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購房契稅延遲了幾個月交會不會要交滯納金滯納金是怎麼算的
沒有辦房產證是不用收滯納金的,不過如果交了契稅就應該快點辦啦回,畢竟房產證是證明答權屬的最有效證明。
1、契稅一般都是在交房之前交,與各個開什麼開房費統一交於開發商收取,只有你交齊了各種類的費用當然也包括契稅,這時開發商才分給你辦理交房手續。當對於契稅發票,要等土地證、契稅證,還有房產證統一下來時才會給你。
2、 契稅滯納金的演算法:在房屋買賣中契稅滯納金是稅務機關對逾期繳納稅款的納稅人給予經濟制裁的一種措施。它不是處罰,是扣繳義務人與納稅人因佔用國家稅金而應繳納的一種補償。
3、繳義務人與納稅人在未能在規定時限內到市財政局農稅管理中心申報繳納稅款的,對於契稅滯納金有兩種演算法:
一是發生在2001年4月30日以前的稅款滯納行為,按照原《稅收征管法》規定,按日加契稅收滯納稅款千分之二的滯納金;
二是發生在2001年5月1日以後的稅款滯納行為,按照《稅收征管法》新規定,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② 買房子開發商逾期交房違約金有個標准嗎
關於逾期交房的違約金比例,國家並沒有一個統一的標准。一般情況下,雙方有合同約定的,按照有約定按約定、沒約定按法定的原則,以合同上約定的比例執行;
合同上沒有約定的,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為准。 不過,盡管逾期交房的違約金沒有一個統一標准,但合同上的違約金比例並不是固定不變的,可以以實際損失為標准進行適當調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規定:「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准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
根據以上規定,如果房產公司長時間逾期交房給購房者造成的損失高於合同約定的違約金,購房者可以請求人民法院適當予以增加,按實際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要求房產公司承擔違約責任。
影響開發商不斷降低逾期交房違約金賠償比例的因素有很多。一般開發商都有一個工程進度表,影響工程進度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天氣、資金等,一旦工程進度不能按時推進,逾期交房的可能性增大的話,開發商勢必會降低逾期交房的違約金比例,以最大限度減少自己的損失。
(2)新房稅金逾期怎麼算擴展閱讀:
違約金是指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法律直接規定,一方當事人違約的,應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錢。違約金的標準是金錢,但當事人也可以約定違約金的標的物為金錢以外的其他財產。
違約金具有擔保債務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懲罰違約人和補償無過錯一方當事人所受損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國家將其作為合同擔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國家將其作為違反合同的責任承擔方式。
作用
違約金的主要作用,這一點歷來是學界爭議的焦點。對此,學術界有三種不同的觀點:
擔保說
一種觀點認為,違約金的主要作用在於擔保合同的履行。認為它「是當前社會主義組織間合同擔保的主要形式,社會主義組織間的經濟合同,如果沒有違約金的規定,就是不完整的」。因而是一種擔保方式(擔保說)。
責任說
第二種觀點認為,違約金是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由於違約金與傳統民法中擔保方式存在著性質上的差別,所以「違約金不是債的擔保方式,立法和法學理論也不應該要求違約金發揮債的擔保作用」(責任說)。
折衷說
第三種觀點認為,違約金既是擔保方式,又是違約責任方式(折衷說)。
現在持第三種觀點的人越來越多。其實這三種觀點只是第二種觀點與第三種觀點之爭,因為現在沒有人認為違約金是一種純粹的擔保方式,將其認為是純粹的擔保方式與違約金在各國的運用是不相符的。因而,我們這里只對第二種觀點與第三種觀點進行分析比較。
具體理由
考察一般持第三種觀點的論著其具體理由主要有四:
1、違約金具有從屬性。違約金與違約金的支付不同,前者一般依違約金條款產生,是從屬於合同債務的從債,後者僅使債的標的。
正是依違約金約款產生的違約金債務是合同的從債務,違約金才發生其擔保作用。因為保證、定金、抵押、質押等傳統民法的擔保方式也正是為主債實現而設立的從債,因而才具有擔保性。
2、違約金的設立可以使當事人預知不履行的後果。在合同訂立以後,當事人對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及承擔的責任的范圍,均能事先了解,而當事人為避免承擔支付違約金的責任,就必須正確履行合同。
正是從這個意義上說,違約金可以督促當事人嚴格履行合同,確保債權實現。此點也是違約金與傳統擔保方式相同之處。
3、第二種觀點一般以違約金債務人喪生清償能力後的實際結果來否定違約金具有擔保屬性理由不充分。擔保不是保險,它只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維護債權人利益的作用,即使傳統的民法中的擔保方式也不能保證債務人履行到期履行債務。
4、由於懲罰性違約金的數額較多,且多與違約所致損失無關,故更能有效的督促當事人履行合同。
而持有第二種觀點的論著主要認為合同法設立違約責任制度,通過懲罰過錯違約,使債務人積極適當的履行其義務,從而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
從這個意義上講,違約責任也是對合同的擔保。但是在擔保債權實現這點上,違約責任畢竟有其不足,主要體現在:要受制於債務人的財產狀況;作為事後補救顯得消極;在效力上屬於債的范疇而無法與物權對抗;違約責任多以過錯為要件而對於無過錯情形無濟於事。
