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新房交房前需要准備些什麼
收房時間大事,也是件麻煩事,收房前要准備什麼呢?有經驗的前輩告訴我們需要准備收房資料、驗房工具,記號收房時間,與有經驗的業主同行。
1、收房資料
購房合同、產權人及共有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若干張,交款收據,按揭客戶提供婚姻狀況證明復印件兩份;備足購房尾款、維修資金、物管費、辦理分戶產權手續的有關費用等售樓說明書,驗房時可對照查看廚房、衛生間等附送的設備是否符合發展商當初的承諾。
2、驗房工具
除了常見的電筒、長棍子、捲尺、木榔頭等工具外,有條件還可准備:帶有日期顯示功能的相機一部,以便拍下有問題之處作為憑證;扁形三插頭小電器一個,插入屋內各個電源插座檢查電源是否已全部接通;易貼便簽,寫下問題所在及維修意見,貼在出現問題的地方,以便維修人員查找。
3、收房日期
一般開發商會提早15-20天左右通知業主收房,通常選擇第一、第二天去收房的人最多,因此驗收房子的工作人員不會有太多陪同時間仔細地看房子,所以選擇第三天或第四天收房比較好
同時,還要切記應先驗房再簽字收樓。專家建議在簽訂合同時將先驗房再收樓作為附加條款寫在合同里,如果當初合同未有約定的,則可採取變通方法,在收樓文件中註明「房內情況未看」或「未驗房」等字樣。
新房收房的手續及流程:
1、通知
開發商取得商品房房地產權證後,應以書面形式通知購房者在約定時間內對房屋進行驗收交接。開發商約定的收樓時限一般在收樓通知書寄出30天內,按有關規定,如購房者在約定時間內沒有到指定地點辦理相關手續,則一般被視為開發商已實際將該房交付買家使用。
2、驗收
購房者應根據購房合同約定的標准對房屋工程質量及配套設施一一進行驗收,並做好記錄,同時,不要忽視對房屋產權是否清晰進行核驗。
驗收時,開發商應主動向購房者出示建設工程質量檢驗合格單和商品房房地產權證。開發商不出示的,購房者可以拒絕驗收,由開發商承擔責任。
3、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根據《商品住宅實行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的規定》等相關法規,商品房交付使用時,應當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該法規規定,《住宅質量保證書》是開發商對銷售的商品住宅承擔質量責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為商品房預、出售合同的補充約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開發商應當按《住宅質量保證書》的約定,承擔保修責任。開發商不提供的,購房者可以拒簽房屋交接書。商品住宅售出後,委託物業管理公司等單位維修的,應在《住宅質量保證書》中明示所委託的單位;而《住宅使用說明書》應當對住宅的結構、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類型、性能、標准等作出說明,並提出使用注意事項。
4、簽署房屋交接書
購房者對房屋及其產權進行檢驗,認為符合合同約定條件的,應與開發商簽訂房屋交接書;對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做好記錄,要求開發商簽字,直至開發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標准,再簽署房屋交接書。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12-15,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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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房屋交付前物業要做哪些事情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四日
物業承接查驗辦法
第一條 為了規范物業承接查驗行為,加強前期物業管理活動的指導和監督,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物業承接查驗,是指承接新建物業前,物業服務企業和建設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共同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檢查和驗收的活動。
第三條 物業承接查驗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客觀公正、權責分明以及保護業主共有財產的原則。
第四條 鼓勵物業服務企業通過參與建設工程的設計、施工、分戶驗收和竣工驗收等活動,向建設單位提供有關物業管理的建議,為實施物業承接查驗創造有利條件。
第五條 國務院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物業承接查驗活動的指導和監督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物業承接查驗活動的指導和監督工作。
第六條 建設單位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約定其所交付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配置和建設標准。
第七條 建設單位制定的臨時管理規約,應當對全體業主同意授權物業服務企業代為查驗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事項作出約定。
第八條 建設單位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應當包含物業承接查驗的內容。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就物業承接查驗的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建設單位與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協議補充。
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履行;沒有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准履行。
第九條 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物業買賣合同的約定,移交權屬明確、資料完整、質量合格、功能完備、配套齊全的物業。
第十條 建設單位應當在物業交付使用15日前,與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完成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承接查驗工作。
