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想問下,買房後戶口怎麼辦怎麼遷到新房子
需要身份證、戶口本、房產證、個人申請書等材料。
辦理流程如下:
1、到房產所在派出所開具准遷證;
2、到原籍相關派出所辦理遷移證;
3、再到房產所在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Ⅱ 打算把戶口遷到新買的房子上,怎麼辦手續
一、准備資料
1、戶口薄或(戶口薄要求首頁有省公安局廳章+派出所戶籍專用章+承辦人簽章)
或戶籍證明(如果戶口薄無法提供,則可以在戶籍所在地開具戶籍證明)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
4、購房合同原件原件及復印件(未辦房產證者提供)
和商品房備案證明(附在購房合同內)
5、房屋信息摘要(市房管局開具)
6、不動產發票原件及復印件(一次性付款提供)
7、借款合同原件及復印件(按揭買房者提供)
還款證明(在貸款銀行開具連續六個月還款記錄證明)
8、《門牌號證明》(建議先在小區物管處開具《入住證明》,再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開具)
9、填寫《入戶申請表》
二、准遷證辦理
1、辦事部門:成都各個公安局辦證中心
2、辦理事項:持准備好的材料,在房屋所在地公安局辦證中心辦理《准予遷入證明》。
三、原籍下戶
1、辦事部門:戶口原籍公安局/派出所
2、持准遷證、戶口薄、身份證原件在原籍辦理下戶手續,拿到《戶口遷移證》。
小竅門:可以由親朋好友代辦。
四、上戶
1、辦事部門:成都各個公安局辦證中心
2、辦理事項:持戶口遷移證、身份證、一寸照片,至辦理准遷證的公安局辦證中心,辦理上戶手續
(2)如何把戶口遷到新房子搬遷里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申請人持上述材料向購房所在地受理單位申請,填寫《購買商品房申請入戶表》;受理單位在10個工作日內對證明材料進行調查核實,將有關材料上報當地公安分局;
公安分局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核意見,並將有關材料上報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准或不批準的決定。受理單位在接到審批決定2個工作日內,將審批結果通知申請人。
經批准同意的,申請人可到市公安局戶政科窗口領取准予遷入證明,並持准予遷入證明回原戶口所在地辦理戶口遷移證,再憑兩證到入戶地受理單位辦理入戶手續。
Ⅲ 原集體戶口,現已買房,戶口遷到自己房子里,具體流程如何
辦理購房戶口遷移手續如下:
由遷入地戶口登記機關或縣級以上(含)公安機關受理,縣級以上(含)公安機關負責審批(受理、審批機關由市級公安機關確定)。其中屬同一市(指市區或縣級市)、縣范圍內遷移,且不發生戶口性質變化的,由遷入地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
申報材料:
1、本人房產證原件和復印件;
2、申請人及共同居住直系親屬的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或微機信息卡);
3、直系親屬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與申請人系直系親屬關系的證明;
4、夫妻隨遷需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或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關系證明;
5、女性年滿18周歲未滿50周歲的,由原戶籍所在地鄉鎮計生辦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
6、本人申請;
7、現居住地居委會居住情況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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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戶口遷移事項:
江蘇省內居民在本省范圍內戶口遷移,只要在遷入地公安機關提交申請,通過審批後,公安機關在線開具電子准遷證、遷移證,並在公安信息系統內部流轉,不再交給申請人。這就意味著,申請人不用在遷入地和原戶籍地之間兩頭跑,只要在遷入地一次辦理手續就能實現戶口遷移,大大節省了辦理時間和往返兩個城市的費用。
Ⅳ 怎麼才能把原戶口遷入新房所在
你好,需要身份證抄、戶口本、房產證、個人申請書等材料。
辦理流程如下:
1、到房產所屬派出所開具准遷證;
2、到原籍所屬派出所辦理遷移證;
3、再到房產所屬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Ⅳ 想把戶口遷到新買的房子的地方,怎麼弄
這個應該很簡單的,你只要拿你的產權證到你現在的戶籍所出個簽出,和到新房產內所在戶籍管轄容所辦個戶籍遷入就可以啦!但如果新房戶主不是你本人,這個,我想:房主的戶主同意你遷入要有個書面的東西吧!如果,這個戶主是你的老公,我想,拿個結混證就可以了(這應該不需要你老公同意的書面證明的,但我還是想要對你說:問一下新房產所在戶籍管轄所)
以上所言,供你參考。
Ⅵ 如果在別的城市買新房子,需要把戶口遷到那裡嗎
您所指的是異地購房,所謂異地購房,即購房者的戶口所在地和要購房屋的所在地不在同一個省份。異地購房對戶口所在地不做強制性要求,不需要把戶口遷到該地。
要滿足什麼條件才能異地購房呢?
