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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杜绝二手房卖给他人

发布时间:2021-01-26 18:31:36

① 在二手房交易中如何防止房东和客户进行私下交易

方法:

1、获得房主的信任,让他们知道通过我们,省时省力省心。特别是房主(因为他不要交代理费)。让他了解,通过我们会有所保障,而且会得到一个满意的价格。因为我们有足够的客源。而且以后还有再合作的机会。

毕竟他的房子这家租完之后还要再出租,因为如果他这次甩了我们,等这个人不租了,他下次就不好意思找我们。

2、让客户了解交给我们的代理费是物有所值的;把自己跟小中介所的收费不同之处介绍给客户;我们的优势是我们的目的是帮客户找到满意的房子为止;小中介的目的是把看房费骗到手,而且我们的效率非常高,服务很到位,租的房子真实性有保障,品牌服务的收费是合理的。

3、尽量让房主把钥匙交给我们,告诉他这样不用一次次跑来给租客开门,且当客户看中房子后,等客户确定了价格能够接受,代理费没有异议再约房主签合同,且同时要让客户在签单时就准备好代理费和租金。

4、告诉房主丢开中介的危险性。如租户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同时要让客户了解到中介的重要性,比如房主提高租价,缩短租期等,都是潜在的风险。在没有第三方监督和合同制约的情况下,这种问题就是两家之间的纠纷。作为中介,将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5、告诉房主和客户,诚信交易的重要性以及中介公司付出的劳动,取得代理费用是我们应得的劳动报酬。也是国家规定和允许的。

(1)如何杜绝二手房卖给他人扩展阅读

规范中介服务行为

(一)规范中介机构承接业务。中介机构在接受业务委托时,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并归档备查,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中应当约定进行房源信息核验的内容。中介机构不得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

(二)加强房源信息尽职调查。中介机构对外发布房源信息前,应当核对房屋产权信息和委托人身份证明等材料,经委托人同意后到房地产主管部门进行房源信息核验,并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

房屋状况说明书要标明房源信息核验情况、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编号、房屋坐落、面积、产权状况、挂牌价格、物业服务费、房屋图片等,以及其它应当说明的重要事项。

(三)加强房源信息发布管理。中介机构发布的房源信息应当内容真实、全面、准确,在门店、网站等不同渠道发布的同一房源信息应当一致。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应当实名在网站等渠道上发布房源信息。中介机构不得发布未经产权人书面委托的房源信息,不得隐瞒抵押等影响房屋交易的信息。

对已出售或出租的房屋,促成交易的中介机构要在房屋买卖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房源信息从门店、网站等发布渠道上撤除;对委托人已取消委托的房屋,中介机构要在2个工作日内将房源信息从各类渠道上撤除。

(四)规范中介服务价格行为。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由当事人依据服务内容、服务成本、服务质量和市场供求状况协商确定。

中介机构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及《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等法律法规,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识全部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各项服务均须单独标价。

提供代办产权过户、贷款等服务的,应当由委托人自愿选择,并在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中约定。中介机构不得实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的价格违法行为。

(五)规范中介机构与金融机构业务合作。中介机构提供住房贷款代办服务的,应当由委托人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并提供当地的贷款条件、最低首付比例和利率等房地产信贷政策,供委托人参考。

中介机构不得强迫委托人选择其指定的金融机构,不得将金融服务与其他服务捆绑,不得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等违法违规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不得向金融机构收取或变相收取返佣等费用。金融机构不得与未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中介机构合作提供金融服务。

② 房屋买卖后一直未过户如何防止一房两卖

一房二卖是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又称房屋的二重买卖。 (二)一房二卖的典型清况: 案例一:甲某与乙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从乙某手中购置了一套二手房。由干购买时整栋房子的大产权证尚未分割,因此甲某实际并未取得该房的小产权证。之后,乙某又将该房屋出售给丙某,并且丙某取得了该房的小产权证。 案例二:A和B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从B手中购置了一套二手房。由于购买时B的房产证再过一个月就要满五年,为节省大笔营业税,欢方约定待一个月后房产证满五年时再进行房产过户。此一个月期间,房价上涨,B又将同一房屋卖给他人,并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 (三)一房二卖的分析,如下: 因我国施行不动产登记制度,房屋的取得以房产证记载为准,因此第一份合同中的买受人都因未进行房产登记而遭受了利益损失。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千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在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通过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己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摄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己付购房款1倍的赔偿责任。这样的规定虽然可以弥补买受人在合同上的损失,但无法实现买受人最终的目的,即能够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根据该解释第十条的规定,只有在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通过另行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方式使得买受人无法取得房屋的情况下,法院才能支持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买受人才有机会据此确认自己所签合同的唯一效力。但如何证明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这在实践中会对买受人造成很大的证明责任压力。 1、买房时一定要及时网签,严格采取资金监管及资金托管的形式进行交易。 根据目前的房屋买卖交易设置,二手房网签可以使房产交易透明化,通过规范合同文本,充分保障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通过备案有效防止一房二卖。同时,买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尽量能够明确“一房二卖”等禁止性规定,并加重此种行为的违约责任。 2、在买房前查清楚所购房屋的产权,提存房屋产权证。 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到正式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之间还有一段时间。由子房地产市场价格的波动,卖房者有可能在这段时间内将房屋以较高价格转让给第三人。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购房者可以调查所购房屋产权,提存房屋产权证对卖房者的“一房二卖”行为加以防范。 3、买房尽量要求在房屋交易中心登记后再向卖房者支付首付款。 这样安排可以避免部分卖房者通过对房屋一房二卖而诈骗购房者的购房款,使购房者蒙受巨大经济损失。 (一)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台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己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己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二)出现的清形,如下:(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一房二卖纠纷是很复杂的问题,实务中解决这类问题也有一定的难度。购房一定要谨慎,避免出现一房二卖的风险,因此,您在购房时对开发商的优惠措施应当谨慎对待,买房前了解开发商的资质是很有必要的。有些黑心开发商利用诈骗的手段,让你卷人一房二卖中,从中获利。所以您在买房时,有必要咨询相关律师,科学买房。

