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買期房交房的時候出現房屋質量問題如何維權
買房本身就不容易,如果房屋再出現質量問題就更麻煩了。房屋出現質量問題主要有四種解決辦法,分別是協商維修、找第三方維修、向消費者協會投訴、解約退房。房屋出現質量問題時,業主如何維權的內容。
一、協商維修
①通過與開發商直接交涉,採取和解協商的辦法
如果在保修期內,業主可要求開發商進行整改;如果開發商不積極整改,可向法院起訴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②准備好充足的證據和必要的證明材料
在與開發商協商時,要闡明問題發生的事實經過,提出自己合理的要求,必要時可指明所依據的法律條文,以達成問題的盡快解決。要注意時效性,不要被開發商的拖延所蒙蔽而一味地等待。
二、第三方維修
如果與開發商協商不成功,業主可以自己找第三方維修。維修過程中的費用都由開發商承擔。注意保留房屋質量問題的證據,進行必要的催告,保留維修的正規發票,以便事後向開發商索要相關費用。
三、向消費者協會投訴
協商和解不成,對購房者來說到消費者協會投訴是最好的途徑。消費者協會是依法成立的專門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組織,是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社會監督的主要社會團體。因此消費者在自身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向消協投訴,請求消協調解是最常見的方式,能夠較為順利、有效地解決糾紛。
四、解約退房
當房屋的質量問題嚴重威脅到房子的整體安全時,購房者可直接與開發商提出退房要求。具體的質量情況有: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到影響正常居住使用。這里的「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從專業角度解釋,即是否對購房者的生命和財產安全、身體健康造成重大影響、是否嚴重干擾到居住人的正常生活等等。
B. 新房驗收出現問題如何投訴
樓主最好還是先和裝修公司或施工隊伍好好協商解決,實在不行可以通過以下途經投訴:
1、向行業管理辦公室、消費者協會投訴、解決;
2、向新聞媒體投訴、尋求新聞媒體對家裝公司的監督;
3、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為了杜絕不必要的紛爭,簽訂合約是最具保障效果的方式,也許包工沒有這樣的習慣,不過你可以准備工程合約,於上面註明工程項目明細、款項、及付款方式,免得到時發生問題,口說無憑。
以下11種家裝投訴不會被受理,是上海市裝飾裝修行業協會就明確規定的:
1.消費者與家裝企業中的員工私下交易而引起裝飾糾紛的;
2.提供不出被投訴方的名稱、地址的;
3.提供不出家裝工程合同文本和施工企業開具的統一發票以及權益被侵害的證明證據的;
4.家裝工程的價格,當事人已在合同中約定,而又對合同價格提出異議進行投訴的;
5.超過家裝工程約定的保修期,被訴人不再承擔違約責任的;
6.投訴人因自身不遵守適用規定導致家裝工程出現問題的;
7.已達成協議,沒有新情況、新理由的;
8.委託他人投訴,沒有出具委託授權書的;
9.對存在的爭議無法實施質量檢驗、鑒定的;
10.法院、仲裁機構、有關行政機關或消費者協會已受理或處理的;
11.不符合家裝工程有關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C. 驗房入住後房屋質量出問題 業主該如何維權
途徑一:來與開發商直接交涉協商自
業主可以本著有理有據,平等協商的態度和誠意和開發商商談解決問題的辦法,這種做法適用於小的質量問題和講信譽的開發商,這種方法化解矛盾會比較順暢雙方不會浪費更多的財力和物力。
途徑二:購房者可直接到消費者協會投訴
如果和開發商協商和解不成,對購房者來說到消費者協會投訴是優化的。消協調解消費糾紛是不收費。
途徑三:找負責相關問題的行政主管機關
對於房子的質量問題,建委是主管機關;但是說到合同,則可以找工商局進行申訴。
途徑四:根據原先的約定仲裁
購房者與開發商達成仲裁協議,是通過仲裁解決爭議的前提條件。如果雙方當事人沒有達成仲裁協議,只有一方當事人請求仲裁而另一方當事人已向法院起訴,仲裁機構則不予受理。
途徑五:人民法院提起起訴
如果購房者手中掌握著開發商侵權事實的充足證據,並通過一般的調解途徑但終不能解決問題,建議購房者請專業律師,就開發商侵權事實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途徑六:其他途徑
如以上途徑無效,業主也可以考慮訴諸媒體曝光,利用社會輿論的力量推進維權進度。
D. 房屋出現質量問題應找哪個部門投訴
對待商品房質量問題,必須根據其性質和嚴重程度,區別不同情況,依
法提出合理的索賠要求,通過法律程序妥善加以解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的規定,商品房質量問題通常可分為以下三種情形:
一、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購房人有權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賠償損失。
《解釋》第12條規定:「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後,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這里的所謂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包括兩種情況:
一是房屋交付前未經驗收或經驗收不合格。依據現行法律規定,房屋建成後交付使用前,建設單位應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各方對工程質量一起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應該簽署質量合格文件;並申請規劃、公安消防、環保部門對房屋進行檢查,出具認可文件或者准許使用文件;最後由建設單位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取得房屋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
《建築法》第61條規定:「交付竣工驗收的建築工程,必須符合規定的建築工程質量標准,有完整的工程技術經濟資料和經簽署的工程保修書,並具備國家規定的其他竣工條件。建築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E. 新房驗房有問題該如何維權!急!
地面不平這可能不好辦,要看您合同里怎麼寫的了
地面窄的那個問題您確定沒按圖紙施工嗎?是的話可以要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找當地住建部門反映情況。但這個改造是不現實的,最多要求賠償
F. 買的房子在驗房的時候有問題,投訴電話多少
除非出現結構開裂、安全存在重大隱患之類
否則開發商也就是整改而已
投訴電話,直接打市長熱線或建委電話
G. 交房發現房屋有明顯的質量問題該如何維權
案件事實
張某在2015年10月份出資一百五十萬元購買了一套120平米的房子,交房後發現房內牆皮脫落,地面裂縫,張某懷疑房子存在嚴重的施工質量問題。他該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律師說法: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的,出賣人應當承擔修復責任; 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託他人修復,修復費用以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如果房屋主體結構出現問題,可要求質監部門做出認定。
最終認定為主體結構質量問題,可要求開發商退房並提出損害賠償。對此,《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也有明確的規定: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後,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買賣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予以支持。
可以看出,本案中張某所購房屋出現地面裂縫應該是主體結構出現問題,可要求質監部門作出認定,如果是,張某可主張解除合同並賠償損失; 如果不是,那麼張某可要求開發商予以維修,也可以自行維修,所需費用由開發商承擔。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1-10,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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