第十一條 實施承接查驗的物業,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取得規劃、消防、環保等主管部門出具的認可或者准許使用文件,並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二)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公共照明、有線電視等市政公用設施設備按規劃設計要求建成,供水、供電、供氣、供熱已安裝獨立計量表具;
(三)教育、郵政、醫療衛生、文化體育、環衛、社區服務等公共服務設施已按規劃設計要求建成;
(四)道路、綠地和物業服務用房等公共配套設施按規劃設計要求建成,並滿足使用功能要求;
(五)電梯、二次供水、高壓供電、消防設施、壓力容器、電子監控系統等共用設施設備取得使用合格證書;
(六)物業使用、維護和管理的相關技術資料完整齊全;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二條 實施物業承接查驗,主要依據下列文件:
(一)物業買賣合同;
(二)臨時管理規約;
(三)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四)物業規劃設計方案;
(五)建設單位移交的圖紙資料;
(六)建設工程質量法規、政策、標准和規范。
第十三條 物業承接查驗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確定物業承接查驗方案;
(二)移交有關圖紙資料;
(三)查驗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
(四)解決查驗發現的問題;
(五)確認現場查驗結果;
(六)簽訂物業承接查驗協議;
(七)辦理物業交接手續。
第十四條 現場查驗20日前,建設單位應當向物業服務企業移交下列資料:
(一)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二)共用設施設備清單及其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三)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准許使用文件;
(四)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五)承接查驗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未能全部移交前款所列資料的,建設單位應當列出未移交資料的詳細清單並書面承諾補交的具體時限。
第十五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對建設單位移交的資料進行清點和核查,重點核查共用設施設備出廠、安裝、試驗和運行的合格證明文件。
第十六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對下列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現場檢查和驗收:
(一)共用部位:一般包括建築物的基礎、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以及外牆、門廳、樓梯間、走廊、樓道、扶手、護欄、電梯井道、架空層及設備間等;
(二)共用設備:一般包括電梯、水泵、水箱、避雷設施、消防設備、樓道燈、電視天線、發電機、變配電設備、給排水管線、電線、供暖及空調設備等;
(三)共用設施:一般包括道路、綠地、人造景觀、圍牆、大門、信報箱、宣傳欄、路燈、排水溝、渠、池、污水井、化糞池、垃圾容器、污水處理設施、機動車(非機動車)停車設施、休閑娛樂設施、消防設施、安防監控設施、人防設施、垃圾轉運設施以及物業服務用房等。
第十七條 建設單位應當依法移交有關單位的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和有線電視等共用設施設備,不作為物業服務企業現場檢查和驗收的內容。
第十八條 現場查驗應當綜合運用核對、觀察、使用、檢測和試驗等方法,重點查驗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配置標准、外觀質量和使用功能。
第十九條 現場查驗應當形成書面記錄。查驗記錄應當包括查驗時間、項目名稱、查驗范圍、查驗方法、存在問題、修復情況以及查驗結論等內容,查驗記錄應當由建設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參加查驗的人員簽字確認。
第二十條 現場查驗中,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數量和質量不符合約定或者規定的情形,書面通知建設單位,建設單位應當及時解決並組織物業服務企業復驗。
第二十一條 建設單位應當委派專業人員參與現場查驗,與物業服務企業共同確認現場查驗的結果,簽訂物業承接查驗協議。
第二十二條 物業承接查驗協議應當對物業承接查驗基本情況、存在問題、解決方法及其時限、雙方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等事項作出明確約定。
第二十三條 物業承接查驗協議作為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補充協議,與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 建設單位應當在物業承接查驗協議簽訂後10日內辦理物業交接手續,向物業服務企業移交物業服務用房以及其他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
第二十五條 物業承接查驗協議生效後,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協議約定的交接義務,導致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無法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 交接工作應當形成書面記錄。交接記錄應當包括移交資料明細、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明細、交接時間、交接方式等內容。交接記錄應當由建設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共同簽章確認。
第二十七條 分期開發建設的物業項目,可以根據開發進度,對符合交付使用條件的物業分期承接查驗。建設單位與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承接最後一期物業時,辦理物業項目整體交接手續。
第二十八條 物業承接查驗費用的承擔,由建設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在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建設單位承擔。
第二十九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自物業交接後30日內,持下列文件向物業所在地的區、縣(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一)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二)臨時管理規約;
