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等級標準的收費明細
這個沒有定論,由物業管理條例來看,當地政府物價管理部門會有一個相關回等級的指導價!可以參照答執行(各地不一),如果是前期物業管理可以直接按這個指導價來,但如果有業委會了,那麼這個基本就是沒用的,因為有了業委會後物業費採取合同雙方自願協商原則。如果業委會不專業到是可以引用,如果專業的話你是沒轍的,因為指導價不是法律。
❷ 住宅小區的物業管理有收費標准嗎
我國法律規定上有對住宅小區的物業管理收費的標准。我國物業收取標准分為一級物業收費標准;二級物業收費標准;三級物業收費標准和四級物業收費標准。不過每個地方的物業費收取標准都不一樣,具體的物業費收取標准由當地的物價局公布。
一級收費標准:1.0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稅、費)
一、基礎條件:
1、小區封閉;
2、有不少於小區住宅總建築面積3‰的物業管理服務用房
3、綠化率35%以上(包括水面);
4、綠化、休閑活動中心、場地1500平方米以上;
5、固定活動館所300平方米以上;
6、專用固定停車泊位1個/3戶;
7、具備樓宇可視對講系統、監控系統、電子巡更系統或其他三項以上安全防範設施;
8、固定體育活動場館不少於二項設施。
二、公共秩序維護:
1、門崗室美觀整潔,人員統一著裝,設專人24小時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於12小時立崗值勤。對本區機動車出入驗證;對外來機動車登記換證。
2、按照規定路線和時間進行24小時不間斷巡邏,不少於12次,對小區重點部位每小時巡查一次,並做好巡查記錄。巡邏過程中對可疑人員進行詢問,發現火警或治安隱患、事故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3、小區內公共娛樂設施、水池等部位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4、對出入小區的機動車輛進行引導,行駛有序並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機動車輛停放整齊。
5、設有中央監控室的實施24小時安全監控並記錄及時。
6、看管公共財產,包括樓內的門、窗、消防器材及小區的表井蓋、雨篦子、小品、花、草、樹木等。
7、對火災、水浸等突發事件有應急處理預案。
8、定期對服務人員進行消防培訓,保證消防通道暢通,消防器材可隨時啟用。
三、保潔服務
1、小區內公共區域(硬化地面、主次幹道)每天清掃2次,干凈整潔;室外標識、宣傳欄、信報箱等每周擦拭2次。
2、公共區域日常設專人保潔,保持公共區域干凈整潔無雜物。
3、公共樓道每天清掃2次;扶手每天擦洗2次,保持干凈整潔。
4、根據小區實際情況合理布設垃圾桶、果皮箱,垃圾袋裝。
5、按樓棟口、樓層收集垃圾,每天2次。
6、垃圾清運日產日清,無垃圾桶、果皮箱滿溢現象。
7、垃圾設施每天清潔2次,無異味。
8、公共區域玻璃每周擦洗1次。
9、對區內主路、幹路積水、積雪、煙花炮屑及時進行清掃。
10、進行保潔巡查,樓道內無亂懸掛、亂貼亂畫、亂堆放等現象。
11、建立消殺工作管理制度,根據實際情況開展消殺工作,適時投放消殺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蠅等害蟲孳生。
12、飼養寵物符合有關規定,對違反者進行勸告,並報告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二級收費標准:0.75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稅、費)
一、基礎條件:
1、小區封閉;
2、有不少於小區住宅總建築面積3‰的物業管理服務用房;
3、綠化率30%以上(包括水面);
4、綠化、休閑活動中心、場地1000平方米以上;
5、固定活動館所200平方米以上;
6、具備樓宇可視對講系統、監控系統、電子巡更系統或其他一項以上安全防範設施;
7、體育活動場地不少於一項設施。
二、公共秩序維護
1、門崗室整潔,人員統一著裝。設專人24小時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於10小時立崗值勤。對本區機動車出入驗證;對外來機動車登記換證。
2、按照規定路線和時間進行24小時不間斷巡邏,不少於8次,對小區重點部位每2小時巡查一次,並做好巡查記錄。巡邏過程中對可疑人員進行詢問,發現火警或治安隱患、事故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3、小區內公共娛樂設施、水池等部位,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4、對出入小區的機動車輛進行引導,行駛有序並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機動車輛停放整齊。
5、設有中央監控室的實施24小時安全監控並記錄及時。
6、看管公共財產,包括樓內的門、窗、消防器材及小區的表井蓋、雨篦子、小品、花、草、樹木等。
7、對火災、水浸等突發事件有應急處理預案。
8、定期對服務人員進行消防培訓,保證消防通道暢通,消防器材可隨時啟用。
三、保潔服務
1、小區內公共區域(硬化地面、主次幹道)每天清掃1次,干凈整潔;室外標識、宣傳欄、信報箱等每周擦拭1次。
2、公共區域日常設專人保潔,保持公共區域干凈整潔無雜物。
3、公共樓道每天清掃1次;扶手每天擦洗1次,保持干凈整潔。
4、根據小區實際情況合理布設垃圾桶、果皮箱,垃圾袋裝。
5、按樓棟口收集垃圾,每天2次。
6、垃圾清運日產日清,無垃圾桶、果皮箱滿溢現象。
7、垃圾設施每天清潔1次,無異味。
8、公共區域玻璃每月擦洗2次。
9、對區內主路、幹路積水、積雪、煙花炮屑及時進行清掃。
10、進行保潔巡查,樓道內無亂懸掛、亂貼亂畫、亂堆放等現象。
11、建立消殺工作管理制度,根據實際情況開展消殺工作,適時投放消殺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蠅等害蟲孳生。
12、飼養寵物符合有關規定,對違反者進行勸告,並報告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三級收費標准:0.5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稅、費)
一、基礎條件:
1、小區封閉;
2、有固定管理服務用房;
3、綠化率25%以上;
4、綠化、休閑活動中心、場地500平方米以上;
5、固定活動館所100平方米以上;有簡單的體育活動器械、設施。
二、公共秩序維護
1、門崗室整潔,人員統一著裝。設專人24小時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於8小時立崗值勤。對本區機動車出入驗證;對外來機動車登記換證。
