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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房需要注意什么

发布时间:2021-01-13 11:13:37

『壹』 二手房交房验收时要注意什么问题

【1】结清水表账单

大多数的房产买卖双方不需要办理水表过户手续。但在交房的时候,根据买卖合同的约定,双方必须要进行抄表读数,且抄表数应由业主结清所欠费用。

【2】告知电表状况

在交房的时候,建议买方需要亲自查验一下电表,看是否有移动或改装的痕迹。在实际操作中,新建商品房的电表户名基本为业主本人或是开发商名字。

【3】办理煤气过户

按照煤气公司的规定,买卖双方必须凭《房屋买卖合同》其中须写明本房价已包含煤气设施费或该煤气设备无偿转让的证明文字,双方亲自到燃气部门办理过户更名手续。

【4】有线电视过户

交房的时候,买方可要求卖方提交交房当年的有线电视费收据凭证及有线电视初装凭证。买方凭上述两样资料和新的房地产权证,即可到房屋所在地区的有线电视公司办理过户手续。

【5】结清电话,宽带费用

卖方可以去电信公司注销或迁移该号码,然后买方另外自行申请安装电话。如果买方需要延用卖方的电话号码,则买卖双方可以一起到电信部门办理过户相关手续。

【6】结算维修资金

按照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规定,住宅转让时,维修资金账户中余款是不予退还的,因此卖方凭《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结算交割单》绿色联可向买方按实结算或赠送给买方。

『贰』 买二手房,交房时需要注意什么

二手房交易一般分为交易前、交易中和交易后三个环节,通常买卖双方都会注意前两个环节,而忽视了最后的环节,从而导致了一系列买房纠纷。搜房网提醒广大的购房者在交易后收房时一定要注意以下事项。

(1)结清水表账单。交房之前,买家要询问卖家是否已付清水费,同时别忘了保留交房日上个月份已缴纳的水费账单收据。

(2)告知电表状况。在房屋交接验收时,买家必须亲自查验电表有否移动、改装、线路走向是否正常等,同时保留交房日上个月份已缴纳的电费账单收据。

(3)协助煤气过户。按照燃气公司的规定,买卖双方必须凭《房屋买卖合同》且已写明本房价已包含燃气设施费以及双方的身份证、卖家在交房日前一个月已缴纳的煤气费账单,一起到燃气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对于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清的,燃气部门可能将拒绝办理。

(4)签订新的物业供暖协议。有供暖的城市要注意与物业签订新的物业供暖协议,以免影响来年供暖。

(5)结清电话费。有的家庭已经安装了多条电话线路,买家要问清楚,并且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是一根还是两根线路,是普通电话线还是ISDN电话线,转让价是否包含电话线。购房者可以让原房主将电话移走,然后另外申请安装电话。如确因电话线路或号源紧张而非要卖家的不可,那么在交房前就要和卖家一起到电信部门办截止到交房日的结算账单,一并结清后,再办理过户手续。

(6)协助有线电视过户。有线电视实行一户一卡制,由于有些二手房是空置房,平时无人居住,卖家也没有去付有线电视的月租费,造成拖欠。时间一长,有线站会作封端处理。因此,在房屋交接时买家可要求卖家提交交房日上月的有线电视费收据凭证,以及有线电视凭证。买家凭上述两样资料和新的房地产权证,即可办理过户手续。

(7)结算维修基金。按照相关规定,住宅转让时,维修基金账户中剩余部分的款额是不予退还的,其中卖家缴纳的剩余部分,由物业管理企业提供证明,凭《住宅维修基金结算交割单》可向买家收取,同时维修基金的所有人更名为买家。

(8)附属设施。一般来讲,买方在交房时都会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修及附赠家电、家具等事项进行验收,其中比较容易被忽视的是下水道堵塞和墙面渗水等问题。

(9)迁移户口。买卖二手房,除房屋交接和权利转移以外,卖家的户口没有及时迁出,是发生纠纷最多的因素之一,也是最易危及到买家利益的一种纠纷。因此,买家在房屋交接日前一天可到相关部门查阅卖家的户口是否已经迁出。如果卖家户口要在交房后才可迁出,则买家一定要与卖家就此问题约定清楚。目前南京已经出台相关政策,对于“户口老赖”,可以实施强迁。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4-24,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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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 二手房交房要注意哪些问题

二手房交房可是取得二手房最重要的一个流程了,因此,我们在二手房交房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与卖家结算相关的费用,维修资金,做好户口的迁移以及物业的更名等多个事项。

一、二手房交房要注意什么?