(三)物業承接查驗協議;
(四)建設單位移交資料清單;
(五)查驗記錄;
(六)交接記錄;
(七)其它承接查驗有關的文件。
第三十條 建設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物業承接查驗備案情況書面告知業主。
第三十一條 物業承接查驗可以邀請業主代表以及物業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參加,可以聘請相關專業機構協助進行,物業承接查驗的過程和結果可以公證。
第三十二條 物業交接後,建設單位未能按照物業承接查驗協議的約定,及時解決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存在的問題,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三十三條 物業交接後,發現隱蔽工程質量問題,影響房屋結構安全和正常使用的,建設單位應當負責修復;給業主造成經濟損失的,建設單位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四條 自物業交接之日起,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全面履行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法律法規規定的以及行業規范確定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義務,承擔因管理服務不當致使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毀損或者滅失的責任。
第三十五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承接查驗有關的文件、資料和記錄建立檔案並妥善保管。
物業承接查驗檔案屬於全體業主所有。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業主大會選聘新的物業服務企業的,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之日起10日內,向業主委員會移交物業承接查驗檔案。
第三十六條 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承擔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保修責任。
建設單位可以委託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保修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約定。
第三十七條 建設單位不得憑借關聯關系濫用股東權利,在物業承接查驗中免除自身責任,加重物業服務企業的責任,損害物業買受人的權益。
第三十八條 建設單位不得以物業交付期限屆滿為由,要求物業服務企業承接不符合交用條件或者未經查驗的物業。
第三十九條 物業服務企業擅自承接未經查驗的物業,因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缺陷給業主造成損害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四十條 建設單位與物業服務企業惡意串通、弄虛作假,在物業承接查驗活動中共同侵害業主利益的,雙方應當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一條 物業承接查驗活動,業主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物業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處理業主對建設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承接查驗行為的投訴。
第四十二條 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未按本辦法履行承接查驗義務的,由物業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作為不良經營行為記入企業信用檔案,並予以通報。
第四十三條 建設單位不移交有關承接查驗資料的,由物業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移交的,對建設單位予以通報,並按照《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九條的規定處罰。
第四十四條 物業承接查驗中發生的爭議,可以申請物業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調解,也可以委託有關行業協會調解。
第四十五條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後,業主委員會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之間的承接查驗活動,可以參照執行本辦法。
第四十六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可以依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四十七條 本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四十八條 本辦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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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新房交房應辦理什麼手續業主需要提供什麼
交房一般程序 1.開發商發出收房通知。收房通知中包括收房的時間、須交納的費用、未按時收房的處理等。通知的形式有電話、傳真、信件等。穩妥起見,開發商在用電話、傳真等方式通知之外,最好能同時使用掛號信件的方式,否則,很難證明自己已向購房者發出收房通知,有可能造成承擔延期交房責任的不利後果。 2.購房者交納有關費用。如房屋價款結算、物業費、公共維修基金等。 3.驗房。購房者對房屋進行驗收,看是否存在質量問題,對發現的質量問題向開發商提出,開發商進行整改,修理後再由購房者驗房。 4.購房者接收房屋。房屋驗收合格後,開發商將鑰匙交給購房者。一般而言,鑰匙的交付是房屋交接的主要標志。除了所。1.帶齊身份證件、房屋交付使用通知書及全部購房資料以業主身份前往。領取房屋交付必備文件:《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程序不同於開發商單方擬定的試圖分散與迴避問題的程序,本程序的擬定完全按雙方所簽合同及法律規定擬制,在此問題上集體收房代。
新房交房要注意什麼,新房交房有什麼手續?