2、按照規定路線和時間巡邏,其中夜間巡邏不少於5次,每次巡邏不少於1小時,並做好巡查記錄。巡邏過程中對可疑人員進行詢問,發現火警或治安隱患、事故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3、小區內公共娛樂設施、水池等部位,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4、對出入小區的機動車輛進行引導,行駛有序並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機動車輛停放整齊。
5、看管公共財產,包括樓內的門、窗、消防器材及小區的表井蓋、雨篦子、小品、花、草、樹木等。
6、消防通道暢通,消防器材可隨時啟用。
三、保潔服務
1、小區內公共區域(硬化地面、主次幹道)每天清掃1次,干凈整潔;室外標識、宣傳欄、信報箱等每半個月擦拭1次。
2、公共樓道每天清掃1次;扶手每周擦洗2次,保持干凈整潔。
3、根據小區實際情況合理布設垃圾桶、果皮箱,垃圾袋裝。
4、按樓棟口收集垃圾,每天1次。
5、垃圾清運日產日清,無垃圾桶、果皮箱滿溢現象。
6、垃圾設施每周清潔2次,無異味。
7、公共區域玻璃每月擦洗1次。
8、對區內主路、幹路積水、積雪、煙花炮屑及時進行清掃。
9、根據實際情況開展消殺工作,適時投放消殺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蠅等害蟲孳生。
10、飼養寵物符合有關規定,對違反者進行勸告,並報告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四級收費標准:0.35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稅、費)
一、基礎條件:
1、小區基本封閉;
2、有固定管理服務用房;
3、有簡單的綠地、樹木、植物。
二、公共秩序維護
1、配備門崗室,設專人24小時值勤。對本區機動車出入驗證;對外來機動車登記換證。
2、小區內公共娛樂設施、水池等部位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3、消防通道暢通,消防器材可隨時啟用。
三、保潔服務
1、小區內公共區域(硬化地面、主次幹道)每天清掃1次,干凈整潔。
2、公共樓道每天清掃1次;扶手每周擦洗1次,保持干凈整潔。
3、根據小區實際情況合理布設垃圾桶、果皮箱。
4、按樓棟口收集垃圾,每天1次。
5、垃圾清運日產日清,無垃圾桶、果皮箱滿溢現象。
6、垃圾設施每周清潔1次,無異味。
7、公共區域玻璃每2個月擦洗1次。
8、對區內主路、幹路積水、積雪、煙花炮屑及時進行清掃。
9、根據實際情況開展消殺工作,適時投放消殺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蠅等害蟲孳生。
10、飼養寵物符合有關規定,對違反者進行勸告,並報告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在四級收費標准中,除基礎條件、公共秩序維護、保潔服務必須達到相應的標准外,《辦法》中對房屋管理、設施維修養護、綠化養護管理和綜合管理服務也列出了相應的規定,物業部門需符合所有條件,方能收取相應的費用。
❸ 普通小區住宅,收取物業費的標準是什麼
在普通住宅小區里,我們知道不同地區不同地段還有不同小區的物業費是不相同的,但是基本的標准還是有一些規定。目前能查到的是四個收費標准,分別是1.00元 /平方米·月 (已包含稅、費 ) 、0.75元 /平方米·月 (已包含稅、費 ) 、0.45元 /平方米·月 (已包含稅、費 ) 、0.35元 /平方米·月(已包含稅、費 )。
在《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中規定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而物業就需要做到相應的服務。現在,大家比較認可的物業公司有萬科、綠城、龍湖等等,尤其喜歡開發商和物業是同一公司的樓盤。
❹ 物業管理費收取標准
省物價局、省建設廳關於發布《甘肅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
甘價服務[2006]383號
各市、州物價局、房管局(建委)、建設局:
為規范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行為,保障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甘肅省價格管理條例》,國家發展改革委、建設部下發的《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以及省政府印發的《甘肅省物業管理暫行辦法》,我們制定了《甘肅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貫徹執行。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甘肅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
第一條 為規范物業服務收費行為,保障物業管理企業和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我省物業管理行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甘肅省價格管理條例》,國家發展改革委、建設部印發的《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和《甘肅省物業管理暫行辦法》,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 凡在我省行政區域內從事物業服務並收費的物業管理企業,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以及對物業服務收費實施管理的各級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均應遵守本實施辦法。
第三條 本實施辦法所稱物業服務收費,是指物業管理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相關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秩序,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所收取的費用。
