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新房驗收發現問題後有權拒收房子嗎
如果有問題,可以要求房產商改正,如果不能改正,或者根本無法改正,可以拒絕收房。
❷ 業主拒絕收房對於開發商有什麼後果呢
1、未取得《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竣工驗收備案表》的;2、開發商無專故比原合同約屬定延遲交樓,經購房人催告後超過三個月交房的;3、開發商未經有關部門批准,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及合同中約定的配套環境的;4、開發商經批准改變房屋結構未經買家認可的;5、合同沒有約定,且房屋實際交付面積比原合同規定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不含3%)的,可拒絕收房,並解除購房合同;6、經符合資質的質量檢測機構核驗,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確實不合格的;7、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8、不具備小區道路暢通,已接通水電燃氣暖氣的前提的;9、不能提供有資質的測繪部分房屋面積實測數據的。
❸ 收樓房子滲水可以拒收樓嗎
可以拒絕收房的。
在房地產開放商將房子交給業主手上之前,所有房子的門窗等的物品都必內須是容完好無損的,而且原建築必須要沒問題以後才能交到業主手上,所以業主在收房之前,需要進行驗房,就是要將房子裡面原建築構造要檢查清楚,無問題,門窗等的物件也無損壞。所以如果在檢查的時候,有發現任何重大點的問題建議不要相信房地產開發商的話,先需要維修好,才能進行簽字驗收。但是如果只有一點小問題,也可以先簽字驗收或者不放心也可以拒絕簽字收房,等房開和物業管理處維修好以後,再次檢查驗收沒問題以後才簽字收房。
❹ 新房交付採光不好可以拒收嗎
不可以。開發商在前期已經將自己簽約風險予以規避,我們這些老百姓只能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希望我的解答能幫到你
❺ 我對房子不滿意,拒絕收新房 拒收交房 如何通過理性的法律維護我的利益,我一概不懂 具體有什麼流程
首先看房子是否符合法定和合同約定的交付條件,如果符合,普通瑕疵不能拒絕收房。更多問題關注我網路帳號吧
❻ 新房交接時發現辦理不了契稅可以拒絕收房嗎
新房交接時發現辦理不了契稅可以拒絕收房嗎?可以拒絕的但是只要是手續不齊全不完善你是有權利拒絕的
❼ 房子質量不合格,可以拒絕收房嗎
在交房時作為業主,要對房屋的質量進行驗收,在驗收房屋的過程中經常會碰到一些質量問題,例如空鼓,起砂,滲漏等等。如果質量出現了問題,業主當然可以拒絕收房。
收房時業主一般要簽訂好兩個文件,一個是房屋買賣合同,另一個是業主臨時公約。
如果房子質量差拒絕收房,為自己合法爭取權益是沒有錯的,必要情況下可以走法律的路線,來爭取自己的合法利益。
❽ 小區當初承諾的配套設施沒有建可以拒絕接收新房嗎
沒有這方便的明確抄規定,僅當樓盤基襲礎設施配套缺乏時,購房者可以拒絕收房,但這里的基礎設施指的是包括水、電、氣、暖、通訊、有線、寬頻等正常居住必備條件,並不包括周邊公共配套設施。
這里主要看當初購房合同上是否有對公共配套進行明確的建設竣工時間描述,若有,則開發商應當繼續履行約定內容,對配套延期交付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❾ 業主拒絕收房對於開發商有什麼影響
你好,如下:購房者和開發商的信息是不對等的,因為購房合同一般都是格式合同,合同範本中需要包括的內容只是法律規定的大概范圍,具體每一項內容都需要購房者仔細斟酌。對於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以及約定不符合購房者利益的問題,可以與開發商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下面就一些具體內容做一些總結:(一)違約責任要具體:1、應對取得產權證的具體日期做出明確規定。註明如果在規定日期未能取得房產證應視為「房產證無法取得的開發商一方的單方面違約行為」。對於此項「開發商的單方面違約行為」業主有權選擇退房。開發商必須在15個工做日內(業主可自行商議)退還所有業主已交納房款。2、房屋質量要做具體標準的約定。買受人有權聘請有資質的機構入戶對所購商品房的實際面積進行測量,如果測量結果與開發商的測量結果有差異,有權提請法院或有關機構進行最終裁決。在交房時所交房屋達不到補充協議約定標準的情況下,業主有權拒絕收房並由開發商對業主進行賠償。如在規定的時間內仍然達不到約定的交房標准,購房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開發商應支付違約金和其它因無法收房入住發生的損失。(二)廣告、贈送要明確:廣告描述和開發商所贈送的面積要寫進補充協議。要將影響價格的廣告描述和所看樣板間中具體的品牌寫進補充協議。還要把開發商贈送的面積包括具體位置、使用年限、裝修標准在補充協議中詳細闡述並註明使用權。以上是簽署「補充協議」中的一些經驗,有一些具體情況還需購房者根據自己的特點做出具體的分析。除了購房者自己要求簽訂補充協議,開發商也會拿出一些補充協議讓購房者簽訂,這時候一定要警惕,那麼針對開發商提出的購房補充協議的注意事項有哪些購房補充協議的注意事項(一)辨別文字游戲,以免開發商推脫責任。例如,合同約定了違約金比例但補充協議里開發商有約定不超過某個比例,這樣違約過了一定時間實際就不用支付違約金了。(二)警惕開發商利用補充協議轉嫁風險。例如合同里對延期交付作了規定,但補充協議里開發商約定遇到異常困難不能按時交付不屬於違約,這種異常困難是什麼,容易扯皮。(三)注意優先效力,避免糾紛。仔細看補充協議的效力,防止開發商約定合同效力優先,那麼有利於購房者的補充協議就形同虛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