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開發商把自來水管直接埋在樓面的混泥土裡合法嗎
是可以這樣設計的。
『貳』 開發商埋在家裡自來水管是不是埋在混凝土裡
具體位置有不同的情況,一般是在樓板表面的混凝土墊層,有一部分在牆體內部。
『叄』 開發商開發的地塊下方有市政自來來水管道通過,開發商能否中有權要求倍償
原有的自來水管線嗎?如果是的話,不光你沒有要求賠償的權利,人家還有禁止你們在其管線范圍你施工的權利!
『肆』 開發商自已鋪設自來水管網,後期需接到自來主網,是否需要碰頭費用
如果你讓供水公司碰頭,他們付出勞動和材料,收取碰頭費用是應該的,請採納。
『伍』 水管漏水找物業還是開發商
過了保修期,抄找物業; 沒過保修期,找開發商。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80號《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第七條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築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系統、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為2年。
(5)開發商自來水管道擴展閱讀: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一)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服務;
(二)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並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建議;
(四)參加業主大會會議,行使投票權;
(五)選舉業主委員會成員,並享有被選舉權;
(六)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七)監督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八)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九)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陸』 對於開發商開發的生活小區沒有自來水,國家有沒有必須提供飲用水的相關規定
沒:::從各種房產糾紛的事件中,包括甚至有些業主和開發商的糾紛上了焦點訪談的糾紛中,不難看出,對開發商的這個責任是沒有硬性規定的,你們只能找開發商~~~~~~成立業主委員會,或者各種抗議活動,引起關註解決的可能性會大一些。只是建議。
有!你的購房合同里就有應達到入住正常生活的條件。水氣電安保是必須的。
開發商與購房人簽訂購房協議,並且約定交房時間,那麼簽定協議就要嚴格履行,開發商應承擔合同約定的相應違約責任。作為開發商是建房賣方,業主應達到入住正常生活的條件,不管影響開發商違約是否系開發商無法控制的原因,作為開發商來講應根據合同條款來履約。這是合同裡面所確定的義務
作為開發商他在開發一個項目的時候,之前開發商都和市政公司、自來水公司、供電局等簽有相應的合同,並且在這個合同裡面都應有違約條款,開發商當然可以根據合同的約定,如果市政公司沒有按期完成市政設施,開發商我認為有權起訴違約方,不管違約方是壟斷行業的公司還是政府下屬公司。
『柒』 開發商可以自建自來水水管網路嗎
可以在規劃許可范圍內,但與供水商水菅連通,需供水商完成。
『捌』 急!!! 小區內,開發商布的自來水管漏水,是誰負責!!
開發商跟業主各有責任,可以找開發商維修,若找不到開發商了就通過物業公司協專調;若開發商與物屬業公司是一家的,就可以找物業公司維修。但以前跑了的水費,應該跟開發商或物業公司協商,你自己不交不行,全交也不合理。
『玖』 新建小區自來水管道施工開發商可以自助招標嗎
你好。根椐你說的情況在大城市不勻許使用自備井。而應該統一使用自來水
『拾』 新房子開發商一般留自來水端是4分還是6分口
區別抄:
4分管和6分管從管徑上來說是明顯能夠看的出來的,6分管要比4分管大。內徑4寸大約有13.2毫米,6寸是19.8毫米 6寸管要比4寸管大。6分的直徑1.6cm,4分的直徑1.2cm,看粗細就能區別出來,4分水管直徑是20mm,而6分水管的直徑是25mm,一般暖氣用的6分的,略粗。自來水管用的是細的4分的。
4分管是1/2英寸的管子,6分管是3/4英寸的管子,不同的規格有些差別。
所謂5轉4,應該是異徑的,就是管子和管子接頭部分規格不一樣。
波紋管就是管子不是平的,波紋形狀的。
1英寸=25.4mm, 4分軟管是DN15的管子,也就是說內徑是15毫米6分軟管是內徑是20毫米的管子,5轉4軟管你應該說的變徑軟管軟管主要分為:不銹鋼。 把1英寸分成8份,八分之四九是四分管,八分之六就是六分管。
1/角閥本身帶有開關,長端安裝到牆上管路。如果馬桶或龍頭要維修把角閥關閉軟管就沒水了;8(7分)國內的管路及軟管連接都市4分螺紋;4(6分) 國產的都是6分介面;進口的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