第四條 政府提倡業主或業主委員會通過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機制選擇物業管理企業;鼓勵物業管理企業開展正當的價格競爭,禁止價格欺詐等不正當價格行為,促進物業服務收費通過市場競爭形成。
第五條 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分級管理。
省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物業服務收費的監督管理工作,並具體負責對持有一、二級資質證書的物業管理企業物業服務收費的監督管理工作。
市(州)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州)各區(市)持有三級資質證書的物業管理企業物業服務收費的監督管理工作,並接受省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縣級(不含縣級市、區)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所在地持有三級資質證書的物業管理企業物業服務收費的監督管理工作,並接受市(州)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第六條 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開以及費用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
第七條 物業服務收費區分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分別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普通住宅及同一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非住宅物業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其他商業、工業、辦公寫字樓、別墅等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價格主管部門應給予規范指導。
第八條 實行政府指導價的物業服務收費,由省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物業服務等級標准、基準價和浮動幅度等,並定期公布。
成立了業主委員會的物業小區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備案制。物業管理企業與業主委員會按照物業服務等級標准和基準價,結合小區的物業服務實際情況,在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幅度內協商確定收費標准,並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同時,自簽訂物業服務合同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按管理許可權到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備案。確因特殊情況雙方協商不一致的,可由物業管理企業或業主委員會提請價格主管部門協調仲裁。
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的物業小區和物業管理企業提供的前期物業服務收費標准,物業管理企業應按管理許可權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申請核定指導價。
申請核定時應提交物業服務收費的申請報告、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物業管理企業資質證書、物業服務合同、小區物業管理的具體實施方案、服務內容及成本核算等資料。
第九條 實行市場調節價的物業服務收費,由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
第十條 物業服務收費按房屋建築面積計費,按月收取。經業主同意,也可按季收取。
第十一條 物業服務收費實行明碼標價,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顯著位置,按照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統一規定的公示格式,將收費項目、收費標准、收費依據、服務內容等進行公示。各物業管理企業的公示內容應按管理許可權報經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審查監制。
第十二條 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可以採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約定物業服務費用。
包干制是指由業主向物業管理企業支付固定物業服務費用,盈餘或者虧損均由物業管理企業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
酬金制是指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約定比例或者約定數額提取酬金支付給物業管理企業,其餘全部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余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
第十三條 建設單位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應當按本實施辦法相關規定約定物業管理的服務內容、服務標准、收費標准、計費方式及計費起始時間等內容,涉及物業買受人共同利益的約定應當一致。
第十四條 實行物業服務費用包干制的,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實行物業服務費用酬金制的,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管理企業的酬金。
物業服務成本或者物業服務支出構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應當通過專項維修資金予以列支,不得計入物業服務支出或者物業服務成本。在國家規定的質量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的大修、中修和設備更換,應由原開發建設單位負責,不得動用專項維修資金或由業主承擔。