一、通知開發商取得商品房房地產權證後,電子材料應以書面形式通知購房者在約定時間內對房屋進行驗收交接。開發商約定的收樓時限一般在收樓通知書寄出30天內,按有關規定,如購房者在約定時間內沒有到指定地點辦理相關手續,則一般被視為開發商已實際將該房交付買家使用。 二、驗收購房者應根據購房合同約定的標准對房屋工程質量及配套設施一一進行驗。通知 開發商取得商品房房地產權證後、標准等作出說明。開發商約定的收樓時限一般在收樓通知書寄出30天內,商品房交付使用時,購房者可以拒簽房屋交接書,再簽署房屋交接書。開發商不提供的,應當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同時。開發商不出示的。商品住宅售出後、簽署房屋交接書 購房者對房屋及其產權進行檢驗,並提出使用注意事項。我說說幾個簡單的吧 . 1.就算是收了房子,如果有出現問題物業或開發商還是要管的.所以驗房時大面上看一下就好了.別太挑了 . 2.看好。一、通知 開發商取得商品房房地產權證後,應以書面形式通知購房者在約定時間內對房屋進行驗收交接。開發商約定的收樓時限一般在。
❹ 物業交房一般都有什麼流程,我們要注意什麼
一、物業交房流程
1、開發商和物業核驗業主材料,雙方確認收房流程。
2、領取收房驗房表,業主領取《竣工驗收備案表》、《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此三項必須為原件)以及《房屋土地測繪技術報告書》,並由開發商加以說明。
3、綜合驗收,業主對新房做綜合驗收,即重要的驗房環節。
4、問題解決方案,業主就驗收中存在的問題提出質詢、改進意見或解決方案。雙方協商並達成書面協議,根據協議內容解決交房中存在的問題。無法在15日內解決的,雙方應當就解決方案及期限達成書面協議。
5、驗收完付款,開發商出具《實測面積測繪報告》,雙方確認面積誤差後結算剩餘房款、各項費用以及延期交房違約金等。
6、業主領取鑰匙,業主領取新房鑰匙,簽署《住宅鑰匙收到書》。
7、與物業公司的物業關系,與物業公司簽署物業協議、向物業公司交納物業費並索要或蓋章確認的收據。
8、辦理產權證有關的事項,若業主委託開發商辦理產權證,則可由開發商代收契稅和房屋產權登記費。代辦費金額雙方協商。業主也有權拒絕代辦。
9、業主簽署《入住交接單》,收房完成。
二、交房注意事項
1、收房注意房款約定
如果客戶與開發商在合同中約定,在房款結清之前,開發商有權順延交付房屋,則客戶須結清房款之後,才能接收商品房。
2、注意先驗房再辦理手續
目前,開發商在交房時,一般都要求業主先辦理手續,繳納相關費用之後,才允許業主驗房。對於這一不合理的程序,業主應堅持先驗房,後辦理手續,並應將驗房時發現的相關問題書面呈遞給開發商並讓其簽收,以避免以後的糾紛。
3、建議業主集體收樓
鑒於購房人專業知識的匱乏,建議購房人在收房時能夠集體收樓,可能的情況下可以聘請律師指導協助,這不但可以彌補單一主體知識的限制,更好、更有效地維權,還可引起開發商的重視,促使開發商就收房過程中的問題做約定。
4、遇配套問題可先收房
針對不同的房屋問題,開發商承擔的責任有區別:房屋主體有質量問題要承擔退房責任,若是掉灰、裂縫等問題,開發商要修補。如果是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條件:比如配套設施、空氣質量不合格等,購房人可先收房,然後要求開發商承擔賠償責任。
(4)新房交房物業要交接哪些擴展閱讀:
通常房地產開發企業交付預售住宅商品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法定條件-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向購房人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2、約定條件-達到預售合同約定的其它交付條件。 而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又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二)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四)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
