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新房正在裝修,領證後住一起還是新房裝好後住一起
個人覺得,你們需要溝通,需要協商。結婚證已經領了,婚禮只是一種形式,起專碼在法律上你們已經是合法的了屬,所以不用那麼注重形式。另外,新房裝修,確實需要一段時間來釋放有毒氣體,處理空氣污染。如果不願出去租房,可以先住在父母家,也是一種解決辦法,或者在你家附近租房,離父母家也近,方便照看。方法有很多種,重要的是兩個人要心平氣和的坐下來討論商量。希望你們能打破這種僵局,幸福下去……
⑵ 按揭買的新房自己辦完房產證多久能領證
你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因為開發商辦理都批量的
現在你一個人就跟二手房周期一樣了
下半年銀行資金緊張放款比較慢
先網簽然後面簽最後放款
大概需要1個多月這樣子
愛踩盤的他爸
⑶ 沒領證買房,可以寫兩個人名字嗎
沒領證買房,可以寫兩個人名字。
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規定》第十五條 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不動產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前,申請人可以撤回登記申請。
第十六條 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託書;
(三)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
(四)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
(五)與他人利害關系的說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在辦公場所和門戶網站公開申請登記所需材料目錄和示範文本等信息。
(3)新房領證需要什麼手續擴展閱讀:
《不動產登記暫行規定》第二十一條 登記事項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完成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完成登記,應當依法向申請人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
第二十二條 登記申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不予登記,並書面告知申請人: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決的權屬爭議的;
(三)申請登記的不動產權利超過規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予登記的其他情形。
⑷ 沒領結婚證購房合同和房產證可以寫兩個人名字嗎
可以的,沒辦結婚證,房產證也可以添加兩個人名字的,作為雙方共同房產。
房產證上加名字及辦理費用,
如果還沒有結婚或者沒有直系血源關系的,需要在房產證上加名字,情況會復雜很多,因為那將視為房屋買賣,需要交如下費用。
1、每平方米2.5元交易費。
2、不滿5年,5.5%的營業稅加1%個調稅(時間段從產證發證日期到交易日未止),滿5年則不需要。
3、萬分之5的印花稅。
4、4本合同,每本約5元(各區交易中心不一樣)。
5、男方轉讓50%,所有的稅按市場價格計算,如果100萬的房子記稅值就是50萬。
6、產證上有幾人轉讓的,產證權益按平均分。
(4)新房領證需要什麼手續擴展閱讀:
房產證(Premises Permit)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
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房屋所有者憑證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在通常意義上,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證的簡稱,是由不動產登記機關發放的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憑證。
按照我國現行的房屋所有權登記制度,房屋登記是城鎮房屋權利歸屬的法定公示方法。2011年8月下旬稅務部門表示房產加名按房價一半征契稅 。
2013年4月,北京市住建委稱,為防止虛假房屋買賣等行為,保障房屋交易安全,今後北京購房人拿到的房產證將可自願並免費設立密碼,房屋如需辦理轉讓、變更、抵押等登記業務時,須提供密碼才可辦理。預計於2013年下半年實施。
例如,在房屋買賣中,以為房產證的交付具有房屋所有權移轉的效力;或者在房屋抵押中,以為房產證交給抵押權人佔有具有設定抵押權的效力。