而在將違約責任同債的擔保做分析比較之後,可以發現如果說違約金有擔保功能,那也沒有超出其他違約責任方式所具有的擔保作用的限度,因而從其擔保力不夠來最終反對其具有擔保屬性。
③ 小弟購買新房已逾期90日,我是全款買的,根據合同可以退房,請教下怎麼走流程具體越好,我會追加獎勵。
我也想退房…等高人中
④ 逾期交房了應怎樣賠償
約定房屋買賣合同後,就要按照合同上約定的時間交房。要是開發商逾期交房,那麼就會導致買房的人到期拿不到房子,不能及時入住,造成一定的損失。開發商逾期交房造成買房者損失的,就要給賠償。
實際中,要是開發商不能到期交房違約了,你可以要求他們承擔下面的責任:
1、你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權,終止你們的房屋買賣交易。當開發商遲延履行交房義務時,你可以先催告他。在你催告之後,對方在合理期限內還是不履行的,你就可以解除合同。
注意,合理的催告期限通常為三個月,不是一個禮拜半個月就行的。
2、你可以要求開發商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通常所謂的違約金是由你們雙方進行約定,而且是在簽購房合同的時候說好的。要是當初沒說好的話,那也不用太著急,因為如果沒有約定的,你還是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准確定。
其實,開發商逾期交房了,買房者怎麼要求賠償得看實際情況,具體的有下面兩點:
1、你們當初在房屋買賣合同中有約定的,那就要按照約定賠償。通常情況中的買賣雙方在購房合同中都會有關於逾期交房如何賠償約定的,有的話買房者就可以要求開發商按照相關約定進行賠償。
2、如果你們的購房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的,那就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准確定。
最後,一般開發商逾期交房之後,要是你們的購房合同中本身沒有關於損失賠償的約定,有些開發商就會不肯出賠償金或是出的錢太少,如果你的損失較大的,建議最好就是帶上你們的購房合同去找個專業律師看看。
⑤ 延期交房,違約金如何計算
每個業主買房時非常關心收房時間的,大家都希望能夠快點交房,然後裝修,住新房。而開發商更是拍胸脯保證,要是延期交房就賠違約金。其實就算賠違約金業主們也是不高興的。他們只是想早點入住新房而已。 按照《合同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解釋》的有關規定,出賣人延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准確定。 開發商延期交房要分情況處理: (一)正常延期交付的處理: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於施工遲延、相關政府手續辦理遲延、市政配套遲延等導致的房屋交付逾期。這種情況下,業主完全可以選擇等待,並要求開發商按合同承擔延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這里提醒業主,如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不能彌補你的經濟損失(以房屋的正常市場租金作為參照),你可以要求開發商賠償你的經濟損失。 (二)非正常延期交付的處理:非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於開發商經濟實力、相關政府手續違法且無法辦理等,如不幸發生上述情況,建議業主立即退房,如開發商負債已經超過其資產,業主還可以向法院申請開發商破產,以最大限度的保護業主的利益。 有些開發商離交房時間好久了也沒辦法交房,而且還不給業主們一個交待的,這種情況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的。逾期交房違約金一般是按日計算的,開發商每逾期一日並產生一日的違約金,違約越久,違約金總數會越多。
⑥ 新房漏水 交房逾期
交房時就漏水,說明房屋質量明顯不符合交房條件,業主可以要求開發商限期進行整改,重做、多做幾次防水。開發商遺留下來的問題無力解決,而導致一拖再拖。
建議,如果情況不是特別嚴重到正常使用功能的話,業主最好直接向開發商發送一份書面信函,要求其限期進行整改。如果到規定的期限,開發商仍然沒有進行整改完成,則可以自己先行掏錢整改,然後向開發商追償相關維修費用。(請最好的維修公司來徹底維修一下,最終所付維修費用由開發商來付。如果最終維修公司到最後還沒解決漏水的問題,經過鑒定檢測如果是房屋質量問題,開發商則必須負責;如果是維修的問題,那就找維修公司,維修公司還是得繼續維修。)
當然,如果漏水嚴重而開發商又遲遲不予維修,業主可以拒絕收房,並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
如果要啟動訴訟程序要求開發商賠償,首先要做房屋質量鑒定和財產損失鑒定,以便向法院提交相關證據;當然鑒定也可以在訴訟期間做,具體的鑒定部門客戶可以選擇。如果是主體結構的問題,則根據法律規定可以退房,但退房的風險是開發商如果資金不足,則很有可能不能給付買受人已付房款。解決辦法是可以以爭訟房屋作為擔保財產進行查封,以保證開發商在法院判決之後給付房款。(風險提示:在對房屋進行主體結構、保溫和防水檢測的時候,可能對房屋會做一些破壞性的檢測,所造成的損失應當在訴訟程序中向開發商索賠。)
⑦ 商品房延期交房的違約金如何計算
雙方有合復同約定製的,按照合同約定數額賠償,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准確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准計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准確定。
⑧ 購房(新房)逾期至今未交付
真沒錢了,誰也抄沒好辦襲法。政府能介入協商,也算不錯了。
從法律角度看,可以考慮追究違約責任,其他也只能盡量溝通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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