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出嫁都有什麼習俗
(新娘在出嫁前要「開面」用芋麻把臉部的絨毛捲去,有的還要把眉毛揪去一部分,以區別已婚與未婚這是舊時的做法,現在不流行這了)。先天晚上,新娘的父母和直系親屬要給新娘「鋪箱」。在新娘的衣箱四角及中央放墊箱錢,錢數要成雙,衣箱放滿布料後,上面放鞋子、襪子、手巾等物,到婆家後,新娘要請婆婆開箱清點,看新娘的「打發」,看後,將衣箱鎖好,鎖匙交新娘保管。同時將新媳婦准備在衣箱內的鞋子手巾等物帶走。並放紅包一個叫開箱包封。
送親是母親、姨媽及兄弟姐妹,還有叔父俗稱高親。父不送女,要到「回門」時父親才隨女婿一道去女婿家。送親忌喪偶人送,怕不吉利。高親去男家後,要洗手洗臉,俗稱「洗塵」,同時給倒水人以「賞錢」。現在鄉下講究男方去女方家接親時人數去單數。女方配成雙數送親(但16不行,鄉下說16不吉利,說16是人死了16人抬著死人上山。(現在不流行回門酒了,一般是做發嫁酒,結婚當天男方接親隊伍趕到女方家吃早飯)這中間也還有好多禮節,如果席間有人給新郎端飯,倒酒。新郎要給紅包的。
知識拓展:
結婚,是人生中極為重要的大事,關繫到人一生的幸福美滿與否。從古到今,家鄉結婚風俗習慣,歷來都是特別重視講究的。夫妻恩愛,子孫昌盛,生活美滿是人們長期夢寐以求的共同願望。千百年來,人們把祝福的生活願望與信仰的習俗心理揉合在一起,便形成了五花八門的婚姻習俗。不同民族,不同地區,都有著不同的特點。過去為婚禮制定的「六禮」,在我國歷代婚禮的演變中,始終起主導作用,甚至在社會主義新農村的今天,有些還被傳承與沿襲下來。我家鄉至今保存的種種婚姻習俗,是古代婚俗的傳承與變異。現在我是過來人,我當時結婚時就想革除舊俗,樹立新風,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但是沒有行通 。估計也無法改了。
B. 從女生角度來看是結婚前買房子還是結婚後再考慮呢
婚前買,婚後不一定還買。女孩最好自己婚前也買
C. 老人把房子送給姑娘,姑娘已婚,一定是姑娘自己的嘛
這個是沒有姑爺的份額的!可以簽一個贈送合同!雖然已婚但是應版該是姑娘自己的房子!權也可以做個財產公證的,從而保障自己的權利和利益!這個是沒有姑爺的份額的!可以簽一個贈送合同!雖然已婚但是應該是姑娘自己的房子!也可以做個財產公證的,從而保障自己的權利和利益!這個是沒有姑爺的份額的!可以簽一個贈送合同!雖然已婚但是應該是姑娘自己的房子!也可以做個財產公證的,從而保障自己的權利和利益!
D. 婚後房子名字是誰就是誰的
婚後房子哪怕是一個人的名字都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但是如果夫妻雙方進行財產公證,分清各自財產,然後收入支出各自分開用,就可以認定婚後房子為房產證上名字的所有。
E. 女孩結婚後,在娘家和婆家不舒服,女孩在婚前要自己買房嗎
女孩結婚後,在娘家和婆家不舒服,女孩兒在婚前要自己買房嗎?如果經濟條件允許的話,還是應該買的,因為結婚後,有房子了,有時候跟自己的丈夫生氣,不想要在家裡,同時也不想讓自己的父母擔心,這個時候就可以去自己婚前買的房間,一個人靜一靜。一,給自己一個容身之地之前看到一句話,大致意思就是女孩子長大了之後是沒有家的。其實想想也就是這樣的,娘家裡是父母給自己的兒子准備的房子,而婆家那邊的房子是自己丈夫的,真正屬於自己的房子是沒有的,所以說吵架的時候也不是很有底氣。自己買一套的話,那自己在做事情的時候就不用考慮太多,可以讓自己隨心所欲,給自己一個容身之地。
綜上所述,個人認為,女孩子在婚前買房也是很有必要的。畢竟長大了之後,娘家的房子和婆家的房子那都不是屬於你個人的。有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在婚後也就有了屬於自己的容身之地。在這個房子里,不用看任何人的臉色,只需要隨心所欲。
F. 女孩子婚前與婚後買房有什麼區別
女孩子是極其容易缺乏安全感的,房子就是她們獲得安全感的一個途徑,因此房子對於女孩子來說是十分重要的。有的人會選擇在婚前買房,有的人會選擇在婚後買房,但是這兩種選擇將會給我們帶來截然不同的結果。
因為如果女孩子是選擇在婚前買房,但是房產證上寫的並不是自己的名字。而是男方那邊的名字時,這個時候你就要注意了,因為這套房子屬於婚前財產。
倘若是在婚前買房的話,女孩子就會覺得男方那邊足夠的重視自己,自己並沒有選錯人。雖然婚前買房和婚後買房的結果都是一樣有房子,但是這帶給女孩子的心情卻完全不同。婚後買房會使女孩子缺少一份欣喜和期待,更多的可能感到是一種平淡的幸福。
G. 結婚後一個月新房要留人看守嗎
請不要搞迷信活動
H. 婚前買房和婚後買房對姑娘來說到底有什麼不同
編者按:最近武漢剛剛解除了限購,婚前房產已經不會影響到婚後的購房資格。但是對於許多即將結婚的家庭來說,婚前買房和婚後買房依舊存在著一定的差別。下面小編將為大家從法律的角度來詳細說明。《婚姻法》明確規定,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予,但是父母明確表示贈予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予,但是父母明確表示贈予一方的除外。舉一個很簡單的例子,男方父母為購房出了全資,如果男方父母沒有明確表示房子是贈予你們夫妻二人的,那麼房子是贈予男方一人的。但是,如果婚後男方父母全資買房,沒有明確表示是贈予男方一人的話,房子是贈予你們夫妻二人所有,為夫妻共同財產。另外,《婚姻法》還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以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予,該不動產應該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的,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以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離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6-28,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更多房產資訊,政策解讀,專家解讀,點擊查看
I. 我買房用姑娘的名字貨款,姑娘離婚時,房子屬於她們的婚後財產嗎
你好,如果是婚後買的話,肯定算是婚後財產,除非你能證明所有的東西都是你出的,否則,就是婚後財產望採納,謝謝
J. 為什麼新娘結婚後不讓去他的新房看看
這是人家的隱私部分。最好不要怪罪。有可能家裡不甚漂亮,怕人看了說三道四,因此不主動領人去看。理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