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農村集體土地房屋確權如何辦理
根據一號文件(此文件雷鋒崔老師記憶中應該是2010年的)精神,要求三年將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定工作完成,這樣就是我們常說的「確權」。
簡單來說,就是確定土地所有權、使用權。解決這塊地是誰的?誰在用?將來怎麼用?收益歸誰?的問題
個人無法辦理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證
顧名思義,集體辦理的登記證,個人怎麼可能有資格辦理呢?所以,農民伯伯當聽到這個確權登記的名詞時也無需激動,我們個人是無法辦理的,但是並不是說我們沒有權利享受確權登記帶來的好處。
辦理流程
1、必須當地已經開展了土地確權的工作。
當地土地部門、農村工作部門已經開展了農村集體土地確權工作,而且已經進行到你所屬的行政村了,那麼才可以辦理確權登記。
2、先確權
在開展土地確定工作時,上級部門會安排一直工作組或是工作隊來進行確權工作。確權說起來很簡單,就是找出這塊地的檔案記錄信息,再與實際丈量信息進行對比,再次登記入檔,這樣就算完成了。其實在實際工作中就沒有那麼簡單了,需要處理各種歷史遺留問題,每個村集體之間、村集體和村民之間的土地糾紛都需要工作組進行處理。所以確權是個比較難做的工作。
3、再登記
當工作組將集體土地的坐標、面積、用途、所屬集體等信息全部統計完全後,將為這塊集體土地歸集入檔,在土地部門就有了其詳細資料,將來無論這塊集體土地如何流轉都會有據可循。
4、最後發證
確權、登記和發證都是有縣一級ZF進行安排的,當確權完成後,縣一級RMZF就開始登記造冊,核實發放證書了。這個證書將發放給其土地所有人,一般是村集體或是村民小組集體。不過在實際工作也有頒發給鄉鎮一級集體的。
B. 農村舊房宅基地從新蓋新房需要申請什麼去那辦理
一般不需申請,如果舊房不符合新的規劃,就需申請,向村民委員會申請,按照已經批復的規劃圖建設。
C. 現在農村老宅基地翻建新房法規是什麼
農村住宅建設,應遵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第五十九條、第六十條、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二條之規定。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條 建設佔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的道路、管線工程和大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國務院批準的建設項目佔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國務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範圍內,為實施該規劃而將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機關批准。在已批準的農用地轉用范圍內,具體建設項目用地可以由市、縣人民政府批准。
本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以外的建設項目佔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五十九條 鄉鎮企業、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農村村民住宅等鄉(鎮)村建設,應當按照村莊和集鎮規劃,合理布局,綜合開發,配套建設;建設用地,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並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六十條、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二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第六十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使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興辦企業或者與其他單位、個人以土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等形式共同舉辦企業的,應當持有關批准文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批准許可權,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按照前款規定興辦企業的建設用地,必須嚴格控制。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按照鄉鎮企業的不同行業和經營規模,分別規定用地標准。
