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有哪條法律規定禁止在9米內高度住宅樓下開飯店
我國法律並沒有具體規定在幾米內高度住宅樓下不得開飯店,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規定了禁止在居民住宅樓新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規定:
第八十一條 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應當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並保持正常使用,或者採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使油煙達標排放,並防止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環境造成污染。
禁止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當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區域內露天燒烤食品或者為露天燒烤食品提供場地。
(1)飯店油煙距離住宅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規定:
第一百一十八條 違反本法規定,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不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設施或者未採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超過排放標准排放油煙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治。
違反本法規定,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關閉,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違反本法規定,在當地人民政府禁止的時段和區域內露天燒烤食品或者為露天燒烤食品提供場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燒烤工具和違法所得,並處五百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Ⅱ 開餐飲有明確規定離居民距離,我家就在餐飲店後排,油煙實在太大距離只2米,投訴環保處理後油煙依然大該
在住宅樓和未設置油煙防治設施的商住綜合樓內不得開設產生油煙污染的餐飲業經營場所,與相鄰的居民住宅、學校、醫院等環境敏感點建築物邊界的水平距離應在10米以上。
建議你向環保部門投訴
Ⅲ 餐飲飯店應該離居民區多遠才符合環保標准
在住宅樓和未設置油煙防治設施的商住綜合樓內不得開設產生油煙污染的餐飲業經營場所,與相鄰的居民住宅、學校、醫院等環境敏感點建築物邊界的水平距離應在10米以上。
規定要求
1.餐飲業總體布局規劃應符合城鄉規劃、環境功能區劃和餐飲業污染防治要求,餐飲業經營場所建築功能應與城鄉規劃確定的建築使用功能相符。在住宅樓和未設置油煙防治設施的商住綜合樓內不得開設產生油煙污染的餐飲業經營場所。相對獨立的餐飲業集聚經營區應規劃建設專門的油煙集中處理設施。
2.新建餐飲業經營場所除了要獨立於住宅樓外,油煙排放口、機械通風口等設計應當符合建築標准規范和環境污染防治要求。與相鄰的居民住宅、學校、醫院等環境敏感點建築物邊界的水平距離應在10米以上,且其朝向必須避開可能受到影響的建築物。
3.已建餐飲業經營場所,須符合城鄉規劃、餐飲業總體布局規劃、環境功能區劃要求。未履行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手續的,應按所在地環保部門要求限期補辦,同時落實各項污染防治措施,達到環境污染防治要求。
4.對在居民區內建設或可能影響居民正常生活的餐飲項目,業主單位或經營者應當在環境影響評價過程中採取現場公示、召開座談會等方式,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徵求可能受影響公眾的意見,環保部門負責對公眾參與形式實施監督。
Ⅳ 關於居民樓下開飯店有何規定如排煙道設置的要求 現在有沒有政府下在的相關文件。
你這屬於居民住宅樓下,是不能開飯店的,即使是商住樓也必須在建設的時候就已經設立了專用煙道高於樓房房頂,才可以做飯店!後期不得改建!可以起訴法院要求飯店停止經營,並要求索賠精神損失費,但不要高於5萬!
