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契稅應該在哪交呢
契稅是在地稅局繳納的,繳納時需要帶的資料有:
1. 購房合同原件及復專印件(1-5頁、13頁)屬
2.購房發票原件及復印件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結婚證或未婚證或離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5.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6.家庭查檔證明:A購房所在地 B戶口所在地
B. 一般公證處,公證房產要多少錢
截止2020年,一般公證處,公證房產100元-2000元不等。
以河北省為例,依據《關於調整公證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第一條規定:證明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房屋轉讓、買賣及股權轉讓,按下列標准收取:標的額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為0.3%,按比例收費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
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收取0.2%;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部分,收取0.05%;1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2)24萬的新房契稅是多少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暫行條例》:
第二十二條公證處辦理公證事務,應當按規定收費。公證費收費辦法由司法部另行制訂。
第二十三條公證人員對本公證處所辦理的公證事務,應當保守秘密。
第二十四條依照第四條第十款規定,經過公證處證明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一方當事人不按文書規定履行時,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二十五條公證處對不真實、不合法的事實與文書應拒絕公證。公證處拒絕當事人申請辦理公證時,應當向當事人用口頭或者書面說明拒絕的理由,並且說明對拒絕不服的申訴程序。
當事人對公證處的拒絕不服或者認為公證員處理不當,可以向公證處所在地的市、縣司法行政機關或者上級司法行政機關申訴,由受理機關作出決定。
第二十六條公證處或者它的同級司法行政機關、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如發現已經發出的公證文書有不當或者錯誤,應當撤銷。
第二十七條當事人申請辦理的公證文書如系發往國外使用的,除按本章程規定的程序辦理外,還應送外交部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外事辦公室和有關國家駐我國大使館、領事館認證。但文書使用國另有規定或者雙方協議免除領事認證的除外。
C. 弱問,五環外,貸款超過243萬,除契稅外,會收多少稅
辦理貸款最好在銀行咨詢辦理。
貸款辦理流程:
1、貸款人需要填寫書面申請表,並准備相關專材料。屬
2、銀行審核貸款人的申請材料,並核實情況是否屬實。
3、審核通過後,貸款人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
4、銀行方放款,借款人按照約定履行還款。
D. 買了房子拿鑰匙時,要交那些錢
不交費、不簽字、先驗房:發現問題後更不能交費、簽字。
應先修房,同時取證、為日後必要時舉證(即通過錄音機、攝像機或照相機調好日期記錄證據)奠定基礎,特別保存好自己留存、交房代表簽字的驗房問題備案單。
核查房屋總面積:超出或減少百分之三以內的情況很普遍(多退少補,吃虧的是業主);套內面積不變、公攤面積增加的情況更多(實得面積減少,吃虧的還是業主)房屋完好。
交接鑰匙後簽業主公約、前期物業管理合同時,看好條款,不能放棄自己的權利。
交合理費用(物業管理費[應有市物價局批文]等)
暫可不交的費用:公共維修基金,契稅:1.5%+80元、待房產大證批准後辦個人房產證時繳納。
從物業處拿鑰匙,分別應該有樓層鑰匙、進戶門鑰匙、信箱鑰匙、水表、電表(若有遠程抄表另)等幾把。接著就可以同物業人員一起去房子里了。(記得拿那些工具哦)
(4)24萬的新房契稅是多少擴展閱讀:
交房指的依據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約定,開發商在合同約定的交房期限內將符合約定交付條件的住宅交付於買受人的行為.
交房是開發商向業主履行交付的義務,他委託物業向業主交付,也是可以的,但實際上物業應該提供委託書。
否則,是應該由開發商自己履行該交付義務的。而且該委託本身的爭議與業主無關。
開發商才是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相對方。
通常房地產開發企業交付預售住宅商品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法定條件-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向購房人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2>約定條件-達到預售合同約定的其它交付條件。
而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又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二)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四)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
另《消防法》規定: 建築工程竣工時,經消防驗收合格,方可投人使用。
建築工程竣工時,建設單位應當向公安消防機構提出消防驗收申請,設有建築自動消防設施的建築工程,還應當同時提交建築消防設施技術測試報告,並組織消防驗收。
消防驗收不合格的,施工單位不得交工,建築物的所有者不得接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