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用途的房子不算住宅,也不在限購范圍,如果你之前買的房子都是40年年版限的,那麼在購買住宅的時候還是權按照首套房來計算的。
房屋性質及土地年限如下:
土地使用權年限:
根據我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業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年限為50年;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倉儲用地50年;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⑵ 商業住宅和普通商品住宅有什麼區別
商業住宅和普通商品住宅的區別:
1、使用性質和規劃目的不同
商業房和住宅建設規劃的目的和使用性質不同,二者的公共配套設施指標不同,產權證標的內容也不同。
2、土地出讓年限不同
商業房只有40年,住宅類土地出讓年限是70年。商業用房後期要面臨土地使用權需要續期的問題。
3、稅費不同
商業類稅費要比普通住宅的高,同時維修基金所佔成本價的比例也會比普通住宅的高。
4、落戶問題
商業類住宅較大的問題就是不能解決人們的落戶問題,如果你以為只要買一套商業房就能在市核心落戶那就大錯特錯了。
5、水電費不同
商業類項目的使用成本比住宅類高,商業類的水、電、氣是按商業標准收費,物業費也高於住宅類物業的收費標准。
一、普通商品住宅
即商品房,普通住宅在商品房的定義基礎上加入一些限制條件:
普通住宅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以上;
2、單套建築面積在140平方米以下;
3、實際成交價格:低於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44倍以下,坐落在內環線以內的低於17500元/平方米,內環與外環之間的低於10000元/平方米,外環線以外的低於7000元/平方米。
二、商業住宅
是指在土地性質為商業用地上建設的住宅用房,稱為商業住宅。
與商品住宅的區別就在於其土地使用性質和產權性質的差異。
⑶ 普通住宅房屋做商業經營用途合法嗎
住宅能否用作辦公,首先需視該種商業用途是否違反有關禁止性規定;如無相關禁止性規定,還需專看是否違屬反小區管理規約的規定;如不違反規約,還需取得有利害關系業主的同意。
《物權法》第77條規定:「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
(3)商業住宅用途擴展閱讀:
普通住房:
1、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含1.0)以上;
2、單套建築面積在140平方米(含140平方米)以下;
3、實際成交價低於同區域享受優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
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本地區享受優惠政策普通住房的具體標准。允許單套建築面積和價格標准適當浮動,但向上浮動的比例不得超過上述標準的20%。
5、首次上市的已購公房、危改回遷房、合作社集資建設住房、安居房、康居房、綠化隔離地區農民安置住房等具有保障性質的住房,均視同普通住宅。
⑷ 商業用途房屋和用途房屋有什麼區別
主要有以下幾點:
1.使用年限
商業配套40年.辦公50年.比住宅的70年縮水嚴重,
產權時間我理解應該是土地使用權時間.不是房屋產權時間.因為房屋購買後.房屋產權就屬於你了.但土地你只有使用權.無所有權.土地所有權屬於國有.國家規定純住宅的土地使用權年出讓年限限最高為70年.商業用地最高出讓年限為40年.所以.住房只有40年的土地使用權時間也有可能出現.40年後.國家有權收回土地及地上附著物.50年和70年聽起來好象對現業主影響不大.但因為<物權法>對綜合用地上的房產使用權是否能夠自動續期規定並不明確.因此.購買綜合用地上的商住住宅還是有一定風險.<物權法>第149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最可能的方案是:到期後.你再次向國家交納土地出讓金.國家再次出讓土地使用權.所以.你不會賠30年.但會多繳一些土地出讓金.因為40年後的土地出讓金肯定會比現在的貴!
2.交易稅費
初次購買或者轉讓時的契稅按照3%收取.而住宅為1.5%,
如果國家開征物業稅.土地增值稅.商業用房的標准也會比住宅高
3.按揭方式
大多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但是也有少數項目在開發商的努力下能夠辦到.另50年產權或者40年產權的住宅.如採用銀行貸款的方式.只能得到五成或六成按揭.最長貸款年限10年
4.日常生活成本
如按公建用途規定.其水.電.暖等使用費用都將採取商用價格.所以.對於購房者應該在購房時詢問清楚.目前.開發商大多在前期開發中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能按民用價格繳納.
如水費:3.7(住宅)/5.6(工業商業)/6.1(賓館.飯店.餐飲業)
5.設計標准
設計導向不同.公建物業受朝向.採光.進深等限制較少.而普通住宅的要求較高.
6.落戶問題
無法遷入戶口
優點主要有以下幾點:
1.關於保值性
開發商能將土地建造成本都較高的商用房.改為住宅出售.主要由於住宅可變現性強.風險小.銷售速度快資金回籠時間短等因素.當然.最關鍵的原因在於區域的住宅稀缺性強!能實現較高的利潤價值.因此購房者在購買這類住房時.往往也是由於缺乏其他的選擇導致的.房產相應的保值性也比較好.
2.關於建造標准
非住宅的房屋建設標准不同.如果按照公建相關要求.人防和消防等建設標准都較高.對開發商而言.成本將提高.但對購房者的使用影響不大.
