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租房子未到期 房主把房子賣掉了 要讓我提前搬家 需要賠償我多少違約金
你好,按抄照我國法律規定,房屋在租賃期間出賣給他人,新的房屋所有權人應當繼續履行原房屋租賃合同,也就是我國法律的「買賣不破租賃」原則。如果租賃期限未滿,出租人因此要求提前解除合同,你可以要求出租人及新的房屋所有權人繼續履行租賃合同或者要求出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關於違約責任的賠償金額,如果已經支付了全部租賃費用,可以要求對方返還剩餘租賃期間的租賃費,並可以依據原租賃費標准,主張1-3月尋租期費用的賠償。
Ⅱ 我的租房合同沒到期房東要賣房子怎麼辦
相信來很多人或多或少都會有租房的源經歷,也可能在租房過程中遇到一些糾紛。如果在房屋合同沒到期的情況下,房東要違約,收回房子。那麼,這種情況下,我們該怎麼辦?我國法律規定,當事人一方違約的,需要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有三種基本形式,即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和賠償損失。當然,除此之外,違約責任還有其他形式,如違約金和定金責任。繼續履行也稱強制實際履行,是指違約方根據對方當事人的請求繼續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的違約責任形式。在拒絕履行、遲延履行、不完全履行的情況下,守約方可以提出一個新的履行期限,稱為寬限期或者延展期,要求違約方在該期限內履行合同義務。採取補救措施作為一種獨立的違約責任形式,是指矯正合同不適當履行(質量不合格)、使履行缺陷得以消除的具體措施。賠償損失,在合同法上也稱違約損害賠償,是指違約方以支付金錢的方式彌補受害方因違約行為所減少的財產或者所喪失的利益的責任形式。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Ⅲ 房東在我租房期間將房子賣了,要求我搬出去我該怎麼辦
所謂「買賣不破租復賃」的原則制,就是說,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買房人和原房東簽訂的房屋買賣協議書,雖然會導致所有權從原房東手中轉移到買房人手中,但因租賃合同到還未到期,現仍為承租人實際佔有,買賣房屋無法對抗租賃權,不能要求無過錯的第三人租客騰房交付。因此,買房人還不能使用房屋,在等到租賃期滿的這段時間,只能要求原房東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
另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十條的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版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該案件原房東未能履行通知第三人租客應將租金交付買房人的義務,第三人租客直至買房人起訴才知曉原房東已將房屋出售,所以房屋租賃合同的權利未轉移。原房東無法將租金收取的權利轉移,則權應為自己的違約買單。
Ⅳ 我租的房子沒到期房東要賣房子怎麼辦
房東在沒有徵求租客的意見下,擅自帶人來看房屬於禮貌問題,不涉及違法。因為房子是房東的,雖然在出租,但是房東作為房子的主人,擁有隨時來檢查房屋的權利。他的做法處於禮貌問題,而不是隱私問題。
如果原房東將房屋在租期內轉售給其他人,可以由房東牽頭,由租客、新房東三方進行租房合同更改,租期內的條款不可以改變,只是變更房屋業主人名。如果價格、租期有變動可以進行報警處理。
房屋在轉賣過程中,不需要租房人到場,但需要三方把後續未執行完的條款和押金情況進行詳細說明,最好立有字據。以便後續有其他情況產生時,作為證據。
房東在進行房屋買賣過程中,只要不影響租房人使用,不打擾到正常生活還需要按照合同條款約定的付款方式進行付款。
租房者不應擅自更換門鎖,如果有更換也要及時把備用鑰匙給到房東。並通知房東以後有類似事情需要提前跟租房者做溝通,方便的情況下才可以帶人看房。
(4)租房未到期房東把房賣了擴展閱讀:
根據法律規定,房東違約,租房人可以要求房東根據租房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因房東違約造成租房人損失的,租房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具體賠償金額要根據租房人的具體損失來確定。
租房提前收房違約
在租房過程中房東可能會有各種各樣的原因要提前收回房屋,比如:房東要將房屋出售
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在實際租房過程中,房東和租客可以在合同中約定違約責任和賠償問題,房東涉嫌違約需要按照約定,支付與押金等同數額的違約金。也有按照合同未履行的時間來計算具體的違約金。
Ⅳ 我的租房合同沒到期房東要賣房子怎麼辦
第一,租房後的第一時間就應該換鎖,因為原門鎖的鑰匙可能不僅房東有,上一個租客可能自己配了,沒有還給房東,房東如果通過中介,中介可能也有鑰匙,不換鎖是有安全隱患的,安全意識要強一點才好;
第二,根據我國有關法律的規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除公安機關等部門的工作人員出於公務需要之外,任何人不得隨意侵犯私人住宅。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這里所說的住宅,是指公民生活、居住的處所,包括公民個人擁有所有權的房屋以及租用他人所有,供自己生活、居住的房屋。房東在沒有徵得承租人同意的情況下,進入出租房是違法的。只要房屋已經出租給他人,那麼房東對房屋就僅享有所有權,而無使用權,簡單說,沒經過租房者同意,進去了,是可以報警私闖民宅的;
第三,房東賣房就和租房者關系不大了,房東享有所有權,如何處置房屋房東是有權,想出租就出租,想賣就賣,租房者只有房屋使用權,是不能阻撓房東賣房的。但是,如果租賃合同沒到期,房東不想租了,讓租房者搬走,要賣房,就屬於違約了,應該要有補償款項;
第四,如果租房者也想買房,而且和另一個想買房的人出價一樣,那麼租房者有優先購買權;
第五,有人講過了,買賣不破租賃,房屋買賣後,租房者有權要求新房東繼續履行未到期的原租賃合同,如果新房東要求中止合同,也可視為違約,應給予租房者補償款項。
Ⅵ 租房合同還沒有到期,房東要賣掉房子,我應該怎麼辦
房東的做法是不符合我國有關法律規定的。根據我國的法律,買賣不擊破租賃,也就是說房東買賣他房屋的行為與之前簽訂的租賃合同是沒有什麼關系的。房東賣房,可以!但是租賃合同繼續有效!(其實只是租賃合同的一方變換了而已),而且 你作為承租人,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購買權!也就是說,房主必須告知你他要賣房的事宜,同等的條件下你可以優先購買他的房屋。
第三,房東賣房就和租房者關系不大了,房東享有所有權,如何處置房屋房東是有權,想出租就出租,想賣就賣,租房者只有房屋使用權,是不能阻撓房東賣房的。但是,如果租賃合同沒到期,房東不想租了,讓租房者搬走,要賣房,就屬於違約了,應該要有補償款項;
第四,如果租房者也想買房,而且和另一個想買房的人出價一樣,那麼租房者有優先購買權;
第五,有人講過了,買賣不破租賃,房屋買賣後,租房者有權要求新房東繼續履行未到期的原租賃合同,如果新房東要求中止合同,也可視為違約,應給予租房者補償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