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購買期房,合同是否有效
有幾個注意事項:
我們把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設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稱為期房。即指開發商從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開始至消費者取得房地產權證止,在這一期間的商品房稱為期房。
期房同樣有著自己的優勢和風險,一般來說,由於是未竣工的房屋,有較好的戶型和位置可供選擇,開發商會在價格上也給予較大的優惠,付款是隨著工程進度分次交付,也便於購房者監督施工,即使對於那些建好後不易觀察到的部分都可以一覽無余。可是因為消費者看到的大多是戶型的平面圖,效果圖,並不是實物,全由開放商操作,所以容易在交房後發現跟當初宣傳的差距較大而造成損失。而開發商的施工進度,市場行情和價格等都難以預測。
消費者在購買期房時會簽預售合同。為了最大程度保證自己的利益,我們應該知道多一些關於買期房注意事項。
第一:檢驗開發商的開放經營資格是否合法,開放建設的手續是否合法。開發項目必須取得《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查驗開發商是否取得《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並核實自己擬購買的房屋是否在《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上所載的房屋棟號范圍內。這是買期房注意事項中最重要的一步,如果開發商連資格都不具備,或者簽了合同以後才發現你買的房屋根本不在許可證范圍內,就為時已晚了。
第二:注意區分定金和預付款:雖然預付款也是預先支付,但是它的性質與定金完全不同,預付款是總房款中的一部分,而定金是擔保購房合同能夠順利進行的一種擔保形式。如果購房者在買房時預先支付的是預付款,就不能適用定金罰則。
第三:注意購房合同中標注的房屋面積:期房最大的特點就是在預售合同簽訂之時,房屋所有權並未現實存在,有關房屋狀況只能體現在圖紙上,使得按圖紙預測的建築面積和竣工後現場實測的建築面積常有誤差;而預售面積的價格往往是按圖紙預測的建築面積來計算的。在此,購房者最好能與開發商協商,盡量在購房合同中約定房屋的套內面積,以保障自己的最大利益。
② 房屋租賃合同此條款是否有效
有贏的機會,第一房東是不是個職業的房東?
如果是和他簽合同的就不只回一個人,所以他這合同這條答就屬於格式條款。
在解釋格式條款時都採用不利的說法,
也就是說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並要求一定經濟補償:
承租人有傳染性疾病、吸煙、有狐臭等異味等情況中任一種的
有多種解釋方法時要採用不利於房東的解釋。
第二 就看你膽量了。
③ 關於房屋租賃合同是否有效
同時又尊重當事人的意願,當事人約定以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房屋租賃合專同生效條屬件的,從其約定。但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除外。
房屋租賃合同辦理登記備案後,具有下列對抗第三人效力:
①在租賃期間出租人出售該房屋的,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②租賃期屆滿出租人需將該房屋再出租的,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
③房屋租賃期間,出租人將該房屋出售給第三人,第三人應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
④房屋租賃期間,出租人將已出租的房屋設定抵押,該抵押物被依法處分給第三人的,第三人應繼續履 行原租賃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