③ 如何防止二手房一房二卖

一、购房者要确保业主已经签收定金通常情况下,在房屋中介处相中了房屋后,购房者会被要求签订一份定金合同,并收取定金,以确保业主不会将房屋转卖给他人。有些小型中介公司,为将房源迅速脱手,与多位购房者签订定金合同,导致“一房二卖”的情况发生。购房者只要选择品牌信誉好的中介公司买房,就可以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如果购房者需要通过小型中介公司买房,就要确保业主能签收到定金。一般情况下,买卖双方在正式签约前不会见面,定金往往由中介公司转交。购房者很难直接了解到业主是否收取了定金。但是,购房者可以要求中介公司出示收据,确认业主已签收定金。二、购房者要调查所购房屋产权,提存房屋产权证业主为了能将房子售出高价,往往会委托多家中介公司出售房屋,引起“一房二卖”的情况发生。从签订合同,到正式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还有一段时间。业主往往会在这段时间,另外物色买主,然后撕毁合同,将房屋以较高价格转让给第三人。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可以采取以下的办法加以防范:一是进行产权调查。交易中心通常备有房屋的原始记录,包含了房屋所有的基本信息,如房屋土地状况、产权共有人等。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购房者可以到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调查,将调查结果与业主的房屋产权对比,如发现房屋产权证上的记载与调查结果不相符,购房者就要小心了,业主有可能将房屋“一房二卖”。二是提存房屋产权证。签订买卖合同后,若未办理过户手续,房屋产权证仍由房屋原先的业主持有。有些购房者看到房屋产权证后,会误认为产权仍为该业主所有,为业主将房屋“一房二卖”提供了便利3购房者可要求业主将房屋产权证提存在中介公司,待办理过户时,再从中介公司取出,以避免这一现象发生。三、购房者还需要注意,在交易中心登记后再向业主支付首付款购房者在网上签订合同并予交易中心备案后,再向业主支付首付款,可以避免某些人将房屋“一房二卖”后,诈骗购房者的购房款。

④ 二手房“一房两卖” 专家教您如何避免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业发展迅猛,但房地产的立法不甚健全,房地产市场机制也有不合理之处,导致“一房二卖”成为社会投诉热点和关注焦点。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回暖,房价上涨的预期增强,二手房交易中出现业主反价的现象,令买方苦不堪言。 媒体曾爆出一个新闻,一个二手房买家去年签下合同,因公积金贷款迟迟未出同贷书而未递件,结果到今年终于出同贷书可以递件时,买家发现借故多次不露面的业主早已把房屋卖给其他买家,“一屋二卖”。 交易期长达半年,业主收不到款窝火,但既然签下合同了,也必须履行。若觉得楼价已狂升,希望悔约再售,至少要做好善后工作。有的需要双倍退还订金,有的则根据合同支付违约金(通常是赔偿楼价10%的违约金),这才能圆满解除合同。根据媒体透露的信息,在此过程中,中介公司的服务明显缺失,公司无法帮买家联系业主,也无法协助买家解决业主“一屋二卖”后的残局。 从这个例子中总结出两点经验教训 一是二手房网签是对买家的一大保护。若这位苦主在今年年初要求中介方与业主重签网签合同,借此来锁定这个房屋的买卖,业主也绝对不可能“一屋二卖”。若中介公司胆敢配合业主单方面解除网签合同,协助“一屋二卖”,公司的违规操作必然会被记录在网签系统上,无所遁形。 二是中介双边代理的吊诡。买卖双方是对立关系,一方得益则另一方受损,中介不可能做到代表双方利益来谈判,只能代表自己一方。若买卖合同有问题,则推搪为买卖双方的责任,与己无关。 避免“一房二卖”的建议措施 对于购房者而言,应重视从源头、从最初就开始防止和避免掉入“一房二卖”的陷阱。 一、买房时一定要及时网签,严格采取资金监管及资金托管的形式进行交易。根据目前的房屋买卖交易设置,二手房网签可以使房产交易透明化,通过规范合同文本,充分保障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通过备案有效防止一房二卖。同时,买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尽量能够明确“一房二卖”等禁止性规定,并加重此种行为的违约责任。 二、购房者要调查所购房屋的产权,提存房屋产权证。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到正式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之间还有一段时间。由于房地产市场价格的波动,卖房者有可能在这段时间内将房屋以较高价格转让给第三人。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购房者可以调查所购房屋产权,提存房屋产权证对卖房者的“一房二卖”行为加以防范。