參考資料:交房-網路
❺ 物業公司交房的時候是什麼流程
1、驗證簽約組。
負責業主身份驗證、填寫《業戶成員登記表》、簽訂《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臨時管理規約》。
2、收費組。
負責收取物業管理費及電梯運行費。
3、收樓組。
負責交接房屋鑰匙,現場房屋驗收。
4、物料准備。
《房屋驗收記錄》
(5)新房交房物業要交接哪些擴展閱讀:
交房須知:
1、交接手續辦理流程圖。
2、辦理交接需業主提供的資料 :
(1)業主需帶商品房購買合同。
(2)業戶家庭成員身份證復印件每人一份,一寸免冠彩照每人三張。
3、辦理交接需繳納的費用
(1)物業管理費:每月按建築面積1.5元/平方米(辦理入伙時預繳半年)。
(2)電梯運行費每月按建築面積0.5元/平方米(辦理入伙時預繳半年)。
4、辦理交接時需簽訂的文件和填寫的表格
(1)在《臨時管理規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上的空白處簽字。
(2)填寫業戶成員登記表、房屋驗收記錄。
(3)交接會簽單的記錄。
5、辦理交接手續注意事項
(1)檢驗是否業主本人到現場辦理,如果不是必須提供業主本人的書面委託。
(2)辦理交接時,必須按《交接會簽單》的順序逐項辦理,每個經辦人在辦理項目結束後,必須填寫《交接會簽單》把會簽單和所簽資料一起傳到下一程序,接受人必須檢查上道程序無誤後,再進行辦理。
(3)設備部驗房時,注意房屋驗收記錄內容是否完整,水電抄表是否齊全,並對房屋驗收情況做詳細記錄,對所需維修事項及時通知相關單位或部門,《房屋驗收記錄》需業戶簽字後,交物業辦公室存檔。
6、整理歸檔 整理業主提供的資料(商品房購買合同復印件、家庭成員身份證復印件,一寸免冠彩照)和填寫的表格(臨時管理規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業戶成員登記表、房屋驗收記錄、交接會簽單),檢查所有表格的填寫情況及房屋驗收記錄的復查。
❻ 新房子交接時,要注意什麼大神們幫幫忙
首先是你的房子是裝修的還是毛坯房? 基本從以下幾個主要方面進行驗收: 1.從國家規定的房間內的層高不低於2.6米; 2.觀察窗戶是否嚴密,窗扇開啟靈活,是否存在滲水問題?詳細檢查房屋質量,包括門窗、陽台有無開裂情況。 3.洗手間的衛生器具按裝是否好用,沖水快慢,地面是否存水?上下水是否合理?各個器具全放水! 4.室內門是否變形,開啟靈活,裝飾面是否滑傷,顏色是否一致?五金是否配套? 5.仔細檢查地面地磚是否空鼓?房間方正,地板是否有響聲等?水泥的地面裂紋情況! 6.房間內的強弱電是否好用通電,是否合理?如有萬用表試查! 6.房間方正、朝向採光情況?將來採暖、煤氣等裝的位置?查看水電的暢通情況,打開水查漏堵,盡可能的讓水大一點急一點,一來看水壓,二來看水排水速度! 7.最重要的是進戶位置? 8.實用面積,有必要的話先量一量,心中有數? 9 .還有很多,比如油漆的質量、乳膠柒的質量、分色線是否平直、陰陽角是否平直等等,特別是廚房、衛生間、外牆等位置的牆體有無滲漏,有待驗收時檢查。 10最後把水表、電表數字、樓高等尺寸記下來,如果沒問題的話就可以交錢;若有問題的話要求解決方案和時間,看是否影響交房,如影響就要交涉了! 本人為本專業人員多年,以上供你參考,希望能對你有幫助,我發個例件給你看看,供借鑒! 用電、費用成為矛盾焦點 收屋驗房先看電表 新年新房拿鑰匙本來是件高興事兒,好容易盼到了這一天,刀先生卻樂不 起來了:合同上明明寫著小區供電是市政電,交房時卻變成了臨時電,想仔細 看看房子,卻被告知不交齊契稅、公共維修基金等一大堆費用別想拿鑰匙…… 新年過後,隨著眾多樓盤的陸續竣工,交房高峰即將來臨,交房大戰也不可避 免地打響了。 元旦春節前後,是北京樓盤竣工交房的一個高峰,而每年收房高峰的來臨 也會引發許多矛盾,交房大戰往往使得開發商和業主兩敗俱傷。業內人士提醒 消費者,收房時要堅持先驗房,後辦理手續,並將驗房時發現的問題書面呈遞 給開發商讓其簽收,以免留下後患。 李女士在南三環附近買了一套房子,入住一年後才發現小區用電還是臨時 電,找到開發商理論,對方早已沒有了當初賣房時的熱情,一拖再拖始終解決 不了。有關人士透露,目前小區使用臨時用電的現象非常普遍,「以前還都藏 著蓋著,現在好像變成了一個公開的秘密了。」