1.与卖家结算相关费用:结清水表账单;告知电表状况;协助好煤气,有线电视的过户;结清电话、宽带费用

2.结算维修资金:按照规定,住宅转让时,维修资金账户中余款是不予退还的,因此上家凭《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结算交割单》绿色联可向下家按实结算或赠送给下家。同时维修资金的所有人更名为下家。

3.迁移户口:下家在交房当日前一天可以到房屋所在地的警署查阅上家的户口是否已经迁出。如果上家户口要在交房后才可迁出,则下家一定要与上家就此问题约定清楚并做好书面确认。

4.物业更名及结算物业管理费用:建议上下家到房屋所在地的物业管理处办理以交房当日为准结算物业管理费。同时下家办理物业进户手续。

二、二手房交房流程如何?

1.设施设备清点。因为二手房不是新房,是被上家使用过的。在出售时,会将装修和设备赠送给下家。所以在签订买卖合同时,需要将设备的情况都清楚的记录下来,包括品牌、成色及使用情况等。

2.水、电、煤气清点,电话、宽带过户;有线电话过户;维修基金过户。二手房交房中,上家一般都会赠送维修基金,不过这需要到物业公司办理更名手续。

3.物业服务费结清。

4.户口迁移。上下家可一起到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咨询房屋的户口情况。

5.钥匙清点。

6.结清尾款。上家在收款之后,须出具收条,且在收条上注明“全部房款已结清”。

7.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一式两份,上家和下家各执一份。

以上就是关于二手房交房注意事项的相关内容以及二手房交房时要注意什么的解答。无论是买房者还是卖房者都需要注意上文提到的内容,需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出来,避免双方发生纠纷时没有依据,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肆』 二手房交房时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在二手房交房时,购房者特别留意以下10处易疏漏的环节:

1) 买方是否已到税回务局开具全额房款发票答;

2) 新产证上是否已黏贴完税贴花和权证印花税;

3) 买方的买卖合同上是否已黏贴合同印花税;

4) 房屋内的电话是否已前往电信公司办理更名手续;

5) 是否已前往煤气公司办理煤气更名手续;

6) 是否已前往物业人理户名变更手续,结清上家与物业公司的各种费用;

7) 房屋的维修基金发票、物业管理费押金收据是否已及时交接;

8) 房屋内的各种设备发票、保修卡是否已交接;

9) 房屋的装修合同与装修发票,保修卡是否已交接;

10) 水、电、煤、有线电视、宽带等费用是否已结清。

注意,一定要在“签合同”时就留存一笔【物业保证金】,防止房主拖欠物业费,取暖费,水电燃气等费用,一般留足两万左右,交割ok就付,哪里欠款就拿这笔钱补。

如果在收房后发现,原业主有拖欠索赔不成的情况下,可以要求中介机构先行垫付,然后授权中介公司去向原业主追讨。

『伍』 二手房交房前应该注意什么

您好,在二手抄房交房过程中,为避免卖袭方拖欠物业费用,买方可通过以下方法保障自身利益:

1.付房款时留物业交割保证金

为了避免卖方拖欠物业费赖账产生纠纷,建议买方在办理过户前就要求卖方结清所有的费用,还可以在付房款的时候留出部分尾款,作为物业交割保证金。

2.现场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验收无误后,签署《物业交割单》,退还物业交割保证金,如发现有未结清的欠费,则要求卖家补齐欠款。