第六十一條 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批准許可權,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D. 如果是繼承老人的房子,而自己又建了一棟房子老房子怎樣確權
這個是不存在影響的,因為繼承和呃自己買的房子是兩方面的概念,但是繼承的話,這樣確權的話上房管所呃去更改的時候可能手續費要高一些。
E. 農村拆舊房蓋新房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一、宅基地上的舊房是可以翻新的,但需提供有關手續。房屋抬擴翻建為市規劃局的職能范圍。大致為如下程序:
1、舊房已領取房屋所有權證的,翻新需向市房屋安全鑒定所申請房屋安全鑒定,鑒定後持鑒定書向所在地的規劃部門申請危房拆建。建成後持規劃部門頒發的許可證、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證向市房屋交易產權登記管理中心申請變更登記。還需夫妻雙方帶結婚證、身份證同時到場簽字。
2、如果舊房還沒有領取房屋所有權證,需先向規劃部門申請補辦許可證,再向市房屋交易產權登記管理中心申請房屋所有權證登記。
二、聯建房屋手續同上,房屋的高度由規劃部門確定。
三、庭院的使用權由土地部門確認。
四、如拆遷,庭院的性質以土地部門頒發的土地使用權證為准。
市國土資源局:舊房拆建的審批牽涉到村、鄉(鎮、街道)、城建、規劃、國土和有關部門。根據《溫州市農村村民宅基地管理辦法》第十九條規定,各縣(市)政府可依照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各地的審批條件和程序可能有所不同,請到你要求拆建的轄區城建、規劃、國土資源管理所和有關部門咨詢。以便你全面掌握審批條件和程序,減少不必要的麻煩。
關於若遇到政府性房屋拆遷,庭院應該歸屬為何類性質的土地問題。按拆遷時的征地拆遷補償安置政策給予補償。
F. 農村房屋如何辦確權
先辦理《集體土地使用證》後辦理《房屋所有權證》。辦理《集體土地使用證回》要提供答建房用地審批手續(國土部門審批頒發)和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工程許可證(這三證都是鎮建設部門審批頒發);領取《集體土地使用證》後再憑《集體土地使用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以上三證原件到鎮建設部門申領《房屋所有權證》。
G. 農村舊房改造後如何辦理新房產證
國土資源局負責辦理宅基證,辦理房產證請向房管局咨詢。帶土地證和身份證到房管局申請辦理房產證,房管局會首先測繪,然後發自建房屋申請表,由村委會蓋章以後送房管局,就可以辦成了。具體如下:(1)登記收件。產權登記的第一程序就是登記收件。登記收件表示主管機關接受產權人主張權利的申請。因此,產權人必須填寫申請書,並交驗有關證明、證件;經審查符合登記條件的,予以收件。即接受申請書,收存需要進一步審查的有關證明、證件。
(2)勘丈繪圖。它是對已申請產權登記的房地產逐戶、逐處進行實地勘察,查清房地現狀,丈量計算面積,核實牆體歸屬,繪制分丘平面圖,補測或修測房屋分幅平面圖,為產權全面審查和制圖發證提供依據。
(3)產權審查。對申請登記的房屋,經過認真細致的實地勘察和丈量制圖,掌握了房屋全部實況資料以後,即可轉入產權審查。
產權審查是以產權檔案的歷史資料和實地調查勘察的現實資料為基礎,以國家現行的政策、法律和有關的行政法規為依據,對照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書、牆界表、產權證件、證明,逐戶、逐棟認真審查其申請登記的房屋產權來源是否清楚,產權轉移和房屋變動是否合法等整個復雜細致的工作過程。
需要說明的是,這里的產權審查是全面的、更為細致的產權審查,是經過了登記收件勘丈繪圖後的產權審查。
(4)繪制權證。對申請人申請的房地產,經過審查確認可以頒發產權證後,應及時轉入制權證階段。這個階段的主要工作是繪制應頒發的產權證件。
(5)收費發證。它是產權登記發證工作的最後程序,要求把應收的登記費收繳入庫,把應發出的權證發放到所有權人手中。
發放產權證前,必須全面檢查應發放的權證有無差錯,是否已交納契稅。
個人購買商品房,辦理房產證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
1、購房合同(正本);
2、購買發票(原件);
3、竣工決算書(原件);
4、個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必須本人親自到場辦理,如果委託他人辦理必須提供經過公正的委託書。
二、單位購買商品房,辦理房產證需持:
1、購房合同(正本);
2、購買發票(復印件);
3、竣工決算書(原件);
4、單位介紹信(同時還需註明單位性質、委託何人前來辦理);
5、《住房質量保證書》、《住房使用說明書》。
H. 農村老房子已經確權辦證了但是需要改建翻修需要什麼手續
這個是屬於危房改造吧,你可以到當地的鎮政府部門或者街道辦事處,詳細問問,每個地方政策不太一樣。
希望能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