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哪些情况二手房需要做权籍调查,08年度老房子需要么
对,需要去建委做房屋核验,限购的话还要做资质审核
⑵ 权籍调查出证明后就可办理过户
民在买卖二手房时要做两件事:
申报存量房交易信息。市民在权籍登记中心 备案时,应按照房产类型 (住宅、商业、写字楼、车库和工业)选择填报 。凡涉及存量房交易税收减免的,还应当同时填报 。如遇到不需要网上备案存量房交易合同的,则要到窗口填报上述两表。
2.市民在办理二手房交易申报时,应当提供7份涉税资料。
3.如果买卖双方合同签订交易价低于计税评估价的,应先到办理二手房交易手续的税务机关驻征点确认。
4.如果经主管税务机关现场告知、解释后仍不接受的并提供与房屋成交价格有关的书面材料,向税务机关申请复核。税务机关复核后应出具复核结果通知纳税人,并据此计算相关应纳税费。
5.如果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根据规定,纳税人可在依照税务机关确定的计税依据计算缴纳税费或者提供相应的纳税担保被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市地税局提出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重要配套规范性文件,由国土资源部起草,于2015年6月29日审议,2016年1月1日公布并实施。
实施细则明确提出,包括道路、绿地以及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可一并申请登记为业主共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不动产登记信息;国家实行不动产登记资料依法查询制度。
⑶ 二手房买卖房产中介的服务内容,法律责任有哪些
(一)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的责任这是中介最重要的责任。房产中介提供的服务包括咨询和居间服务,签订居间合同。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二)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时要赔偿如前所述,如果中介故意隐瞒了真实信息或故意提供了虚假信息,比如明知出售方不是产权人本人,也不是合法的代理人,就介绍给买受人,从而造成买受人的损失的,中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未完成全部委托事项不得要求委托人按成交价1%支付报酬如果居间协议中约定按成交价1%支付中介费的,中介提供的服务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权籍调查:向房地产交易中心调查、征询所交易房屋权利的来源、现状、有无抵押、有无权利限制等,做好书面记录; 调查、征询涉及权利人的处分要求和条件;核实处分资格、权利人和相关人的身份及权利等。
2、使用状况调查:收集、调查、征询房屋座落环境、使用年限、有否隐瞒缺陷、房屋内的顶、墙、地、门、窗及设备等是否需要检测或修复,设备转让价格及有关费用的结清情况等; 向物业管理单位查询有无租赁、违章搭建、相邻关系侵权,以及维修基金的缴纳和使用情况等。
3、行情调查:收集、调查、征询买卖价格的行情比较、税费结算、房屋户型比较、买卖双方的心理价格比较、有关政策变动的影响等; 进行各种形式的信息发布活动等。
4、确定成交意向,订立交易合同:陪同双方当事人实地踏勘房屋、设备、环境; 约定洽谈时间、沟通买卖双方的成交意向;出示和认定权籍资料、确定当事人身份等;为成交双方选择合同文本,进行签约指导、见证,如实告知成交双方买卖合同的约定条款和注意事项、履行方式、支付房款的方式等。
5、办理产权过户:双方当事人过户手续资料收集、报告、确认、确权时间约定,代收代付应由客户支付的税、费,完成所有交易过户、户口迁移、房屋入住手续。
⑷ 中介买卖二手房的有无法律规定时间
在房屋买卖过程当中,中介费的收取因服务项目的不同而存在差异。
(一)权籍调查
1﹑调查﹑征询所交易房屋权利的来源﹑现状﹑有无抵押﹑有无权利限制;
2﹑调查﹑征询涉及权利人的处分要求和条件,核实处分资格﹑权利人和相关的身份及权利等。
该项收费的标准是,买方和卖方各支付房产交易中心登记成交价的1%。
(二)房屋使用状况调查
1﹑收集﹑调查﹑征询房屋坐落环境,使用年限,有否隐瞒缺陷,房屋内的顶﹑墙﹑地﹑门﹑窗及设备等是否需要检测﹑修复,设备转让价格及有关费用结清情况;
2﹑查询有无租赁﹑违章搭建﹑相邻关系侵权﹑维修基金的缴纳和使用情况。
该项收费的标准是,买方和卖方各支付房产交易中心登记成交价的1%。
(三)行情调查
1﹑收集﹑调查﹑征询买卖价格的行情比较,税费结算,房屋户型比较,买卖双方的心理价格比较,有关政策变动的影响等;
2﹑进行各种形式的信息发布活动等。
该项收费的标准是,买方和卖方各支付房产交易中心登记成交价的1%。
(四)确定成交意向并订立交易合同