3.买方核查卖方的缴费票据

包括: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等

卖方若无法提供票据,买方可现场向物业、供电公司等核实费用情况;若卖方提供票据,买方则要检查核实。

此外,还需注意卖方的户口是否迁出。

『陆』 二手房交房时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在二复手房交房时,购房者特制别留意以下10处易疏漏的环节:

1) 买方是否已到税务局开具全额房款发票;

2) 新产证上是否已黏贴完税贴花和权证印花税;

3) 买方的买卖合同上是否已黏贴合同印花税;

4) 房屋内的电话是否已前往电信公司办理更名手续;

5) 是否已前往煤气公司办理煤气更名手续;

6) 是否已前往物业人理户名变更手续,结清上家与物业公司的各种费用;

7) 房屋的维修基金发票、物业管理费押金收据是否已及时交接;

8) 房屋内的各种设备发票、保修卡是否已交接;

9) 房屋的装修合同与装修发票,保修卡是否已交接;

10) 水、电、煤、有线电视、宽带等费用是否已结清。

注意,一定要在“签合同”时就留存一笔【物业保证金】,防止房主拖欠物业费,取暖费,水电燃气等费用,一般留足两万左右,交割ok就付,哪里欠款就拿这笔钱补。

如果在收房后发现,原业主有拖欠索赔不成的情况下,可以要求中介机构先行垫付,然后授权中介公司去向原业主追讨。

『柒』 买二手房交房时,买方需要注意哪些事情

1、解约条款

只是在有中介操作的二手房买卖,对于买卖双方都有一个解约条款,其中的约定就是卖方在交付了解约定金后,买方不得要求进一步赔偿和强制履行。这个条款本身亲没的问题,但是因为在现在深圳房价上涨的情况下,对于买方来说,这一条款就有不公平的地方。也是现在很多卖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原因。所以担醒买方最好在买卖合同的最后的备注中写明,除需赔偿定金外,还需要赔偿损失。

2、强制履行

买方在卖方没有明确提出解约的时候是可以要求法院判决强制履行的,但这需要买方在卖方明确提出以前,先行启动法律程序。并且听闻深圳市中院最近有感于卖方违约过多,开了一个座谈会,要出台文件,只要是买方起诉要求强制履行,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但不知道传闻是否为真。

3、帮卖方赎楼

卖方常常因为房子在银行办理抵押,而需要将房产证赎出,才可以办理相关的手续,而卖方常常需要买方帮助办理相关的赎楼手续。买方最后不要帮忙赎楼,一但买方帮忙赎楼后,卖方的房子因其他债务被查封的话,到时买方损失巨大,所以建议买方不要帮卖方赎楼。

(7)二手房交房需要注意什么扩展阅读

由于二手房交易步骤需要一段时间,从签约、还贷、贷款、过户到交房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而房价在交易过程中的上升趋势是卖家跳价毁约的直接原因。在此情况下,卖家便会要求买方加价,否则宁可毁约退订金甚至一倍赔付定金。而此时房价的涨幅已经远远高于定金了。

一般来说,对于民商事合同的违约行为,可以通过定金或违约金的形式进行规制,但如果一方坚持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只要房屋买卖合同真实有效,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购房者有权要求卖方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同时《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因此,购房者在发生纠纷后如果积极主张权利,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且不存在不能履行等情形,房主是应当继续履行的,如起诉到法院,法院会判决继续履行合同——要求卖家完成与购房者的房屋买卖合同;

如果卖家已经将房产过户给善意第三人,购房者可以退而求其次,除了主张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以外,还可以主张要求卖家支付差价,当然,差价部分会因为购房者履行合同的程度、卖家违约的恶意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

作为买方,可以通过在合同中约定较高的违约金来提高卖家违约的成本,通过控制好每个交易环节来加快交易过户的进程。如果遇到卖家准备跳价毁约,买方可以通过中介或律师发函告知毁约的后果;若警告无效,买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卖家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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