3.可以注冊公司
2006年6月19日.北京市工商局正式下文:公司登記注冊時凡提交的<房屋所有權證>或商品房購房合同寫明房屋用途為"住宅(包括公寓.別墅)"的.房屋用途的表述無法辨別是住宅或商業用的(如商住.綜合等).均不予登記注冊.因此.非住宅類房產.可以注冊公司
⑸ 什麼是房屋用途
房屋用途是房屋各種屬性中非常重要的一個元素,是體現房屋價值的一個重要因素。它和契稅、物業維修基金的繳納額度、貸款額度、辦理營業執照等密切相關,直接關繫到購房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房屋用途的確認事關重大,決不可掉以輕心。
房屋用途分為【住宅】和【非住宅】兩種。
注意:從產權登記角度,沒有商住兩用,要麼是住宅,要麼是非住宅。
1、由於《房地產權證》/《不動產權證書》既有房屋狀況登記,又有土地狀況登記,判斷房屋的用途,只看「房屋」的用途。
2、房屋用途登記為:成套住宅、住宅、居住、公寓、酒店式公寓、單身公寓,房屋用途為「住宅」。
房屋用途登記為:商業、網點、會所、辦公、寫字樓、公寓式酒店、倉儲,該房屋用途為「非住宅」。
(5)商業住宅用途擴展閱讀:
按設計所規定的用途為標准、劃分的。一般可分為:
(1)廠房: 直接用於生產或為生產配套的房屋。包括主要車間、輔助車間和附屬設施用房;
(2)倉庫: 工業、交通運輸、商業、供銷、外貿、物資及其他企業、事業單位建造的成品庫、半成品庫、原材料庫、貨物倉庫、物資儲備庫及冷藏庫、糧油庫等;
(3)商業用房:商業、糧食、供銷、飲食業等部門對外營業的商店、門市部、糧店、書店、供銷店、飲食店等用房;
(4)服務業用房: 為人民生活服務用房,如浴室、照相、理發、旅館以及各種日用品修理行業用房;
(5)辦公室: 企業、事業、機關、團體、學校、醫院等單位的辦公用房;
(6)住宅:供居住用的房屋,如職工宿舍、學生宿舍等。住宅建築面積不包括人防用而不住人的地下室面積;
(7)教育用房:各類學校的教室、圖書館、試驗室、體育館等有關教學用房。
⑹ 商業用房和住宅用房的區別
商品房是指:具有經營資格的房地產開發公司(包括外商投資企業)開發經營的住宅回,主要包答括三種類型:住宅、辦公用房、商業用房。
商品住宅: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單位)建設並出售、出租給使用者,僅供居住用的房屋。
商業住宅與商品住宅的區別
1、土地使用年限不同
商業住宅土地使用年限為40-50年;商品住宅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
⑺ 商業住房與普通住房的區別
商業住房與普通住房的主要區別就在於其土地使用性質和產權性質的差異。
1、土地使用年限不同
商業住房土地使用年限為40-50年;普通住房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
2、產權性質不同
商業住房屬於非普通住宅。商業住房樓特點一般是下層商業網點,上層為民用住房。普通股住房一般不會出現這種情況。
3、交易稅費初次購買或者轉讓時的契稅按照3%收取,而住宅為1.5%;如果國家開征物業稅、土地增值稅,商業用房的標准也會比住宅高。
4、按揭方式大多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但是也有少數項目在開發商的努力下能夠辦到。另40年產權或者50年產權的住宅,如採用銀行貸款的方式,只能得到五成或六成按揭,最長貸款年限10年。
5、日常生活成本如按公建用途規定,其水、電、暖等使用費用都將採取商用價格。所以,對於購房者應該在購房時詢問清楚。目前,開發商大多在前期開發中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能按民用價格繳納。
6、設計標准設計導向不同。公建物業受朝向、採光、進深等限制較少,而普通住宅的要求較高。
商業性住房說明該房產可以用來進行商業經營,還可以居住(一些地方稱這種房子是「商住房」,即,又可以居住又可以用來經商)。
因為國內某些地方(比如北京)已經有了相關的管理規定,不允許一般住宅房子用於商住房產,工商部門也已經開始對於非商業用房或者商住房的住宅停止進行注冊公司用途的工商登記手續。而商業性住房,用於注冊公司沒有問題,部分地區甚至可以允許從事經商活動。
(7)商業住宅用途擴展閱讀:
新興的在商業用地建住宅的弊端:
1、使用年限
商業配套40年,辦公50年,比住宅的70年縮水嚴重。
產權時間,也就是土地使用權時間,不是房屋產權時間。因為房屋購買後,房屋產權就屬於你了,但土地你只有使用權,無所有權,土地所有權屬於國有。國家規定純住宅的土地使用權年出讓年限限最高為70年,商業用地最高出讓年限為40年。
所以,住房只有40年的土地使用權時間也有可能出現。40年後,國家有權收回土地及地上附著物。50年和70年聽起來好象對現業主影響不大,但因為《物權法》對綜合用地上的房產使用權是否能夠自動續期規定並不明確,因此,購買綜合用地上的商住住宅還是有一定風險。
《物權法》第149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2、交易稅費
初次購買或者轉讓時的契稅按照3%收取,而住宅為1.5%;
⑻ 房屋用途住宅與商住有何區別
所謂的商住樓其實就是為商,住兩用型,一般商住樓不能落戶,而且產權是40年,水專電物業費也會比屬普通的住宅樓高一些,但是可以用於經商。住宅樓一般是民用住宅,使用許可權是70年,住宅樓只能用來居住,不可以作為商業用途。
⑼ 商業住宅與商品住宅的區別 你知道多少
1、不同土抄地利用年限襲
商品住宅用地使用年限40-50年;普通住宅用地使用年限70年。
2、不同產權
商品住宅屬於非普通住宅。商品住宅的特點一般是商業網點較低,而上部是民用住宅。普通住宅通常不是這樣。
3、一般來說,在開發商簽訂土地使用權合同後,土地原有的規劃性質,如商業、綜合、住宅等,是不能改變的。但是,由於市場需求的不同,開發商可以製作出不同於原來土地使用性質的產品。
例如,在商業用地上,建築產品定位為房產,或者在住宅用地上,建築產品定位為商業用地。雖然買受人最終取得的產權證的土地使用性質仍然是原土地使用權證的土地性質,但買受人可以將該房產用於其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