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二手房过户都要交哪些钱,到底怎么算
二手房过户需要买卖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地、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证原版件及权复印件到房管局签订买卖合同,然后到地税缴纳契税,最后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过户。二手房过户是根据地税指导价收取,按照以下比例:90平以下,契税1%,90平以上,契税1.5%;增值税约4.76%,证过2年可减免;个人所得税1%,证过5年且是业主唯一住房可减免;以上是首套房,二套房面积90平以下,契税仍然1%,90平以上2%,其他一样;三套房及以上,契税按照3%收取。
『贰』 二手房交易税费包括哪些都
您好,交易税费由国土局直接收取,买卖双方按规定各自交付相应税费。交易税回费主要包括:
1.交易增答值税:
满两年:普通住宅:(免征);非普:(过户价-原登记价)/1.05x5.0%
不满两年:过户价/1.05x5.0%(卖方)
增值税的附加费用:增值税×12%(卖方)
2.交易契税:
首套:≤90㎡(过户价-增值税)x1%;>90㎡(过户价-增值税)x1.5%;
二套:(过户价-增值税)x3%(买方)
3.交易个税:
核定:普通住宅:(过户价-增值税)x1%;非普通住宅:(过户价-增值税)x1.5%
核实:(过户价-登记价-增值税)x20%(卖方)
4.登记费:每宗80元(买方)
5.贴花费:每本5元(买方)
『叁』 二手房过户需要交哪些费用
二手房在交易过户的时候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契税,营业税,印花税。另外在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需要准备好房产证的原件,交易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如果结婚了,那也好准备好双方的结婚证。双方之间如果存在着交易关系,那还要准备好交易合同。
当然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也有很多注意一点,你比如说一定要仔细的看一下合同,还要看一下这个房子的房产证原件,要看一下这个房子现在是否存在着抵押的关系。其次就是要对比一下价格,要拿这个房子的价格和周边小区其他的二手房进行一个对比,总之买房并不是一件小事,建议大家一定要慎之又慎。
『肆』 二手房过户需要哪些费用
二手房买卖除了房屋交易的钱之外,主要是中介费和税费;
二手商品房交易需要交三种税费,分别是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和契税。其税费的数额与多种因素有关,下面我就详细解答二手商品房交易税费怎么交的问题。
一、个人所得税
是否“满五唯一”是交不交个税的关键要素 ,即:
1) 转让家庭名下不满五年,或满五年不唯一住宅的,按照“差额”20%征收个人所得税;
2) 转让家庭名下满五年且唯一住宅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其中,“差额”为房子的“转让收入”减去如下项目:
1) 房屋原值
2) 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金
3) 合理费用
合理费用指原购房契税、此次交易的营业税、装修费用(本次网签价10%)、房贷利息等
二、营业税
交易税费还跟是否“满2年”是关键因素有关,有两种情况:
1) 满2 年,普通住宅免征;非普通住宅交差额5.6%
2) 未满2 年,全额(网签价)*5.6%
这里是否满2年,稍微能商品房的有一点差别。只有有如下一个日期满足条件即可:
1) 看房产证填发日期;
2) 看原始购房合同签署日期
3) 看第一笔购房房款的银钱收据日期
另外,如果是继承的房产,以原房产证为准计算是否满2年或5年,需提供原房产证复印件和继承公证书。
三、契税
“契税”是根据房子的“网签价”征收,一般是1%-3%之间。影响“契税”多少,有两个要素:是不是“首套房”?如果是“二套”,无论面积大小,直接收:网签价*3%。面积多大?根据房子的面积,有两种收法:
1) 90 平米及以下,契税=网签价*1%
2) 90 平米以上,契税=网签价*1.5%
二手商品房交易税费除了知道三个税种之外,还需要确定房屋年限、网签价、房屋面积等多种因素,这样才能够准确计算二手房交易税费数额。
『伍』 二手房过户都需要什么费用
二手房过户需要的费用如下:
1、二手房过户营业税,税率为5%。对于不足5年的二手房对外销售时要征收相应的营业税,按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时可以免征营业税;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进行征收营业税。
2、二手房过户契税,普通住宅为销售价的1.5%,非普通住宅为销售价的4%。
3、二手房过户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为:以转让收入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收入,税率为20%。
个人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产原值凭证的,按住房转让收入的1%核定征税。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少有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4、二手房过户印花税,个人在出售房屋时,买卖双方需分别按万分之五的税率缴纳印花税,同时买方还需按“权利许可证照”税目缴纳5元的印花税。
(5)二手房过户费都包括哪些最新扩展阅读:
房产过户需要的手续如下: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房地产调拨;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