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買一手新房付了定金後,如果不要了,能要回定金嗎
根據《民法通則》、《合同法》及《擔保法》的有關規定,「定金」是一種為了締結合同專或履行合同而採取屬的一種擔保形式。如為締結合同而設的「定金」,則不論購房合同是否最後締結,開發商均應退款或將「定金」抵作房款;如為履行合同而設的「定金」,則購房合同系買賣合同,買賣合同是主合同,擔保合同是從合同,不管是合同簽訂前還是簽訂的同時交付「定金」,主合同不成立從合同就不能成立。
我國《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22條規定: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開發商不得銷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預訂款性質的費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銷售條件,而購房者已經交納了「定金」,那麼無論雙方是否約定「定金」退還事項,開發商都應無條件退還定金給購房者。
此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4條的規定,因不能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方也是應當返還定金的。
根據有關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只有在取得房屋銷售的合法證件後,才能收取買房人的定金,而定金是等同罰金的。即因購房人的原因不履行購房合同,定金不退;若屬開發商違約,是要雙倍賠償的。
㈡ 買房子交了定金現在不想要怎麼辦能拿回來嗎
理論來上來說,只要法律實踐源認定「購房合同與購房者達成不一致」就不屬於歸責雙方的事由,則沒有退不掉的購房定金。
很多的購房者,投訴說:被銷售人員忽悠著頭腦發熱簽了協議書下了定金,現在冷靜下來後發覺樓盤的環境及周邊都不是很好,還有就是貸款下不來等各種原因,就不想買了,要求退回定金,而開發商是拒絕退回定金,並且明確的說簽了協議規定定金是不退還的,這些購房者反映的情況屬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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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購買房屋定金也交了首付也付了,房子,不想要怎麼辦
1、《合同法》規定
第一百零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回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答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一十四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2、對於已經簽訂購房協議,繳納了定金和首付之後,又因為自身原因要求解除購房合同的,需要承擔違約責任,對方可以選擇沒收定金,或者按照合同約定計算違約金,或者要求賠償損失
㈣ 買房定金交了房子不想要了怎麼辦
對方說賣了房子一分不要退給我,但是有譜嗎! 問題補充:是父母買房,老媽「定金」屬於一種法律上的擔保方式。簡單的說,就是交定金一方一旦違約,
㈤ 套房子,交了定金,後來不想要了怎麼辦
1.、從法律意義上來說,定金是不能退的。2、遇到很牛很牛的開發商,人家就是欺負專你,不給你退,你沒有什麼辦屬法的。他不怕你鬧。3、我見過的大部分開發商,只要你到售樓部里凶一下,就都給退了,房子好賣的時候別人不在乎你這點,不好賣的時候他沒底氣扣著你的錢。4、幫過一些客戶退定金,他們自己都很有套路的:先理後兵。先講述自己退房的理由,很愛很愛這里的房子,無奈資金缺乏或者出了什麼事急用錢,以後一定會買。或者說自己非常喜歡,但是老婆不喜歡,現在在家裡引發了很大的爭議,已經嚴重影響夫妻關系等等。理由隨便編了。如果這樣好好說開發商不退,那就到售樓部里鬧吧,反正我開始也把好話說干凈了,讓其他買房的客戶評理的話,從道德感情的角度講我借著之前的理由絕對占上風,只要一影響到開發商銷售現場的運營,開發商就軟了。但是也有很大很牛的開發商不怕你鬧市,就是不給你退的,不過那是極少數了。
㈥ 如果買房交了定金、不想要啦!可以退嗎
根據《民法通則》、《合同法》及《擔保法》的有關規定,「購房定金」是一種為了締結合同或履行合同而採取的一種擔保形式。按照上述法律規定,不想買房了定金能不能退還,要看具體的情況:
(一)如果開發商不具備商品房銷售資格的,那麼不想買房的話,定金可以退回。我國《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22條規定: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開發商不得銷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預訂款性質的費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銷售條件,而購房者已經交納了「定金」,那麼無論雙方是否約定「定金」退還事項,開發商都應無條件退還定金給購房者。
(二)如果不想買房是因為開發商存在欺詐等行為,或者雙方在簽訂購房合同時對合同條款協商不下,那麼在這種情況下,開發商也是應當退還購房定金。
(三)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4條的規定,因不能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方也是應當返還定金的。比如,由於發生了不可抗力導致購房者無力支付房款,那麼也可以要求退回定金。
(6)新房付了定金不想要了怎麼辦擴展閱讀
定金罰則
1、定金罰則具體內容
給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義務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義務的,雙倍返還定金。當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按照未履行部分所佔合同約定內容的比例,適用定金罰則。
2、定金的適用需要符合以下幾個條件:
(1)定金合同是實踐合同,需要定金的實際交付。
定金如未實際交付的,在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債務或者不訂立主合同時,不能適用定金罰則。
(2)主合同必須有效。
這是由定金合同的從屬性所決定的。如果主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的,即便當事人已有交付和收受定金的事實,也不能適用定金罰則。但是,當事人可以約定定金合同的效力獨立於主合同,即主合同無效定金合同卻不一定無效。
(3)當事人不履行債務且無法定免責情形。
3、《擔保解釋》對適用定金罰則的幾種特殊情況作出的規定:
(1)視為不履行被擔保的債務的情況。
因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可以適用定金罰則。但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不完全履行合同時的定金罰則。
當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當按照未履行部分所佔合同約定內容的比例,適用定金罰則。
(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適用定金罰則。
因合同關系以外人的過錯,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適用定金罰則。受定金處罰的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償。
㈦ 房子付了定金後又不想要了怎麼辦
這就來是「定金」和「源訂金」的區別,從法律上你是退不回來的,但是,畢竟2萬元是一個比較大的數目(我也奇怪,你為什麼要付這么多,一般情況下都是一兩千的),如果對方不能證明因為你的違約而使他受到了2萬元的損失,你是可以退回一部分的,去咨詢律師吧,我估計挺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