據他講,出現這種情況,除了 市政供電線路鋪設進度原因外,還有一個原因就是開發商沒有按有關規定向供 電部門繳納相關費用,而臨時用電由於電壓不穩,經常會出現跳閘等現象,不 能保證居民生活正常用電。一位售樓人員告訴記者,小區用的是不是市政電, 可以到住宅所在地的供電公司查詢,除此之外,一個最簡單的方法就是看它用 的是不是插卡式電表,如果不是,而開發商又說不出具體什麼時間換,那就要 小心了。 除了用電問題,各種費用的繳納也是引發交房大戰的原因,業內人士提醒 購房者,收房時要堅持先驗房,後辦理手續。驗房後,業主需要繳納的費用主 要有:未支付的購房款尾款、物業管理費、供暖費等;而契稅、公共維修基金 等是業主在辦理產權時需要繳納的費用。 回答:2005-01-19 21:50 提問者對答案的評價: 共0條評論...其他回答 共3條回答評論 ┆ 舉報 有一說一 [學長] 新房入伙驗收注意事項 來自:新浪房產 絕大部分網友是第一次買房子,到了交房日,很是興奮,往往會不知所錯,碰到的問題:怎麼驗收房;交房手續是什麼;交房要付多少錢;碰到房子問題怎麼辦;什麼是房子質量問題等等。建議收房日期:一般房產商通知我們小業主交房時間會比較早,建議大家不要在第一、第二天去收房,因為在那兩天,同時來收房的人會很多,而陪同驗收房子的人不會有太多時間仔細的陪同你去看房子,最好是第三天或第四天比較好,需要帶的工具: 1)1隻塑料洗臉盆--用於驗收下水管道 2)1隻小榔頭--用於驗收房子牆體與地面是否空鼓 3)1隻塞尺--用於測裂縫的寬度 4)1隻5米捲尺--用於測量房子的凈高 5)1隻萬用表---用於測試各個強電插座及弱電類是否暢通 6)1隻計算器---用於計算數據 7)1隻水筆--用於簽字 8)1把掃帚--用於打掃室內衛生 9)1隻小凳子和一些報紙、塑料帶,包裝繩--用於時間長,可休息一下及預先封閉下水管道。 正常驗收房子時間一般是持續2-3個鍾頭,建議早晨8:30去或下午2:30去。正常驗收房子時間一般是持續2-3個鍾頭,建議早晨8:30去或下午2:30去。 過程 1)去物業部門查看資料部分,分別有以下幾份資料需要查驗: A、房屋的《住宅質量保證書》--可帶走 B、《住宅使用說明書》--可帶走 C、《竣工驗收備案表》 D、面積實測表 E、管線分布竣工圖(水、強電、弱電、結構)--可帶走 如果房產商准備充分的話,一般10分鍾即可查看完資料。 2)核實面積、合同及價錢多退少補問題。 確認售樓合同附圖與現實是否一致,結構是否和原設計圖相同,房屋面積是否經過房地產部門實際測量,與合同簽訂面積是否有差異。(先查看售房合同,看之間的誤差為多少,一般為3%,3%之內不考慮,超出部分進行處理,建議定合同為2%誤差,但是不超過5%比較好)以雙方簽定合同為准。一般這個時間因人而變,時間為30--40分鍾 驗收房子 看完那些資料後,基本就可以去驗收房子了,凱文顧問提示:暫且先不要交付一些物業費用及相關費用,此時物業會催促你來交付,可同他們交流,驗收好後,再交付費用.從物業處拿鑰匙,分別應該有樓層鑰匙、進戶門鑰匙、信箱鑰匙、水表、電表(若有遠程抄表另)等幾把。接著就可以同物業人員一起去房子里了。(記得拿那些工具哦) 1)詳細檢查房屋質量,包括門窗、陽台等部位有無開裂現象;(陽台裂縫危險大) 【提示】:由於新房子空關時間較長,在門窗軌道里會有一些灰塵和建築垃圾,所以切不可很沖動,用蠻力推拉門窗,一感覺有阻塞感的時候,仔細查看一下,用掃帚清楚後就可以看了 2)檢查牆體平整度、是否滲水、是否有裂縫 【提示】:特別是查看一些牆體是否有水跡,特別是一些山牆、廚房衛生頂面、外牆等地方,如有的話,務必盡快查明原因。 3)仔細檢查地面,仔細檢查地面有無空殼開裂情況。 【提示】:如有空鼓,一定要責成陪同物業人員盡快修復,否則在裝修中會很容易打穿樓板,妨礙鄰里關系。以上2-3項可用工具小榔頭和塞尺。 4)水電煤暢通情況和能否正常使用。大開龍頭查漏堵,盡可能讓水流大一點、急一點,一來看看水壓,二、來試試排水速度。(一般新房子會配一個簡易龍頭給業主)。用萬用表測量各個強弱電是否暢通。 【提示】:關閉分閘,檢查各個分閘是否完全控制各分支線路。 5)驗收下水情況,先用面盆盛水,再向各個下水處灌水,分別是台盆下水、浴缸下水、馬桶下水、廚房和衛生及陽台地漏等,基本是每個下水口應灌入兩盆水左右,應聽到咕嚕嚕的聲音和表面無積水。 【提示】:做好這些後,確認沒問題,要盡快將這些突出下水(如台盆下水、浴缸下水、馬桶下水)拿一塑料袋罩著水口,再加以捆實,而象地漏等下水需要塞實(記得留一可拉扯掉的位置)。 6)驗收地面下水情況。在廁衛放水,淺淺就行了(約高2cm)。