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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徵收農民土地給開發商搞房地產

發布時間:2021-02-08 22:14:06

A. 房地產開發商,徵用農民耕地和房屋搞地產開發的法律依據是什麼農民依法保護自己權益的法律依據又是什麼

首先征地不是違法抄的,根據行政法的規定,徵用正在使用的耕地、農民宅基地,需要經過縣級以上人們政府的簽字同意,並給予相應賠償,其實像這種征地的事情,很大一部分會在開發商、農民之間產生分歧,然後就會由政府向農民施壓,往往征地是會成功的,但是賠償款會很久才能全額領取,所以要看具體怎麼操作了,主動權在開發商、農民手中,不要怕政府的施壓,團結才能得到應有的賠償!

B. 政府可以隨便徵用農民的土地高價賣給開發商嗎

你好!我是神仙居景區旁邊,開了一個民宿,造了房子和民宿投資花了幾百萬,房子辦了不動產權正和民宿手續一切齊全,現在政府打我們主老百姓主意,要徵收農民房子和糧田給開發商,請問我以不給嗎?

C. 請問 現在政府能低價徵收農民的土地 然後再高價轉賣給開發商嗎

1、土地徵收的價格都是很低的,遠低於政府出讓(也許就是你所說的轉賣)的價格內。
2、問題其實並不容在這,問題的實質在於政府是否是合法征地,如果征地不合法,那麼農民應得到賠償而不是補償,從實質上講,賠償的價格就應該是轉賣的價格。

D. 政府徵用土地賣給開發商,我不同意,政府能強制執行嗎

1、土地徵收的關鍵不在於農民是否簽字同意,而在於是否是合法的。如果是合回法的征地,農民不簽答字也是沒有用的,因為征地是國家行為,是市縣政府代表國家進行的。
2、判斷征地是否合法,最簡單的就是看是否有兩公告:市縣政府發布的《徵用土地方案公告》和國土局發布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這兩公告都要張貼於被征地所在地的村組,老百姓可以看到。如果沒有這兩公告,則可以認定征地不合法。對於違法的征地,農民當然有權拒絕,當地政府也不能強占。
拓展資料

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應該包括下列內容:
(一)本集體經濟組織被徵用土地的位置、地類、面積,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種類、數量,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數量;
(二)土地補償費的標准、數額、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
(三)安置補助費的標准、數額、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
(四)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准和支付方式;
(五)農業人員的具體安置途徑;
(六)其他有關征地補償、安置的具體措施。
參考資料:《徵用土地公告辦法》 網路

E. 政府有權強行徵收農民合法並且已符合城建規劃的房屋和所佔土地搞房地產開發嗎

地方政府徵用農村集體土地用於房屋開發,首先要符合土地規劃,還必須經過土版地、建設部門批准才能立權項。經立項後,才可以向被征地的集體經濟組織徵求意見,徵求意見要以書面形式,內容包括徵收土地的座落,面積,土地性質、補償標准等內容。經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會議(村民會議)討論,有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後,才能實施。
農民建房只能用經批准列入宅基地的土地,實行一戶一宅,最多可佔地120平方米一戶。不能在未批準的承包地建房。

F. 政府把我們村的農田旱地都徵收了,然後又賣給房地產開發商,這個符合國家規定嗎

如果田地的所有權是你們的,政府先肯定會和你們協商,不可能直接挪用,請調查仔細點,可以詢問村裡,一般些事村裡肯定清楚。

G. 土地被政府低價徵收!然後高價賣給開發商!我們農民還怎麼活

農民沒有土地,還生活在城裡,一畝地就給哪幾萬買斷農民一輩子的內根基,所謂的奔容小康,實現國家富強美麗和諧,讓農民去打工,工作又沒保障,是想讓他們別活了?沒有土地就沒有安全感,找不到工作就特別有種1942的恐懼感,談什麼小康,美麗和諧,發展什麼鄉村振興,越發展越沒有幸福感,寧願過自給自足的踏實日子…

H. 國家有權徵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然後在轉手賣給開發商嗎

有權的,但要以公共利益為目的才能徵收.如果要轉作其他用途,一般來說都是徵收,這個情況下很少有你說的"徵用"的.(徵收和徵用的區別你自己找吧)

你說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在性質上仍然是集體所有的,村改居的問題太多了,你看看這個知道的回答:

http://..com/question/38236127.html

至於你說的轉手賣給開發商,那是在集體土地經過國家有關機關決定將其改為國有土地後,把這個國有土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給開發商.一般來說,這個"公共利益"的范圍不好界定,國家只要經過了嚴格審批就應該是符合土地性質轉化的條件

<物權法>第四十二條: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可以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單位、個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

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法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等費用,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被征地農民的生活,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I. 政府無償徵收農民土地 再以高價賣給開發商 請問是否合法

那你應該打電話到中央相關部門咨詢是否有此規定你打北京市政府要麼也就是當地政府有問題

J. 農民地被徵用後賣給開發商!以後還是集體的嗎

不是了。農業用地如果要進行房地產開發,首先就需要將土地性質變為城市商業用地,也就是政府徵收,之後政府才會把地出讓給開發商,這才能用於房地產開發。土地性質從被徵收之日起就不再屬於集體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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