第十五條 實行物業服務費用酬金制的,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屬於代管性質,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物業管理企業不得將其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支出。
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向業主大會或者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不少於一次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業主或者業主大會對公布的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提出質詢時,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及時答復。
第十六條 物業服務收費採取酬金制方式的,物業管理企業或者業主大會可以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進行審計。
第十七條 物業管理企業在物業服務中應當遵守國家的價格法律法規,嚴格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為業主提供質價相符的服務。
第十八條 業主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業主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管理企業可以依法追繳。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物業發生產權轉移時,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應當結清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
第十九條 納入物業管理范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開發建設單位原因未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由開發建設單位全額交納。
已交付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自物業交付次月起計收。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未入住的或入住後不使用期連續超過三個月的房屋,經物業管理企業登記確認後,從第四個月開始,其物業服務費用按收費標準的70%交納。
第二十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向最終用戶收取有關費用。物業管理企業接受上述單位委託代收費用的,雙方應當簽訂委託協議,可向委託單位收取代辦手續費,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未收費到戶產生的損耗由供應單位承擔。
第二十一條 物業小區二次供電管理費、二次供水設施運行費等按省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規定加價標准核定。
第二十二條 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應當在徵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物業管理企業的同意後,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業主所得收益應當主要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也可以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第二十三條 物業管理企業已接受委託實施物業服務並相應收取服務費用的,其他部門和單位不得重復收取性質和內容相同的費用。
第二十四條 對住宅小區實施物業管理過程中涉及的裝修裝飾垃圾清運、代辦服務和其他特約服務等收費,按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規定執行,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未作規定的,由委託雙方協商確定,並在委託協議中約定。
第二十五條 各級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物業管理企業的收費項目、收費標准和服務內容、服務標準的監督。物業管理企業違反價格法律、法規和規定的,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甘肅省價格管理條例》和《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予以處罰。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由省物價局會同省建設廳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實施辦法自2007年1月1日起執行。
第二十八條 原甘肅省物價局、甘肅省建設委員會《關於印發〈城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甘價房地[1996]200號)自本實施辦法執行之日起廢止。
❺ 廣州市物業管理費收取標准
廣州物業管理費的收費標准
(一)辦公樓(寫字樓)
一級:按優質優價的原則確定
; 二級:每平方米15元
; 三級:每平方米10元
; 四級:每平方米6元
; 五級:每平方米4元
; (二)商場(商鋪)
一級:按優質優價的原則確定
; 二級:每平方米18元
; 三級:每平方米11元
; 四級:每平方米5元;
五級:每平方米2.50元。
上述收費標准為綜合服務收費的最高標准,
物業管理公司須按廣東省物價局
規定提供相應的服務,
凡服務內容或服務質量達不到規定要求的,
應相對減低收
費標准。
獲得省以上城市物業管理優秀稱號的物業可按省規定上浮幅度上浮。
獲市城市物業管理優秀稱號的物業,可上浮不超過10%。
工業區(廠房),各類按優質優價原則確定收費標準的,其成本利潤率按不超10%核定,商場比寫字樓收費標准提高幅度不宜超過50%。
住宅小區(樓宇)
內符合規劃要求的辦公、商業用房的收費標准可高於同類住宅,其中多層建築辦公用房不宜超過100%;商業用房不宜超過200%;高層建築辦公、商業用房不宜超過50%。