然後約好樓下的業主在24小時後查看其家廁衛的天花。 【提示】:在全部用完水後,應再打開水表,看清楚水表數字,記錄下來,同時要記錄電表數字。 7)核對買賣合同上註明的設施核對買賣合同上註明的設施、設備等是否有遺漏、品牌、數量是否相符; 【提示】:通常在這方面,應該沒什麼大問題,但是確實要仔細核實。 8)測量一下樓宇的層高,用5米捲尺即可,采樣數據來源地點與具體數據,最好把水表、電表數字、樓高、馬桶坑距、浴缸長度和寬度、沖淋房尺寸、吊頂高度都記在一個自己的小本子上,同時把一些驗收房子的數據和問題寫在物業公司提供的紙張上。 最後好了,檢查完這些工作,如果沒問題的話,那就交錢去吧;若有問題,需要同物業人員確定解決方案和解決日期,看解決結果是否影響收房,若影響,需要進行交涉了。
❼ 物業交房需要哪些流程
拿到房子,很多業主對於物業驗房流程不了解。房子已經購買了,但是在驗房是多注意下細節,發現房子問題,可以在簽字前追究相關責任,減少日後因房子出現的各種問題煩憂,造成不必要的開銷。物業驗房流程一起來看看吧。
1、驗證簽約組:負責業主身份驗證、填寫《業戶成員登記表》、簽訂《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臨時管理規約》。
2、收費組:負責收取物業管理費及電梯運行費。
3、收樓組:負責交接房屋鑰匙,現場房屋驗收。
4、物料准備:《房屋驗收記錄》
二、交房須知:
1、交接手續辦理流程
2、辦理交接需業主提供的資料 (1)業主需帶商品房購買合同; (2)業戶家庭成員身份證復印件每人一份,一寸免冠彩照每人三張。
3、辦理交接需繳納的費用 (1)物業管理費:每月按建築面積1.5元/平方米(辦理入伙時預繳半年); (2)電梯運行費每月按建築面積0.5元/平方米(辦理入伙時預繳半年)。
4、辦理交接時需簽訂的文件和填寫的表格 (1)在《臨時管理規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上的空白處簽字; (2)填寫業戶成員登記表、房屋驗收記錄; (3)交接會簽單的記錄。
5、辦理交接手續注意事項 (1)檢驗是否業主本人到現場辦理,如果不是必須提供業主本人的書面委託。 (2)辦理交接時,必須按《交接會簽單》的順序逐項辦理,每個經辦人在辦理項目結束後,必須填寫《交接會簽單》把會簽單和所簽資料一起傳到下一程序,接受人必須檢查上道程序無誤後,再進行辦理。
物業驗房流程,兩書一表交房不可少,細節要注意:
首先在物業公司查驗、索要「兩書一表」(「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竣工驗收備案表」),證明該小區確已達到交付條件,具備向業主交房的條件;
2.業主委託專業人士或驗房師對房屋質量進行綜合查驗;
3.業主就查驗中存在的若干質量問題形成書面材料(驗房報告書),向開發商、物業公司提出整改、維修申請書,並由接收人簽字確認;
4.開發商、物業公司接到業主申請後應與業主協商,拿出改進意見、解決方案或達成書面整改協議;
5.根據協議整改內容解決交房中存在的問題,無法在15日內解決的,雙方應當就解決方案及期限再次達成書面協議;
6.房屋整改維修完畢後業主簽署「入住交接單」,辦理交接手續;
7.繳納各項物業、契稅及維修基金費用;
8.業主開始進行室內裝修。關於物業交房的流程就介紹到這里了,買房子的整個過程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其中交房環節十分繁瑣,熟練掌握好交房過程中所需要的手續和技巧等可以給我們帶來很大的方便。在交房中需要的手續、交房手續以及驗房技巧都是一些常識。我們應該多多學習喲。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2-24,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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❽ 新房裝修與物業有何交接
第一,裝修方式復一定要寫自裝。現在制好多物業把裝修公司當菜,要收裝修管理費的,而裝修公司是不會出這個費用的(包括押金什麼的),所以,一定要寫自裝。
第二,施工人員出入證,建議辦兩到四張,因為好些物業公司是不退這個出入證的,市場上一塊錢的塑料膜卡片,他要賣到你20元以上,這個費用也是業主出的。
