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開發商是大產權,購買者是開發商分割的產權,這是否屬於小產權,買這樣的房有什麼風險
沒有風險 你們拿到手的小產證是建立在開發商大產證的基礎之上的 沒有大產證根本就辦理不到小產證的
Ⅱ 開發商賣房為什麼要先做產權初始登記,才能分割辦理產權是否能直接辦理單個小的產權證。
一、房屋所有權初始抄登記指對未經登記機關確認其房地產權利,領取房地產權利證書的土地使用權及建築物、 附著物的所有權進行的登記。
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多為房款開發企業辦理的,房屋所有權登記是房屋由開發企業轉移到購房者個人名下的登記。
二、依據《房屋登記辦法》
第三十條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四)建設工程符合規劃的證明;
(五)房屋已竣工的證明;
(六)房屋測繪報告;
(七)其他必要材料。
第三十一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時,應當對建築區劃內依法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等房屋一並申請登記,由房屋登記機構在房屋登記簿上予以記載,不頒發房屋權屬證書。
三、《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確定了房屋登記發證制度,新頒布的《物權法》確立了登記簿制度,房屋自記載於房屋登記簿上發生物權效力。我們通常稱的所有權初始登記是指房屋權利的第一次登記,對其之後的物權變動具有原始根據效力。因此,新建的商品房屋應當先辦理初始登記後才能辦理轉移登記。
Ⅲ 開發商大產權證能分割成小產權證嗎允許嗎
一般來說「小產權房」是在集體土地上建起來的房子,並且按照現在的政策版,政府一般是不權支持的,並且能夠頒發這種房子的產權證只有鄉一級政府和村級才能頒發,因此做「鄉產權房」,又叫「小產權房」。鄉鎮政府發證的所謂小產權房產,實際上沒有真正的產權。這種房沒有國家發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國土房管局也不會給予備案。所謂產權證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產權證。從價格看,鄉產權房要比普通商品房便宜,價格只有同樣位置商品房價格的40%~60%; 從住房形態看,一樣是普通住宅; 從建設手續看,屬於舊村改造或者新村建設,沒有市區規劃、建委管理部門的批復管理,施工過程也沒有監督檢驗。小產權房佔用的是集體土地,按照我國現行法律,這類土地只能用於農業生產或者作為農民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它沒有產權,更沒有國家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因此小產權就是沒產權。
Ⅳ 關於房屋產權分割的問題
1.土地是劃撥的
倒是沒什麼
但大房本寫的是住宅你辦不了商業的產權
要是大內房本上寫的商容住兩用的話就可以辦商業產權
所以你的小房本應寫住宅
錢應以住宅來繳納
以後拆錢應以住宅為標准(以房本為准)
2。還有就是看你的3種情況的話
那此的商業門面沒有大產權
存在隱形的難辦房本的風險
你要是看好了此門面的話可以跟開發商商量讓他們協助你辦理
商業的產權
商業產權的價值可以延續到拆遷和重新規劃
Ⅳ 房地產開發,大產權如何分割成小產權
概念搞錯了抄吧,大產權指70年產權的襲居住型商品房和50-30年的商業用房,小產權指在集體土地(宅基地)上蓋的、只有鄉產權的房子。
我的理解你是想將一個較大面積的住房分割成幾個小的獨立產權的房屋,這是不允許的。任何建房都需要規劃局批准,批准後房屋結構不準隨意變更,而且只有開發商可以申請變更。居住型商品房還是商業用房只能安裝批準的分割單位銷售並取得產權證。你希望的這種方式,分割出租可以,分割銷售和轉讓不可以。
Ⅵ 房屋產權一般可分為幾種有什麼區分
房屋產權可分成7類:
1、商品房
