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開發商欠我的錢抵押幾個停車位給我沒做手續,現開發商跑了,政府接手,准備賣我的停車位,現在我該咋辦
沒有辦手續的停車位,政府肯定是不會認賬的。都是現代人了,怎麼一點法律常識都沒有。你現在最好找出與開發商的往來賬明細,把它提供給政府部門,看看能不能挽回損失。
② 車位用來抵債但是不能過戶怎麼辦
不能過戶的不能抵債,或者說只能用使用權抵債,相當於租金而已。
③ 公司在2015借款給開發商,現開發商以地下車位抵我公司的借款,也沒有辦車位產權,會計分錄我應該怎麼做。
如果能夠確定取得的是開發商車位的永久使用權,根據實質性原則,可以專確認為固定資產入賬。按屬照非貨幣資產抵債交易准則,按公允價值確定固定資產入賬金額。與其他應收款的差額借營業外支出_債務重組損失或貸記營業外收入_債務重組利得
④ 地產商能否用未辦證車位抵債嗎。
結合未辦證的緣由和車位產權歸屬綜合考慮。產權人可以自主處分自己的財產份額。
⑤ 房地產開發商把小區的車位抵押給我,我會有什麼風險
房產開發商在抄自建的小區地面空地上無權搭建專屬停車位,屬於違法。《物權法》 第七十三條 建築區劃內的道路,屬於業主共有,但屬於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綠地,屬於業主共有,但屬於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於個人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於業主共有。第七十四條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
⑥ 開發商能將地下車位作為工程款抵押嗎
地下車來位有三種屬自性:
一種是人防工程,國家所有,開發商運營,租賃給業主使用;這種不能抵押。
一種是計算容積率的面積,可以有產權,可以銷售可以有產權證,這種可以抵押可以銷售。
一種是不計容地下車位,沒有產權,使用權歸開發商(誰投資誰受益或約定),開發商可以轉讓使用權和受益權,也可以抵押受益權。
但是小區業主有優先購買使用權的權利。一般小區地下車位也不對外銷售,也沒有誰願意跨小區使用,所以開發商一旦逾期未能支付工程款收回抵押的車位,業主可以通過職能部門合法申訴權利。
⑦ 以車位抵債如何受法律保護
車位抵債肯定有期限和協議,按期交付法律自然會保護。
⑧ 開發商資金鏈斷裂,拿業主的車位來抵債合法嗎
這明顯不合法吧
⑨ 開發商可以把住宅小區地下停車位抵債嗎
這樣做是絕對不具備法律效力的,因為地下車位屬非銷售面積,是不可以作為銷售項抵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