《大氣污染防治FA》
第八十一條
禁止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
環境保護標准HJ 554-2010
第六章第622條
經油煙凈化後的油煙排放口與周邊環境敏感目標距離不應小於20m;
社會環境敏感目標:學校(關注青少年)、醫院(關注體弱有病的脆弱人群)、科研文教區以及集中居民區等。
引用網路:http://ke..com/link?url=laIgFNfMeTT0WdsT8eccD4nhXR3LS-16LKLac2YX1QjlXaiC1J4-cOlAHHzY6-u2vk2i5xTuut1UirULpdwp4L_eQZanpOqJ9-_bd3hgzfjjt_Z3px4yVsNcIk
Ⅳ 飯店和居民樓的距離必須大於9米怎樣計算從哪裡到哪裡
是從飯店邊界和居民樓邊界水平間距計算的,根據《飲食業環境保護技內術規范》4.2.3:新建產生油煙容的飲食業單位邊界與環境敏感目標邊界水平間距不宜小於9 m。
《飲食業環境保護技術規范》要求如下:
4.1.1 飲食業單位選址應符合城鎮規劃、環境功能、飲食衛生和環境保護的要求,同時與周邊自然和人文環境相協調。
4.1.2 新建住宅樓內不宜設置飲食業單位;現有住宅樓內不宜新設置產生油煙污染的飲食業單位
4.1.3 飲食業單位宜集中設置。規劃配套的飲食業單位宜設在商業服務區域內。
4.1.4 博物館、圖書館、檔案館等的主體建築內不宜設置產生油煙污染的飲食業單位。
4.2.1 飲食業單位平面布置應滿足建築功能、烹飪加工工藝及衛生防疫的要求,合理組織各種流線,減少污染影響。
4.2.2 飲食業單位人流、物流出入口應分開設置,商住樓內新建飲食業單位出入口應獨立設置
4.2.3 新建產生油煙的飲食業單位邊界與環境敏感目標邊界水平間距不宜小於9 m。
4.2.4 設有飲食業單位的建築與保護建築間的距離應按批準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要求確定。
Ⅵ 居民樓距離前排多處餐廳多遠不會被油煙滋擾
居民住宅樓不宜新設置產生油煙污染的飲食業單位。飲食業單位邊界與環境回敏感目標邊界水答平間距不小於9米;經油煙凈化後的油煙排放口與周邊環境敏感目標距離不應小於20米,飲食業單位所在的建築物高度小於或等於15米時,油煙排放口應高出屋頂;建築物高度大於15米時,油煙排放口高度應大於15米。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Ⅶ 大飯店油煙距離多遠居住安全
抽油煙機又稱吸油煙機,是一種凈化廚房環境的廚房電器。它安裝在廚房爐灶上方,能將爐灶燃燒的廢物和烹飪過程中產生的對人體有害的油煙迅速抽走,排出室外,減少污染,凈化空氣,並有防毒、防爆的安全保障作用。
Ⅷ 經凈化後的油煙排放要離居民多遠才合符規定
經油煙凈化後的油煙排放口與周邊環境敏感目標距離不應小於20m;經油回煙凈化和除異味處理後的答油煙排放口與周邊環境敏感目標的距離不應小於10m。
一、排煙管道所處理廢氣要達到國家排放標准;
二、餐廳營業范圍內所產生的聲音要保持在擾民范圍(國家硬性規定參數)以內,要有相關的凈化設備,消音降噪設備,其餘的就是工商、稅務、衛生的范疇。
三、根據《飲食業環境保護技術規范》HJ554-2010
6.2油煙排放
6.2.1飲食業單位應按GB/T16157的要求設置油煙排放監測口及監測平台,油煙排放應符合GB18483的要求。
6.2.2經油煙凈化後的油煙排放口與周邊環境敏感目標距離不應小於20m;經油煙凈化和除異味處理後的油煙排放口與周邊環境敏感目標的距離不應小於10m。
6.2.3飲食業單位所在建築物高度小於等於15m時,油煙排放口應高出屋頂;建築物高度大於15m時,油煙排放口高度應大於15m。
Ⅸ 安法律規定飯店的排煙與臨居的有效距離應保持多少米
經油煙凈來化後的油自煙排放口與周邊環境敏感目標距離不應小於20m;經油煙凈化和除異味處理後的油煙排放口與周邊環境敏感目標的距離不應小於10m。
一、排煙管道所處理廢氣要達到國家排放標准;
二、餐廳營業范圍內所產生的聲音要保持在擾民范圍(國家硬性規定參數)以內,要有相關的凈化設備,消音降噪設備,其餘的就是工商、稅務、衛生的范疇。
三、根據《飲食業環境保護技術規范》HJ554-2010
6.2油煙排放
6.2.1飲食業單位應按GB/T16157的要求設置油煙排放監測口及監測平台,油煙排放應符合GB18483的要求。
6.2.2經油煙凈化後的油煙排放口與周邊環境敏感目標距離不應小於20m;經油煙凈化和除異味處理後的油煙排放口與周邊環境敏感目標的距離不應小於10m。
6.2.3飲食業單位所在建築物高度小於等於15m時,油煙排放口應高出屋頂;建築物高度大於15m時,油煙排放口高度應大於1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