第三,如果需要填寫施工項目,請把能填寫的全部填寫上,哪怕用不上,也不要到時候漏寫了,給物業留下扣除裝修押金的借口。
第四、一定問清楚哪裡可以拆除,哪裡不能拆除。好多小區都有奇葩的戶型,明明是隔斷非承重牆,從結構安全方面可以改造的,物業就是裝傻充愣,等你裝修完畢了,就有了扣除裝修保證金的理由。
第四、把水費、電費提前預交,預交以物業充值最高限額。
第五、問清楚物業裝修期限的限制和裝修施工的限制。
第六、必須問清楚上材料下垃圾電梯的實用限制,還有沙子水泥這些能否在小區外購買,也就是人們所說的有沒有樓霸。
❾ 新房交房前需要准備些什麼
1.免除收房傷痛,從簽合同開始 為避免出現房屋質量問題,建議消費者在買房時選擇資信良好的開發商,將風險控制在前期。
簽合同時應明確各有關細節,包括收房時間,收房程序(如先驗房,無異議後再收房等);驗房時從配套設施到房內各項交付物指定的具體詳細驗收標准,最好附上設計圖紙及施工圖,並在合同中註明以其為准。同時註明收房時原開發商的廣告、售樓書、樣板房等都可成為房屋結構驗收標准。最妥當的做法是請上一位有經驗的律師,分析購房合同中有無標注不明或易造成歧義的條款陷阱,免除收房時的麻煩。 越來越多的准業主們即將面臨入住問題,開發商將把自己夢寐以求的房子交到自己手中,可是如何收房,有什麼交房標准嗎?是否是開發商發了入住通知就算交房了呢?當然不是,下面就是一些收房入住必須了解的一些問題。
2.切記查看「兩書一表」 向開發商索要兩書——《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以便日後出現質量問題時按約維修。一表是《竣工驗收備案表》,同時要求開發商提供國家認可的專業測繪單位對面積的實測數據,看是否與購房合同中約定的有出入,以便盡早使問題獲得解決。
《住宅質量保證書》是開發商針對房屋質量及保修期限、范圍作出的承諾。而《住宅使用說明書》則是針對房屋設計、施工及驗收中的具體技術指標,如抗震指數、牆體結構類型等作出的相關說明。目前我國的房地產業在《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上已形成大體統一的規范,問題比較少;而目前問題比較多的主要是《竣工驗收備案表》。 一些開發商甚至連消防這樣的關鍵環節都沒有送交主管部門備案就已經通知業主入住了。按照有關規定,《竣工驗收備案表》上的每一項都必須報主管部門備案,如果缺少任何一項的話,這個樓盤就屬於「黑樓」,是不能入住的。像消防這種關鍵環節,一旦出了問題,就是人命關天的大事故,對於業主來說,人身安全才是第一位的。業主驗房時不能只看開發商有沒有這張《竣工驗收備案表》,同時一定要仔細查看各個分項有沒有都備案,有關部門是否出具了關於永久水電、消防、電梯使用等單項驗收合格證書。《竣工驗收備案表》對房地產商有著嚴格的約束作用,只要將項目送交主管部門備案後,開發商就必須對樓盤終生負責,出了問題,如果是開發商的過失,可以追究其責任。
提示:開發商在交房時向業主提供的《竣工驗收備案表》、《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必須為原件而不是復印件。
3.檢查房屋結構及面積 首先業主應檢查售樓合同中的附圖與房屋實際情況是否一致;房屋結構是否和原設計圖相同。其次應查看房屋面積是否經過房地產部門實際測量,與合同簽訂面積是否有差異。
4.先驗房後收樓 先驗房再繳費、辦理入住手續是收房的正常程序。但目前開發商能讓買家先驗房後辦手續的並不多。通常的做法是讓業主先在收房文件上簽字,要求業主先補齊房款(如果面積漲水)、繳納公共維修基金(房屋總額的2%)和契稅(房屋總額的1.5%)、繳納一年的物業管理費和產權代辦費等費用,方可以辦理入住手續,領取房屋鑰匙和相關資料,然後才能驗收房屋。業主進得房去,發現房屋質量有問題,申訴起來也很被動。負責任的開發商會積極善後,無良心的則會實施拖延戰術,讓業主勞心勞力,這對業主來說是不公平的。為避免出現這種情況,業主應堅持先驗房、後辦理手續,並應將驗房時發現的房屋質量、室內有害氣體超標、公攤不公等問題書面呈遞給開發商並讓其簽收,以免留下後患。或者可在收房文件上註明「室內情況尚不清楚」或「樓房狀況未明」等字樣。
在業主支付了全部房款的前提下,開發商應無條件向業主交付符合合同約定的房屋,否則應視為開發商違約,如果開發商拒不交房,應承擔逾期交房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