按照我國現行的房屋所有權登記制度,房屋登記是城鎮房屋權利歸屬的法定公示方法。在以房屋為標的物的交易活動中,以房屋為標的物的物權取得、設定、變動等,須經登記始發生物權法上的效力。所以,房屋所有權歸屬的確認須以登記簿上的記載為准。
房產證作為一種證書,雖然可以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於誰的法律事實,但其證明力的依據是其上記載與登記簿上的記載具有一致性。
如果離開了不動產登記簿或與登記簿的記載不相一致,房產證在交易活動中就失去了對房屋權利歸屬的證明力,而只能成為向登記機關請求確權的證明文件。如果登記簿上未作變更,房產證自身任何單獨的變更均不產生物權法上的效力。
例如,在房屋買賣時,房產證的交付並不產生房屋所有權移轉的效果,房產證受讓人並不能以取得出賣人的房產證為由,主張其已經取得房屋所有權。
房產證遺失後,房屋所有權人並不因此失去房屋所有權,權利人可根據登記簿的記載主張和行使權利,並可要求機關根據登記簿上的記載補發房產證。可見,房產證不能脫離登記簿的記載而發揮其證明作用。
所謂「房屋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依法擁有房屋所有權並對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的唯一合法憑證」的規定,實際上顛倒了房產證和不動產登記簿的關系,誤解了物權公示的原則、意義和適用規則。
房產證也不具有代表房屋所有權的功能,這一點與證券大不相同。同是書面憑證,證書與證券在性質上的主要區別是:證書僅僅是證明法律事實的書面憑證,房產證作為權利證書,只能證明特定房屋所有權歸屬於誰,而不能代表其上記載的權利;
證券不僅能夠證明權利的歸屬,如當事人在訴訟中即使只有持有證券這一孤證,亦可充分證明其擁有證券上的權利,而且還能代表其上記載的權利,移轉交付證券即產生權利移轉的效力。
當然,在與房屋有關的交易活動中,房產證還是能夠起到一定的證明作用。但是,房產證所起到的只是初步的證明作用。在房屋買賣的締約過程開始時,欲出賣房屋的一方出示房產證,可以初步證明自己是房屋所有權人,有關的締約談判可以據此展開。
如果雙方初步達成一致並且准備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一方當事人不應只根據對方房產證的記載就與之訂立合同,而應當到房地產主管機關查閱房屋登記簿,以了解對方是否為真正的房屋所有權人、該房屋上是否設定了抵押等情況,因為只有登記簿上的記載才是具有公信力的權利歸屬證明。
在房屋買賣合同履行時,賣方向買方交付房產證,並不產生房屋所有權移轉的法律效果,必須在不動產登記簿上進行所有權主體的變更登記(即通常所說的「過戶登記」),才能產生房屋所有權移轉的法律效力。
嚴格說來,在房屋所有權移轉過程中,房產證是不能隨之移轉的,房地產主管機關在進行過戶登記之後,不應將賣方原先持有的房產證經變更記載後轉交給買方,而應當將賣方原先持有的房產證收回,再向買方發放新的房產證。
可見,在房屋交易過程中,房產證的證明作用是極為有限的,遠不如生活中常見的其他一些證書,如身份證、畢業證、合同書等。當然,盡管房產證的交付不具有物權法上的效力,但在審判實踐中據此判斷是否存在債的關系方面,還是有一定的證明意義。
例如,房產證的交付可以證明雙方當事人之間可能存在房屋買賣合同關系,可以證明賣方有交付房屋所有權的意思表示;在涉及房屋抵押的交易活動中,抵押權人佔有房產證可以證明抵押合同關系的存在等等。
⑸ 辦了結婚證,要過半年舉行婚禮,在這期間可以入住新房嗎
有新房幹嘛不住,哪有那麼多規矩,迷信。就算迷信也不要這么誇張吧,最多住進去的那天看看日子就可以了
⑹ 買新房交訂金時沒領結婚證,付首時已領結婚證屬於婚前財產嗎
交訂金不影響是否屬於婚前財產還是共同財產;
如果是領了結婚證再辦理正式的購房手續,即簽訂購房合同並首付,沒有明確協議或者公證將其歸屬個人財產,即屬共同財產。
⑺ 領結婚證後,要求買新房結婚,由男方父母全全出資付首付款,但所買房為夫妻雙方的名字,後期的貸款男方付
易法通解答:
《婚姻法》 第 三十九條 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雖然該房產由男方一方父母出資付的首付款,但產權是登記在雙方名下的,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視為父母對夫妻雙方的贈與。所以,該房產應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但若女方存在法定過錯情形的,男方可以請求賠償。
⑻ 領證以後買的新房,房子歸誰所有
你是結婚在前,買房在後,所以根據新婚姻法的條例,無論房產、車、股票等等。。。都會成為夫妻共有財產,所以如果是面臨到離異時才能顯示出他的共有性,也就是會分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