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上海二手房过户需要带什么证件及材料
如果贷款,需要开单身证明,到户口所在区婚姻登记处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书(回原件)及代答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房地产权证(原件)
契税凭证(原件)
买卖合同(原件)
一 委托书
房地产权利人为自然人,委托书需公证(其中香港公证文书须加盖转递章确认;台湾地区公证文书须经上海市公证员协会核对并出具证明;外国公证文书须经所在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机构及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二 公证
合同一方当事人为境外单位或个人(包括无国内身份证者),合同需公证。
Ⅱ 请问上海办理二手房产权过户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请问上海办理二手房产权过户,买方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另外产权证是夫妻双方的名字,其中一人是非上海户籍,需要提供暂住证或居住证吗?
Ⅲ 上海市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一、房产过户手续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房地产调拨,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二、房产过户注意事项
1、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
3、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5、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
6、若经法院判决的,需出具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3)上海二手房过户都需要什么材料扩展阅读
上海市房产证过户办理流程:
一、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二、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三、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五、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
六、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Ⅳ 二手房过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所谓二手房过户,是指将某人名下的房产转移到他人的名下。在我们专的生活中,有时会遇到属需要办理二手房过户的情况,比如二手房买卖、房产赠与及继承等。那么,在办理过户手续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一、买卖过户
所需材料:《房屋所有权证》、《契证》、申请人身份证明、卖方婚姻状况证明(房证未明确共有情况的提供)、《存量房买卖合同》、其他必要材料(拆迁户购房的,买方需提供《拆迁协议》)。
二、赠与过户
所需材料:《房屋所有权证》、《契证》、申请人身份证明、赠与方婚姻状况证明(房证未明确共有情况的提供)、《赠与合同公证书》或者《赠与公证书》和《接受赠与公证书》、其他必要材料。
三、继承过户
所需材料:死者的死亡证明(派出所或医院出具)、死者的亲属关系证明(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各申请人的身份证、房屋产权证。
如果买的是期房,房子尚未交付使用,这事想要过户怎么办?
根据《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相关规定,未经登记的房屋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这种情况下没有办法办理过户手续,需等到交房且房产证下来以后才能办。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7-22,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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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二手房过户需要材料有哪些
1、买方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证明、网签协议、完税证明,产权证写几个人的名字就需要几人到场。
2、卖方需要持有效身份证、户口证明及房屋所有权证到场办理,若该房产为夫妻共有时,夫妻双方都应该同时到场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房屋共有权证及结婚证等其它相关证件。如果该房产处于出租状态,卖方除提供上述证件外,还须提供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的书面材料。
若买卖双方如果有一方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办理过户手续时,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必须提供公证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证处“该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印章),房屋所有权证等材料,如需免税受托人还需要提供委托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婚姻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
(5)上海二手房过户都需要什么材料扩展阅读:
房产过户需要的手续如下: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房地产调拨,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Ⅵ 上海二手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1、我家的房子是二手房,是从农民手里买的,是4.8万元,现在城中村改造,按照面积可回赔偿2套120平方的答商品房,大约值100万,但是当时去办理房产证手续,办理人员说拆迁范围内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于是没办。但是我们有签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城中村改造,一切享受属于我们。现在房屋评估已经好了,评估时,写的是 我们的名字。等到确权时,签名单子上的名字是我们的,还是卖方的?(注意: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卖方的) 2、现在卖方需要让我们支付一笔钱,不支付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