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買商品房被開發商忽悠怎麼辦
有3個途徑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
1、跟開發商協商,把你的意見告訴他,你購買的房子回周邊環境發生變化,答存在安全隱患的話,損害了你的合法利益,開發商是有責任對你做出解釋和補償的。
2、如果與開發商協商不了,可以尋求當地媒體(比如電視的民生頻道)等的幫助,他們會給你提供幫助,免費咨詢律師等。
3、找出當初的購房合同,看對方是否存在行為違約,是的話可以採取法律途徑解決。
⑵ 我被開發商忽悠了
你大概可以通過復幾個途徑來看
1.到國土製局了解這個樓盤出了預售許可證沒?
2.沒出可以去法院起訴發展商欺詐
3.出了,就到發展商在了解!!如果發展商給不出答復的話按你的合同來起訴發展商
以國家在2006年中制定規定,凡購房者在辦理完房屋入住後(交納公共維修基金,及其契稅印花稅後)一年內,必須辦理房屋產權證,否則便有權利向所在樓盤開發商要求賠償.您可以直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開發商義務辦理房產證並賠償責任.
⑶ 買房發現被開發商忽悠了不這么做還等什麼
一、說好的公立院校怎麼成私立的了?
簽合同的時候明明說好是公里院校,怎麼入住之後就變成私立的了?如果購房者與開發商合同里明確約定引入公立院校的,開發商違反約定,購房者可以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解除合同退還房款。
如果合同里沒有明確約定,即使開發商在宣傳上有此廣告,也視為一般性介紹。根據最高法院的規定,只有出賣人就商品房開發規劃范圍內的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說明和允諾具體確定,並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以及房屋價格的確定有重大影響的,才視為要約。
二、宣傳中說好的規劃怎麼不見了?
買房之前在售樓部看見樓盤宣傳手冊上寫著,小區將來會建游泳池,小區周邊會建大型商場,可是後來才發現什麼都沒有,這該怎麼辦?
商品房的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中對開發范圍內的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說明和允諾,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以及房屋價格的確定有重大影響,該說明和允諾即使未載入買賣合同,亦當視為合同內容,購房者可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
三、說好的停車位呢?
當初明明是聽說買了房就有停車位,才決定買房的,入住了之後才發現停車位不見了,要用就還得向開發商交錢?
根據規定,配建停車位應約定為房地產開發項目全體業主共有,增設停車位可約定為房地產開發企業所有。如果屬於業主共有的停車位即使在購房合同中約定為開發商所有,該約定也是無效的。
四、沒成交中介也要你交中介費?
房子沒成交,中介公司依然向你索要中介費,這時你到底該不該給?
根據《合同法》規定,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託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如果居間人只帶領客戶看房,而未促成買賣合同的成立,不應支付居間報酬即中介費。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4-19,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⑷ 被開發商一忽悠莫名其妙就簽了驗房合同回家一想就後悔了,有辦法補救嗎。
這是接房時候的清單,你簽字了就代表你願意接房,驗收單里沒有問題,說明你的房屋交接時沒問題,如果開發商或者物業不講道理,你這個基本沒什麼補救措施,所以呀,以後接房時去找找那些獨立的第三方驗房公司,收費又不高,還能買個安心。別信那些免費的,不是裝修公司就是打廣告的。
⑸ 買房被開發商欺騙了,怎麼辦
這個真的是非常的難得
開發商都是王八蛋
⑹ 開發商做假地鐵站忽悠購房者,買房子要注意什麼問題
開發商在進行房產銷售的時候,都會對自己所銷售的樓盤進行誇大性的宣傳,而要避免在買房子時被開發商忽悠,首先要了解基本的買房知識,並且要去進行實地考察,才能夠避免被忽悠。
而且在買房的時候,千萬不要一時沖動就買,還是要多看幾家,從而進行綜合對比,從各方面來進行考量選擇最適合的房子。要明白自己買房所需要的是什麼,所不能忍受的是什麼,要進行適當的取捨,來避免未來的後悔。
⑺ 買房子被開發商忽悠了
開發商沒權利 更不會把自己的房變成 公租房 這些都是政府行為。