一、異地購房有對申請人有如下要求:
1、申請人年齡在18周歲以上,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無傳染疾病;隨遷未成年子女戶口的,需符合計劃生育政策;2、申請人未被勞動教養或追究刑事責任;3、申請人在買房地實際居住且人戶一致,有穩定生活來源;4、購置二手房的原戶籍人員戶口已遷出。
二、異地購房所需手續如下:
一年以上(含一年)的納稅或社保證明、未婚證明、結婚證、擁有房屋量證明(無房者開具無房證明)。
註:如需辦理貸款,商業貸款、組合貸款、公積金貸款流程及所需證件不同,具體可咨詢貸款銀行或公積金管理以及售樓部工作人員。並且辦理異地買房的手續需要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如果不能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請住房貸款的,貸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執行,即首付和貸款利率可能提高。
參考鏈接:網路__異地購房
Ⅶ 新房如何將戶口遷入
第一步,凡在市區購買房屋,以及自建私房或其他原因擁有房產同時具備穩內定性生活容來源,要求遷移戶口的,憑《房產證》,遷移人員的戶籍證明以及房屋所在地的社區同意接收入戶的證明材料以及生活來源證明(包括營業執照、單位核章的工資單等)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派出所調查核實後,經分局審核,報市局戶政科審批後發給《戶口准遷證》。第二步,當事人可持《戶口准遷證》(第二聯)和被遷移人《戶口簿》到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證》;第三步,當事人持戶口准遷證(第三聯)和《戶口遷移證》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
Ⅷ 如果房子已經買好了,要怎麼遷戶口呢
買好房子後,拿房產證至當地公安局辦理准遷入手續。
《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三條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1、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
2、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
(8)如何把戶口遷到新房子搬遷里擴展閱讀:
1、戶口具有身份性質,結婚遷移戶口,必須親自辦理,不能代辦。理由:因為結婚可以遷移戶口,可以不遷移戶口,戶口的遷移與遷移人以外的人有關系。
2、因工作分配、工作調動、升學等戶口遷移理由遷移戶口,可以委託代辦,本人可以不回去親自辦理。理由:戶口雖然具有身份關系,但是與遷移人以外的人不會發生關系,所以可以代表。
3、父母投靠子女遷移戶口,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辦。理由:雖然戶口具有身份性質,而正是基於身份關系才發生戶口遷移,所以法定代理人可以代辦。
4、未成年人戶口遷移必須父母雙方親自到場辦理,必須父母雙方同意才可以遷移。
5、買房戶口遷移,可以親自辦理,也可委託辦理。理由與工作調動差不多,那是工作調動,這是居住變動。
Ⅸ 如何將集體戶口遷到房子上
將集體戶口遷到房子上具體方法:
1、到目前戶籍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開具遷出證明。
《戶口登記條例》第10條第1款規定: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2、辦理遷入手續。
《戶口登記條例》第13條第1款規定: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3日以內,農村在10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3、不同省區對戶口遷移手續問題還作出了更加具體的規定,如果不明白如何辦理戶口遷移手續,亦可到當地的公安戶口登記機關進行咨詢。
4、如果房產是本人的,拿著本人身份證、房產證、集體戶本人頁原件,去房產所在地派出所戶籍管理部門即可辦理。
5、如果房產不是本人的,要房主的同意證明(具體要什麼證明材料、格式等,建議咨詢一下所在派出所戶籍管理部門),加上上述的各項證件。
6、辦理都是沒有費用的,當時辦理,當時拿本。為避免多次往返,建議還是去一次房產所在地派出所戶籍管理部門咨詢一下的最好。戶口與房產所在地不在一處的。看房產所在地具體的戶口管理政策,屬於戶口遷入問題。這個就比較復雜,看各城市的政策。
辦理戶口遷移證流程:
先由戶口遷移辦理的當事人提出書面申請,再經過遷移目的地的戶口登記派出所審核,符合遷移條件的,報上一級分(市)縣局審批,審批後出具《准予遷入證明》。
當事人憑《准予遷入證明》回到原戶口所在地下戶,由遷出地派出所出具《戶口遷移證》。當事人再憑《准予遷入證明》、遷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戶口遷移證》到遷移目的地的戶口登記派出所上戶。
Ⅹ 如何將集體戶口遷到房子上
第一步,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開具遷出證明;
第二步,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具體規定如下:
一、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二、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1.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
2.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
擴展材料
辦理戶口遷移所需的證明材料:
公民因各種原因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應持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與遷移事由相關的證明:
1.婚遷,持合法的結婚(離婚)證;
2.分(購)、建房遷移,持房卡或住房證明;
3.出國(境)注銷戶口,持有關部門出具的注銷戶口通知單;
4.回國(入境)落戶,持定居證或勞動人事部門核準的錄用證明、護照(回鄉證)或有關部門出具的證件收存(收繳)證明,回國後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5.公民入伍注銷戶口,持入伍通知書;
6.退伍、復員、轉業落戶,持縣市兵役機關,縣市以上復員安置辦公室發給的登記戶口的證明,異地安置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7.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落戶,持釋放證、解除勞教通知書,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8.大中專學生入學戶口遷移,持入學通知書;
9.大中專學生分配落戶,持派遣證;
10.錄用公務員、招收職工遷移戶口,持錄用(招收)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1.公務員、職工調動、辭退等戶口遷移,持調動、辭退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2.收養小孩落戶,持收養公證書或《收養證》;
13.解除收養關系遷移戶口,持解除收養關系公證書或《解除收養證》;
14.離退休人員戶口遷移,持離(退)休證;
15.與職稱、職務、學歷、榮譽、工齡、年齡等有關的戶口遷移,持相應的證(聘)書及工齡、年齡證明;
16.需要憑戶口准遷證方可遷移的對象,還須持遷入地縣、市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准遷證;
17.需要經過上級公安機關批准後方辦理的戶口遷移,還應提供上級公安機關的批准文件。
參考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網路-戶口遷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