已成立業主委員會的物業,其物業管理服務收費
可由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公司雙方協商確定後,
報分管物價部門備案,
並需領取《廣東省經營服務性收費許可證》和按規定進行收費年審。
上述收費標准已包括代收水電費、上門收垃圾、防盜門維護等專項服務。
❻ 小區物業管理費如何收取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物業管理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管理企業,由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相關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秩序的活動,而這些活動的費用需要業主共同承擔,即交納物業管理費。
物業管理服務收費分公共性服務收費和特約服務收費,其中公共性服務收費標准需要申報審批,特約服務收費標准由物業管理公司與業主協商議定。
物業費收取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應當通過專項維修資金予以列支,不得計入物業服務支出或者物業服務成本。
物業管理服務大體有兩種形式:包干制和酬金制,我國大部分為包干制,即物業費由業主按面積交納,盈餘或者虧損均由物業享有或者承擔,物業公司也不得以虧損為由要求增加費用、降低服務標准或減少服務項目。
在制定物業費標准時,住宅小區公共性服務收費標准由各地根據本地區綜合服務項目,勞動付出狀況,物價指數變化和住戶的經濟承受能力,以及住宅小區的檔次制定。
❼ 如何查詢本小區的物業管理收費標准
每個小區的收費標准不同,這個需要你直接到物業去查物價局批準的收費許可證就行。還要根據物業資質管理水平來定。
❽ 廣東省物業管理費收費標准
廣東省物價局最新出台《關於加強物業服務收費管理的通知》,將於2007年2月1日起執行。最受關注的是,業主委員會成立前、後的物業服務收費將有所區別,分別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
近年來,物業管理發展迅速,然而由於物業管理市場發育還不盡完善,成立業主委員會的小區不多,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平等協商的機制還沒有充分建立,以物業服務收費為表現形式的投訴和糾紛日益增多。這些糾紛主要集中在:物業管理企業提供的物業服務質價不符、擅自超出政府指導價定價、物業服務收費沒有按規定實行明碼標價、物業管理企業向業主的收費行為不夠規范等。
目前廣東省推行的物業管理收費是對普通住宅實行政府指導價,在政府指導價的范圍內,可上下浮動。比如廣州的電梯樓,一級物業最高收費可以達到1.96元/平方米,最低可以為1.45元/平方米。
廣東省物價局出台了將於2007年2月1日起執行的《關於加強物業服務收費管理的通知》。首先,調整實行政府指導價的物業服務收費的范圍。對業主委員會成立前的住宅(不含別墅)物業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對別墅、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後的住宅及其它非住宅物業服務收費則實行市場調節價。廣東省物價局稱,該規定有利於推動物業服務的市場化進程。
新規規定,物業管理企業不得擅自超過政府規定指導價定價。同時明確了物業服務收費標准高於政府指導價的條件及其標準的制定程序:實行政府指導價的物業,物業管理企業向業主提供了最高服務等級未涵蓋的物業服務內容,且其物業服務收費標准需突破當地政府指導價標準的,各地物價部門可經成本監審、組織論證後,按優質優價原則核定該物業管理區域的政府指導價。這就意味著,優質物業可超出指導價。
廣東省物價局還特別規范了物業管理企業的相關收費行為。規定物業管理企業接受委託代收水費、電費的,除業主自願,物業管理企業可預收水電費並逐月扣減外,不得收取水電周轉金等與水電費繳交相關的費用;規定物業管理企業在業主裝修期間可按照當地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與業主(或裝修企業)約定裝修保證金(押金)、垃圾余泥清運、裝修工人出入證押金(或工本費)等費用的具體標准。除上述收費項目外,物業管理企業不得強制收取其它任何與裝修相關的費用。
新規同時強調物業服務收費必須明碼標價,提出了前期物業服務內容、服務標准及收費標准等必須在銷售場所明碼標價的新要求,保障業主知情權。
❾ 政府規定的小區物業管理應該收哪些費用
相關的法律規定如下
第十一條 實行物業服務費用包干制的,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實行物業服務費用酬金制的,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管理企業的酬金。
物業服務成本或者物業服務支出構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經業主同意的其他費用。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應當通過專項維修資金予以列支,不得計入物業服務支出或者物業服務成本。
第十二條 實行物業服務費用酬金制的,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屬於代管性質,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物業管理企業不得將其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支出。
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向業主大會或者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不少於一次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業主或者業主大會對公布的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提出質詢時,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及時答復。
第十三條 物業服務收費採取酬金制方式,物業管理企業或者業主大會可以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進行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