⑤ 二手房买卖中的陷阱太多了,怎么才能避免少上当呢

二手房交易十项注意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二、二手房交易的整个过程大致分以下几个阶段: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⑥ 买卖房二手房时,为防止被中介套路需要注意什么

如果要买二手房的话,就免不了跟中介打交道,大家对于房产经纪公司的参与已经司空见惯,除非你有大把的时间自己去寻找房源以及实地勘察,否则的话你不得不借助中介的力量去寻找二手房。 一些人过于轻信中介人员,导致最后吃亏上了当。而签约是二手房交易中最重要的一个标志性动作,标志着买卖双方经过洽谈最终达成了一致,正式确定买卖关系,并准备开始向下进行交易过户的各项手续。 因此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那么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必须注意到居间合同的重要性,稍有不慎,可能就会产生纠纷风险。

最后就是不要轻信“走捷径”。房产交易一般都是有一定的流程,只有按照寻常的流程走才是最可靠的。对于一些不符合常规的补办证明、裁决过户、见证产权、消费贷等要保持警惕。也许之前有通过这样的方式办成功的,但是这样的方式本身就是违法的,对于中介的口头承诺也不可轻易相信。还需要注意二手房买卖的相关知识,购房者需要自己了解,千万不可偷懒。不到最后一刻,购房者一定不可掉以轻心,别轻易的以为交了房款房子就是自己的,殊不知房子早已被房主高价过户给了其他人。二手房买卖涉及的问题比较多,购房者不仅要了解专业知识,必要的情况下还需要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

⑦ 买卖二手房时,如何规避风险

二手房交易风险既然客观存在,那么我们必须采取一定措施来规避这些风险。以下就是小编今天要和大家分享的规避二手房交易风险的攻略。

1、购房人在与二手房房主签订购房合同时,应提前考虑房价上涨等因素可能带来的隐患,约定好违约赔偿责任,并在能够办理过户手续时,尽快办理,避免对方反悔。

2、买房人在买房前要充分了解房屋买卖需要的各种手续,最好选择专业人士提供法律意见,再慎重签订合同。

3、买房人应在签订买房合同时,让对方提供确保有权处分所售房屋的证明或夫妻等其他共有人同意处分的证明。

4、二手房买卖双方在交易时应当选择正规中介机构,并对双方商定的内容以书面形式约定好。

5、为了了解所购房屋的真实情况,购房者应在购房前向物业、邻居、开发商了解情况,最好到现场看房,并对出现质量问题如何承担责任等内容做出书面约定。

6、法律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所建房屋不能上市交易,建议城镇居民不要购买这类房屋,此种房屋交易不受法律保护。

除此之外,作为购房人要从自身加强对于二手房知识的了解和学习。在这个过程中有几个方面必须注意;

(1)要检查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2)注意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3)核实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4)检查土地情况和土地的使用年限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一般来说,作为一个购房者如果能做到上面所述,二手房交易的风险就会大大的减少。毕竟房产的交易不是一笔小数目,所以必须小心谨慎。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9-0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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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谁来说一说二手房如何防止一房多卖

一、防止一房多卖的方法:
1、交定金前,购房者应该查询房产的所有权人。
一套房子不可能同时归属到很多人名下的(共有产权人除外),过户前,只要你确定房产所有权人是和你交易的卖家就行了。
至于房屋产权查询,则需要产权本人持房产证原件和身份证件去房管部门查询。买家也可同去,以便核实房源产权是否为卖家所有。
如果你要求查询房源产权状况,房东却以各种理由推脱,你就得小心了。虽然不一定是“一房多卖”,但至少产权可能存在问题。
2、及时网签。
通过网签锁定房源买卖是防止“一房多卖”的重要手段。
二、一房多卖的处理原则
一房多卖会产生两种后果:第一种,已经完成过户的购房者将获得商品房所有权。凡是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的购房人,已经合法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其他购房人无法再要求过户。另外,如果办理过户的购房者被认定为和卖房人恶意勾结过户,其他购房者则可以主张该过户手续无效,房屋交易无效。
第二种,没有完成过户手续的购房人可追求卖房者违约责任。由于仅仅完成了购房合同签订,但房屋所有权并没有过户。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即使付了全款,也只能追求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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