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把房子买在别人名下,怎么公证才能保护自己的财产吗
不用公证。
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一项个人的抵押登记最保险。
㈡ 别人购买的房子公证到我名下,对我买房有影响吗
不能 没有房本公证不了 现在公证只能公证下合同的有效性 没什么用 得等房本下来
㈢ 关于二手房公证的问题,谢谢
原来房东做房产抵押贷款了?当初协商是他还还是让你们还这个贷款?那么没有房产证就不能做公证 即使做了 也不是有效的 做公证时候这些要复印他们存档的
㈣ 买二手房,业主因没有时间陪买方办理按揭事务,故在公证处做了公证书,委托朋友代为办理相关事宜。
你的问题按这样办理
1、如果你和卖主一起到房产交易部门去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能顺利专过户到你的名下,就不需属要公证。
2、如果卖方的房产有问题,房产交易部门说要公证,那你最好别买这样的房子。但是你确实想买这套房子,那就一定要公证,而且要把存在的问题公证清楚,以免留下后患。
3、“核销”问题,你要弄清楚是“核销”什么。如果是土地分户核销或者是土地使用性质核销,是正常的。
㈤ 把房子买在别人名下,怎么公证才能保护自己的财产
只要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该住房产权和当事人无关,属于房产证登记人合法所有。当事人实际出资,可凭出资证明,主张对房产证登记人的债权,可要求其还钱。
任何公证和协议,不代表住房产权发生转移。物权法规定,住房权益属于房产证登记人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
第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十八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第十九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扩展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二条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第十三条登记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要求对不动产进行评估;
(二)以年检等名义进行重复登记;
(三)超出登记职责范围的其他行为。
㈥ 关于二手房房产公证的问题,谢谢
房屋产权的确认是根据房管部门对房屋的登记而生效的,在买了二手房后,及时到版公证处办权理二手房交易合同的公证是必要的,因为公证与登记活动的有效衔接,与房屋登记机构建立统一的采证和审核标准,提高登记效率,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维护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申请人持经过公证的房屋买卖合同申请房屋登记,房屋登记部门将公证书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直接采证。对办理了公证的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房地产公证事项发生争议时,公证机构应当基极调解,妥善解决纠纷,健全救济途径。房屋登记部门依据公证书进行登记后,因为公证机构过错给当事人、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由公证机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虽然出了公证费,但公证费不是白出的,自己的权益有了保障,难道不值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