1﹑陪同双方当事人实地踏勘房屋设备﹑环境;
2﹑约定洽谈时间,沟通双方的成交意向,出示﹑认定当事人身份;
3﹑为双方选定合同文本,指导双方签约并作见证人;
4﹑告知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注意事项,履行方式,房款支付方式等。
该项收费的标准是,买方和卖方各支付房产交易中心登记成交价的1%。
(五)办理产权过户
1﹑过户手续所需材料的收集﹑报告﹑确认﹑约定确权时间;
2﹑代收代付由客户支付的税﹑费;
3﹑完成交易过户﹑户口迁出。
该项收费的标准是,买方和卖方各支付房产交易中心登记成交价的1%。
(六)办理入住有关手续
办理入住手续,公用事业费,有线电视等过户﹑费用结算等手续。
该项收费标准是,买方和卖方各支付200元人民币。
(七)代办贷款
提供阶段性贷款担保,办理房地产抵押贷款及登记手续。
其要由买方支付400元人民币。
(八)单独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为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该项要由买方支付300元人民币。
同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在同一房产中介经纪服务收费后,不得就同一房产交易活动再次收取咨询费;
2﹑办完过户手续之后才能收取服务费;
3﹑服务费原则上由买卖双方平摊,也可按买卖双方约定的分摊办法执行;
4﹑服务活动中涉及政府机构收取的税﹑费不包含在服务费中;
5﹑中介经济机构不可强制进行价格评估,有关单位要求评估的,中介经纪机构应向客户提供相关法规依据;
6﹑中介经纪机构提供的其他服务应明码标价,并由客户自愿选择,不准强制和诱导客户。
二、中介费什么时候交
在房屋中介合同中,中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要向买卖双方收取佣金。因此,房屋中介合同中,中介人的义务在于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不仅仅是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机会。托购买房产,除找寻合适的房子外,还应积极斡旋于被告与卖房人之间,介绍、撮合双方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只有在与卖房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中介公司的居间义务方履行完毕,才有权收取合同约定的佣金,这一点在房屋委托代购协议中已有明确约定。
中介公司自己印制的“客户服务确认单”属于格式条款,这些条款与其应当履行的义务不符,对客户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合同法中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如果格式合同中的条款免除了合同提供方的责任或是否加重了对方的责任,这样的条款是无效的。在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发生冲突时,应以非格式合同为准。
⑸ 权籍调查是什么意思
权籍调查是抄不动产登记中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不动产登记申请前,除抵押注销登记、异议登记、查封登记以及已经领取《不动产权证书》的情况外,其余的不动产登记事项,如房产交易、继承、赠予等均须进行权籍调查或落宗。
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登记制度是我国实施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一项重大改革任务,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全社会广泛关注。坚定不移地落实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的“四统一”要求,逐步建立不动产权籍调查体系和工作机制,完善不动产登记制度,是当前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重要内容。不动产权籍调查作为不动产登记的基础,是条例实施、簿册统一和信息平台建设的重要支撑。
⑹ 请问二手房房产过户工作人员说权籍调查表没有受理,但可以过户,没影响,我想问有影响吗
没影响,以后要逐步落实不动产登记,但是现阶段还不是,而且不动产中心可以跟房管局要数据更新权籍的
⑺ 现在办理房产过户用办理房权籍调查吗现在新政策权籍调查是不是现在取消了
我们这边是二手房空户才能出售,房产证过户的时候,必须有派出所开出去的空户证明才能办理房产证过户!不知道你说的是不是这个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