的风险。在没有第三方监督和合同制约的情况下,这种问题就是两家之间的纠纷。作为中介,将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5、告诉房主和客户,诚信交易的重要性以及中介公司付出的劳动,取得代理费用是我们应得的劳动报酬。也是国家规定和允许的。
(5)买二手房怎么防止被房东提前租出去扩展阅读
规范中介服务行为
(一)规范中介机构承接业务。中介机构在接受业务委托时,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并归档备查,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中应当约定进行房源信息核验的内容。中介机构不得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
(二)加强房源信息尽职调查。中介机构对外发布房源信息前,应当核对房屋产权信息和委托人身份证明等材料,经委托人同意后到房地产主管部门进行房源信息核验,并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
房屋状况说明书要标明房源信息核验情况、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编号、房屋坐落、面积、产权状况、挂牌价格、物业服务费、房屋图片等,以及其它应当说明的重要事项。
(三)加强房源信息发布管理。中介机构发布的房源信息应当内容真实、全面、准确,在门店、网站等不同渠道发布的同一房源信息应当一致。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应当实名在网站等渠道上发布房源信息。中介机构不得发布未经产权人书面委托的房源信息,不得隐瞒抵押等影响房屋交易的信息。
对已出售或出租的房屋,促成交易的中介机构要在房屋买卖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房源信息从门店、网站等发布渠道上撤除;对委托人已取消委托的房屋,中介机构要在2个工作日内将房源信息从各类渠道上撤除。
(四)规范中介服务价格行为。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由当事人依据服务内容、服务成本、服务质量和市场供求状况协商确定。
中介机构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及《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等法律法规,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识全部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各项服务均须单独标价。
提供代办产权过户、贷款等服务的,应当由委托人自愿选择,并在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中约定。中介机构不得实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的价格违法行为。
(五)规范中介机构与金融机构业务合作。中介机构提供住房贷款代办服务的,应当由委托人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并提供当地的贷款条件、最低首付比例和利率等房地产信贷政策,供委托人参考。
中介机构不得强迫委托人选择其指定的金融机构,不得将金融服务与其他服务捆绑,不得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等违法违规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不得向金融机构收取或变相收取返佣等费用。金融机构不得与未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中介机构合作提供金融服务。
6. 买的二手房被原房主租出去了,交房逾期怎么办
如果逾期交房,可以根据你们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7. 买了二手房,而房子之前租给别人了,自己又急着住,怎么办呢
您好,既然您知道“买卖不破租赁”,就好解释了。
虽然房主和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很简单,但是只要有租赁合同,就有了租赁关系,此关系也受相关法律保护,因此,从法律渠道房主是占不了便宜的。如果租房者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里第十一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当然这是承租人对房产装修的情况,如果没装修,承租人如果起诉,法院支持的最多也就是1-3个月的房租,太高的违约金要求法院也不会支持的。
现在法律上既然不是很占优势,那么协商解决是最好的办法。原房主应主动赔偿承租人几个月的房租,以解除租赁合同。您只是不该把房款全部付给原房主(如果购房合同里对租赁的事情没有约定的话),因为这样现在对原房主已没有约束力了,原房主如果不愿参与其事,那么只有您与承租方协商,实在协商不成,您只有等到租赁合同期满或者强制解除租赁合同,等承租方起诉。
承租人如果起诉的话应是原房主,您是第三人。至于违约金,法律是按照主张方的实际损失来定的。过高的违约金要求法院会要求主张方举证。因此,一般租赁纠纷这样的情况,如果过高的违约金,没有损失证据,法律是不会支持的。放心吧。
8. 买了二手房已经过户,但房子被前房主出租怎么办
可以依据签订的二手房过户合同去法院起诉卖家违约
二手房签订买卖合同后违约有三个步骤:
1、采取自救手段,维护自身利益。
依《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对于预期违约,守约方依此享有合同解除权,可单方解际合同,并可请求对方赔偿损失。此规定比较适合明示毁约。但对于默示毁约而言,因恐难以掌握对方违约的确切证据,故守约方不宜而采取解除合同措施,可参照合同法第68条规定,中止合同履行或中止合同履行或履行准备,以避免扩大自己的经济损失;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在预期间内提供适当的履行担保。若对方当事人在处理期间内不能提供适当担保,应视为对方明示毁约,此时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此种自助措施与行使不安履行抗辩相似。
2、寻求司法救济,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依《合同法》第10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对方可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即守约方可以依照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来向违约方主张责任。此种措施,对于明示毁约易于操作;但对于默示毁约,守约方须掌握对方预期违约的确切的证据后方可诉诸法律,否则,将因证据不力反而于己不利。
3、持合同的效力,等待对方履行。
当一方违约,对方可坚持合同的效力,要求或等待对方履行合同,以静观对方的态度是否有所变化,然后决定是否采取相应措施。对于明示毁约,守约方应明确要求对方撤回毁约的思表示,而不能一味地坐等对方履行,以免扩大损失。对于默示毁约,守约方一时无确切证据证实对方毁约,可等待对方到期是否履行;若对方到期不履行,可依实际违约中的不履行情形追究其违约责任,或者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
注意:合同签订以后,双方即对于房屋买卖达成一致协议,该协议受到法律保护,非因法定缘由不可撤销,且在不存在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都是正当权利,新安房产网提示在遭遇合同违约时,可向专业律师进行咨询,以便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9. 要买房子,但是之前房主已经将房子租出去了,主要在“买卖不破租赁”上担心!!!
我觉得来不应该先付首付。你可以拟定一自个和房主的合同。你想么,租户都还没有搬走,你怎么买房。如果你首付了他一直不搬走怎么办。
而且一定要等他搬走了,然后确定房主是要把房子卖了,才付他钱哈。程序一定要走好,别着急、心急容易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