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麼叫改變房屋結構
不是,
首先你要了解社么是房屋結構
房屋建築結構是指根據房屋的梁、柱、牆等主要內承重構件的建築材料容劃分類別。
房屋結構設計的目的是要保證所建造的結構安全適用,能夠在規定的年限內滿足各種預期功能的要求,並且經濟合理。
2. 新房框架結構、改布局要砌牆,牆體有什麼要求嗎
填充牆材料密度要相對小,但密度小隔音效果會差,除非增加厚度,用加氣混凝土吧,做到隔壁說話聽不到應該不難,120的厚度就可以。
3. 什麼是擅自改變房屋結構
擅自改變房屋結構是指未經原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資質等級設計單位提供方案,自行改變房屋的主體結構(包括屋蓋、樓蓋、梁、柱、樓梯、支撐、牆體、連接點和基礎)、承重結構(包括承重牆、立桿、柱、框架柱、支的改變墩、屋架、懸索)或明顯加大荷載。
根據《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禁止下列行為:
(一)未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變動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
(二)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台改為衛生間、廚房間;
(三)擴大承重牆上原有的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台的磚、混凝土牆體;
(四)損壞房屋原有節能設施,降低節能效果;
(五)其他影響建築結構和使用安全的行為。
本辦法所稱建築主體,是指建築實體的結構構造,包括屋蓋、樓蓋、梁、柱、支撐、牆體、連接接點和基礎等。
本辦法所稱承重結構,是指直接將本身自重與各種外加作用力系統地傳遞給基礎地基的主要結構構件和其連接接點,包括承重牆體、立桿、柱、框架柱、支墩、樓板、梁、屋架、懸索等。
(3)新房改變結構有什麼規定擴展閱讀:
根據《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裝修人從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未經批准,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搭建建築物、構築物;
(二)改變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牆上開門、窗;
(三)拆改供暖管道和設施;
(四)拆改燃氣管道和設施。
本條所列第(一)項、第(二)項行為,應當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第(三)項行為,應當經供暖管理單位批准;第(四)項行為應當經燃氣管理單位批准。
4. 物業法里有不許改變房屋結構的規定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71條規定,業主對其建築物專有部分享有佔有、使用內、收益和處分的容權利。業主行使權利不得危及建築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
業主對自己的房屋享有所有權,可以對其進行佔有、使用、收益及處分。其中購房後對房屋的裝修便是行使所有權的一種表現。如果此項權利與同一建築物上其他房屋有密切關系、存在共同利益,業主在合理使用自己房屋的同時不能侵害其他業主的利益。業主在對自己的房屋進行改造時,如果裝修行為可能影響建築物的安全,業主應及時停止並進行補救。
業主進行裝修時,不能隨意改變房屋的結構,改變建築物結構造成損害的應採取措施恢復原狀,並賠償其他業主的損失。一些業主認為,只要自己獲得了房屋的產權就有權利改變房屋的結構,這種理解不全面。
5. 新房子做哪些改動算改變房屋原始結構
擅自將客廳、餐廳改為房間;將廚房的原來的門封閉;在過道處開一個門。
6. 請問改變房屋結構違法什麼法律
改變房屋結構違反《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具體規定如下:
一、改變房屋結構要具體視情節輕重確定的。
二、依據《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
第五條 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禁止下列行為:
(一)未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變動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
(二)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台改為衛生間、廚房間;
(三)擴大承重牆上原有的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台的磚、混凝土牆體;
(四)損壞房屋原有節能設施,降低節能效果;
(五)其他影響建築結構和使用安全的行為。
本辦法所稱建築主體,是指建築實體的結構構造,包括屋蓋、樓蓋、梁、柱、支撐、牆體、連接接點和基礎等。
本辦法所稱承重結構,是指直接將本身自重與各種外加作用力系統地傳遞給基礎地基的主要結構構件和其連接接點,包括承重牆體、立桿、柱、框架柱、支墩、樓板、梁、屋架、懸索等。
第三十八條 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城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並處罰款:
(一)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台改為衛生間、廚房間的,或者拆除連接陽台的磚、混凝土牆體的,對裝修人處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罰款,對裝飾裝修企業處1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損壞房屋原有節能設施或者降低節能效果的,對裝飾裝修企業處1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的罰款;
(三)擅自拆改供暖、燃氣管道和設施的,對裝修人處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罰款;
(四)未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擅自超過設計標准或者規范增加樓面荷載的,對裝修人處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罰款,對裝飾裝修企業處1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九條 未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中搭建建築物、構築物的,或者擅自改變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牆上開門、窗的,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及相關法規的規定處罰。
第四十條 裝修人或者裝飾裝修企業違反《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處罰。
第四十一條 裝飾裝修企業違反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和安全生產技術規程,不按照規定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擅自動用明火作業和進行焊接作業的,或者對建築安全事故隱患不採取措施予以消除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並處1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並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
第四十二條 物業管理單位發現裝修人或者裝飾裝修企業有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不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的,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警告,可處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約定的裝飾裝修管理服務費2至3倍的罰款。
7. 擅自改變房屋結構違反什麼法律法規
自己的不用承擔責任 不過承租的,如果是從根本上改變,比如拆除承重結構專等,要房東同意,普通的屬裝修改變 ,倒不用房東同意,不過不租了房東要求改回來,你要改回來的,所以一般裝修也事先確定同意的話,以後不用麻煩
8. 私自改變房屋主體結構法律是如何界定的
房屋的主體結構是指在房屋建築中,由若干構件連接而成的能承受作用的平面或空間體系。主體結構要具備足夠的強度、剛度、穩定性,用以承受建築物上的各種負載,根據規定不得削弱房屋結構整體穩定性和抗震性;未經原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資質等級設計單位提供方案,不得自行改變房屋的主體結構(包括屋蓋、樓蓋、梁、柱、樓梯、支撐、牆體、連接點和基礎)、承重結構(包括承重牆、立桿、柱、框架柱、支的改變墩、屋架、懸索)或明顯加大荷載。可以說加層不算嚴格意義上改變,但是它加大了主體結構的荷載,在未經行政機關許可的情況下也是不允許的。
9. 我想對新房結構進行修改。大家給個意見。(註:房子為框架結構。修改時將拆掉很多非承重牆。)
格局不錯,就是餐廳暗了點。你要打掉那個廁所?
10. 新房不是你想改想改就能改,新房改造有哪些地方是千萬動不得的
在進行房屋改造的時候,我們應該明白,不是所有的地方想改動就能改動,尤其是在購買二手房的時候,我們提前應該和原房主進行溝通,那就是牆壁當中的電路的走向問題。有時候我們要對牆壁進行改造的時候,不能夠胡亂的開孔開槽,因為我們不知道在牆壁當中電線的線路走向如何,如果觸碰到電線那真的是得不償失。
對於樓體外面也就是陽台的位置,也是不能夠進行改動,因為這涉及到樓體整體的美觀程度,如果進行擅自更改,非常有可能被勒令整改恢復原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