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貸款未還清的房子是否可以進行買賣如何才能賣出
經常會有人問,我的房子還有貸款,還要再還十幾年,如果突然想換房子,能賣掉嗎?怎麼賣呢?
其實還貸中的房子是可以進行買賣的,前提是必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沒有不動產權證,便不能進行交易。至於具體的交易方式呢,常用的有三種。
三、利用其他抵押物抵押給銀行進行貸款來還清剩餘房貸
如果買方不願意先支付首付款幫助賣家解押房產的話,買方還可以利用自己其他的抵押物,如其他的房子、車子來抵押給銀行,獲得一定的貸款來還房貸,有點拆東牆補西牆的味道,但不失為一種方式。等到還清房貸,解押出房產,與買方完成交易,拿到買方支付的款項之後,再將抵押物解押,最終完成整個交易流程。
『貳』 正在還貸款的房子想出售,怎麼賣
1、貸款轉按揭,這算是最簡單最直接的一種方法。轉按揭是指把個人住房內出售或轉讓給第容三人而申請辦理個人住房貸款變更借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的貸款。
但是目前可以做辦理轉按揭的銀行很少,一般是通過中介公司辦理。
2、用買方的首付款繳清剩餘貸款,這種模式僅適用於賣主貸款額度較低或者賣主已經還了大半的貸款,所剩貸款數目不大的情況下,而且買主有充足的資金可以支付首付款的時候。
3、利用銀行貸款來繳清剩餘貸款。在買方想在賣出房產前還清貸款,但是賣方卻不承擔支付大額首付的情況下;
賣家可以考慮用自己名下的其他抵押物來結清自己的房產按揭。這樣買家就可以通過向銀行抵押而得到一筆錢,從而還清按揭的房產,以促成交易的成功。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五)權屬有爭議的;
(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叄』 房貸未還清,房子可以賣掉嗎具體怎麼操作
房管局過戶是必須要保證房產沒有任何抵押,查封的,如果房產有抵專押,有查封,房屬管局是過不了戶的,所以要想賣按揭房,最重要的就是先將按揭款還掉,然後注銷抵押,這樣就可以進行過戶了,涉及到還按揭款一般有兩種情況,一種是自己有錢還按揭款,另一種是自己沒錢還按揭款。然後,拿著手續(貸款結清證明、他項證、身份證、註明已抵押的房產證)去當地產權交易中心進行歸檔手續,辦理新的產權證。(這個周期一般在15天左右,因各地的手續時間也不一定一樣,需提前咨詢)待新產權證下證後,即可與購房人簽訂合同走更名過戶手續進行買賣了。利用銀行貸款來繳清剩餘貸款:如果賣方房產之前將貸款還清或買方雖然看好但不願意購買貸款未繳清的方產,可以採納這種方式。但前提是房主有銀行認可的抵押物(如其他房產)用來申請貸款。這樣房主就可以通過抵押向銀行貸出一定的款來付清想要出售的房產貸款,促成交易成功。自己有錢先把房貸還清,沒錢的話先讓買家給你墊點錢,實在不行還有就是去銀行貸款把房貸換上這樣就可以過戶了,過完戶人家給你付的是全款,(買家如果是付首付的話銀行會給你補足餘款。這樣你就能拿到全部的錢了,然後你再去銀行把還房貸的貸款還上就可以了。
『肆』 新買的按揭房子怎麼賣出去
可以賣的,但要注意幾個問題:
1.利用自己資金或買受人的首付付清貸款即可交易。
2.如果是普通住宅,未滿5年出售,需多繳納總額的5.55%營業稅。
3.其餘的沒什麼特殊情況。
因為所謂按揭是指按揭人將房產產權轉讓按揭,受益人作為還貸保證人在按揭人還清貸款後,受益人立即將所涉及的房屋產權轉讓按揭人,過程中按揭人享有使用權。
(4)新房還貸怎麼賣出去擴展閱讀:
抵押貸款和按揭貸款的區別 :
按揭就是按揭人(買方者)通過分期付款方式來取得所購商品房的所有權。它對買房者來說有兩方面含義:
一是房款可以在規定的期限內分期付;
二是在分期付款階段,房子的所有權被「按」著,要等到全部付清才能「揭」(取)到手。另外,按揭售樓涉及到三方債務關系——即按揭人(買房者)、發展商(賣房者)、按揭權人(一般為有關銀行)三者關系。
它的程序是,由按揭權人(銀行)先與發展商簽定買房合同,並預付部分購房款;然後由按揭人(買房者)憑該合同與按揭權人(銀行)簽訂按揭合同,由銀行向發展商付清餘下的購房款,而買房者定期向按揭銀行付款,直到按規定付清「按揭款」,按揭過程即告結束。
抵押貸款是買房者(抵押人)向銀行(抵押權人)借錢的方式。即買房者用所購房產作為抵押物,與銀行簽訂抵押合同,以不轉移所有權方式作為按期向銀行歸還貸款的保證。
此項貸款須付利息,買房者(抵押人)按合同約定向銀行還清本息後,便可收回抵押品——「房屋所有權證」與「土地使用證」。
這就是說,買房者在還清貸款之前,事實上並不真正擁有所購房屋的所有權。若違約不按期歸還貸款,銀行可以依法作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