商品房是指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具有經營資格的房地產開發公司(包括外商投資企業)通過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後經營的住宅,均按市場價出售。其價格由成本、稅金、利潤、代收費用以及地段、層次、朝向、質量、材料差價等組成。
2、經濟適用房
經濟適用房是國家為解決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問題而修建的普通住房,這類住宅因減免了工程報建中的部分費用,其成本略低於普通商品房,故稱為經濟適用房。這一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住宅,兼具經濟性和適用性的特點。
3、央產房
央產房的全稱是中央在京單位職工的已購公房,指職工根據國家政策,按照房改成本價或者標准價(含標准價優惠辦法)購買的,由中央在京單位建設的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資合作建設的住房,也視為已購公房。
(6)房屋開發商產權分割擴展閱讀:
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區別:
1、購房者大多對房屋產權問題是一知半解,混淆了房屋產權和土地使用權問題,「土地使 用權」與「房屋產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房屋產權是所有權,土地使用權是國家出讓的。所謂房地產使用權,其實只是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決定了房產的使用權。
2、業主所有的住宅除了擁有房屋的所有權外,還擁有該房屋的國土土地使用權。
3、也就是說如果房屋產權到期房子還在的話,房子依舊是你的,只是要補交土地稅。房產產權期限是指房子所佔的土地的使用權,而不是房子所有權本身。國家規定,城鎮建設用地為國家所有,個人和企業可以有償使用和交易使用權。
4、住宅的使用許可權是70年,從該地取得日算起。購房者只要有合法的產權證,房子就是私人財產,不屬於國家。只要房子還在,個人就擁有該房子的所有權。 房產權70年從開發商開始蓋房就開始算了。
Ⅶ 開發商說是大產權,他們開發商先辦一個總面積的集體證,然後分割出來給買房者,這屬於大產權嗎
大產權的確是這么做的。開發商先從國家那地,然後蓋房,出售給個人。
但是並不專能以這個作為標准來判屬定是不是大產權。你還要看土地性質,是否有準售證等等。其實最直觀的就是能不能辦理國家統一頒發的房產證,小產權房,是辦不了這個證的。
一般小產權也會給你個證,但是那個證對於產權確定和買賣合同來說,是不具備法律效力的
Ⅷ 一套房被開發商拆分成兩套賣,兩個房產證怎麼辦
一套房,開發商怎麼可能會拆分成兩套賣?如果能拆分成兩套來賣,就不存在是一套房。而且還有兩本房產證。所以你所說的一套房拆分成兩套賣的話,有點不現實。
Ⅸ 開發商大產權證能分割成小產權證嗎需要怎麼做
一般情況下,開發商開發的房地產項目竣工後,應到房地產權屬管理部內門申請房地產權屬登容記,由登記部門通知房地產測繪部門進行現場勘測,待勘測數據確定後,權屬管理部門需要通知土地管理部門最後核定地價,還要審核該項目是否按規劃批準的用途使用土地、是否按規劃的面積建房、地價款最終繳納的情況以及拆遷安置結案情況等。只有在上述內容全部審核無誤後,才能確認產權,頒發房屋所有權證,即俗稱開發商的「大產權」。
開發商在取得大產權證後,才能辦理買房人的房屋產權證,即小產權證。通常,購房者在辦理「小產權」時,開發商應履行協助的義務,告知購房者應准備哪些申請的材料,購房者亦可以在當地的官方網站上查詢申領房屋所有權所需的材料。根據《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第27條規定:「登記機關應當對權利人(申請人)的申請進行審查。凡權屬清楚、產權來源資料齊全,初始登記、轉移登記、變更登記、他項權利登記應當在受理登記後的30日內核准登記,並頒發房屋權屬證書;注銷登記應當在受理登記後的15日內核准注銷,並注銷房屋權屬證書。」因此,購房者在申請材料齊全的情況下,一般30日內就可以申領到房屋的權屬證書,即上面所述的「小產權」。
Ⅹ 開發商大產權房在分割中能否在房管局查到
開發商大產權房在分割中的時候是不能在房管局查到,只有在最後房產分割完畢之後才能查詢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