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南寧青秀區買了套新房,去哪裡交契稅
去財政局嘛 東葛路尾星夜密對面 那裡就是交房屋契稅
我昨天還去 你的是交易的吧 就去那裡交得了 那裡還要交什麼全部都可以交
B. 南寧市房產局 查契稅完稅證怎麼查.因為我在南寧購房是否交了契稅.想了解交了契稅情況
繳納契稅是有完稅證明的,房產證如果辦出來了肯定是交過契稅,完稅證明是買房人留一聯,辦房產證時給房管局一聯。
C. 南寧購房契稅怎麼交
你麻煩大了,稅要在買房合同簽約後一個月內交.過期要交滯納金.而且房產證的辦理也要稅票.大約是你的房屋總價的千分之一點五.
D. 南寧市房屋契稅的交納流程是什麼樣的
繳納契稅來的流程如下:
所需資料源
1、房地產買賣合同或其他取得房屋權屬的合同性質的憑證(包括具有合同效力的契約、協議、合約、單據、確認書等)原件(也可提供復印件核對原件)。
2、購房發票復印件(核對原件)。
3、身份證明:
(1)納稅人為企業的,請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核對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2)納稅人為個人的,請提供身份證復印件(核對原件);為未成年人的,提供戶口簿復印件(核對原件)、監護人證明書和有效證明;
(3)納稅人為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提供機構代碼證復印件(核對原件)、負責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4)納稅人委託他人辦理的,請提供委託書及委託人身份證明。
4、商品房權屬證明書復印件(核對原件)。
5、房產面積計算成果表復印件。
6、若所購房地產地址與購房合同所列地址不一致的,請提供有關部門出具的新門牌號證明復印件(核對原件)。
7、已預繳過契稅的,請提供契稅完稅證復印件(核對原件)。
8、稅務機關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資料。
E. 南寧購房契稅到什麼地方交
可在園湖來路建政路口的自房產交易中心交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94號)的規定:
一、首套房繳納規定如下:
1、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購普通商品住宅戶型面積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稅按照1%執行;
2、戶型面積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稅率減半徵收,即實際稅率為1.5%;
3、所購住宅戶型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稅稅率按照3%徵收。
二、二套房繳納規定如下:
購買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業投資性房產(商鋪、辦公寫字樓、商務公寓等),均按照3%的稅率征稅。
F. 在南寧買了首套房子,去交契稅需要什麼證件
辦理契稅需提交的申請材料:
1、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和復印件;
2、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內或收據原件容和復印件;
3、購房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單位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和復印件);
4、如果購房人需委託他人代辦契稅的,應提供委託書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委託書需本人簽名、按指印)。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94號)的規定:
一、首套房繳納規定如下:
1、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購普通商品住宅戶型面積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稅按照1%執行;
2、戶型面積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稅率減半徵收,即實際稅率為2%;
3、所購住宅戶型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稅稅率按照3%徵收。
二、二套房繳納規定如下:
購買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業投資性房產(商鋪、辦公寫字樓、商務公寓等),均按照3%的稅率征稅。
G. 在南寧買房,首次去交契稅要帶什麼證件
根據規定,以現行契稅政策,個人購買住房實行差別化稅率。
契稅徵收標准:
1.當個人版購買普通住房,權且該住房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購普通商品住宅戶型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稅按照1%執行;
2.戶型面積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的,稅率減半徵收,即實際稅率為2%;
3.所購住宅戶型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稅稅率按照4%徵收;
4.購買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業投資性房產,均按照4%的稅率征稅。
應該攜帶的資料有:
1、商品房買賣合同(封面,1-7頁,合同 簽訂期所在頁);
2、購房或收據;
3、個人納稅需提供戶口本,委託代辦需要提供業主及經辦人的戶口本,單位納稅需提供營業執照;
4、房屋實測報告表或實測平面圖;
備註: 經適房需提供審批表及購房證等。
H. 新房交契稅需要什麼資料
一、商品房(增量房)契稅申報繳納所需資料
以下資料均為查驗原件,留存復印件。
1.商品房(含經濟適用房)購房合同。
2.身份證明(個人的,提供居民身份證或房口簿;單位的,提供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
3.委託他人代辦的提供委託書及被委託人身份證明。
4.購買經濟適用房的提供准購證。
5.因面積增加補交契稅的,須提供購房合同、契稅完成稅證明、房產局認可的測繪單位出具的實測結果報告書、身份證明。
二、二手房(存量房)契稅申報繳納所需資料
以下資料均為查驗原件,留存復印件。
1.房屋買賣合同。
2.原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
3.身份證明(個人的,提供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單位的,提供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
4.委託他人代辦的提供委託書及被委託人身份證明。
5.如有上一手交易的,提供現賣方繳納契稅的完稅證明。
三、符合家庭唯一生活住房需提供的資料
以下資料均為查驗原件,留存復印件。
1.戶口本
2.結婚證(已婚需提供)
3.房產交易部門提供的所有家庭成員的家庭住房登記記錄並出具書面查詢結果;如果當地不具備查詢條件的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記查詢結果的並就此出具書面說明的,納稅人應向徵收機關提交家庭住房實有套數書面誠信保證。
契稅的計稅依據為不動產的價格。由於土地、房屋權屬轉移方式不同,定價方法不同,因而具體計稅依據視不同情況而決定。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以成交價格為計稅依據。成交價格是指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確定的價格,包括承受者應交付的貨幣、實物、無形資產或者其他經濟利益。
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由徵收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核定。
土地使用權交換、房屋交換,為所交換的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差額。也就是說,交換價格相等時,免徵契稅;交換價格不等時,由多交付的貨幣、實物、無形資產或者其他經濟利益的一方繳納契稅。
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經批准轉讓房地產時,由房地產轉讓者補交契稅。計稅依據為補交的土地使用權出讓費用或者土地收益。
為了避免偷、逃稅款,稅法規定,成交價格明顯低於市場價格並且無正當理由的,或者所交換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的差額明顯不合理並且無正當理由的,徵收機關可以參照市場價格核定計稅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