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翻建房屋超出原有房屋面積怎樣認定
1、屬於擴建,將多餘的面積以經濟形式轉讓給他人合夥建房,如果他人非本村或非本組的,屬於非法。2、農村土地屬於集體所有,只有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之間才可以相互調劑,前提是對方也要符合農村建房條件。
㈡ 如果農村宅基地面積超出了國家規定的面積怎麼辦
1987年以前發生的超占、非法用地,可按當時的規定處理後以實際使用面積登記。
1987年以後發生的、在經批准用地時超占且符合村莊規劃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拆除後不能還耕或還耕後意義不大、經使用者申請保留使用的.
可考慮處罰並在其繳納一定的土地使用費後以批准面積登記發證,只在備注欄中註明「超占部分何時經何機關處理,今後在房屋有拆遷、重建等變化時必須自行無償拆除」的字樣。
對於不符合規劃、拆除後能與大塊耕地合為一體的須責令拆除,在拆除前不能登記發證,但須進行調查並製作地籍草冊,作為遺留問題.
待發證工作告一段落後再督促或運用法律程序拆除超占部分後登記發證。
(2)農村舊房翻建新房面積超出怎麼辦擴展閱讀:
農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須要完成以下程序:
一、申請
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向當地村委會提出書面用地申請。
村委會應當在每一個季度集中申請材料,依法召開村委會或村民代表大會進行審議,並張榜公布,在張榜公布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本村村民未提出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上報給鄉鎮國土資源所初審。
二、現場勘查
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國土資源所進行現場勘查和群眾調查,審查建房用地和建設申請條件,並製作勘查筆錄和審查意見書。
三、填申請表
國土資源所初審合格後發放《農村村民住宅用地與建設申請表》。
四、村委會審查
村委會對申請人提交的《農村村民住宅用地與建設申請表》進行審查並簽署意見,證明申請人的原住宅用地情況和家庭成員現居住情況。
由負責人簽字,同時加蓋村民委員會公章,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㈢ 2016年翻建的農村房屋標准面積是多少超出的會罰款嗎
先辦理建房審抄批手續後翻建房屋襲,各省標准不同,例如天津宅基地面積167平米,河北省200平米,超過各省標準的不能辦理產權證,超出標準的面積每年都要交土地使用費,按每年一平米交3元、超過50平米的一平米6元,超過100平米的一平米9元,以此類推。
㈣ 以前老房子現在重建己超出原來面積還能辦到房產證嗎我能買嗎
一般抄屬於宅基地的話,只能翻襲蓋不能增平。況且隨便拆改也不讓,得辦理危房證,要不然新房子落成不給辦手續。超面積的話,現在真不好說,因為很多地方都是要求限期拆改,符合標准發證,否則不給發證。建議你去你那邊的縣或區政府相關部門說明情況,看看能否協調解決。
㈤ 舊房子翻建,超出原址但建築面積沒有超,超出地皮是我圍牆內的院子,這種情況算違建怎麼辦
需要說明的是抄建築面積指的是所建房屋襲所有層數面積之和,而你的意思應該是佔地面積,也就是無論蓋幾層,第一層的面積。翻建舊房,不超出原建築佔地面積,是不算違建的,但是,如果原建築是單層,翻建以後加蓋層數,是需要審批的,建議盡快辦理手續。
㈥ 農村宅基地建房超出面積會罰款嗎
農村宅基地建房超出面積會罰款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第七十七條:農村村民未經批准或者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佔用土地建住宅的,可以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或者由村委會徵收超占部分面積的有償使用費,也可在土地登記簿和土地權利證書記事欄內註明超過標準的面積,待以後分戶建房或現有房屋拆遷、改建、翻建、政府依法實施規劃重新建設時,按規定面積標准重新確定使用權,其超過部分退還集體。
㈦ 農村舊房翻新房,蓋的新房比審批的面積大了20幾平方米,現在房產證不讓我辦怎麼辦
找關系,交點罰款啥。
㈧ 城市居民房屋改建超面積國土局怎麼處理
樓主,你好
國土資源部《關於進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的第三條第三款是這樣規定的:
嚴格執行宅基地面積標准,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省(區、市)規定的標准,對宅基地超占面積的,在辦理登記時按下列情況處理:
1.1982年《村鎮建房用地管理條例》實施前,農村村民建房佔用的宅基地,在《村鎮建房用地管理條例》實施後至今未擴大用地面積的,可以按現有實際使用面積進行登記。
2.1982年《村鎮建房用地管理條例》實施起至198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時止,農村村民建房佔用的宅基地,超過當地規定的面積標準的,超過部分按當時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處理後,可以按實際使用面積進行登記。
3.198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後,農村村民建房佔用的宅基地,超過當地規定的面積標準的,按照實際批准面積進行登記。其面積超過各地規定標準的,可在土地登記簿和土地權利證書記事欄內註明超過標準的面積,待以後分戶建房或現有房屋拆遷、改建、翻建、政府依法實施規劃重新建設時,按有關規定做出處理,並按照各地規定的面積標准重新進行登記。
如確有證據證明該村民的宅基地面積超過標准,該村民多佔的面積即是非法佔用土地。村委會可根據實際情況,採取適當的措施。有條件返還的,可以要求其返還,或者由村委會徵收超占部分面積的有償使用費,也可在土地登記簿和土地權利證書記事欄內註明超過標準的面積,待以後分戶建房或現有房屋拆遷、改建、翻建、政府依法實施規劃重新建設時,按規定面積標准重新確定使用權,其超過部分退還集體。
更多房產知識,點擊左下角「樓盤網」.樓盤網,為愛找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